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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5516556 日期:2023年4月4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专业人士)
申请人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健康服务经理。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分类下的专业人士。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这一基于就业的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为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期时满足该职位的最低要求。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基于就业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雇主从美国劳工部(DOL)获得批准的劳工证。见本法第212(a)(5)条,8 U.S.C. § 1182(a)(5)。通过批准劳工证,DOL证明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胜任所提供职位,并且雇用非公民担任该职位不会对同类就业的美国国内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见同上。其次,雇主凭经认证的劳工证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签证申请。见本法第204条,8 U.S.C. § 1154。第三,申请获批后,非公民可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如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为合法永久居民。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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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分析
如上所述,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该职位的资格。具体而言,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期时持有所需的学位。基于下述理由,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所寻求分类的资格。
本事项的优先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即DOL收到用于处理的DOL ETA表格9089(永久就业认证申请)之日。表格9089的H栏表明该职位要求至少商业或会计学士学位,且教育和经验的替代组合不得替代合格学位。具体而言,H.6栏表明所提供职位不要求任何经验,H.8栏表明教育和经验的替代组合不可接受。此外,H.10栏表明不要求替代职业的经验。
我们注意到,表格9089表明受益人于1990年在[已隐去]大学完成了商业领域会计专业的学士学位课程。然而,记录中还包含一份来自[已隐去]大学的成绩单摘录副本,表明受益人在1982-86年间就读于商业领域会计专业的学士课程。该摘录省略了成绩单四页中的三页,报告称:“毕业日期:XXXX”,表明受益人未毕业。相比之下,记录中包含一份受益人完成的学术课程摘要副本,表明他于1978-82年间(而非1982-86年间)在[已隐去]大学就读以完成高中课程,并且他在1975-76学年完成了小学课程,在1977-78学年完成了“过渡”课程,两者也均在[已隐去]大学。记录未能调和关于受益人在[已隐去]大学就读情况的不一致信息,也未能证明他如表格9089所述获得了学士学位。1 申请人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证据解决这些不一致之处,指明真相所在。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92 (BIA 1988)。未解决的重大不一致可能导致我们重新评估为支持所请求移民福利而提交的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同上。
在否决申请之前,审理主任向申请人发送了一份证据请求(RFE),要求提供受益人在优先日期时持有商业或会计学士或更高学位的证据,此为表格9089所要求。针对RFE,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学历评估,称受益人拥有至少12年经验,该评估声称这“相当于美国经认证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至少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然而,如上所述,
1 如果受益人实际上并未如ETA 9089所认证的那样于1990年从[已隐去]大学获得商业领域会计专业的学士学位,他可能已实施本法第212(a)(6)(C)(i)条下的重大事实故意虚假陈述。为支持重大事实故意虚假陈述的认定,记录必须显示该当事人获得或试图获得美国移民法下的福利,他们作出了虚假陈述,该虚假陈述是故意作出的,该虚假陈述是重大的,且该虚假陈述是向美国政府官员作出的。一般见8 USCIS政策手册J.2(B),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此问题应在涉及受益人的任何未来程序中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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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在 Form 9089 上表明,其仅凭教育即具备所要求的学士学位;其未在 Form 90892 的 K 部分列出任何工作经验,且所提供职位不要求任何工作经验。同样,申请人必须解决这些不一致之处。Id.
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的12年经验不等同于学士学位,援引8 C.F.R. § 204.5(l)(3)(ii)(C)。3 由于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期时持有商业或会计学士或更高学位,此为表格9089所要求,审理主任否决了申请。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USCIS的“三换一规则……编纂于8 C.F.R. § 214.2(h)(4)(D)(5)”规定12年经验等同于学士学位,从而满足表格9089的要求。申请人未在上诉中另行主张受益人实际已获得表格9089所要求的商业或会计至少学士学位。
申请人对8 C.F.R. § 214.2(h)(4)(D)(5)的依赖是错误的。首先,8 C.F.R. § 214.2(h)(4)及其子部分具体适用于H-1B非移民申请,而非移民申请。相关地,8 C.F.R. § 214.2(h)(4)(D)具体规定其子部分“为本节第(h)(4)(iii)(C)(4)段之目的”,该段涉及H-1B受益人的资格,而非普遍适用于其他基于就业的移民分类。其次,尽管8 C.F.R. § 214.2(h)(4)(D)(5)规定“为确定[H-1B]专业领域学士学位等同性之目的,[非公民]每缺少一年大学水平培训,必须证明三年专业培训和/或工作经验”,但USCIS对学历等同性的认定是自由裁量的且基于具体事实,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强制性的。参见,例如,Matter of Sea, Inc., 19 I&N Dec. 817, 820 (Comm'r 1988)。
此外,如上所述,为支持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而提交的表格9089在本案中明确排除了教育和工作经验的组合,或仅凭经验,替代商业或会计至少学士学位。因此,即使H-1B“三换一规则”可能适用于第三优先移民申请(实际上并不适用),表格9089也明确排除了受益人的就业经验满足该职位最低学历要求的可能性。
此外,学历评估称受益人基于其工作经验拥有相当于“工商管理学士”的学历;它并未将其经验等同于商业或会计学士学位,而后者是劳工证所要求的学位领域。表格9089未规定可接受的替代学习领域。最后,如前所述,专业人士的申请必须附有证据证明受益人
2 K部分的说明要求受益人列出过去三年内担任的所有工作以及任何其他使其有资格担任所提供职位的经验。 3 8 C.F.R. § 204.5(l)(3)(ii)(C)的规定如下:
如果申请是针对专业人士,申请必须附有证据证明该外籍人士持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并附有证据证明该外籍人士是专业人士成员。学士学位的证据应以官方学院或大学记录的形式提供,显示学士学位授予日期及学习专业领域。为证明该外籍人士是专业人士成员,申请人必须提交证据证明进入该职业最低要求为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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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在此,记录中不包含显示学士学位授予日期及学习专业领域的官方学院或大学记录。8 C.F.R. § 204.5(1)(3)(ii)(C)。
基于上述,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截至优先日期已获得商业或会计学至少学士学位,如Form 9089所要求。记录也未能证明受益人拥有至少美国学士学位或来自学院或大学的外国同等学位。因此,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该职位的最低要求或有资格根据法案第203(b)(3)(A)(ii)条被归类为专业人士。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