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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5733586 日期:2023年4月1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核医学技术员和医学物理师,她打算“加入[]一个诊断医学物理住院医师项目”并“[随后]作为自雇诊断医学物理顾问工作”,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以及针对附属于此 EB-2 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她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但未证明豁免所需的工作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我们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在申请人首先证明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后,其必须随后证明其值得对工作邀请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规定,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表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性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审理主任根据 Dhanasar 的三项要件审查并分析了申请人的主张,并认定她仅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实质性价值。在上诉中,
¹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 USCIS 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酌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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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大体重申了医学物理师职业的益处、她的资格以及劳工证程序的不切实际性。但她未提供任何可推翻审理主任认定的新证据或论点。
经审查全部记录,我们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的决定。See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 see also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作法已被“每一个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Chen v. INS, 87 F.3d 5, 8 (1st Cir. 1996)(加入八个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立场,认定上诉裁判者可以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只要他们对案件给予“个别化考量”。)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