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APR212023_01D7101

餐饮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 ·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动:上诉驳回(2023年4月21日)

类别 L-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申请提交前一年是否“正在经营”、拟任美国职位的高管性质
不成立 申请提交前一年是否“正在经营”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主任对本次延长申请的拒绝。本次决定仅实际解决“正在经营”问题;对受益人拟任职位的高管性质未作认定,予以保留。决定还提到申请人另有一项后续上诉将在另一决定中处理。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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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therefore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 whether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the claimed executive nature of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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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also filed a later appeal in this matter, which we will address in a separate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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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为一家管理餐厅的公司,寻求以L-1A身份继续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其首席执行官(CEO)。受益人的关联公司为中国一家餐厅管理公司,2003年至2019年雇用受益人担任助理总经理;2020年受益人以免签L-1A身份转至申请人处担任美国业务CEO。申请人最初L-1A申请以“新办公室”身份获批,有效期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第二次申请将身份延长至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本次申请寻求第三次连续延长一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ing company manages a restaurant and seeks to continue temporarily employing the Beneficiary as its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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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ed the Beneficiary as assistant general manager from 2003 to 2019. In 2020, he transferred to the Petitioner in L-lA nonimmigrant visa status to serve as CEO of the U.S. op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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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initial L-lA petition for Beneficiary ran from June 2020 to Jun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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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 that we review seeks to extend his L-lA status for a third, consecutive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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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加州服务中心代理主任拒绝本次延长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将受益人雇用于所称高管职位,也未证明在申请提交前一年“正在经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cting Director of the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extension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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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提出上诉,承认餐厅在延长申请提交后才向公众开放,但主张通过为餐厅业主提供开业前管理服务已满足“正在经营”要求,并称主任忽视了受益人拟任职位高管性质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cknowledges that the restaurant did not open to the public until after the extension petition's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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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另就本事项提交了后续上诉,AAO表示将在另一决定中处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so filed a later appeal in this matter, which we will address in a separate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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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申请提交前一年是否“正在经营”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1(l)(ii)(G)(2)要求合格组织在受益人作为公司内部调职人在美国停留期间作为雇主“正在经营”;8 C.F.R. § 214.2(l)(ii)(H)将“正在经营”定义为“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 provis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不包括仅在美国和海外设有代理人或办公室。申请人依优势证据负举证责任,见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AAO进行重新审查,见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通过为餐厅业主提供开业前管理服务已满足“正在经营”要求,并援引Leacheng Int'l, Inc., 26 I&N Dec. 532, 535 (AAO 2015)关于向跨国组织内关联公司提供服务的解释。

原审意见

主任认为维护记录、录入数据、订购食材、雇用员工、支付租金和水电费不属于法规意义上的“正在经营”。

2020年5月申请人与餐厅业主之间的管理协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负有采购库存和用品、雇用全部员工、维护和修理餐厅、取得并维持政府许可证等开业前可履行的合同服务。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可该协议要求申请人提供无需餐厅开业即可履行的服务,因此开业前提供服务可能构成“正在经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协议本身未证明服务实际以“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方式提供。
核对原文依据
A copy of the May 2020 agreement between the Petitioner and the restaurant's owner, for example, requires the Petitioner to: procure the restaurant's inventories and supplies; hire all its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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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季度至2022年4月的联邦和州税表及工资记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相关期间雇用员工并开展经营。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显示包括受益人在内,2021年第二、三季度雇用3人,2022年第一季度4人,2022年4月6人;但未显示“continuous”雇用,且材料表明申请人在2021年最后四个月未向任何员工支付工资。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连续雇用;2021年最后四个月无工资支付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erials indicate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ay any of them during the final four months of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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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和电子邮件,显示申请人为购买数字化顾客订单和电子支付软件系统联系供应商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开业前为餐厅提供经营准备服务。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仅记录申请人在2021年4月和5月联系了三家供应商,不能证明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以“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方式向餐厅业主提供服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涉及2021年4月和5月联系三家供应商,时间范围不足一年且频次有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however, documents the Petitioner's contact of only three vendors in April and May of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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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餐厅业主开具的每月2万美元费用发票,自2021年9月起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因提供服务而收取报酬。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2020年5月管理协议中按餐厅总收入最高3%收取年费的规定似乎不适用于开业前;业主后来同意每月额外支付2万美元,申请人提交了自2021年9月起的月度发票,但发票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提交前整个一年期间连续收取月费,记录也缺乏业主已支付发票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发票不能证明实际收款;未覆盖申请提交前完整一年;缺乏付款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lacks evidence that the restaurant's owner paid the invo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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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餐厅采购家具(2021年10月)和汤料食材(2022年3月)的购买证据,以及开业前后雇用餐厅员工的记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为餐厅持续提供经营服务。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即使综合全部证据,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在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以“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方式向餐厅业主提供服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零散采购和雇用记录不足以证明连续、系统、定期的服务。
核对原文依据
But, even in the aggregate, 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does not establish its provision of services to the restaurant's owner from May 2021 to May 2022 on a "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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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开业后雇用约60人、首月营业额超过20万美元的证据

