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7287349 日期:2025年4月21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技术工人)
申请人是一家餐厅,拟雇用受益人为厨师。其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技术工人。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该就业类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担保非公民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要求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
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向受益人作出真实的工作邀请。SCOPS还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劳工证所述拟提供职位的最低要求。最后,SCOPS认定申请人故意在劳工证上虚假陈述了一项重大事实。现根据8 C.F.R. § 103.3,本事项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作为技术工人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潜在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DOL)的劳工证批准,以证明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胜任拟提供的职位。本法第212(a)(5)条,8 U.S.C. § 1182(a)(5)。
其次,雇主必须将已批准的劳工证连同移民签证申请一并提交USCIS。本法第204条,8 U.S.C. § 1154。移民签证申请必须证明外籍人士符合拟提供职位的资格、该外籍人士及拟提供职位符合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且雇主有能力支付所提供的工资。见8 C.F.R. § 204.5。最后,如果USCIS批准移民签证申请,该外籍人士可在国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原文第 2 页
在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之前的“任何时间”,USCIS可因“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本法第205条,8 U.S.C. § 1155。如有记录支持,申请批准的错误性质即构成撤销的正当理由。见Matter of Ho, 19 I&N Dec. 592, 590 (BIA 1988)。
如果在撤销意向通知(NOIR)发出时,未予解释且未被反驳的记录本应导致申请被拒,USCIS可发出撤销意向通知(NOIR)撤销申请的批准。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450, 451 (BIA 1987)。如果申请人对NOIR的答复未能克服通知中所述的撤销理由,USCIS即正当撤销申请的批准。同上,第451-2页。
二、分析
申请人于2020年11月提交I-140申请,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技术工人,在其泰国餐厅担任厨师。SCOPS最初于2022年4月批准了该申请,但在美国驻泰国大使馆就受益人的移民签证对其进行面谈后,SCOPS发出了撤销意向通知(NOIR)。NOIR列明了可能撤销的两项依据:记录中关于受益人工作经历信的贬损信息,以及关于申请人和其所有者与受益人的家庭关系存在重大事实的故意虚假陈述。在考虑申请人对NOIR的答复后,SCOPS基于上述两项理由撤销了申请的批准,同时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已向受益人作出真实的工作邀请。如下文所述,本办公室部分同意SCOPS的结论,并将驳回上诉。
A. 真实的工作邀请
本办公室在上诉中首先处理的问题是,SCOPS以缺乏真实工作邀请为由撤销申请批准是否适当。审理主任基于受益人与申请人所有者及其经理之间的家庭关系作出该认定,二人分别为受益人的父亲和姐姐。
ETA表格9089(永久就业劳工证申请)第C.9部分提出以下问题:
雇主是否为外籍人士拥有所有权权益的封闭持股公司、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或者所有者、股东、合伙人、公司高管或发起人与该外籍人士之间是否存在家庭关系?
