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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研究教授(无线通信研究)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4月1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基础资格、Dhanasar第一项:拟从事研究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研究、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满足Dhanasar第一项和第二项;未满足第三项,因此未证明应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驳回上诉意味着原审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维持,但不影响已认定的EB-2基础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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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e meets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and merits a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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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教授,以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申请EB-2职业移民,类别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拟从事的研究为无线通信与网络,包括5G/6G网络中的车联网通信、AI驱动的O-RAN网络研究,以及智能交通与自动驾驶相关通信;计划以助理研究教授身份继续该研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research professo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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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specifies his plan to continue his research in "Vehicle-to­ Everything (V2X) communications within the context of5G and 6G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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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补件

    针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的补件通知,申请人提交陈述,说明拟从事的研究内容,并说明将以助理研究教授身份继续该研究。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SCOP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statement describing hi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初次决定

    SCOPS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符合国家利益;同时认定申请人以电气工程博士学位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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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PS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because he submitted evidence ofhis Doctor ofPhilosophy degre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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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行政上诉办公室依8 C.F.R. § 103.3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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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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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作出决定: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满足Dhanasar第一项和第二项,但未满足第三项,因此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APRIL 17, 2025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i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ligible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nd that he meets the first and second Dhanasar prong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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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基础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申请人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主张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提交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证据,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

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属于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基础资格。
AAO 如何评价
SCOPS据此认定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同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据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he submitted evidence ofhis Doctor ofPhilosophy degre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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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确认原审已依据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认定基础资格,并明确表示同意;本次上诉的唯一争点为国家利益豁免,基础资格未被重新争议。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because he submitted evidence ofhis Doctor ofPhilosophy degree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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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项:拟从事研究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AAO 2016):第一项聚焦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考量其潜在预期影响,包括是否对本国工人就业、经济产生实质积极影响,或在领域内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等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SCOPS忽视或贬低了其拟从事研究具有国家重要性的证据,包括无线通信与V2X通信、AI驱动的O-RAN研究符合美国通信与经济优先事项,并获NSF资助、被其他研究团队采用。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从事研究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潜在预期影响未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行政上诉办公室不同意,认定申请人已满足第一项。

关于移动电话、拜登政府先进通信技术研究投资、无线产业对经济贡献、5G国家战略、NSF先进无线研究、NextG通信研发缺口、交通部V2X峰会等文章与报告

证明目的
证明无线通信、V2X通信及AI驱动O-RAN研究符合美国通信与经济优先事项,具有国家利益。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这些文章表明国家利益涉及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研究,因为它们讨论了无线通信(包括V2X通信和AI驱动O-RAN网络研究)的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组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articles attest to national interest i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as they discuss the importance of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luding V2X communications and AI-enabled O-RAN network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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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资助申请人研究及NSF作为独立联邦机构支持科学与工程的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获得联邦机构资助,从而体现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该证据表明与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相关的研究获得联邦机构支持,方式体现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据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indicates that research related to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received support from a federal agency in a manner indicative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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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合著并发表在科学期刊、被美国及其他国家研究人员引用的文章,以及K-S-和P-J-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成果被其他研究团队采用,从而体现拟从事研究具有国家与全球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K-S-说明其成果被马来西亚、爱尔兰、中国及香港的三个研究团队使用,并影响政策制定者与标准机构;P-J-说明其工作被三个研究团队采用,并直接促进美国5G毫米波网络与V2X通信发展。据此认定拟从事研究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与全球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组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thus show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and global implications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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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综合三类证据:相关文章显示无线通信、V2X与AI驱动O-RAN研究涉及国家利益;NSF资助表明联邦机构对该研究方向的支持;其他研究团队采用其成果及支持信说明其研究在美国及全球产生实际影响。据此认定拟从事研究具有国家重要性,推翻SCOPS的相反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In sum, the record show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mplicates matters of national interest, has received funding from a federal agency, and has national and global implications in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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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研究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考量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与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从事研究的进展;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兴趣。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优势证据显示其具备推进拟从事研究所需的教育、技能与知识,且SCOPS分析不完整。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研究;行政上诉办公室不同意,认定申请人已满足第二项。

