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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疗师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5年4月9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医疗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原创贡献具有重大意义、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会员资格与艺术展览标准(程序性放弃)
不成立 原创贡献具有重大意义、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拒绝申请的决定。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在原创贡献重大意义标准上不满足,在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上虽证明领导角色但未证明组织杰出声誉;高薪酬标准被保留未审理;会员资格和艺术展览标准因未上诉而视为放弃。由于申请人无法满足最低三项证据标准,AAO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atisfy two of three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 he claims to have met. He therefore cannot meet the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fo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We will therefore affirm the petition's den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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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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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系巴西公民,职业为物理治疗师,持巴西物理治疗学士学位及心肺物理治疗、手法/姿势物理治疗研究生文凭,在巴西医疗行业有20余年经验,包括行政和管理岗位,并在巴西创办和经营两家医疗公司;现申请EB-1杰出能力移民分类,声称将在美国继续从事物理治疗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hysical therapist, seeks classification under the employment-based, first-preference (EB-1) immigrant visa category as an alien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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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shows that the Petitioner, a Brazilian native and citizen, earned a bachelor's degree in physical therapy and post-graduate diplomas in cardio-respiratory and manual/postural physiotherapy from schools in his home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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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仅满足十项初步证据要求中的一项,比作出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最低三项少两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one of ten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 - two less than needed for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提出上诉,主张其还提交了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酬三方面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he also submitted evidence of hi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in the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申请人在原创贡献和领导或关键角色两项标准上不满足,并因申请人未挑战会员资格和艺术展览两项认定而视为放弃;对高薪酬标准予以保留,未作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Exercising de novo appellate review, see Matter of Christo '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we conclude that he did not satisfy the evidentiary criteria regarding original contributions and performance in a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therefore need not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whether he submitted evidence that he commanded a high salary o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 relative to others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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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原创贡献具有重大意义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要求提供申请人在其领域作出原创性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且具有重大意义的证据;先判断是否作出原创贡献,再判断该贡献是否对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开发的可下载居家护理患者评估程序在其领域被广泛采用,其公司正将该工具整合进信息技术系统,巴西各地物理治疗师可获取该工具,程序在四大洲被下载,且其持有该程序的独家知识产权。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该程序构成原创贡献,但认为缺乏证据证明该工具在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

2014年三段式报纸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该程序受到关注、可节省从业者成本,从而支持其重大意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文章未注明信息来源,申请人本人可能提供了文章信息,故不构成独立、无偏或可靠的证据;文章还称该程序由多学科团队制定,质疑申请人所称独自开发。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信息来源不明;与申请人独自开发的声称存在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article does not state the source of its information. As the Petitioner himself could have provided the article's information, we do not find it to constitute independent, unbiased, or reliabl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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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rticle states: "A multi-disciplinary team formulated this groundbreaking program within 2 years of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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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为“All Time Statistics”的程序浏览量数据页

证明目的
证明程序在巴西、美国、爱尔兰、安哥拉、佛得角等地被广泛使用。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页未定义“view”的含义,无法确定浏览量是否代表程序使用,故不能证明广泛使用;即使浏览量反映使用诊所数量,也不足以证明重大意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view”未定义,无法与“使用”建立对应关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age does not define the term "view." We therefore do not know whether a view indicates the program's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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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ta therefore do not demonstrate widespread use of the Petitioner's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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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封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成就及该程序的意义。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推荐信讨论了申请人在领域内的成就,但所列成就均未包括其开发该程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未提及该程序,无法佐证其重大意义。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the recommendation letters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accomplishments in his field. But none of the listed accomplishments include his development of the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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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可该程序属于原创贡献,但认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有领域层面的重大意义。AAO指出2014年报纸文章未注明信息来源、可能由申请人本人提供,因而不构成独立、无偏或可靠的证据,且文章称该程序由多学科团队历时两年制定,反而质疑申请人所称独自开发。下载“浏览量”数据未定义“view”含义,无法证明广泛使用;即使反映使用诊所数量,也不足以证明重大意义;推荐信亦未提及该程序的开发。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found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gram constitutes an original contribution to his field. But the Director found in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the tool has major significance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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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however,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his program has major significance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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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is original contribution has major significance in his field. We will therefore affirm the Director's findi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ii)要求提供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先判断是否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再判断该组织是否具有杰出声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在一家公司的经历满足该标准,并援引公司人力资源代表(亦为其配偶)的信函,称在其领导下公司物理治疗服务从巴西1个城市扩展至14个城市,并增加言语治疗、职业治疗、营养和心理学服务。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也未证明相关组织具有杰出声誉。

