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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游泳运动员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3年4月11日)

类别 EB-1A · 领域 体育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最终实质审查: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尖少数比例、原审比较方法:以网络搜索十二名游泳运动员名单判断顶尖地位、初步证据标准满足是否等同于资格成立
不成立 最终实质审查: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尖少数比例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拒绝;本次实际解决的是最终实质审查问题,即整体记录是否显示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端小比例,结论为未证明。原审已认定满足三项初步标准及不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本次未重新逐项认定全部十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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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le issue on appeal is therefore whether the overall record shows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ustained a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level of ac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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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游泳运动员,自我申请杰出能力(体育)第一优先类别移民,拟赴美继续游泳活动。原审认定其满足三项初步证据标准,但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认为未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尖少数比例;本次为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拒绝决定的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swimm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athl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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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s an internationally competitive swimmer who intends to continue this activity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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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也未证明其升至领域最顶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or that she has risen to the very top of her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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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向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行政上诉办公室依8 C.F.R. § 103.3受理并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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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上诉

    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原审适用标准过严、未分析全部证据,并援引Muni案主张应按具体泳姿和距离项目比较、运动员只需“非常优秀”。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applied incorrect standards and did not analyze all of the evidence provid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also cites Muni for the proposition that an athlete need only be "very good" in their field in order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4.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拒绝。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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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最终实质审查: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尖少数比例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8 C.F.R. § 204.5(h)(2)要求属于“升至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先按8 C.F.R. § 204.5(h)(3)(i)-(x)计数初步证据,满足后依Kazarian v. USCIS等作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适用标准过严、未充分权衡其NCAA一级比赛成绩、境外重要赛事奖项、美国主管机构 sanction 赛事奖牌、国家纪录、两届奥运资格及2012年伦敦奥运参赛经历,综合记录应证明其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顶尖地位。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i)奖项、(ii)协会会员、(iii)媒体报导三项初步标准,但最终实质审查认为未证明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或领域最顶端;另认定不满足8 C.F.R. § 204.5(h)(2)(viii)领导或关键角色。