微电子与固态电子学硕士学位、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以及K-S-和P-J-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备推进拟从事研究所需的教育、技能与知识。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该证据表明申请人具备推进拟从事研究所需的教育、技能与知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据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demonstrates the Petitioner has the education, skills and knowledge need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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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与引用记录:11篇同行评审期刊论文(7篇第一作者),被引用175次,多数为独立研究者引用;K-S-和P-J-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相关工作中的成功记录、实现拟从事研究的进展,以及其他研究者对其研究的兴趣。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该证据确立申请人在相关工作中的成功记录、实现拟从事研究的进展,以及其他研究者对其拟从事研究的兴趣;支持信详细说明其工作如何被其他研究团队应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据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establishes the Petitioner's record of success in related efforts, his progress towards achieving his proposed endeavor, and the interest ofother researchers in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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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件陈述中的未来活动计划:三项具体研究项目及完成步骤,并说明将在现职助理研究教授岗位继续研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有推进拟从事研究的未来活动计划。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该陈述提供了详细的未来活动计划,描述三项具体研究项目及完成步骤。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据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In his statement submitted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a detailed plan for his future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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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逐项核对Dhanasar因素:学历与支持信证明教育与技能;11篇同行评审期刊论文(其中7篇第一作者)、175次引用(多数为独立研究者引用)及支持信说明成功记录、研究进展与他人兴趣;补件陈述列出三项具体研究项目及完成步骤,并说明将在现职继续研究。据此认定第二项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has thus demonstrated that he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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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91:考量因素包括申请人因资格性质或拟从事研究而难以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有其他合格美国工人,美国是否仍会从其贡献中受益;国家对其贡献的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可放弃劳工证程序。各项因素综合须证明权衡后豁免有利于美国。USCIS政策手册第6卷F.5(D)(2)节:STEM高级学位、从事推进关键与新兴技术的工作、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事业,为第三项的强积极因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SCOPS错误,整体证据显示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要求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满足第三项;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记录不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申请人已获得现职助理研究教授职位邀请的记录

证明目的
申请人未以此证明不切实际;该记录用于评估第三项中“难以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的因素。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在上诉中未主张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且记录显示其已获得现职助理研究教授职位邀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申请人未主张该因素,且记录显示其已获得职位邀请,与“不切实际”因素不符。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assert that it would be impractical for him to secure a job offer or to obtain a labor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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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线通信、V2X、5G战略、NSF资助等的报告与文章,以及K-S-和P-J-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国家对其贡献的利益足够紧迫,从而可放弃劳工证程序。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这些材料虽证明拟从事研究具有国家重要性,但未表明国家对其工作的利益紧迫到足以放弃劳工证程序;支持信同样未确立该紧迫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该组材料缺少关于国家利益紧迫性的证明,仅能说明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indicate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his work is so urgent it warrants forgoing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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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M高级学位、从事关键与新兴技术工作、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事业

