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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2218291 日期:2026年4月9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销售经理,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身份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该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是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本法第203(b)(2)(A)条。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随后证明其值得行使自由裁量权,豁免工作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分析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1) 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2)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3)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同上。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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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申请人的国家利益豁免请求时,SCOPS认定,虽然申请人已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且其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事业,但未能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级重要性,也未能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未适当考虑所有证据,也未解释其裁定所依据的理由。本办公室同意。
审理人员必须充分解释拒绝签证申请的理由。见8 C.F.R. § 103.3(a)(1)(i)。该解释应足以让申请人有公平机会对该决定提出异议,并让本办公室有机会进行有意义的 appellate review。见,例如,Matter of M-P-, 20 I&N Dec. 786 (BIA 1994)(认定决定必须充分解释拒绝动议的理由,以使被申请人有有意义的机会在上诉中质疑该裁定)。
在此,该决定缺乏对证据的充分分析和讨论。例如,在认定申请人不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素的国家级重要性要求时,SCOPS大段引用了申请人对SCOPS补证通知(RFE)的回复、个人陈述和职业计划。然而,该决定未对证据进行实际分析,也未具体解释SCOPS如何得出其裁定。
SCOPS就Dhanasar第三项要素也提供了类似的结论性裁定。例如,该决定在未具体讨论记录中文件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未显示出对其[原文如此]自身贡献的迫切利益”,且“未证明其[原文如此]通过拟从事事业为美国带来的利益超过劳工证程序本身所固有的利益”。
同样,审理人员必须解释拒绝申请的具体理由。见8 C.F.R. § 103.3(a)(1)(i)。虽然记录中的证据最终可能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符合所请求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但SCOPS未充分处理初次提交及回复RFE时提交的证据,因此未充分解释拒绝的理由。
据此,本办公室撤销SCOPS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进一步考虑并作出新决定。发回重审后,SCOPS应审查全部记录,并确定其是否已依据Dhanasar三项要素中的每一项确立资格。如果SCOPS认定申请人的证据不符合某一具体资格要求,该决定应讨论证据的不足之处,并充分解释不符合资格的理由。SCOPS可在作出新决定之前要求提供其认为与裁定相关的任何补充证据。在发回重审时,本办公室对本案的最终结果不发表意见。
命令:撤销该决定。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