世界泳联(World Aquatics)运动员成绩与排名数据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其在50米仰泳、100米仰泳和100米自由泳项目具有国际竞争力,应按具体项目比较。
AAO 如何评价
AAO采用该数据作比较口径,指出申请人50米和100米仰泳个人最好成绩均出现在2015年,当年分别有151名和120名其他选手更快(部分不止一次);100米自由泳个人最好成绩出现在2020年,当年至少200名其他选手更快。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在申请人主项的个人最好成绩年份,其排名均远离顶尖少数,未显示其处于任一主项顶端。
核对原文依据
In that year, 151 other swimmers had faster finishes in the 50-meter backstroke and 120 other swimmers had faster finishes in the 100-meter backstroke, sometimes on more than one occa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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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least 200 other swimmers had faster finishes than the Petitioner in the 100-meter freestyle in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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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AA一级比赛记录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该成绩构成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NCAA一级比赛限于特定美国高校学生参加,不能表明该比赛成功构成竞技游泳领域的国家或国际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参赛资格受限,不能作为国家或国际声誉的指标。
核对原文依据
NCAA Division I competition is restricted to students at specific United State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which does not indicate that success in such competitions constitutes a form of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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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do Championships(美国主管机构 sanction 赛事)奖牌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该赛事奖牌证明国家或国际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赛事是面向得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游泳选手的分区比赛,仅允许有限数量外地选手参加,不能证明国家或国际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地理范围与参赛资格受限,不具全国或国际意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peedo Championships, was a sectional competition for swimmers from Texas and Louisiana, and which only allowed a limited number of swimmers from outside that geographic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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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和美国境外国际比赛奖牌及保加利亚、匈牙利公开锦标赛资料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境外比赛奖牌构成国际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在乌兹别克斯坦和美国境外比赛获奖本身不证明国际声誉;关于保加利亚和匈牙利公开锦标赛声望的材料仅为显示主办国常派多名游泳选手参加奥运会的国家概况,不能说明这些赛事给奖牌得主何种水平的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赛事本身在竞技游泳领域授予奖牌得主的声誉水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provided to establish the prestige of the Bulgarian and Hungarian Open Championships consists of country profiles indicating that the competitions' host nations regularly send a number of swimmers to the Olymp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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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es not establish what level of acclaim these competitions grant their medalists in the field of competitive swim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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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游泳联合会及国家奥委会会员资格、多项国家纪录、两届奥运资格及2012年伦敦奥运参赛经历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其国家层面成功与会员资格证明持续国家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申请人持有多项乌兹别克国家纪录、两次获得奥运资格并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但指出法定要求不仅是成功,还须属于领域最顶端小比例且成就经广泛文件认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国家层面成功与参赛经历本身不足以证明属于领域最顶端小比例或经广泛文件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We acknowledge that the Petitioner holds many Uzbek national records in swimming, has qualified for the Olympics twice, and competed at the London Olympics i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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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atutory requirement for the extraordinary ability classification is not only success, but being one of the small percentage in the top of one'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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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导与推荐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其成就经领域广泛文件认可。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媒体报导主要来自校园和地方刊物及一个报导其大学比赛生涯的游泳新闻网站;推荐信主要来自其教练和乌兹别克体育官员;提交的俄语和乌兹别克语新闻中仅一篇2014年文章关于申请人,其余仅将其列为乌兹别克体育队成员之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显示其属于领域最顶端小比例的广泛认可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edia coverage of the Petitioner's career is largely from campus and local publications and a swimming news website writing about her collegiate competition car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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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the Russian and Uzbek news articles submitted, only one 2014 article is about the Petitioner, and the rest mention her as one member of various Uzbek sporting te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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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ni v. INS案先例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应按具体位置/项目比较,且运动员只需“非常优秀”即可符合资格。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不受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约束,但会考虑其理由;并区分Muni案中申请人有证据显示其被视为全国冰球联盟最佳后卫之一且是冠军队高影响力球员,而本案申请人未类似证明其属于领域最顶端小比例。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案缺乏与Muni案相当的具体顶尖地位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elf-petitioner in Muni provided evidence that he was considered one of the best defensemen in the National Hockey League and was a highly impactful player on championship te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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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n this case has not similarly established that she is considered one of the small percentage at the top of her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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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原审以网络搜索十二名游泳运动员名单判断顶尖地位不妥,因为游泳按泳姿和距离分项,应按具体项目比较;但该瑕疵不影响结果。AAO转而以世界泳联数据比较申请人在其主项的个人最好成绩年份排名,发现其均非顶尖少数。AAO还逐项评估NCAA、Speedo锦标赛、境外奖牌、国家纪录与媒体/推荐信,认为不足以显示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或领域最顶端。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is oversight does not affect the ultimate outcome of the appeal,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she has reached the very top of her field within her swimming discip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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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otality of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achievements have translated into a sustained level of recognition that constitutes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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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比较方法:以网络搜索十二名游泳运动员名单判断顶尖地位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2)要求领域最顶端小比例;比较应在申请人具体领域内进行。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以网络搜索“ranking best women's swimmers in the world”所得十二人名单判断其不在顶尖小比例,标准过严且忽略游泳按泳姿和距离分项。

原审意见

原审以申请人未出现在该十二人名单中为由认定其不属于领域最顶端小比例。

原审网络搜索“ranking best women's swimmers in the world”所得十二名游泳运动员名单

证明目的
原审用以判断申请人是否属于领域最顶端小比例。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分析忽略游泳按泳姿和距离分项,应按具体项目比较;但该疏漏不影响最终结果。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比较口径过宽,未按申请人具体主项比较。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ncluded a list of twelve swimmers who appeared in their internet search results for "ranking best women's swimmers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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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nalysis overlooks the fact that swimming is divided into different events by stroke and d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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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同申请人关于游泳按泳姿和距离分项、应按具体项目比较的主张,并指出原审该分析有疏漏;但AAO明确该疏漏不影响上诉结果,因为改用具体项目数据后申请人仍未证明其处于任一主项顶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orrectly notes on appeal that this analysis overlooks the fact that swimming is divided into different events by stroke and distance and a swimmer may be at the top of their field by being one of the best at their 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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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ver, this oversight does not affect the ultimate outcome of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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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证据标准满足是否等同于资格成立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仅描述最低初步证据;满足最低标准本身不确立杰出能力资格,仍须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书面论证意见中强调其满足多项初步证据标准,主张这应确立其国家或国际声誉。