证明目的
依据USCIS政策手册,作为第三项的强积极因素支持豁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承认这些因素在本案中均存在,但认定其不足以单独满足第三项的综合权衡要求。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指出这些积极因素未与第三项其他因素结合形成权衡后有利于美国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All of these factors are present in the Petitioner's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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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承认申请人具备STEM高级学位、从事关键与新兴技术工作、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STEM事业,这些均为强积极因素;但申请人未主张也难以证明其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记录反而显示其已获得现职助理研究教授职位邀请。关于紧迫性,相关文章、报告、NSF资助及支持信虽证明拟从事研究具有国家重要性,但未说明国家对其工作的利益紧迫到足以放弃劳工证程序。综合后未满足第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at on balance,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and thus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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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第一项时,可将相关文章与报告、NSF资助证据、其他研究团队采用成果的支持信分别对照,注意行政上诉办公室是以“国家利益涉及该具体研究”“联邦资助体现国家重要性”“成果被采用体现国家与全球影响”三条路径分别评价,而非仅凭研究领域本身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how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mplicates matters of national interest, has received funding from a federal agency, and has national and global implications in his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第二项时,可对照学历证据、发表与引用数据(11篇论文、7篇第一作者、175次引用、多数为独立引用)、支持信对成果被采用的具体说明,以及补件陈述中的三项研究计划;行政上诉办公室是逐项对应Dhanasar因素后认定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d co-authored 11 peer-reviewed journal articles, including seven as the first author, which had been cited 175 tim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第三项时,应区分“国家重要性”与“紧迫性”两个口径;本案中证明国家重要性的文章、报告、NSF资助与支持信未被用于证明紧迫性,且申请人未主张获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不切实际,记录显示其已获得现职职位邀请。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indicate that the national interest in his work is so urgent it warrants forgoing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proces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为上诉审查,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其承认STEM高级学位等强积极因素存在,但认定综合权衡后仍未满足第三项,不能据此推断补充同类材料即可满足第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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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848114 日期:2025年4月17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教授,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裁量性地豁免工作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 综合权衡,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针对SCOPS的补充证据请求(RFE),申请人提交了一份陈述,将其拟议事业描述为探索和推进“无线通信和网络领域的尖端技术,以保证跨多种应用的一流通信质量”。申请人表示其研究将侧重于“在移动无线通信领域开发AI驱动技术及其他先进算法与方案,设计创新协议和网络架构,以及开发必要的硬件/软件/原型以促进拟议新兴技术的实施和商业化”。申请人明确其计划继续在“5G和6G网络背景下的车联万物(V2X)通信”方面进行研究,包括“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的AI赋能O-RAN网络研究”和“面向智能交通系统和自动驾驶的V2X通信”。申请人解释其将作为助理研究教授在~---------~从事其拟议事业。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资格,因为其提交了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证书。本办公室同意。 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是否符合国家利益。

A. 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同意。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该考量可包括拟议事业是否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是否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是否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或是否具有表明国家重要性的其他更广泛影响。同上,第889-90页。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且其拟议事业的潜在前瞻性影响与国家重要性相称。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忽视或贬低了关于其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证据。

申请人声称其提交的报告和文章表明其拟议事业与“美国的通信和经济优先事项相一致,鉴于近期在下一代无线通信技术开发和实施方面投入的4000万美元以及

原文第 3 页

无线产业对美国国家GDP贡献825 billion美元,并在美国雇佣约4.5 million人。”为支持该主张,申请人引用了关于移动电话的文章、拜登政府对开发先进通信技术研究的投资、美国无线产业每年为美国经济贡献825 billion美元、美国5G及未来无线创新国家战略、在美国加速5G、NSF牵头联邦努力推动先进无线研究、无线产业、NextG通信研发差距,以及美国交通部的车联网(V2X)通信峰会:为V2X部署做准备。这些文章证明了国家对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利益,因为它们讨论了无线通信(包括V2X通信和AI赋能的O-RAN网络研究)的重要性。

申请人还主张,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对其研究的资助证明了其国家重要性,因为NSF是联邦政府从事科学研究的主要机构。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表明其研究发表于两

篇~--------------------------------~部分由NSF资助。申请人是第一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和第二篇文章的第二作者。申请人还提交了证据表明NSF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主要通过资助金支持全美50个州和美国领土的科学与工程。该证据表明与申请人拟议事业相关的研究获得了联邦机构的支持,其方式表明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他研究团队对其研究成果的实施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表明其合著的文章已在科学期刊上发表,并被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研究人员引用。除提交引用其工作的文章外,申请人还提交了其他科学家的信函,描述其研究如何被其他学者所依赖。K-S-2解释了申请人的研究成果如何被马来西亚、爱尔兰、中国和中国香港的三个其他研究团队所使用,并指出申请人开发的技术为“政策制定者和标准化机构制定未来无线通信和网络的指南和标准提供了信息”。P-J-描述了申请人的工作如何被三个其他研究团队所依赖,并解释了申请人的工作如何直接促进美国5G毫米波网络和V2X通信的进步。因此,记录显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和全球影响。