证明目的
支持申请人以新冠疫情困难为由请求酌情给予额外一年L-1A期限。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疫情造成困难,但指出移民局放宽措施不包括为L-1A申请人增加新的办公室期限或延长该期限,因此无权偏离法规给予宽限;且记录缺乏足够证据证明疫情如何延迟餐厅开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足够文件证明疫情对申请人业务的具体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gency's measures, however, did not include multiple, new office periods or extensions of those periods for L-lA petitio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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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lacks sufficient, supporting evidence of how the eovrD-19 pandemic delayed the restaurant's op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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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申请人与餐厅业主的2020年5月协议包含无需餐厅开业即可履行的服务,因此开业前提供服务本身可能构成“正在经营”。但AAO审查证据后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在2022年5月申请提交前一年内以“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方式提供服务,故未满足法规定义。AAO还指出,主任虽适用了新办公室延长条款,但依据8 C.F.R. § 214.1(l)(ii)(G)(2)仍可维持拒绝结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 provis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 by a qualifying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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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s, before the restaurant opened, the Petitioner could have been "doing business" by providing contracted services to the restaurant's ow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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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during the year before the petition's filing in May 2022, the company provided services to the restaurant's owner on a "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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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s findings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not "doing business" the year before the petition's filing would allow us to affirm the petition's denial under tha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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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美国职位的高管性质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14.2(l)(3)(ii), (iv)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将在美国以管理或高管身份雇用受益人,且受益人的教育、培训和经历符合拟任职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忽视了受益人拟任职位高管性质的证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将受益人雇用于所称高管职位。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其关于申请人未证明申请提交前一年“正在经营”的结论已足以解决本次上诉,因此依据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对受益人拟任职位是否具有高管性质保留考虑,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therefore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 whether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the claimed executive nature of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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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2020年5月管理协议的具体服务条款,区分“合同允许开业前提供服务”与“实际以regular, systematic, and continuous方式提供服务”两个不同证明层次。
    核对原文依据
    A copy of the May 2020 agreement between the Petitioner and the restaurant's owner, for example, requires the Petitioner to: procure the restaurant's inventories and supplies; hire all its work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2021年第二季度至2022年4月的税表和工资记录,注意AAO特别指出2021年最后四个月未支付任何员工工资,这是判断“连续”服务的关键缺口。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erials indicate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ay any of them during the final four months of 2021.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每月2万美元费用的发票及任何付款凭证;AAO明确指出仅有发票不足以证明实际收款,且发票未覆盖申请提交前完整一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lacks evidence that the restaurant's owner paid the invoic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供应商联系记录的时间范围,AAO仅认可2021年4月和5月联系三家供应商,不能覆盖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的完整期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however, documents the Petitioner's contact of only three vendors in April and May of 2021.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关于疫情影响的文件;AAO指出申请人未提供足够文件证明疫情如何延迟餐厅开业,且移民局疫情放宽措施不涵盖L-1A新办公室期限的延长。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lacks sufficient, supporting evidence of how the eovrD-19 pandemic delayed the restaurant's op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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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未审理受益人拟任职位的高管性质,该问题被保留;不得将保留理解为对该问题作出有利或不利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therefore reserve consideration of whether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the claimed executive nature of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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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6271576 日期:2023年4月21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L-1A 经理或高管)

申请公司经营一家餐厅,寻求继续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其首席执行官(CEO)。申请人请求根据 L-1A 非移民签证类别(公司内部调派人员)继续对其予以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代理主任驳回了延期申请。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在美国以所主张的高管身份雇用受益人,也未能证明其在申请提交前一年正在“开展业务”。

在上诉中,申请人承认该餐厅直到延期申请提交之后才向公众开放。但该公司主张,其通过为餐厅所有者提供开业筹备的管理服务而满足了“开展业务”的要求,且主任忽视了关于受益人拟从事工作的管理性质的证据。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参见 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同意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在申请提交前一年正在“开展业务”。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1

