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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384056 日期:2025年4月7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体育记者,请求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按照基于就业的第一优先(EB-1)移民签证类别进行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在该类别中成功申请美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人必须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广泛记录其在其领域内成就的认可。该法第203(b)(1)(A)(i)条。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十项初步证据要求中的一项——比进行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数量少两项。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他还提交了以下证据:
- 获得其领域内卓越成就的较低级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
-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作品;以及
- 在为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8 C.F.R. § 204.5(h)(3)(i), (vii), (viii)。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参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他提交了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其作品的可比证据。但是,由于其证据未达到最低标准数量,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要符合该移民签证类别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
-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
- 寻求在美国继续其专业领域的工作;以及
- 作为永久居民将实质性惠及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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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203(b)(1)(A)(i)-(iii)条。
“杰出能力”一词指与“该领域内升至最顶尖的极小比例人群之一”相称的专业能力。8 C.F.R. § 204.5(h)(2)。除非申请人获得“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否则其必须满足十项较低级别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8 C.F.R. § 204.5(h)(3)。1
如果申请人满足任一证据标准以及该法第203(b)(1)(A)(ii)、(iii)条的要求,USCIS必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为获得批准,整体记录必须确立申请人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使其处于其领域最顶尖极小比例的公认成就。参见 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1 (5th Cir. 2022)(认定USCIS的两步杰出能力分析与“适用法规和条例一致”);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 www.uscis.gov/policy-manual。
II. 分析
A. 申请人及其领域
记录显示,申请人为委内瑞拉出生公民,在其本国一所大学获得传播学学士学位。随后他在委内瑞拉为报纸和电视网络工作,报道世界各地的体育赛事。他表示打算在美国继续体育报道工作。
申请人声称,审理主任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打算在美国继续其领域工作,或其美国移民将实质性惠及该国。参见该法第203(b)(1)(A)(ii)、(iii)条。审理主任在补充证据请求(RFE)中提出了这些问题。但该决定并未基于这些理由否决申请。因此,我们无需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B. 证据标准
记录未表明——申请人也未声称——其获得了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奖项。因此,他必须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中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
记录支持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提交了其作为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判人的证据。参见8 C.F.R. § 204.5(h)(3)(iv)。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证据未证明其在领域内撰写学术文章。参见8 C.F.R. § 204.5(h)(3)(vi)。在上诉中,申请人未对该认定提出异议。因此,他实际上已“放弃”了该问题。参见 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
1 如果某项证据标准不能“直接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资格。8 C.F.R. § 204.5(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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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将审查申请人声称其满足的其余证据要求。为满足这些标准,其证据必须客观地符合适用法规描述的参数。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
-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作品
该标准要求“[证明]外国人在领域内的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
在裁定该要求时,USCIS首先确定所展示的作品是否为申请人的产品。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7。如果是,该机构接下来确定该作品的展示是否发生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同上。“展览”一词指公开展示(如艺术品、制成品或运动技能)。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www.merriam-webster.com。
申请人提交了电视、广播和社交媒体在国际上播出其体育新闻的证据。审理主任正确认定,该证据不符合该标准,因为申请人的广播作品未出现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2 (9th Cir. 2010)(确认我们的决定,即教科书自行出版、大学讲座和会议演讲不构成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的展示);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7(指出该法规的平实语言包含修饰语“艺术的”,明确要求展览或展示具有艺术性质)。
