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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机长兼飞行教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4月8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工作、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EB-2基础分类资格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项: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拒绝申请的决定。本次实际解决的争议是Dhanasar第一项国家重要性,AAO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AAO明确保留对Dhanasar第二项、第三项以及EB-2分类资格的问题不作裁断;驳回上诉不等于对上述保留事项作出不利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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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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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公司机长兼飞行教员,以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拟从事的工作是担任波音777/787的航空培训机长/教员及全动模拟机教员。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irline captain and flight instructo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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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s to work as an airline training captain/instructor and "Full Motion" simulator instructor for the Boeing 777 /787 airp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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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及封面信、教育和工作经历证明、雇主信、推荐信和执照。

    核对原文依据
    With the initial filing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cover letter, evidence ofhis education and experience, employment letters, recommendation letters, and lic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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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德州服务中心发出补件通知,允许申请人补充材料以证明EB-2分类和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回应补件,提交书面论证意见、ETA 750 B表、ETA 9089表、补充的教育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推荐/工作信。

    核对原文依据
    Following initial review, the Director issued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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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s response to the RFE includes a letter brief, an ET A Form 750 Part B, an ETA Form 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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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高等学位、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且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及权衡后有利于美国。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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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established that he has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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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provided sufficient evidence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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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交自行撰写的书面论证意见,主张美国存在严重飞行员短缺且缺乏合格航空教员,其作为经验丰富的航空教员可帮助缓解该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ubmits his pro se letter brief and asserts that "there is a severe pilot shor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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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求;对第二、第三项及EB-2分类问题保留不裁。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because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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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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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求拟议工作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应聚焦于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而非其所在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美国航空业严重缺乏飞行员和合格航空教员,其作为经验丰富的航空培训机长和模拟机教员,可通过培训数百至数千名飞行员帮助缓解飞行员短缺,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拟议工作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原审认为航空业本身对美国的重要性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具体拟议工作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并认为其关于专业飞行员和飞行教员一般专长会促进航空公司和更广泛经济积极成果的主张未显示更广泛影响。

教育和工作经历证明、雇主信、推荐信、执照(初次提交)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资历、工作经历和专业执照,以支持其EB-2资格及国家利益豁免。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这些航空执照和良好工作推荐信支持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而非第一项国家重要性;原审已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拟议工作本身具有超出直接雇主和学员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evidence of his aviation licensure and good job references, these factors support prong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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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件回应中的书面论证意见、ETA 750 B表、ETA 9089表、补充教育和工作经历证明、推荐/工作信

证明目的
补充证明EB-2资格和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包括拟议工作的性质和潜在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未逐项评价这些补件材料对国家重要性的证明力,仅概括认定记录不足以证明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研究、商业计划或预测说明拟议工作如何产生超出直接雇主的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response to the RFE includes a letter brief, an ET A Form 750 Part B, an ETA Form 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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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provides no study, business plan, or projections about how his prop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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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飞行员短缺和航空教员稀缺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美国航空业存在严重飞行员短缺,其作为航空教员可培训大量飞行员,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主张缺乏支持,申请人未说明其拟议工作如何产生领域内或全球影响,也未证明对“小社区航空服务”的具体利益;申请人本人也承认其资格可能无法立即解决飞行员短缺问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证据将行业短缺与申请人具体培训工作的国家重要性联系起来;未证明学员数量和更广泛经济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he does acknowledge that "my qualifications alone may not offer an immediate remedy for the acute pilot shor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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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show how his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alleviate this crisis so as to make it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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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引用的Faye Malarkey Black向众议院交通和基础设施小组委员会的证词

证明目的
证明飞行员短缺正在阻碍区域航空业复苏并削弱小社区航空服务。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证词只证明行业存在危机,申请人未说明其拟议工作如何缓解该危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工作将特别有利于“小社区航空服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行业层面证据与申请人具体工作之间缺乏因果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in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benefit "small community air service" in partic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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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过去40多年商业飞行经验及在国外的工作重要性

证明目的
证明其经验丰富、资历深厚,能够推进拟议工作。
AAO 如何评价
AAO明确指出过往工作经历及其在国外的重要性与第一项国家重要性无关,而属于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的考量,原审已认定第二项满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过往经历不能替代对拟议工作国家重要性的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summation of his prior work experience and its importance abroad are not material to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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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确认国家重要性的判断对象是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工作,而非航空业或飞行员职业本身的重要性。申请人关于飞行员短缺的概括主张缺乏研究、商业计划或预测支持,也未说明其培训工作如何产生超出直接雇主和未知数量学员的更广泛影响。AAO援引Dhanasar中教学活动未达到国家重要性的先例,并指出申请人引用的行业证词只证明行业困境,未说明其本人工作如何缓解该危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field, or profession in which an individual wil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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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assertation that the U.S. aviation sector is "in dire need ofmore pilots" is unsuppor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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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teaching activities did not rise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because they would not impact his field more broa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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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工作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项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通过教育、工作经历、执照和推荐信证明其资历深厚,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工作。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工作。