一、法律

寻求雇用 L-1A 经理或高管的申请人必须证明——在受益人首次以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国之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曾在国外以管理、高管或涉及专业知识身份雇用该非公民。8 C.F.R. § 214.2(l)(3)(i)、(iii)、(iv)。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将在美国以管理或高管身份雇用受益人,且该非公民的教育、培训和就业经历使其符合拟任职位的要求。8 C.F.R. § 214.2(l)(3)(ii)、(iv)。

1 申请人还就本事项提交了另一份较晚的上诉,我们将在单独的决定中予以处理。

原文第 2 页

二、分析

记录显示,申请人的关联公司——一家中国的餐厅管理公司——于2003年至2019年雇用受益人担任副总经理。2020年,其以 L-1A 非移民签证身份调派至申请人处,担任美国业务的首席执行官。

申请人为受益人提交的初始 L-1A 申请授权其在“新办公室”工作,即在美国开展业务不足一年的机构。参见 8 C.F.R. § 214.2(l)(ii)(F)(界定“新办公室”一词)。新办公室申请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8 C.F.R. § 214.2(l)(7)(i)(A)(3)。因此,申请人为受益人提交的初始 L-1A 申请期限为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申请人提交了第二份申请,将受益人的 L-1A 身份再延长一年,即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我们审查的这份申请寻求将其 L-1A 身份连续第三年延长。

A. “开展业务”

为成为L签证意义上的“合格组织”,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作为雇主在美国持续经营(不要求从事国际贸易)……在外国人以公司内部受让人身份在美停留的整个期间”。8 C.F.R. § 214.1(l)(ii)(G)(2)。“经营”一词指“合格组织定期、系统且持续地提供商品和/或服务,不包括合格组织仅在美国和国外设有代理人或办事处”。8 C.F.R. § 214.2(l)(ii)(H)。2

记录显示,申请人管理的餐厅直到2022年7月才向公众开放,即本申请提交两个月之后。尽管如此,该公司声称其“甚至在……餐厅开业之前就已定期向该餐厅提供餐厅管理服务”,并提交了支持性证据。然而,主任对申请人的开业前活动不予采信。主任认定,“保存记录、录入数据、订购食材、雇用员工[以及]支付租金和水电费,根据法规不视为‘开展业务’。”

审理主任将申请人最近一次申请视为新的办事处延期申请,要求该公司证明其在过去一年内一直在“开展业务”。参见 8 C.F.R. § 214.2(1)(14)(ii)(B)。然而,8 C.F.R. § 214.2(1)(14)(ii) 的明文规定表明,其仅适用于首次提交以延长 L-1A 新办事处申请的申请,而不适用于第二次延期请求。如上所述,根据 8 C.F.R. § 214.l(l)(ii)(G)(2),申请人仍必须证明在受益人的 L-1A 在美停留期间其一直在“开展业务”。因此,尽管审理主任未援引 8 C.F.R. § 214.1(l)(ii)(G)(2),但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在申请提交前一年未“开展业务”的认定,将允许我们依据该条规定维持对申请的驳回。参见 S.E.C. v. Chenery Corp., 318 U.S. 80, 88 (1943)(“[I]n reviewing the decision of a lower court, it must be affirmed if the result is correct 'although the lower court relied upon the wrong ground or gave a wrong reason.'”);另参见 5 U.S.C. § 557(b)(规定联邦机构在上诉中“拥有其作出初始决定时所拥有的一切权力,除非其通过通知或规则限定了问题范围”)。

原文第 3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指出,我们对“开展业务”一词作了广义解释,包括向跨国组织内的关联公司提供服务。参见 Leacheng Int'l, Inc., 26 I&N Dec. 532, 535 (AAO 2015)(解释 8 C.F.R. § 204.5(j)(2)、(3)(i)(D) 中关于跨国经理和高管移民签证申请的几乎相同的“开展业务”条款)。该公司主张,与 Leacheng 案中的申请人一样,其在餐厅向公众开放之前向餐厅所有者提供服务时即已“开展业务”。

我们认可,申请人同意向餐厅所有者提供一些不要求餐厅向公众开放的服务。例如,申请人与餐厅所有者于2020年5月签订的协议副本要求申请人:采购餐厅的库存和用品;雇用其所有员工3;在所有者承担费用的情况下维护和修缮餐厅;以及取得并维持所有必需的政府执照和许可证。因此,在餐厅开业之前,申请人可能通过向餐厅所有者提供合同服务而“开展业务”。