总之,记录显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涉及国家利益事项,获得了联邦机构的资助,并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和全球影响。因此,在上诉中,申请人已确立了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并证明其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件。

² 本办公室使用首字母缩写以保护所提及个人的隐私。

原文第 4 页

B.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Dhanasar第二项要件将重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个人。为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第890页。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根据这些因素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错误地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不完整的分析。

申请人主张,优势证据表明其具备从事拟议事业所需的教育、技能和知识。我们同意。记录文件证明申请人拥有微电子学与固态电子学理学硕士学位以及电气工程哲学博士学位。K-S-和P-J-证明申请人在其领域内的技能和知识。该证据表明申请人具备推进其拟议事业所需的教育、技能和知识。

申请人的发表和引用记录以及支持信表明其在与其拟议事业相关的努力中取得了成功记录、其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其他研究人员对其拟议事业的兴趣。记录显示,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已合著11篇同行评审期刊文章,其中7篇为第一作者,这些文章已被引用175次,其中大多数引用来自独立研究人员。如前所述,K-S-和P-J-详细解释了申请人的工作如何被其他研究团队应用。该证据确立了申请人在相关努力中的成功记录、其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的进展,以及其他研究人员对其拟议事业的兴趣。

在针对补证通知(RFE)提交的陈述中,申请人提供了其未来活动的详细计划。申请人描述了三个具体研究项目以及他将采取的完成步骤。申请人还表示,他将在其现任助理研究教授职位上继续推进其拟议事业,任职于I I

记录确立了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其未来活动计划;其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的进展;以及其他研究人员对其拟议事业的兴趣。因此,在上诉中,申请人已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C. 权衡之下豁免是否有利

Dhanasar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进行此分析时,我们可以评估如下因素:鉴于个人资格的性质或拟议事业,其获得工作邀请或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其贡献中受益;以及国家

原文第 5 页

对其贡献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起来确立,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同上,第890-91页。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在这些因素下满足Dhanasar第三项要件。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有误,且全部证据表明豁免工作邀请和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记录不支持该主张。

申请人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教育背景和拟议事业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政策值得特别考虑。USCIS认识到STEM领域进步的重要性以及拥有高级STEM学位的人员在促进此类进步中的关键作用。6 USCIS政策手册F.5(D)(2),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因此,在评估Dhanasar第三项要件时,应考虑的强有力积极因素包括:拥有高级STEM学位、从事推进关键和新兴技术的工作,以及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拟议STEM事业。同上。所有这些因素均存在于申请人的案件中。

然而,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Dhanasar中所确定因素下的资格。在上诉中,申请人未主张其获得工作邀请或获得劳工证将不切实际。事实上,记录显示申请人获得了其现任助理研究教授职位的邀请,任职于 I I

记录也未确立对申请人贡献的国家利益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尽管申请人研究的报告、文章和NSF资助表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但它们并未表明对其工作的国家利益如此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同样,虽然K-S-和P-J-证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但他们并未确立对申请人研究的国家利益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

虽然我们认可申请人高级STEM学位的价值、其在推进关键和新兴技术方面的工作,以及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拟议STEM事业,但记录并未确立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II. 结论

申请人已证明其是符合EB-2分类资格的高级学位专业人士,且其满足Dhanasar第一项和第二项要件。申请人未证明其满足Dhanasar第三项要件,并值得基于国家利益豁免工作邀请要求。

原文第 6 页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4-1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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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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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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