申请人创办公司的信函(由公司人力资源代表、亦为其配偶出具)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公司担任领导角色,且公司在其领导下扩张。
AAO 如何评价
AAO采信该信函所列职责,认定申请人已证明领导角色;但该信函不能证明公司具有杰出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公司杰出声誉的证据;信函出具人与申请人存在配偶关系。
核对原文依据
He points to the letter from a company human resources representative (who is also his spouse), stating that, under the Petitioner's leadership, the firm expanded its physiotherapy services from one to 14 cities in Brazi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us, contrary to the Director, we find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ubmitted evidence of his performance in a leadership role at the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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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关于申请人及其公司的报纸文章副本

证明目的
证明公司具有杰出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缺乏2014年之后关于公司的媒体报道,公司成立于2009年相对年轻,故不足以证明杰出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媒体报道止于2014年,缺乏近期报道;公司历史较短。
核对原文依据
But, founded in 2009, the firm is relatively young, and the record lacks media coverage of the company since 2014.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六封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角色及公司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在领导或关键角色部分将推荐信列为提交材料,但未认定其足以证明公司具有杰出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推荐信具体如何证明公司杰出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the six recommendation letters, a letter from the company he founded where he served as a partner and physical therapist since 2009, and a copy of a 2014 newspaper article about him and the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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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不同意原审关于领导角色的认定,认为申请人创办并拥有该公司,公司信函列明其职责包括财务管理、战略规划及新产品和服务开发,故已提交领导角色的证据。但AAO同意原审关于杰出声誉的认定:公司成立于2009年,相对年轻,且记录缺乏2014年之后关于公司的媒体报道,因此不足以证明公司具有杰出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Thus, contrary to the Director, we find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ubmitted evidence of his performance in a leadership role at the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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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like the Director, we find in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the company has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demonstrated his performance in a leading role but not that his organization has a distinguished reputation. We will therefore affirm the Director's finding on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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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要求提供申请人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获得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的证据。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提交了该标准的证据。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标准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仅满足一项证据标准,且只再主张满足另一项,因此无法达到最低三项标准,故无需审理并保留对高薪酬标准的考虑。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met one evidentiary criterion but claims satisfaction of only one more. Thus, he cannot meet the requisite minimum of three criteria. We therefore need not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whether he submitted evidence that he commanded a high salary o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 relative to others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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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资格与艺术展览标准(程序性放弃)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vii)分别涉及协会会员资格和艺术展览或展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未在上诉中挑战原审关于这两项标准的不利认定。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提供协会会员资格证据,也未提供艺术展览或展示证据。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未在上诉中挑战这两项认定,因此视为放弃该问题,仅作程序背景,本次未重新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ut, because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challenge those two findings on appeal, he has effectively "waived" the issu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2014年报纸文章是否注明信息来源,以及文章是否称该程序由多学科团队制定,以理解AAO为何不将其视为独立可靠证据并质疑独自开发的声称。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article does not state the source of its inform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All Time Statistics”页面是否定义“view”及其统计口径,以理解AAO为何认为该数据不能证明广泛使用。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age does not define the term "view."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六封推荐信是否提及该程序,以及公司信函出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以理解AAO对各证据的采信范围。
    核对原文依据
    But none of the listed accomplishments include his development of the progra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He points to the letter from a company human resources representative (who is also his spous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公司成立时间及2014年之后的媒体报道情况,以理解AAO关于杰出声誉的认定边界;本阅读提示不推测补充材料即可获批。
    核对原文依据
    But, founded in 2009, the firm is relatively young, and the record lacks media coverage of the company since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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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673032 日期:2025年4月9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物理治疗师,寻求以“杰出能力”外籍人士身份归类于基于就业的第一优先(EB-1)移民签证类别。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1)(A)条,8 C.F.R. § 1153(b)(1)(A)。该类别下成功的美国永久居留申请人必须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广泛记录其在其领域内成就所获得的认可。本法第203(b)(1)(A)(i)条。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十项初步证据要求中的一项——比进行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数量少两项。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他还提交了以下证据:

