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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37466991 日期:2025年4月1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其他工人)
申请人是一家卡车运输公司,拟雇用受益人担任卡车司机。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移民签证类别下的“其他工人”。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ii)条,8 U.S.C. § 1153(b)(3)(A)(iii)。企业可在该类别下为外籍人士担保申请美国永久居留,以从事要求少于两年培训或经验的工作。见8 C.F.R. § 204.5(l)(2)(界定“其他工人”一词)。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所承诺工资的所需能力。在上诉中,该公司提交了补充证据。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见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在该决定作出之前,该公司已收到关于所需补充证据的通知,并有合理机会提交该证据。因此,我们拒绝考虑其上诉证据,并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作为其他工人——即“非技术”工人——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潜在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DOL)的认证,证明: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胜任所提供职位;且外籍人士在该职位的永久就业不会损害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本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
其次,雇主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经DOL批准的劳工证及移民签证申请。本法第204(a)(l)(F)条,8 U.S.C. § 1154(a)(l)(F)。除其他事项外,USCIS判定外籍受益人是否符合DOL认证职位的要求以及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8 C.F.R. § 204.5(l)(3)(i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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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受益人可在国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美国申请“身份调整”。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二、分析
A. 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从申请人的优先日期起直至受益人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期间,持续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所承诺工资的能力。8 C.F.R. § 204.5(g)(2)。支付能力的证据一般必须包括申请人的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同上。
在判定支付能力时,USCIS审查申请人是否从申请优先日期所在年度起向受益人支付了全额所承诺工资。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E.4(e)(l), www.uscis.gov/policy-manual。如果申请人未每年向受益人支付全额所承诺工资或根本未向受益人支付工资,USCIS考虑该企业是否产生了足以支付所承诺工资与已支付工资之间任何差额的年度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金额。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E.4(e)(2)。如果净收入和净流动资产不足,USCIS可考虑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支付所承诺工资能力的因素。见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 614-15 (Reg'l Comm'r 1967);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E.4(e)(3)。1
申请人的劳工证载明所提供卡车司机职位的所承诺工资为每年54,288美元。申请的优先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即DOL接受劳工证申请进行处理的日期。见8 C.F.R. § 204.5(d)(解释如何确定申请的优先日期)。
当审理主任于2024年11月发出补充证据请求(RFE)时,关于申请人2024年支付所承诺工资能力的法规要求证据尚不可获得。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E.4(A)(要求潜在雇主提供“从优先日期起每个可获得年度”的所需支付能力证据)(着重号为原文所加)。因此,我们将仅考虑该公司在2022年(申请优先日期所在年度)和2023年的支付能力。
记录未表明申请人雇用了受益人,该公司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在2022年或2023年向其支付了工资。因此,仅基于已支付工资,该公司未证明其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
申请于2024年3月的初始提交包括申请人2022年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该纳税申报表反映净收入303,556美元和净流动资产1,049,351美元。两项金额均超过每年54,288美元的所承诺工资。因此,基于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申请人证明了其在2022年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
1 联邦法院已维持USCIS判定申请人支付所承诺工资能力的方法。见,例如,Constr. & Design Co. v. USCIS, 563 F.3d 593, 596 (7th Cir. 2009)(指出USCIS首先审查潜在雇主的“所得税申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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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主任2024年11月的RFE要求提供申请人2023年支付能力的证明,以及受益人具备劳工证所要求至少一年所提供职位经验的补充证据。该公司的RFE回复包括受益人经验的证据。但该回复未涉及该公司2023年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见8 C.F.R. § 103.2(b)(14)(“未能提交所请求的证据,若妨碍实质性调查线索,应构成否决福利请求的理由。”)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其2023年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该公司称其“2023年纳税申报表在提交[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时不可获得,但现在可以获得,并证明申请人能够支付所提供工资。”
2023年纳税申报表反映净收入201,873美元和净流动资产-256,969美元。净收入金额超过每年54,288美元的所承诺工资。因此,如申请人所主张,该纳税申报表似乎证明该公司在2023年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
但我们不考虑在上诉中提交的证据,“[若]……申请人在否决前已被通知所需证据并有合理机会为记录提供该证据。”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766 (BIA 1988)。审理主任的RFE明确要求申请人在通知日期起88天内提交其2023年联邦所得税申报表副本或其他法规要求的该年度支付所承诺工资能力的证据。因此,该公司收到了所需证据的通知并有合理机会提交该证据。
如申请人所主张,其2023年联邦纳税申报表在申请于2024年3月提交时不可获得。但记录显示该公司将申报表提交截止日期延至2024年10月15日。见U.S. Internal Rev. Serv., Form 4868 (2023), Application for Automatic Extension of Time to File U.S.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 www.irs.gov/forms-pubs。因此,到RFE于随后的2024年11月发出时,申请人2023年纳税申报表的副本本应可以获得。该公司未记录甚至未主张该申报表在当时不可获得。因此,优势证据证明申请人2023年纳税申报表在RFE发出时可以获得。因此,根据Soriano,我们拒绝考虑申请人的上诉证据。
申请人未证明其从申请优先日期起持续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所承诺工资的能力。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的否决。
B. 申请人在上诉通知上签名的有效性
申请人也未证明其上诉提交的有效性。
申请人必须有效签署其福利请求。8 C.F.R. §§ 103.2(a)(2), (7)(ii)(A);见USCIS,“上诉通知或动议说明”,2(“您(或您的签署权人)必须正确填写您的表格。”),www.uscis.gov/forms/all-forms;另见8 C.F.R. § 103.2(a)(l)(i)(将表格说明纳入法规)。由公司提交的福利请求必须包括“有权代表申请实体签署的人”的签名。1 USCIS Policy Manual B.2(C)(3), www.uscis.gov/policy-manual。授权签署人可包括执行官、人力资源代表或任何具有“法律上约束并使该实体受特定请求所附条款和条件及请求中所作声明约束的权限”的公司员工。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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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约束并使该实体受特定请求所附条款和条件及请求中所作声明约束的权限。”同上。
申请人的 T-290B 表(上诉或动议通知)遗漏了公司签署人的姓名和职务。参见 8 C.F.R. § 103.3(a)(2)(i)(要求受影响一方“提交完整上诉”)。此外,公司 I-290B 签署人的签名明显不同于该实体在其 T-140 表、随附劳工证以及 G-28 表(出庭通知)上的授权代表的标记。因此,与法规相反,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授权了其在 I-290B 表上的签署人。
在本事项的任何未来提交文件中,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授权其 I-290B 签署人代表其签署上诉通知。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持续有能力支付所提供职位的承诺工资。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被拒的决定。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