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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 A-N-C- 日期:2018年4月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名肺/重症监护专科研究员,寻求被归类为科学领域的杰出能力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经审查,我们将简易驳回上诉。
受理上诉的官员,在当事方未就上诉具体指出任何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申请人提交的支持上诉的陈述未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在1-2908表格(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称上诉附有书面论证意见或额外证据。由于申请人未指出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任何具体、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上诉必须被简易驳回。
裁定:依据 8 C.F.R. § 103.3(a)(1)(v),上诉被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A-N-C-,ID# 1434561(AAO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