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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385865 日期:2025年4月7日
对佛蒙特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此分类所附工作要求(job offer requirement)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佛蒙特服务中心审理主任(Director)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上诉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作为基础的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作为基础的EB-2分类资格,则其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裁量性地豁免工作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proposed endeavor)既具有实质价值(substantial merit)又具有国家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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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well-positioned)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总体权衡,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唯一需要确定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依据 Dhanasar 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 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prong)——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prospective impact)。同上。本办公室撤回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未能依据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认定。申请人表示,其拟议事业是继续为其现任雇主担任计算机视觉Python工程师,并将其研究重点放在“开发和将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整合到系统网络、计算机视觉和能源系统中”,以“解决计算机视觉、能源管理、医学图像分析以及工业系统中的异常与故障检测等一系列领域的重要问题”。申请人进一步解释称,其工作将集中于“提高工业系统中的故障检测、优化能源消耗预测,以及增强对危及生命的疾病的诊断”。此外,申请人表示,其拟议事业将关注“医疗保健、能源可持续性、工业效率和零售领域的紧迫国家关切”。
记录中包含支持信函,讨论申请人的拟议工作如何“推进医学诊断、提高能源效率并减少工业能源浪费”。例如,I [已隐去] 大学数据科学助理教授 S-C- 博士² 讨论了申请人如何“积极开发用于零售行业预测模型的人工智能软件”,并“通过利用最先进的人工方法和算法,为能源领域做出显著贡献”。再举一例,[已隐去] 主任 M-M- 博士解释说,申请人“通过将先进计算方法与能源和资源管理相结合,彻底改变了能源需求预测”,且“[她]的工作还为其他领域的研究人员改善系统性能提供了参考,包括医疗保健、金融和计算机
² 使用姓名首字母以保护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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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领域。”此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拟议事业的益处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因为研究成果通过学术期刊传播给该领域的其他人。由于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研究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其已确立符合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B.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该个人。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基于下述理由,记录支持审理主任的认定,即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依据 Dhanasar 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
关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尽管其来自 [已隐去] 大学的电气与计算机工程理学硕士学位³ 使其符合作为基础的EB-2签证分类资格,但其未能表明其学术成就本身足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⁴ 在 Dhanasar 案中,记录证明该申请人持有多个研究生学位,包括“机械工程和应用物理学两个理学硕士学位,以及工程学博士学位”。Dhanasar, 26 I&N Dec. at 891。尽管申请人在STEM领域的高级学位是一个特别积极的因素,但仅此不足以认定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本办公室在确定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时考虑多种因素,教育仅是可能促成此类认定的众多因素之一。
在支持该申请的函件中,几位推荐人讨论了申请人的研究项目。⁵ 例如,上文提及的 S-C- 博士描述了申请人所承担的项目,并表示申请人的工作“推进了配电系统的参数、识别了系统异常并增强了电压稳定性”。S-C- 博士未提供具体实例表明申请人的工作已影响该领域,或以其他方式构成成功或进展的记录,从而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³ 尽管申请人在其简历中详述其于2023年从 [已隐去] 获得第二个硕士学位(信息技术管理),但记录中不包含支持性文件。申请人于2023年11月签署的表格 ETA-9089-附录A《外籍工人信息》亦未提及所主张的来自 [已隐去] 的学位。 ⁴ “USCIS 认为,STEM领域的高级学位,尤其是哲学博士(Ph.D.),若与拟议事业相关且与推进关键和新兴技术或其他对美国竞争力或国家安全重要的STEM领域的工作相关,则是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以进行第二项要件评估的特别积极因素。”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然而,学位本身并非本办公室在确定某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时考虑的唯一因素。同上。 ⁵ 尽管本办公室讨论了这些函件中的样本,但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封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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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另一个例子,尽管M-M-博士,一位在~______...的高级研究员,表示申请人工作对使医学图像分析成为可能的设备和系统的改进所产生的影响“证明了[申请人]的洞见对DRNN[深度循环神经网络]和能源需求预测的广泛影响”,但他未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工作是在何时6或如何被该领域其他人实施、利用或赞誉的。
此外,尽管申请人主张她打算作为其现任雇主的计算机视觉Python工程师从事其拟议事业,7但记录中不包含其雇主的支持性文件,指明她打算代表该组织从事的具体研究项目,以及她在公司研发中的具体角色将是什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在美国开展其拟议研究的手段或资金支持,申请人未能表明其未来活动计划使她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关于申请人工作的引用情况,申请人提供了其2023年12月22日的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来自Google Scholar的信息表明,她引用次数最高的三篇文章,题为I I t' (2023), 1iL-----------___J-......,t' (2015~;)-,a-n....,...d.......'l___________________,,.I I" (2018),分别获得13、11和3~--------~--------------~1次引用。申请人未具体说明这些单篇文章的引用中有多少是她或她的合著者的自引。在回应审理主任的RFE时,申请人提供了2024年7月26日的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列出了其已发表文章在2023年12月22日I-140表格申请提交之后获得的额外引用。这些在回应RFE时提供的较晚引用不能证明她在提交时的资格。见8 C.F.R. § 103.2(b)(1), (12)。
申请人未能证明相当数量的引用作者对其工作给予了不同寻常的依赖,从而在该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引用频率本质上是定量的,并不揭示引用的原因,这涉及定性分析。换言之,高引用数可能表明该领域其他人注意到了申请人的工作,但并不能确认她的工作以使其处于有利地位的方式影响或推进了事业领域。某一领域的研究人员可能引用其他已发表作品,而被引作品并不具有显著影响力或作为其自身工作的基础依据。即使申请人领域内的其他人可能在其自身工作中依赖了她的研究发现,这也不足以证明她在该领域做出了重大意义的贡献。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已发表文章所获引用数量反映了相关方对其工作的兴趣程度足以满足Dhanasar的第二项要件。此外,尽管我们将I博士的“出版物和其他引用其工作的已发表材料”列在
6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时确立获得所请求福利的资格。见8 C.F.R. § 103.2(b)(1), (12)。值得注意的是,M-M-博士提到了al !大学和l !大学的“2024年预印本”,其日期晚于申请人2023年12月I-140表格申请的提交。 7 由于申请人正在申请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她无需拥有来自特定雇主的工作邀请。但是,我们将考虑有关她当前就业的信息,以说明她打算以何种身份工作,从而确定其拟议事业是否符合Dhanasar框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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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交的文件,我们根据第二项要件认定他处于有利地位的决定并非基于他的引用记录。相反,在我们的先例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在其领域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经验,其在研究项目中角色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实体如NASA和AFRL的持续兴趣和资助,使他处于有利地位,能够继续推进其高超音速技术研究的拟议事业。”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
记录表明申请人已开展并发表了研究,但她未能表明这项工作使她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虽然我们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学分,但并非每个开展了原创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相反,我们审查Dhanasar中列出的因素,以确定例如个人在实现拟议研究目标方面的进展、在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产生的兴趣是否支持此类认定。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然而,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工作已成为该领域进步的推动力,或已在学术界产生了实质性的积极讨论。证据也未以其他方式表明其工作构成推进其研究的成功或进步记录。由于申请人未能证明她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事业,她未能确立其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
C. 权衡之下豁免是否有利
如上所述,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对美国有利。由于申请人未能根据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确立资格,我们拒绝触及并在此保留有关第三项要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
III. 结论
由于记录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她未能确立其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因此,根据Dhanasar所述第三项要件分析其资格将无实际意义。据此,申请人未能表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