申请人在劳工证上对该问题作了否定回答。在答复NOIR时,申请人未对其成员与受益人之间的家庭关系提出异议,也未否认其本应对问题C.9作肯定回答。相反,其(通过律师)声称在回答该问题时“不了解家庭关系的重要性”。SCOPS认定该答复不充分且无记录支持,并认定申请人因未披露家庭关系,已
原文第 3 页
排除了DOL进一步调查本案是否存在真实工作邀请的可能,因此未能向受益人作出真实的工作邀请,从而构成撤销申请的正当理由。
然而,USCIS无权裁定工作机会的真实性。国会授权DOL——而非USCIS——裁定拟提供职位对美国工人的可获得性。见本法第212(a)(5)(A)(i)(I)条。“法律赋予某一机构的裁定权,通常不受姊妹机构的横向审查,除非国会另有授权。”Madany v. Smith, 696 F.2d 1008, 1012 (D.C. Cir. 1983)。因此,必须由DOL——而非USCIS——裁定申请人工作机会的真实性。SCOPS关于工作机会真实性的结论超出了本程序的范围。如果申请人希望基于真实事实裁定拟提供职位对美国工人的可获得性,该公司必须联系DOL。见Matter of Gen. Elec. Co., 2011-PER-01818, *3 (BALCA Apr. 15, 2014)(指出DOL有裁量权追溯修改已批准劳工证申请的内容以允许更正错误)(引文省略)。因此,本办公室撤回SCOPS关于该问题的结论。
B. 受益人对拟提供职位的资格
技术工人必须能够“从事技术劳动(要求至少2年培训或经验)”。本法第203(b)(3)(A)(i)条。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在申请优先日期之前具备DOL认证的拟提供职位的所有工作要求。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160 (Acting Reg'l Comm'r 1977)。¹ 在评估受益人的资格时,USCIS必须审查随附劳工证中的工作邀请部分,以确定职位的最低要求。USCIS既不得忽视劳工证条款,也不得施加额外要求。见,例如,Madany v. Smith, 696 F.2d 1008, 1015 (D.C. Cir. 1983)(认定“DOL有权设定劳工证的内容”)(原文强调)。
在本案中,ETA表格9089第H部分载明,拟提供职位为厨师,最低要求为在拟提供职位上具有36个月经验。没有可接受的替代教育或经验要求,但“在准备传统泰国菜和甜点时相应计量和混合食材的知识”是该职位的特定技能要求。在ETA表格9089第K部分,受益人声明其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8年12月30日受雇于________餐厅担任厨师。其未在表格上或记录其他任何地方主张任何其他工作经历。为证实该主张的经历,申请人提交了一封由餐厅所有者S-S-签署的信函,确认受益人的受雇日期及其“按照菜单准备和烹饪饭菜”。
然而,如SCOPS拒绝决定所述,美国驻泰国曼谷领事馆认定受益人并未如信函所述受雇为厨师。具体而言,领事馆收到信息称,受益人尽管从未在该餐厅工作过,却向该餐厅索取了该信函。此外,一名领事官员曾与餐厅的一名共同所有者交谈,该共同所有者
¹ 本申请的优先日期为2020年5月11日,即DOL接受随附劳工证申请进行处理的日期。见8 C.F.R. § 204.5(d)(解释如何确定申请的优先日期)。
原文第 4 页
最初表示她从未有过与受益人名字相同的雇员。在答复NOIR时,申请人提交了S-S-的第二封信函,SCOPS认定该信函不足以克服领事馆报告与信函之间的矛盾。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92 (BIA 1988)(认定申请人必须以独立、客观的证据解决记录中的矛盾,指明真相所在)。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并重新提交了其初始申请时以及回应NOIR时提供的证据。但该书面论证意见的措辞与申请人的NOIR回应完全相同(除标题和引言句外),因此并未对SCOPS决定中得出的结论提出质疑,特别是那些涉及NOIR回应的结论。我们不会考虑SCOPS已经处理过的相同论点。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拒绝处理书面论证意见中对某一论点的“附带提及”,该提及未提供法律支持)。我们同意,这第二封信不足以克服领事官员报告与第一封经验信之间的差异,因为它不构成独立的、客观的证据。因此,记录不能证明受益人符合所提供职位或技术工人分类的资格,且该申请的批准因充分且正当的理由被撤销。