  • 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 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
  • 相对于其领域内其他人而言拥有高薪或显著高报酬。

8 C.F.R. § 204.5(h)(3)(v)、(viii)、(ix)。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行使重新审查上诉审查权,参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其未满足关于原创贡献和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标准。由于申请人无法满足所需的最低证据要求数量,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要符合该移民签证类别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

  •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
  • 寻求在美国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工作;以及
  • 作为永久居民将实质性惠及该国。

原文第 2 页

本法第203(b)(1)(A)(i)-(iii)条。

“杰出能力”一词指与“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一”相称的专业能力。8 C.F.R. § 204.5(h)(2)。除非申请人获得“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否则其必须满足十项较低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8 C.F.R. § 204.5(h)(3)。1

如果申请人满足任一证据标准以及本法第203(b)(1)(A)(ii)、(iii)条的要求,USCIS必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为获批准,整体记录必须确立申请人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使其跻身其领域最顶端一小部分人之列的公认成就。参见 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1 (5th Cir. 2022)(认定USCIS的两步杰出能力分析与“管辖法规和条例一致”);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 www.uscis.gov/policy-manual。

II. 分析

A. 申请人及其领域

记录显示,申请人为巴西出生公民,在其本国学校获得物理治疗学士学位以及心肺物理治疗和手法/姿势物理治疗研究生文凭。他在巴西医疗保健行业拥有超过20年经验,包括担任行政和管理职务。他在巴西创立并管理了两家医疗保健公司。现居美国,他表示打算继续在该国担任物理治疗师。

记录未表明——申请人也未主张——其获得了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奖项。因此,他必须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中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

记录支持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提交了关于其本人及其工作的已发表材料的证据。参见8 C.F.R. § 204.5(h)(3)(iii)。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加入了要求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的领域内协会,或证明其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参见8 C.F.R. § 204.5(h)(3)(ii)、(vii)。但是,由于申请人在上诉中未质疑该两项认定,其实际上已“放弃”了这些问题。参见 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

我们现在将审查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声称已满足的三项证据要求的认定。为满足这些标准,其证据必须客观地符合适用法规描述的参数。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USCIS和AAO均不得单方面施加超出规定范围的新颖实质性或证据要求。”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1 (9th Cir. 2010)。

1 如果某项证据标准不能“直接适用”于申请人的职业,其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资格。8 C.F.R. § 204.5(h)(4)。

原文第 3 页

B.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该标准要求“[外籍人士]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8 C.F.R. § 204.5(h)(3)(v)。

在裁定该要求时,USCIS首先确定申请人是否在其领域内作出了原创贡献。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5。若是,该局随后确定该原创贡献是否对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同上。

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开发了一款用于评估居家护理患者的可下载程序。他主张该工具“简化”了患者评估并提高了诊所的效率。他还引用了关于该程序的一篇报纸文章,并提供了六封为其出具的推荐信。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程序构成对其领域的原创贡献。但审理主任认定,证明该工具在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证据不足。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程序在其领域内已被“广泛采用”。他表示其一家公司正在将该工具整合到其信息技术系统中,巴西各地的物理治疗师均可获得该工具。他主张其程序已从四大洲下载,且其持有该程序的独家知识产权。

证明申请人开发了一项引起关注或商业化的技术的证据,可以确立其原创贡献对其领域的重要性。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Criterion 5。此外,“领域内专家解释该人贡献的性质和重要性的详细信函也可为评估所主张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提供有价值的背景,特别是当记录包含佐证所主张重要性的文件时。”同上。