原审意见

原审已认定申请人满足三项初步标准并进入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满足多项初步证据标准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满足多项初步标准即应确立国家或国际声誉。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初步标准仅为最低要求,满足本身不确立资格。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具体缺失,仅说明法律标准边界。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criteria only describe the initial evidence that must be provided, at a minimum, in order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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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在脚注中回应,初步证据标准只是最低要求,满足这些最低要求本身不确立杰出能力移民签证资格;本案争议已进入最终实质审查,故该主张不改变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criteria only describe the initial evidence that must be provided, at a minimum, in order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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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ct that a petitioner meets these minimum requirements does not, in and of itself, establish that they are eligible for the extraordinary ability immigrant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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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世界泳联运动员成绩与排名页面时,应注意AAO按申请人各主项个人最好成绩所在年份比较,并区分50米池成绩;该比较口径是本案最终实质审查的关键事实基础。
    核对原文依据
    (referring to the Petitioner's competition results in SO-meter pool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According to the website of World Aquatics, 2 the governing body of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swimming, the Petitioner's personal best times in the 50-meter backstroke and 100-meter backstroke events event occurred in 2015.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NCAA一级比赛与Speedo Championships的参赛资格和地理范围,可理解AAO为何认为二者不构成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据;此为证据评价边界,不推测补件结果。
    核对原文依据
    NCAA Division I competition is restricted to students at specific United State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as a sectional competition for swimmers from Texas and Louisian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媒体报导来源与推荐信作者构成,以及俄语和乌兹别克语新闻中仅一篇2014年文章关于申请人,可理解AAO关于“广泛文件认可”缺失的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her recommendation letters are largely from her coaches and Uzbek sporting official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only one 2014 article is about the Petition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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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4443183 日期:2023年4月1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游泳运动员,寻求作为体育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分类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或她已升至其领域的最高层。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如果个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该个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其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实质性惠及美国,则该个人有资格获得杰出能力分类。该法第203(b)(1)(A)条。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高层的小部分百分比”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证明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 - (x)所列十类中三类的文件(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中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8 C.F.R. § 204.5(h)(4)的条例允许申请人

原文第 2 页

在其能够证明8 C.F.R. § 204.5(h)(3)(i)-(x)的标准不易适用于该个人职业的情况下,提交可比材料。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总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高层的小部分百分比。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一种两部分审查,即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II. 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游泳运动员,打算在美国继续此项活动。在本案中,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提交足够文件以满足8 C.F.R. § 204.5(h)(3)(i)(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奖项或奖励)、8 C.F.R. § 204.5(h)(3)(ii)(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以及8 C.F.R. § 204.5(h)(3)(iii)(专业或其他主要媒体中关于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的监管标准。1 由于申请人满足了十项初步标准中的三项,审理主任进行了最终实质审查,并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或她属于游泳领域最高层的小部分百分比。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适用了错误标准,且未分析所提供的全部证据。因此,上诉中的唯一问题是总体记录是否显示申请人已获得国家或国际层面的持续赞誉、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以及她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高层的小部分百分比。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另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at 1119-1120。经审查,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资格。

申请人称审理主任对其申请适用了过于严格的标准。审理主任的决定包括一份十二名游泳运动员的名单,这些人在其互联网搜索结果中出现在“世界最佳女子游泳运动员排名”中,并认定由于受益人未出现在此名单中,她不属于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高层的小部分百分比。申请人在上诉中正确指出,此分析忽略了游泳按泳姿和距离分为不同项目,游泳运动员可以通过在其项目中成为最佳之一而处于其领域顶层。参见,例如,Muni v. INS, 891 F. Supp. 440 (N.D. Ill. 1995)(认定冰球后卫应与其他后卫比较,而非与所有职业冰球运动员比较)。然而,这一疏忽不影响上诉的最终结果,因为申请人未证明她已在其游泳项目内达到其领域的最高层。

1 审理主任还认定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204.5(h)(2)(viii)的标准,即为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发挥领导或关键作用。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专攻50米仰泳、100米仰泳和100米自由泳项目。根据国际竞技游泳管理机构世界泳联的网站,2 申请人在50米仰泳和100米仰泳项目中的个人最好成绩发生于2015年。3 在该年,另有151名游泳运动员在50米仰泳中成绩更快,另有120名游泳运动员在100米仰泳中成绩更快,有时不止一次。4 同样,在2020年——她在该 discipline 中取得个人最好成绩的年份——至少有200名其他游泳运动员在100米自由泳中成绩快于申请人。5 这不能证明申请人属于其专攻的任何游泳项目领域顶层的小部分百分比。

