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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0413646 日期:2024年4月3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教师,寻求第二优先就业类移民分类,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进行国家利益豁免。见该法第203(b)(2)(B)(i)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在符合国家利益时,酌情批准对所需工作要求的豁免,从而豁免劳工证。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对工作要求的豁免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1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符合基础EB-2移民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符合资格,申请人还必须确立有资格获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關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并
1 申请人将该事项既称为对审理主任决定的上诉,又称为依据8 C.F.R. § 103.5(a)(3)对本办公室驳回上诉之决定提出的复议动议。记录显示,本办公室所审理的不利决定是审理主任否决申请人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的决定,而非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先前上诉的决定。因此,本事项作为依据8 C.F.R. § 103.3的上诉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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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USCIS可酌情2批准申请,若申请人证明:(1)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3)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基于从______获得冲突解决与共存硕士学位,已确立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EB-2分类资格。然而,关于申请人的国家利益豁免请求,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确立Dhanasar框架的任何必备要件。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除表示目标是在美国担任中学语言教师外,未指明具体的拟议事业。尽管承认教师职业的价值,审理主任认定,在没有关于拟议事业及其影响的进一步具体说明的情况下,记录未能确立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或国家重要性。审理主任还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或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该决定武断、任意、超越法定管辖权且无事实依据。申请人还主张,将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是一项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事业,因为它提供社会和文化效益,促进交流,并提供认知效益、教育和经济机会以及各种其他社区效益。最后,申请人主张其具备教授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资格。
然而,申请人未指明该决定中任何具体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尽管申请人主张该决定武断、任意且无依据,但申请人未就审理主任的认定、相关法律框架或记录中的证据具体支持该主张。此外,尽管本办公室承认申请人关于英语教学价值和重要性的主张,但申请人未回应或推翻审理主任关于证据不足的具体认定。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仅声称英语教学是一项重要职业、其有资格从事该职业,且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工作要求的条件。
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未发现支持申请人关于该决定武断、任意且无依据之主张的依据。相反,审理主任的决定按照本办公室的先例决定Matter of Dhanasar讨论并分析了记录中的证据。此外,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正如审理主任所指出的,申请人除寻求作为教师进入劳动力市场外,未描述在美国的具体拟议事业。但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本办公室关注“[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此外,在
2 另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USCIS批准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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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 Dhanasar中,本办公室明确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超越其学生而对更广泛领域产生影响。Id. at 893。此处情况相同。无论教师职业总体上的价值和重要性如何,记录未能确立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有可能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超越其学生产生影响。
记录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Dhanasar第一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本办公室承认申请人在上诉中关于拟议事业实质价值以及Dhanasar第二和第三要件的主张,但既然认定证据未能确立申请人在国家重要性方面的资格,本办公室保留对记录是否确立Dhanasar分析框架其余要求的意见。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