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7095517 日期:2025年4月2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战略项目经理,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EB-2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处于上诉审查之中。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在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行使自由裁量权,豁免职位offer要求以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
原文第 2 页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行使自由裁量权,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A. EB-2签证分类
如上所述,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B)(i)条。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然而,经重新审查,我们不同意。
记录中包含申请人的外国证书和成绩单副本及经认证的翻译件,来自巴西的[已隐去],证明其完成了项目管理latu sensu专业课程。2 根据美国大学注册与招生官员协会(AACRAO)全球教育电子数据库(EDGE),latu sensu项目用于专业发展和专业化,导向专业证书而非研究生学位。3 因此,lato sensu证书并非等同于美国硕士学位的同等外国学位。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其信息系统Titulo de Bacharel文凭副本及其成绩单及经认证的翻译件,来自巴西的[已隐去]。值得注意的是,成绩单仅显示一个学年,并注明申请人是从另一机构转学而来。然而,申请人未提供该另一机构的成绩单以证明其已完成四年本科学习。虽然我们认可提交了学历评估,但评估人似乎是根据文凭的颁发而非结合对学位和申请人成绩单的审查,认定申请人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在缺乏证明四年学习的本科学位成绩单的情况下,其未能证明其获得了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学位。见8 C.F.R. § 204.5(k)(3)(要求提交官方学术记录)。
1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2 审理主任的决定将申请人的latu sensu称为“高管MBA”。 3 我们认为EDGE是关于外国学历等同性的可靠信息来源。见Confluence Intern., Inc. v. Holder, Civil No. 08-2665 (DSD-JJG), 2009 WL 825793 (D. Minn. Mar. 27, 2009); Tisco Group, Inc. v. Napolitano, No. 09-cv-10072, 2010 WL 3464314 (E.D. Mich. Aug. 30, 2010); Sunshine Rehab Services. Inc. No. 09-13605, 2010 WL 3325442 (E.D. Mich. Aug. 20, 2010)。另见Viraj, LLC v. Holder. No. 2:12-CV-00127-RWS, 2013 WL 1943431 (N.D. Ga. May 18, 2013)。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www.aacrao.org/edge。
原文第 3 页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我们撤销审理主任关于此问题的认定。
B. 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继续其作为战略项目经理的职业生涯。她表示已获得佛罗里达州[已隐去]一家公司的项目经理和财务流程经理职位。
关于Dhanasar第一项要件,审理主任认定,虽然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其未能证明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具体而言,审理主任认定拟议事业不会产生超出该企业、其员工和客户以及申请人将与之合作的任何个人和实体之外的更广泛影响,以在符合国家重要性的层面上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行业或经济。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认定其拟议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她声称其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包括专业计划和一份陈述,“详细呈现其拟议事业以及其将如何在项目管理、技术和系统分析中运用其拟议事业和杰出资格;以及其他证据。”她还继续强调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并声称其事业将增加美国的收入、创造就业和市场竞争力。申请人提交了其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提供的相同专业计划和陈述,审理主任对此指出“专业计划缺乏足够细节,无法在其拟议事业活动与其声称的对经济和就业创造的积极影响之间建立联系。”审理主任还认可申请人声称其此前创造了5,875个新的临时工作岗位,且其项目管理方法促成了82.53%的收入增长。然而,审理主任表示“为评估拟议事业将产生乘数效应的主张,[申]请人必须提供更具体的信息或证据。”在此,申请人未提供任何新的证据或论点以推翻审理主任的认定。4
因此,关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的问题,我们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的决定,并附以下评论。见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做法“不仅是常见做法,而且被普遍接受”)。
4 记录中包含一封来自瑞士一位高级技术经理的专家意见信。然而,审理主任认定该信日期在申请提交之后,不予考虑。在上诉中,申请人未对审理主任的认定提出异议。因此,我们视为该事项已被放弃。未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视为放弃。见,例如,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7, n.2 (BIA 2012));Sepulveda v. U.S. Att'y Gen., 401 F.3d 1226, 1228 n.2 (11th Cir. 2005)(认定当上诉人未就某一问题提出或提供论点时,该问题视为放弃)。
原文第 4 页
一般而言,上诉必须具体指出不利决定中任何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见 8 C.F.R. § 103.3(a)(l)(v)。在此,申请人继续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主张其将更广泛地影响其行业,但她并未解释为何我们应当认为这些主张比审理主任所认为的更具说服力。经审查记录,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所提交的证据,包括申请人的职业计划和陈述、工作经验和技能以及行业报告和文章,均不能证明其作为战略项目经理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由于申请人未根据 Dhanasar 检验标准的第一项要件确立资格,我们无需处理其在其余要件下的资格,并在此予以保留。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at 526 n.7。举证责任在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满足所寻求福利的每一项资格要求。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376。申请人在此未做到这一点,因此,我们认定其未能以自由裁量方式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