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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4年4月17日)

类别 EB-1A · 领域 体育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已发表材料标准(8 C.F.R. § 204.5(h)(3)(iii))、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8 C.F.R. § 204.5(h)(3)(viii))、可比证据(同事推荐信)
不成立 已发表材料标准(8 C.F.R. § 204.5(h)(3)(iii))、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8 C.F.R. § 204.5(h)(3)(viii))、可比证据(同事推荐信)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采纳并维持德州服务中心主任的拒绝决定,驳回上诉;本次未认定申请人满足额外标准,也未批准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we adopt and affirm the Director's decision with the added comments be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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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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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移民申请,寻求INA第203(b)(1)(A)条第一优先分类;原审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申请人上诉至行政上诉办公室(AAO)。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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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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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I-140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也未证明其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奖项和会员资格两项标准,但未满足已发表材料和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并决定不采纳申请人作为可比证据提交的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irector denied the Form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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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deci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wo of the mandatory minimum of three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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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提出上诉,主张其满足此前向主任主张的相同要素,并称近期赢得包括2023年4月、5月和10月赛事在内的多项国际认可冠军;AAO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maintains that he meets the same elements he claimed before the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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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 has recently won various championships of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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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决定

    AAO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决定,采纳并维持主任决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APR.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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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adopt and affirm the Director's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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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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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已发表材料标准(8 C.F.R. § 204.5(h)(3)(ii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i);上诉须具体指出原决定在法律结论或事实认定上的错误,未实质论证的问题视为放弃(Matter of Pougatchev);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即具备资格(8 C.F.R. § 103.2(b)(1),(12))。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已发表材料标准,称此前已向主任提交大量证据,并称近期赢得包括2023年4月、5月和10月赛事在内的多项国际认可冠军。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不满足已发表材料标准。

上诉中关于已发表材料的概括性主张及2023年4月、5月、10月赛事冠军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满足已发表材料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主张仅为概括性错误陈述,未具体说明原审认定错在何处,未形成有效上诉论证;且相关奖项发生在申请提交之后。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指出原审法律或事实错误;奖项时间晚于申请提交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erely claims he submitted extensive evidence before the Dir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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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resenting only a generalized statement of an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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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etitioner must establish eligibility at the time the visa petition is fi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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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仅笼统声称原审有误,未解释具体哪些方面错误,故未在上诉中有效提出该争议。此外,申请于2023年3月提交,提交日之后的奖项不能用于本申请,若要用须重新提交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He first claims he meets the published material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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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ffected party has failed to identify the basis for contesting this requirement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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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cannot benefit from awards he earned after that date in this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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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8 C.F.R. § 204.5(h)(3)(viii))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ii);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包括说明所提交证据的意义并将其置于有意义的背景中(Repaka v. Beers等)。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提交的证据证明其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不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申请人就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提交的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仅列明证据,未解释其如何满足法规明文要求,未达到举证责任。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解释证据与法规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及意义。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provide any explanation regarding how or why such material satisfies the plain language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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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虽列明其认为可证明该标准的证据,但未解释这些材料如何或为何满足法规的明文要求,因此未达到举证责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ddresses his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cla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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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surate with that burden is responsibility for explain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roffered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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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证据(同事推荐信)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及USCIS政策手册:仅一般性声称所列标准不适用于申请人职业不具证明力;一般性主张USCIS应接受见证人信件作为可比证据不具说服力。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因其运动在美国不流行,应接受其同事的推荐信作为可比证据。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表示在评估申请人资格时不考虑这些推荐信,理由是申请人未说明这些信件如何可比于8 C.F.R. § 204.5(h)(3)(i)-(x)所列标准,也未解释为何这些标准不适用于其职业。

专家运动员和教练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作为可比证据证明申请人资格。
AAO 如何评价
原审主任不予考虑;AAO维持,认为申请人未说明信件如何可比于具体标准,也未解释标准为何不适用于其职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说明可比性;仅作笼统不适用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several letters of reference from expert athletes and trai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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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eneral unsupported assertion that the listed evidentiary criterion does not readily 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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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未在上诉中回应原审指出的缺陷,其关于多项标准不适用于其职业的笼统主张不符合政策手册要求,一般性要求接受见证人信件作为可比证据也不具说服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appeal reflects we should accept the letters from his colleag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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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oes not specify how these letters are compa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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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not persuaded by the Petitioner's comparable evidence arguments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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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申请提交日期与所称2023年4月、5月、10月赛事奖项的时间关系,以理解AAO关于提交时须具备资格的处理边界。
    核对原文依据
    he filed the petition in March of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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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可核对推荐信是否具体说明其与8 C.F.R. § 204.5(h)(3)(i)-(x)各项标准的可比关系,以及是否解释相关标准为何不适用于申请人职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specify how these letters are comparable to the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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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可核对上诉书面论证是否具体指出原审在已发表材料标准上的法律或事实错误,而非仅作概括性陈述。
    核对原文依据
    By presenting only a generalized statement of an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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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29849078 日期:2024年4月17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获得了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能证明他至少满足十项法规标准中的三项。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证明其资格。该法第291条;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关于奖项和会员资格的强制性最低三项标准中的两项,但他未满足与已发表材料或领导或关键角色相关的标准。审理主任还认定,申请人作为可比证据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考虑,因为他未解释为何法规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其职业。在上诉中,申请人坚持认为他满足其在审理主任面前所主张的相同要素。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本办公室认定,基于其上诉提交材料,他未满足任何额外要求。

