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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6年4月1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拟议事业是否发生重大变更、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决定撤销了原审关于拟议事业发生重大变更的结论,但维持了原审关于申请人未确立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而无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的认定。由于第一要素未满足,第二和第三要素被保留而未审理。驳回上诉意味着原审拒绝决定继续有效,申请人本次未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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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work does not meet the first prong ofthe Dhanasar framework,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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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高等学位)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其拟议事业是创办一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利用人工智能优化客户旅程、提升运营效率并协助产品发布。原审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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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s to start a project management consulta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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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请求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及国家利益豁免;初次提交材料中包含商业计划书。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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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confom that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was included with the initial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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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服务中心发出补件通知;申请人在补件回复中提交了关于自己拥有并经营公司的材料。原审认为申请人将拟议事业从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改为拥有并经营自己的公司,构成重大变更。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SCOPS states that the Petitioner "changed the nature of her proposed endeavor ... to owning and operating their own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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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

    服务中心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确立申请人有资格以自由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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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的认定与记录证据不符,并主张原审错误认定其提出了新的拟议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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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1is that this conclusion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evidence of record and reflects an overly restrictive application ofMatter ofDhanasar 's prospective-impact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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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决定,撤销原审关于拟议事业发生重大变更的结论,但维持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未获确立的认定,并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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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withdraw SCOPS' conclusion of a material change to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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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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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联邦法规汇编》第8编第204.5(k)(2)条:高等学位指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五年专业领域渐进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自己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该认定。

两份文凭、成绩单及学历评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拥有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学历。
AAO 如何评价
原审认定该材料足以证明申请人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two diplomas, transcripts, and an academic evaluation as evidence that she holds the equivalent of~ IJS bache!oraf science degree in marketjngrnd the equivalent ofa U.S. master of business degree in 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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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申请人提交了两份文凭、成绩单和学历评估,证明其拥有相当于美国市场营销理学学士学位及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学历。原审据此认定其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后同意。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her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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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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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事业是否发生重大变更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 (Assoc. Comm'r 1998):申请人不得对已提交的申请作出重大变更,以使有缺陷的申请符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要求。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商业计划书已包含在初次提交的申请中,因此其拟议事业并未发生重大变更。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最初拟议的事业是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补件后改为拥有并经营自己的公司,构成重大变更。

初次提交时附带的商业计划书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自始拟议的事业即为创办并经营咨询公司,而非补件时才变更。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审查记录后确认商业计划书包含在初次提交的申请中,据此撤销原审的重大变更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which provides details about her company, was included with the initial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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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审查记录后确认,商业计划书确实包含在初次提交的申请中,因此撤销原审关于拟议事业发生重大变更的结论。该问题以申请人主张成立告终,但并未因此认定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After a review of the record, we confom that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was included with the initial petition and therefore, we withdraw SCOPS' conclusion of a material change to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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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第一要素关注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其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多个领域体现。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属于商业运营、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系统和项目管理等重要领域。

原审意见

原审未单独就实质价值作出否定认定;行政上诉办公室自行认定实质价值成立。

关于项目管理领域及中小企业经济影响的资料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所属领域具有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cludes information o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field and the importance of small and medium sized businesses and their impact on th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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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记录中包含项目管理领域的信息,以及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及其对经济影响的资料。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定申请人拟议的项目管理咨询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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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890:判断国家重要性应考虑拟议事业潜在的未来影响;事业可能因在某一领域具有全国甚至全球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相关问题是具体拟议事业的影响,而非其所属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应对美国组织面临的系统性挑战,包括数字基础设施碎片化、人工智能采用成熟度有限、大规模转型项目的执行风险及运营效率下降;其经验证明该事业具有更广泛影响;其事业与人工智能采用、数字劳动力发展及商业和教育基础设施现代化等国家优先事项一致;其事业是“经济推动者”,将在第五年雇用79人并带来积极经济效应。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能确立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因此未确立国家重要性。

推荐信(包括N-M-和G-D-所写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技能、过往成就及其未来工作将为组织带来价值,从而支持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信件聚焦于申请人的技能组合和过往工作,未涉及拟议事业的具体细节,仅对未来工作作一般性陈述;此类证据更适合在第二要素下评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信件未提及拟议事业的细节,也未说明其未来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mmendation letters in the record focus on the Petitioner's skill set and her prior work, but not the prospective impact ofher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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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雇主颁发的创新和运营卓越证书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与人工智能采用、数字劳动力发展等国家优先事项一致。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材料证明的是申请人在该领域的经验,而非拟议事业的未来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涉及拟议事业本身的前景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is evidence is of the Petitioner's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and not the prospective impact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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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陈述

证明目的
强调项目管理行业及项目经理需求增长的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承认商业现代化和项目管理行业增长的重要性,但认为行业重要性不能替代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具体拟议事业的未来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ce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to important issues does not establish national importance as it does not demonstrate its prospective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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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书