C. 申请人对重大事实的故意虚假陈述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包含虚假信息,USCIS将拒绝签证申请。参见该法第204(b)条。申请包括其支持性证据——包括劳工证。8 C.F.R. § 103.2(b)(1)。此外,对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可能在移民程序中导致多重后果。任何外国人,通过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重大事实,寻求获得(或已寻求获得或已获得)签证、其他文件、或进入美国的许可或该法规定的其他利益,均不可入境。该法第212(a)(6)(C)(i)条,8 U.S.C. § 1182(a)(6)(C)(i)。
认定重大虚假陈述需要以下要素:申请人获得或寻求获得美国移民法下的利益;他们作出了虚假陈述;且该虚假陈述是故意作出的、对寻求的利益具有重大性、并向美国政府官员作出。同上;一般参见8 USCIS Policy Manual J.2(B),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根据移民上诉委员会先例,重大虚假陈述是指“倾向于切断与[外国人]资格相关的调查线索,且该线索很可能导致其应被排除的适当裁定”的陈述。2 故意虚假陈述要求个人明知地向政府官员作出重大虚假陈述,目的是获得其无权享有的移民利益。3 “故意”一词是指明知且有意,区别于意外、疏忽或诚实地相信事实并非如此。4
基于申请人如上所述对劳工证C.9部分的回应,SCOPS认定,由于未能披露其成员与
2 Matter of S- and B-C-, 9 I&N Dec. 436, 447 (BIA 1961)。 3 Sergueeva v. Holder, 324 Fed. Appx. 76 (2d Cir. 2009)(引用Matter of Kai Hing Hui, 15 I&N Dec. 288, 289-90 (BIA 1975))。 4 参见Matter of Healy and Goodchild, 17 I&N Dec. 22, 28 (BIA 1979)。
原文第 5 页
受益人之间的家庭关系,申请人故意虚假陈述了重大事实。如我们在上一节所述,申请人上诉书面论证意见的正文逐字重复了其对SCOPS NOIR的回应,因此并未对撤销决定中得出的结论提出质疑,包括与是否故意虚假陈述重大事实相关的结论。我们同意SCOPS在该问题上的结论,因为申请人对ETA 9089表格C.9部分的回应符合故意虚假陈述重大事实的所有要素。第一,该行为是明知且有意作出的,因为通过签署ETA 9089表格和I-140表格,申请人在伪证处罚下声明已审查申请且其中信息真实准确。参见该法第287(b)条,8 U.S.C. § 1357(b);另参见8 C.F.R. § 103.2(a)(2)。申请人签署人的签名“确立了强有力的推定”,即其知晓并同意内容。参见Matter of Valdez, 27 I&N Dec. 496, 499 (BIA 2018)。
第二,申请人的回应是虚假陈述,因为它是虚假的,且为获得移民利益而向政府官员作出。虽然该回应是在DOL表格上作出并提交给该机构,但它被包含并纳入本移民签证申请中。
第三,该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因为申请人未能披露受益人与 其成员之间的家庭关系,切断了与受益人资格相关的调查线索。如上所述,DOL必须证明“没有足够的工人能够、愿意、合格……并可获得”所提供职位。该法第212(a)(5)(A)(i)(I)条。雇主主要人员与担保外国人之间的家庭关系产生推定,即所提供职位并非明显可供美国工人获得。参见20 C.F.R. § 656.17(l)(要求劳工证雇主在雇主主要人员与外国人之间存在家庭关系时证明工作机会的真实性)。通过虚假陈述相关家庭关系,申请人切断了DOL对该关系是否影响工作机会对美国工人可获得性的进一步调查。
基于上述分析,SCOPS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根据该法第204(b)条撤销申请批准,原因是申请人故意虚假陈述了重大事实。5
III. 结论
SCOPS关于申请人是否向受益人提供真实工作机会的结论超出了这些程序的范围,我们撤回该结论。但申请批准因充分且正当的理由被撤销,原因是受益人不符合所提供职位和请求分类的资格,以及申请人故意虚假陈述了重大事实。申请将保持撤销状态。
5 NOTR指出,受益人通过其在ETA 9089表格K部分的陈述故意虚假陈述了重大事实,称其受雇于! !餐厅,但SCOPS的决定未包含该结论。由于受益人似乎故意虚假陈述了重大事实,在任何未来涉及其不可入境性的程序中必须处理该问题。
原文第 6 页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