在审查整个记录后,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的决定,并附加以下评论。见 Matter of Burbano,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 Giday v. INS,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惯例已被“每一个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Martinez-Lopez v. Barr,943 F.3d 766, 769 (5th Cir. 2019)(加入每一个其他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立场,认定上诉裁决者可以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只要他们对案件给予“个别化考虑”)。

原文第 2 页

他首先主张,他在上诉中根据 8 C.F.R. § 204.5(h)(3)(iii) 的法规满足已发表材料标准。但申请人仅声称他在审理主任面前提交了大量证据,并表示他最近赢得了各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锦标赛,包括2023年4月、5月和10月的赛事。

但是,提起上诉的理由是为受影响方提供途径,以补救其在先前程序中认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见 8 C.F.R. § 103.3(a)(1)(v)。仅提出概括性的错误陈述而未解释其认为不正确的具体方面,受影响方未能确定在上诉中质疑该要求的基础。见 Matter of Pougatchev,28 I&N Dec. 719, 729 (BIA 2023)(认定未实质性上诉的问题视为放弃);另见 Matter of O-R-E-,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 Matter of R-A-M-,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认定当提交方提及某一问题而未展开论证时,该问题视为放弃);Darling Ingredients, Inc. v.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Rev. Comm'n,84 F.4th 253, 264 (5th Cir. 2023)。

此外,由于他于2023年3月提交申请,他不能在本申请中受益于该日期之后获得的奖项;如果他选择将这些成就纳入本移民类别的考虑,他必须在新的申请提交中这样做。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签证申请时确立资格。8 C.F.R. § 103.2(b)(1), (12)。如果申请人在优先日期时不符合资格但预期在以后时间变得符合资格,USCIS 不得批准签证申请。见 Matter of Izummi,22 I&N Dec. 169, 175-76 (Assoc. Comm'r 1998);Matter of Katigbak,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

接下来,申请人论述其根据 8 C.F.R. § 204.5(h)(3)(viii) 提出的领导或关键角色主张。尽管申请人指明了其声称证明其符合该标准资格的证据,但他未提供任何解释,说明该等材料如何或为何满足法规的明文要求。这未达到申请人履行举证责任的程度。

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包括初始的举证责任以及最终的说服责任。Matter of Y-B-,21 I&N Dec. 1136, 1142 n.3 (BIA 1998);另见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与该责任相称的是解释所提供证据之意义的责任。[证据]的意义应由[申请人]置于背景中并以有意义的方式解释。”Repaka v. Beers,993 F. Supp. 2d 1214, 1219 (S.D. Cal. 2014);Innova Sols., Inc. v. Baran,338 F. Supp. 3d 1009, 1023 (N.D. Cal. 2018);Eguchi v. Kelly,No. 3:16-CV-1286-D, 2017 WL 2902667, at *3 (N.D. Tex. July 7, 2017)。

最后,申请人的上诉反映,本办公室应接受其同事的来信,因为他的运动在美国不流行。本办公室注意到,审理主任表示这些来信在其对申请人资格的评估中不予考虑,他们指出:

申请人提交了数封来自其领域内专家运动员和教练的推荐信。然而,申请人未指明这些信件如何与 8 C.F.R. § 204.5(h)(3)(i)-[(x)] 规定的证据标准相可比,也未解释为何这些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其职业。举证责任在申请人,须证明这一点。

原文第 3 页

第一,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解释这些信件如何与任何个别标准相可比,且他在上诉中未处理该缺陷。第二,申请人关于若干标准根本不适用于其职业的笼统陈述,根据 USCIS 政策是不允许的,该政策规定:“关于所列证据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申请人职业的一般性、无支持的断言不具有证明力。”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最后一点,USCIS 政策手册还规定“关于 USCIS 应接受证人信件作为可比证据的一般性主张不具有说服力。”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B.1。基于这些理由,本办公室对申请人在上诉中的可比证据论点不予采信。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4-1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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