证明目的
说明公司将提供的服务,包括端到端战略解决方案、人工智能驱动的客户旅程量化工具、培训和高管辅导,并预测第五年雇用79人(27名受薪雇员和52名独立承包商),以证明经济贡献。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商业计划书描述了服务内容和用工规模,但记录未提供证据支持这些预测的依据,无法评估所述影响是否可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支持用工和经济影响预测的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provide evidentiary support to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could have the stated economic imp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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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客户信函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的可行性、可扩展性和市场需求。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此类客户兴趣或支持证据更适合在第二要素下讨论,不能证明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国家或全球层面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is evidence is more approp1iate to discuss under a prong two analysis as interest or support from potentialcustomers, users, investors, or otherrelevant entities or per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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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关于国家重要性的主张集中于其过往经验和所属行业的重要性,而非拟议事业未来的具体影响。推荐信和意向客户信函谈论的是申请人的技能、过往工作和一般性未来价值,未涉及拟议事业的具体细节或更广泛影响。商业计划书虽描述了服务内容和79人的用工预测,但记录未提供证据支持这些预测的依据,无法评估其可信度。因此,记录仅显示影响限于申请人的客户,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claim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focus on her experience and not the prospective impact of her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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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ufficient documentary evidence of the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s broader impact on the industry,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does not mee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element of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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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upporting evidence ofthe basis for these projections, we cannot assess whether the stated impacts are cred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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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第二要素评估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通过推荐信等材料强调其过往经验和技能。

原审意见

原审未就第二要素作出认定;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审理。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指出,由于申请人未满足第一要素,无需审理并保留对剩余Dhanasar要素的认定。推荐信等关于申请人经验和技能的证据被指出更适合第二要素分析,但本次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is in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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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作为“经济推动者”将带来就业和经济效益,从而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审未就第三要素作出认定;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审理。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申请人未满足第一要素,明确保留对第三要素的认定,未作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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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中EB-2高等学位资格已获原审和行政上诉办公室确认,争议集中在全国利益豁免第一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第二和第三要素未被审理,不能视为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her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remaining Dhanasar prong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行政上诉办公室撤销了原审关于拟议事业重大变更的认定,理由是商业计划书已包含在初次提交的申请中;该撤销仅解决程序性争议,不构成对国家利益豁免的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thdraw SCOPS' conclusion of a material change to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对推荐信、证书和客户信函的评价核心在于这些材料指向申请人的过往经验或一般性未来价值,而非拟议事业的具体未来影响;核对时可关注材料是否描述了拟议事业本身的细节和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mmendation letters in the record focus on the Petitioner's skill set and her prior work, but not the prospective impact ofher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商业计划书中的用工和经济影响预测因缺乏支持依据而未被采信;核对时可关注预测数据是否有可验证的来源或支撑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Without supporting evidence ofthe basis for these projections, we cannot assess whether the stated impacts are cred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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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42213307 日期:2026年4月17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附加于该分类的职位offer要求,即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作为裁量事项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现该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所依据的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在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晋升的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所依据的EB-2分类资格,则其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作为裁量事项豁免职位offer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

原文第 2 页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创办一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以“帮助企业交付无缝的客户体验,利用[人工智能(AI)]优化客户旅程,提升运营卓越性,并通过结构化执行和运营监督成功推出产品。”SCOP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分类资格。² 然而,SCOPS进一步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在该认定上存在错误。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其作为裁量事项没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A. 记录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如上所述,申请人拟开办一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她主张其事业属于公认的重要领域,包括商业运营、数字化转型、AI赋能系统和项目管理。记录中包含关于项目管理领域以及中小企业重要性及其对经济影响的信息。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B. 记录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预期影响。同上。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因此未能证明其国家重要性。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该结论“与记录中的证据不一致,反映对Matter of Dhanasar预期影响标准的过度限制性适用”。经

¹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² 申请人提交了两份文凭、成绩单和一份学历评估,作为其持有等同于美国市场营销理学学士学位和等同于美国市场营销商学硕士学位的证据,该等学位来自_________________。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本办公室同意。

原文第 3 页

审查,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不符合Dhanasar框架所规定的国家重要性标准。