申请人还援引Muni案,主张运动员只需在其领域“非常优秀”即可证明资格。首先指出,本办公室不受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已公布判决的约束,即使案件发生在同一地区内也是如此。参见 Matter of K-S-, 20 I&N Dec. 715, 718-720 (BIA 1993)。此类判决所依据的推理在适当提交本办公室时将予以适当考虑;然而,该分析不必作为法律问题予以遵循。Id. 此外,即使考虑此案,Muni案中的自行申请人提供了证据,证明他被认为是国家冰球联盟最佳后卫之一,并且是冠军球队中极具影响力的球员。Muni v. INS, 891 F. Supp. at 444-445。如上所述,本案申请人未同样证明她被认为是其领域顶层的小部分百分比。

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还主张,审理主任未充分权衡(除其他因素外)她在全国大学体育协会(NCAA)第一级别比赛中的记录、她“在……境外杰出赛事中获得的顶级奖项”以及她“在美国该运动管理机构认可的赛事中获得的奖牌”,称这些是其国家或国际赞誉的证据。首先,NCAA第一级别比赛仅限于特定美国学院和大学的学生,这并不表明在此类比赛中的成功构成竞技游泳领域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 Appendix: Extraordinary Ability Petitions - First Step of Reviewing Evidence,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指出对参赛人员的限制可能表明奖项或奖励不具有国家或国际重要性)。

同样,记录表明申请人书面论证意见所指的美国认可赛事——Speedo锦标赛——是面向德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游泳运动员的分区比赛,且仅允许该地理区域以外的有限数量游泳运动员参加。这不能证明申请人在该赛事中的成功是国家或国际赞誉的一种形式。Id. 最后,申请人在美国境外国际赛事中赢得奖牌这一事实

2 世界泳联(World Aquatics)原名国际游泳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Natation,FINA)。概述,https://www.worldaquatics.com/about。 3 成绩 AQUA Official,https://www.worldaquatics.com/athletes。__________(指申请人在50米泳池中的比赛成绩)(最后访问于2023年4月11日)。 4 排名,https://www.worldaquatics.com/swimming/rankings(按性别和项目类型筛选;展开高级筛选器以按年份筛选项目;在“Times Mode”下,使用“All Times”筛选器查看某项目当年的最佳成绩,或使用“Best Times”筛选器查看每位游泳运动员当年在该项目中的最佳成绩排名)(最后访问于2023年4月11日)。 5 同上。

原文第 4 页

乌兹别克斯坦和美国并不能证明这些奖牌是国际赞誉的一种形式。为证明保加利亚和匈牙利公开锦标赛的声望而提供的证据包括国家概况,表明这些赛事的东道国定期派出若干游泳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这并不能证明这些赛事在竞技游泳领域给予其奖牌获得者何种程度的赞誉。

申请人主张,她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游泳联合会和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会员身份以及她在游泳方面的国家成功水平,包括保持多项国家纪录,确立了她在其领域内持续的国家赞誉。6 我们承认申请人在游泳方面保持多项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纪录,两次获得奥运会资格,并参加了2012年伦敦奥运会。然而,杰出能力类别的法定要求不仅是成功,而且是成为其领域顶尖的少数百分比之一,并通过大量文件使其成就在该领域得到认可。

虽然记录表明申请人十多年来一直是乌兹别克斯坦顶尖女子游泳运动员之一,但它并未包含大量文件证明其认可程度足以表明她是其领域顶尖的少数百分比之一。对申请人职业生涯的媒体报道主要来自校园和地方出版物以及一个游泳新闻网站关于她大学比赛生涯的报道,她的推荐信主要来自她的教练和乌兹别克斯坦体育官员。在提交的俄罗斯和乌兹别克斯坦新闻文章中,只有一篇2014年的文章是关于申请人的,其余文章将她作为乌兹别克斯坦各体育队的一名成员提及。这不足以表明申请人的成就已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或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得到认可。

III. 结论

全部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的成就已转化为持续水平的认可,构成国家或国际赞誉,或表明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赞誉的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1)(A)条。此外,记录亦不能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是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该法第203(b)(1)(A)条和8 C.F.R. § 204.5(h)(2)。申请将继续被拒。

裁定:上诉被驳回。

6 在此处以及其书面论证意见中的其他情形中,申请人强调她符合8 C.F.R. § 204.5(h)(3)(i)-(x)中的若干证据标准,这应确立她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然而,这些标准仅描述了为确立资格至少必须提供的初始证据。申请人符合这些最低要求这一事实本身并不确立他们有资格获得杰出能力移民签证。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前引,F.2(B)(2)。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4-1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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