然而,申请人的证据并未确立其程序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参见 Strategati, LLC v. Sessions, No.: 3:18-cv-01200-H-AGS, 2019 WL 2330181, at *6 (S.D. Cal. May 31, 2019)(引文省略)(指出“重大意义”意味着“超出雇主、客户或顾客的实质性影响”)。2014年那篇三段式报纸文章描述了该程序,提及了申请人,并指出该工具可为从业者节省高达30%的成本。但该文章未说明其信息来源。由于申请人本人可能提供了该文章的信息,我们不认为其构成独立、无偏见或可靠的证据。此外,该文章对申请人所主张的独自开发该程序提出了疑问。文章称:“一个多学科团队在2年的研究中制定了这一开创性程序。”(强调为后加)。

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关于该程序“浏览量”的数据页面。该页面题为“历史统计”,似乎是某程序部分的“屏幕截图”。页面显示:巴西269次浏览;美国33次浏览;爱尔兰2次浏览;安哥拉和佛得角各1次浏览。该页面未定义“浏览”一词。因此我们不知道一次浏览是否表示该程序的使用。因此,数据并未证明申请人程序的广泛使用。即使该页面的“浏览量”反映了世界各地使用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程序的诊所数量,记录也不会证明其具有重大意义。此外,推荐信讨论了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成就。但所列成就均未包括其对该程序的开发。

申请人未证明其原创贡献在其领域内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将维持审理主任的认定。

C. 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表现

要满足该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USCIS首先确定申请人是否曾在某组织、机构,或某组织或机构的某一分部或部门中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l), Criterion 8。领导性角色是指申请人(现在或过去)是该组织、机构、分部或部门内的领导者。同上。相比之下,关键性角色是指申请人“以对组织或机构活动成果,或对组织或机构某一分部或部门活动成果具有显著重要性的方式作出了贡献。”同上。

USCIS接下来确定申请人现在或过去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组织、机构、部门或分部是否具有杰出声誉。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l), Criterion 8。“distinguished”一词意为“以显赫、卓越或杰出为标志的”或“与显赫人物相称的”。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www.merriam-webster.com。相关因素不仅包括组织的相对规模或存续时间,还包括其他信息,例如其客户群规模或相关媒体报道。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l), Criterion 8。

申请人提交了六封推荐信、一封来自其创办公司的信函(自2009年以来他在该公司担任合伙人和物理治疗师),以及一份2014年关于他和该公司的报纸文章副本。

审理主任认定,关于申请人担任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的表现以及某组织具有杰出声誉这两方面,证据均不足。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符合该标准。他援引一封来自公司人力资源代表的信函(该代表也是其配偶),信中称,在申请人的领导下,该公司将其物理治疗服务从巴西的1个城市扩展到14个城市,并增加了言语治疗、职业治疗、营养和心理学服务。

“与相应职责相匹配的头衔,可以帮助证明某一角色事实上(现在或过去)是领导性的。”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l), Criterion 8。申请人是该公司的创始人及所有者,公司信函列明其职责包括:财务管理;战略规划;以及开发

原文第 5 页

新产品和服务。因此,与审理主任相反,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公司担任领导性角色。

但是,与审理主任一样,我们认定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公司具有杰出声誉。我们承认该公司多年来的增长。但是,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相对年轻,且记录中缺乏2014年以来关于该公司的媒体报道。因此,记录不能证明该公司具有杰出声誉。参见Branski v. Seng, No. 24-CV-360, 2024 WL 4678939, at *8 (E.D. Wis. Nov. 4, 2024)(“成功的企业可以预期拥有满意的客户和同行的积极尊重。但要具有‘杰出声誉’还需要更多。”)

申请人的证据证明了其担任领导性角色的表现,但未证明其组织具有杰出声誉。因此,我们将维持审理主任关于该标准的认定。

D. 其余证据要求

申请人已满足一项证据标准,但仅主张再满足一项。因此,他无法达到所需的最低三项标准。因此,我们无需审理并在此保留对以下问题的考虑:他是否提交了证据证明其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获得了高薪或显著高报酬。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其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其主张已满足的三项证据要求中的两项。因此,他无法达到最终实质审查所需的最低数量。因此,我们将维持该申请的否决。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4-09)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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