首先,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SCOPS“错误地认定申请人在回应补件通知(RFE)时提出了新的拟议事业”。SCOPS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原本是继续其作为项目经理的雇佣。随后,在回应RFE时,SCOPS称申请人“将其拟议事业的性质……变更为拥有和经营自己的公司”。SCOPS认定这构成重大变更,并援引Matter of Izummi,指出申请人不得对已提交的申请作出重大变更,以使有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 (Assoc. Comm'r 1998)。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包含其公司详细信息的商业计划书已随初始申请一并提交。经审查记录,本办公室确认申请人的商业计划书已随初始申请一并提交,因此,本办公室撤回SCOPS关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发生重大变更的认定。然而,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同意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符合国家重要性标准,因为它“解决了美国组织面临的系统性挑战,包括碎片化的数字基础设施、有限的AI采用成熟度、大规模转型项目中的执行风险以及运营效率下降”。此外,她表示她曾担任“企业级数字系统的架构师和执行负责人”,并强调其工作“产生了跨地理市场和跨组织单位采用的数字平台和运营模式”。申请人主张这“满足Dhanasar关于事业在某一领域内具有更广泛影响而非服务于孤立或局部利益的要求”。为支持此主张,申请人强调其在职业生涯中应对类似挑战的经验,并援引记录中的推荐信。在此,如上所述,记录中的推荐信聚焦于申请人的技能组合及其过往工作,而非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例如,N-M-撰写的一封信谈到申请人“在推动重大运营和技术改进方面具有卓越技能”,以及申请人在其品牌成功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事实上,推荐信完全没有提及她拟议事业的细节,而只是对其未来工作作出一般性陈述。例如,在G-D-撰写的信中,作者表示他“毫不怀疑[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将为任何组织带来巨大价值”。

如上所述,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预期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然而在此,申请人的国家重要性主张聚焦于其经验,而非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虽然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在该领域的经验;申请人过往成功和经验的证据与Dhanasar第二项要件的分析相关,即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该事业。该证据不能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为其聚焦于申请人的资质而非事业的预期影响。同上。因此,申请人过往经验的证据,即使成功,也不足以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

原文第 4 页

此外,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与人工智能应用、数字劳动力发展以及商业和教育基础设施现代化等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优先事项相一致。然而,她随后称支持这一一致性的证据是她因在前雇主处获得创新和卓越运营证书而取得的记录中的证书。同样,这也是关于申请人在该领域经验的证据,而非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3 此外,在其个人陈述中,申请人强调了项目管理行业以及项目经理需求的上升。虽然我们承认企业现代化和项目管理行业增长的重要性;但申请人拟议事业与重要问题的相关性并不能确立国家重要性,因为它不能证明其预期影响。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关注的是“[申请人]拟议开展的具体事业”。Id. 在此,申请人错误地依赖行业的重要性来充分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在没有充分书面证据证明具体拟议事业对行业的更广泛影响的情况下,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不符合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要件。

记录中的商业计划书列明了申请人打算提供的服务,包括“通过人工智能驱动的创新和结构化执行框架,帮助企业提升客户体验、运营效率和产品发布成功率的端到端战略解决方案”。该公司还将指派专业人员领导和执行各项举措,提供全面的产品发布咨询,指派专职项目经理从头到尾领导产品发布,并“帮助企业简化内部流程、消除低效环节、整合自动化工具以提高整体生产力”。申请人还打算投资开发一款人工智能驱动的“客户旅程量化工具”。此外,该公司将通过在线课程和互动研讨会提供培训和高管辅导。Dhanasar指出,一项事业可能因其在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带来的影响。Id. at 889。申请人打算让其拟议事业“帮助中小型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改善客户体验、简化运营并有效地将新产品推向市场”。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See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在此,记录中的证据不支持Dhanasar所要求的更广泛影响。如上所述,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记录中的推荐信和意向书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然而,正如已经论述的,这些文件不能证明其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因为它们讨论的不是其拟议事业,而是其在该领域的经验,这更适合在第二项要素下评估。在Dhanasar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

3 申请人还提交了潜在客户的信函,表示对申请人咨询服务感兴趣。在上诉中,她称这些信函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可行性、可扩展性和市场需求”。同样,我们认定这一证据更适合在第二项要素分析下讨论,即来自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人员的兴趣或支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原文第 5 页

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同样,在没有关于该领域内国家甚至全球影响的额外证据的情况下,记录所确立的影响仅限于申请人的客户,因此未达到Dhanasar所规定的国家重要性水平。

Dhanasar指出,一项事业如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则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是一个“经济赋能者”。商业计划书称其公司将对“美国经济中的就业创造和长期生产力”作出直接贡献。她称其公司到运营第五年将拥有79名员工,由27名受薪员工和52名独立承包商组成。此外,商业计划书反映了申请人意图通过“加速成长阶段企业的数字成熟度和竞争力”为美国经济作出贡献,因为申请人称,采用人工智能模型可降低企业成本并提高生产力。然而,记录未提供证据支持以证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能够产生所述经济影响。如前所述,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在此,记录未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员工规模证明了“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因此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此外,记录未确立拟议事业将产生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除了笼统陈述人工智能应用对企业的一般经济影响外。在没有支持这些预测依据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无法评估所述影响是否可信,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以确立其拟议事业将具有与国家级重要性相称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履行其举证责任,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为她未提交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虽然我们未逐一讨论每项证据,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整个记录。由于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素,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我们无需触及、因此保留对Dhanasar其余要素的裁定。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素。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确立其符合资格或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原文第 6 页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在其他方面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4-1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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