但是,与“开展业务”的法规定义相反,申请人未能证明在2022年5月申请提交前一年内,该公司“定期、系统且持续”地向餐厅所有者提供服务。参见 8 C.F.R. § 214.2(l)(ii)(H)。申请人提交了2021年第二季度至2022年4月的联邦和州纳税申报表及工资记录副本。文件显示,包括受益人在内,申请人在2021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雇用了三人,2022年第一季度雇用了四人,2022年4月雇用了六人。然而,文件并未显示该公司对员工的“持续”雇用。材料表明,申请人在2021年最后四个月未向其中任何人支付工资。

申请人还提交了发票和电子邮件副本,显示其为准备购买一套软件系统以数字化顾客订单并便利餐厅处理电子支付而联系了供应商。然而,证据仅记录了申请人在2021年4月和5月联系了三家供应商。因此,这些文件不能证明从2021年5月到2022年5月,该公司“定期、系统且持续”地向餐厅所有者提供服务。参见 8 C.F.R. § 214.2(l)(ii)(H)。

申请人还声称其因提供服务而收取了付款。2020年5月管理协议中要求餐厅所有者向申请人支付最高为餐厅总收入3%的年费的规定,似乎不适用于餐厅向公众开放之前。但申请人证明,餐厅所有者后来同意向申请人额外支付每月20,000美元的费用。申请人提交了其自2021年9月起向所有者开具的该金额月度发票副本。但发票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提交前的整个一年期间持续收取月度费用。材料也不能证明该公司自2021年9月以来收取了这些费用,因为记录中缺乏餐厅所有者支付了发票的证据。

3 该协议要求申请人雇用餐厅的员工,并“遵守关于所有员工的雇用、薪酬和工作条件的所有州和联邦法律。”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提交了其为该餐厅进行采购的额外证据——包括2021年10月购买的家具和2022年3月购买的汤料食材。记录还显示,该公司在2022年7月公开开业之前和之后均雇用了额外的餐厅员工。但是,即使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其在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向餐厅所有者提供了“常规、系统且持续”的服务。参见 8 C.F.R. § 214.2(l)(ii)(H)。

申请人将餐厅延迟公开开业归因于COVID-19疫情及相关限制,请求裁量批准额外一年的L-1A期限。申请人提交证据表明,自餐厅向公众开放以来,该公司雇用了约60人,餐厅在开业第一个月产生了超过200,000美元的收入。该公司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疫情期间有向申请人和申请人提供“灵活性”的政策,并敦促该机构对其行使类似的宽限,因为在疫情期间开设餐厅存在困难。

我们承认COVID-19及旨在遏制病毒传播的限制给许多申请人和申请人造成了困难。从2020年3月到2023年3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通过接受某些请求和通知的逾期回复,并为上诉、动议和某些听证请求的提交给予额外时间,减轻了这些负担。参见,例如,“USCIS宣布结束COVID相关灵活性”,2023年3月23日,www.uscis.gov/newsroom。然而,该机构的措施并未包括为L-1A申请人提供多个新的办公期限或延长这些期限。因此,我们缺乏偏离适用法规的授权,不能批准申请人的宽限请求。

即使我们能够,记录也缺乏关于COVID-19疫情如何延迟餐厅开业的充分支持性证据。申请人声称,为应对疫情,其母州政府下令餐厅关闭,随后对该行业实施了堂食限制。该公司还表示,全球供应链中断延迟了其为餐厅获取食材的能力。但申请人没有以足够的文件支持其关于疫情对其业务影响的声称。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在申请提交前的一年内,该公司向餐厅所有者提供了“常规、系统且持续”的服务。参见 8 C.F.R. § 214.2(l)(ii)(H)。因此,该公司未能证明在受益人L-1A在美国停留期间其一直在“开展业务”。参见 8 C.F.R. § 214.1(l)(ii)(G)(2)。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的否决。

B. 拟议职位的性质

审理主任还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在美国以所声称的高管身份雇用受益人。但是,我们上述关于该公司未能证明在申请提交前一年内其一直在“开展业务”的结论解决了本上诉。因此,我们将保留对申请人是否证明了受益人拟议雇用的所声称高管性质的审议。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作为一般规则,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其所需结果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引文省略)。

原文第 5 页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证明在申请提交前的一年内其一直在“开展业务”。因此,我们将维持申请的否决。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4-2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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