航空执照和良好工作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备推进拟议工作的资历。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这些材料支持第二项,原审已认定第二项满足;AAO本次未重新裁断第二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factors support prong two and whether he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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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原审已认定申请人满足第二项,且因第一项国家重要性已足以决定上诉结果,AAO明确保留对第二项的上诉论点不作裁断。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and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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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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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项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因其工作可缓解飞行员短缺。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项国家重要性未满足已足以决定上诉结果,明确保留对第三项的上诉论点不作裁断,未进行实质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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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rther discussion of the factors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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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基础分类资格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须首先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即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特殊能力人士。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B)(i)条。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拥有高等学位。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原审已认定申请人拥有高等学位,但因国家重要性未满足已足以决定上诉结果,AAO明确保留对申请人是否符合EB-2分类的问题不作裁断。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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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 as well as whether he meets the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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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AAO仅就Dhanasar第一项国家重要性作出裁断,第二项、第三项及EB-2分类资格均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核对材料时应区分原审已认定事项与AAO本次未审理事项。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th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 as well as whether he meets the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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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AAO评价国家重要性时聚焦于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航空培训机长/模拟机教员工作,而非航空业整体重要性;核对证据时应关注是否有材料将行业飞行员短缺与申请人具体培训工作的更广泛影响联系起来。
    核对原文依据
    we focu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noncitizen]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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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申请人过往40多年商业飞行经验及在国外的工作重要性被AAO归入第二项(处于有利地位)考量,而非第一项国家重要性;核对时应避免将资历证据误用于证明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A petitioner's prior work experience and record of success are material to the secon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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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AAO指出申请人未提供研究、商业计划或预测来说明拟议工作如何产生超出直接雇主的利益;此为阅读时核对证据缺口的边界,不推测补充何种材料即可获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no study, business plan, or projections about how his prop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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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号:30633814 日期:2024年4月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公司机长兼飞行教员,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该分类的工作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未满足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中的国家重要性要求。见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由于这一已认定的否决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不再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就Dhanasar其余要件提出的上诉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作出裁决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本法第203(b)(2)(B)(i)条。其次,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行使自由裁量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律和相关

原文第 2 页

法规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 national importance(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² 尚待确定的其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符合Dhanasar框架下的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申请人称其拥有超过40年的商业飞行经验。他目前受雇于一家以埃塞俄比亚为运营基地的国际航空公司,担任航空公司机长兼首席TRI/TRE(型别等级教员/考试员)。他表示计划担任航空公司训练机长/教员以及波音777/787飞机的“全动”模拟机教员。

在初次提交时,申请人提交了说明信、其教育和经历的证据、雇主信函、推荐信以及执照。

初次审查后,审理主任发出了补件通知(RFE),给予申请人机会提交额外证据,以尝试证明其符合EB-2分类和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对RFE的答复包括一份书面论证意见、一份ETA表格750 B部分、一份ETA表格9089、其教育和经历的额外证据以及推荐/工作信函。

在答复RFE时提交的书面论证意见中,申请人同样表示其拟从事的事业是“寻求担任波音777/787航空公司训练机长和模拟机教员的职位”。他表示自己“已与飞行训练管理层就[其]可能被聘用担任这一空缺职位达成初步协议,尚待取得工作许可”。最初,申请人提供了这一潜在工作的联系信息,并表示USCIS可自由联系他们。

在审查申请人的答复后,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持有高级学位。此外,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且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事业。³

¹ 另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裁决中)的意见,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² 由于本事项以国家重要性为裁决依据,本办公室保留申请人是否符合EB-2分类的问题。 ³ 本办公室保留关于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实现其拟从事事业的裁决。见 INS v.

原文第 3 页

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或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关于其作为专业飞行员和飞行教员的一般专长将为航空公司和更广泛经济带来积极成果的主张,未能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更广泛影响。此外,审理主任指出,“航空业对美国的重要性本身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具体拟从事事业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其自行撰写的书面论证意见,并主张“存在严重的飞行员短缺,这一挑战超出了个人抱负的范围”。他进一步主张“美国航空业急需更多飞行员,而合格航空公司教员的稀缺进一步加剧了这一状况”。因此,申请人表示“一位经验丰富的航空公司教员可以通过向数百甚至数千名有志飞行员传授知识,在帮助缓解这一挑战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他继续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将培训数百至数千名飞行员,使其达到最高行业标准”。然而,他承认“仅凭我的资历可能无法立即解决严重的飞行员短缺问题,因为它不同于突破性技术或革命性发明”。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工作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本办公室关注“[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见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Dhanasar提供了可能具有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的事业示例,即“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具有更广泛影响的事业,例如“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Id. at 889-90。

本办公室注意到,申请人对其过往工作经历及其在国外的 重要性的概述,对于确定拟从事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不重要。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历和成功记录对于Dhanasar第二项要件(即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从事事业)具有重要性,而审理主任已认定申请人满足该要件。见 id.

申请人关于美国航空业“急需更多飞行员”的主张缺乏支持。他未能证明其拟担任飞机机长和飞行教员的事业如何可能具有“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此外,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事业具有更广泛的影响,例如“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Id. at 889-90。申请人未提供任何研究、商业计划或预测,说明其拟从事的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作出裁决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

原文第 4 页

其事业将产生超出其直接雇主以及他将培训的人数不详的学生之外的益处。尽管申请人提供了其航空执照和良好工作推荐信的证明,这些因素支持第二项要件以及他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然而,记录中没有充分证据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担任机长和飞行教员将具有Dhanasar所设想的那种更广泛的影响,以达到国家重要性标准。

虽然申请人的事业可能影响他所培训的个人,或影响其工作所在的雇主或航空公司,但这项工作的国家重要性尚未得到充分解释或证实。同样,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请愿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申请人引用了区域航空公司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Faye Malarkey Black向众议院运输和基础设施小组委员会所作的证词来支持其主张。她表示,“尽管乘客需求飙升,但日益恶化的飞行员短缺阻碍了区域航空业从疫情中复苏,并正在摧毁小型社区航空服务。”申请人未表明其拟议事业将如何缓解这一危机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此外,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拟议事业将特别惠及“小型社区航空服务”。他坦承,仅担任飞行员可能达不到突破性技术的水平,从而无法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由于申请人未按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的要求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他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进一步讨论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下的因素将无实际意义。如上所述,我们保留申请人关于Dhanasar其余要件以及他是否符合EB-2分类的上诉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未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以其他方式值得获得该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4-0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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