申请人另主张,USCIS应考虑其广播作品的证据,作为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作品证据的可比证据。为支持此主张,他引用了我们的一项非先例决定。参见 Matter of M-L-R- (AAO Jan. 25, 2018)。
如果证据要求“不能直接适用”于其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资格。8 C.F.R. § 204.5(h)(4)。“在评估此类可比证据时,官员必须考虑法规标准是否可直接适用于该人的职业,如果不能,所提供的证据是否真正可比于该法规中列出的标准。”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omparable Evidence。
在M-L-R-中,我们认定申请人——一名音乐作曲家、作词家和表演者——不仅满足了三项证据标准,还提交了可比于第四项标准的证据: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作品。我们认定,其在著名场馆获得好评的歌曲表演证据可比于视觉艺术展示。我们的理由是,艺术展示标准不能直接适用于作曲家,因为“‘展示’意味着展览或展示具有视觉成分,而申请人的作品是供聆听娱乐的。”
M-L-R-不是先例决定。因此,我们在此事项中无需遵循它。参见8 C.F.R. § 103.10(b)(规定只有先例决定在涉及相同问题的其他程序中约束USCIS)。此外,在M-L-R-中,我们认定艺术展示标准不能直接适用于歌曲作曲家的非视觉作品。在此,申请人的体育新闻广播部分是视觉的,至少在电视和某些社交媒体上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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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我们认定M-L-R-具有类比性和说服力。申请人有说服力地主张,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作品不能直接适用于其职业,因为艺术展览和展示通常不展示新闻业。此外,记者在电视、广播和社交媒体上的广播通常可比于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公开展示作品。因此,我们接受申请人的广播新闻证据以满足该证据要求。
申请人提交了可比于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其作品的证据。因此,我们将撤销审理主任的相反决定。
- 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为满足该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证明]外国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USCIS首先确定申请人是否曾在某组织、机构,或某组织或机构的部门或分部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8。领导性角色是指申请人现在(或曾经)是该组织、机构、部门或分部的领导者。同上。相比之下,关键性角色是指申请人“以对组织或机构的活动成果,或对组织或机构的部门或分部的活动成果具有显著重要性的方式作出了贡献。”同上。
随后,该局确定申请人现在或曾经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组织、机构、部门或分部是否具有杰出声誉。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8。“[D]istinguished(杰出的)”是指“以显赫、卓越或优异为特征的”或“与显赫人物相称的”。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同上。相关因素不仅包括组织或机构的相对规模或存续时间,还包括其他信息,例如其客户群的规模或相关媒体报道。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8。
审理主任认定,一封来自某国际新闻协会的信件证明了申请人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但审理主任认定,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协会具有杰出声誉。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忽视了他被选入一个每年评选委内瑞拉 的委员会的证据。来自选拔该委员会成员的体育记者协会成员的信件 'I I' 说明,自2007年以来申请人在该九人评审团中的位置。他主张,他“在负责颁发委内瑞拉体育表彰最高荣誉的评选委员会中担任受尊崇的职位”。他还称,自该协会1943年成立以来,它一直具有杰出声誉。
基于该协会的历史及其在评选委内瑞拉年度运动员方面的作用,申请人已提交证据证明该协会具有杰出声誉。但该协会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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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证明他所声称的在评审团中的关键性角色。这些文件没有解释为什么他的角色比其他评审团成员的角色更重要。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解释他所声称的在委员会中的关键性角色。因此,我们将维持审理主任关于该证据标准的不利认定。
- 较低级别的国家性或国际性公认奖项
申请人的RFE答复包含旨在满足该证据要求的文件。但审理主任的决定未涉及该标准。因此,我们将对该要求进行一审裁定。
该标准要求“[d]ocumentation of the alien's receipt of 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s or awards for excellence in the field of endeavor.”8 C.F.R. § 204.5(h)(3)(i)。
USCIS首先确定申请人——而非例如其雇主——是否获得了奖项或奖励。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1。如果是,则该局随后确定该奖项是否具有国家性或国际性认可,并且是否在相关领域表彰卓越。同上。
申请人提交证据证明,他因在COVID-19疫情期间的工作而于2020年获得该国际新闻协会的“年度体育记者”奖。该协会秘书长的一封信说明,申请人是从50多名记者中遴选出来的,依据是其杰出的报道、创新的叙事、道德标准、一贯性和奉献精神、对该领域的影响以及认可和成就。秘书长写道,“在充满全球疫情和体育界重大动荡的一年里,[申请人]在报道中展现了无与伦比的韧性、适应力和卓越表现。”
该信件证明申请人获得了其领域内表彰卓越的奖项。然而,记录中缺乏证据证明该奖项具有国家性或国际性认可。申请人必须说明发行协会之外的其他人如何看待该奖项。参见Krasniqi v. Dibbins, 558 F.Supp.3d 168, 182 (D.N.J. 2021)(引用Visinscaia v. Beers, 4 F.Supp.3d 126, 136 (D.D.C. 2013))(认定申请人必须说明“更大的受众如何看待[该]奖项”)。记录未表明委内瑞拉人或该国以外的人群是否知道该奖项。申请人提交了该领域其他人的推荐信。但没有任何信件提到他获得了该奖项。
申请人已证明他获得了其领域内表彰卓越的奖项。但记录未证明该奖项具有国家性或国际性认可。因此,他未满足该证据要求。
III. 结论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相当于其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的证据。但他未满足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的最低证据标准数量。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被拒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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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