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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程师专员 · EB-3 职业移民:上诉驳回(2026年4月21日)

类别 EB-3专业人员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所请求的专业人士类别是否有有效劳工证支持
不成立 所请求的专业人士类别是否有有效劳工证支持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SCOPS拒绝申请的决定,理由是缺乏支持所请求专业人士类别的有效劳工证。本次上诉未批准改为技术工人类别,也未重新审理技术工人类别的资格;AAO仅审查原申请所请求的专业人士类别及申请人关于笔误更正的争议。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correctly denied the pet1t10n for lack of a valid labor certification supporting the requested immigrant visa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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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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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家通信与信息技术公司,作为雇主为受益人提交I-140职业移民申请,希望以“专业人士”类别(EB-3,要求至少学士学位)雇佣其担任系统工程专家。公司实际在I-140上勾选了专业人士类别,但劳工证及工资标准申请中的职位主要要求为工业与系统工程、计算机工程或密切相关领域学士学位,且不要求培训或经验;同时列有替代要求,即接受两年经验而无需培训或学历。

核对原文依据
seeks to employ the Beneficiary as a specialist in systems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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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WD application states the job's primary requirements as a bachelor's degree in industrial and systems engineering, computer engineering, or a closely related field. Neither training nor experience are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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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of the company's Form I-140 indicates the petition's filing for a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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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劳工证申请

    2024年2月,申请人就所提供职位提交劳工证申请;该申请采用此前提交的工资标准确定申请中列明的职位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In February 2024, the Petitioner filed an application for labor certification for the offered specialist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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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劳工证批准

    2025年6月,劳工部批准劳工证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In June 2025, DOL approved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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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初次申请

    2025年7月(劳工证批准后的下一个月),申请人提交I-140申请,并在表格第2部分勾选“专业人士”类别。

    核对原文依据
    the following month, the Petitioner filed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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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初次决定

    2025年8月,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未先发出补件通知或拒绝意向通知,即拒绝申请,认定所提供职位不要求学士学位,因此随附劳工证不支持所请求的专业人士类别。

    核对原文依据
    In August 2025, without first issuing the Petitioner a request for additional evidence (RFE) or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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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复议动议

    SCOPS拒绝申请后,申请人提交合并的重开与复议动议,告知SCOPS勾选错误并附上更正后的I-140表格;SCOPS拒绝了该合并动议。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and the Petitioner's following combined motions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s combined motions informed SCOPS of the clerical error and included the corrected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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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上诉

    申请人对SCOPS决定提出上诉,主张其误选了专业人士类别,本意是选择“技术工人”类别,并称在补件回复中已及时承认勾选错误并提交更正表格。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tates that it mistakenly selected the professional classification on the Form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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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it "promptly acknowledged in the RFE response that the wrong box was checked due to an honest clerical mistake and supplied a corrected Form I-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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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所请求的专业人士类别是否有有效劳工证支持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EB-3专业人士类别要求职位至少需要学士学位;随附劳工证须证明职位要求最低学士学位。见《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3)(A)(ii)节、8 C.F.R. § 204.5(l)(3)(i)。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AAO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在I-140上误勾专业人士类别,本意是技术工人类别,并称已在补件回复中及时承认错误并提交更正表格。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所提供职位不要求学士学位,随附劳工证因此不支持所请求的专业人士类别,并拒绝申请;随后拒绝合并重开与复议动议。

工资标准确定申请及劳工证申请中的职位要求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表明所提供职位的实际要求,并主张本意是技术工人类别。
AAO 如何评价
AAO引用该材料说明职位主要要求为相关领域学士学位且不要求培训或经验,同时列有接受两年经验而无需培训或学历的替代要求;AAO据此认定该职位要求与I-140所勾选的专业人士类别不一致。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职位要求存在替代路径,未显示该职位必然要求学士学位;且I-140勾选类别与劳工证要求不匹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lternative requirements indicate the Petitioner's acceptance of two years' experience without any training or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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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40表格第2部分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请求专业人士类别。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表格明确显示申请按“专业人士”类别提交,而该类别要求至少学士学位;申请人主张系误勾。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勾选类别与劳工证所载职位要求不一致,且申请人未在决定前按政策通知USCIS更正。
核对原文依据
part 2 of the company's Form I-140 indicates the petition's filing for a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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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重开与复议动议及所附更正后的I-140表格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勾选错误系诚实笔误,并请求改为技术工人类别。
AAO 如何评价
AAO确认该动议告知了SCOPS笔误并附有更正表格,但强调此时SCOPS已拒绝申请,按USCIS政策不能再更改签证类别;AAO未认定该更正可在上诉阶段改变原申请类别。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通知和更正发生在拒绝决定之后,而非收到受理通知后立即提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combined motions informed SCOPS of the clerical error and included the corrected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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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补件回复的陈述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其已在补件回复中及时承认错误并提交更正表格。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显示SCOPS并未发出补件通知,因此申请人的该陈述与记录不符;AAO未据此认定存在及时通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中没有补件通知,申请人所称的补件回复时间线不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hows that SCOPS did not issue a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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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实质虚假陈述的指称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SCOPS似乎将错误选择类别视为实质性虚假陈述。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记录显示SCOPS并未指称实质性虚假陈述,也未以此为由拒绝申请或驳回动议;该争点未被采纳为拒绝依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SCOPS存在此类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dicates that SCOPS did not allege a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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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依据工资标准申请和劳工证内容确认,该职位主要要求学士学位但存在接受两年经验且无学历要求的替代路径,而I-140勾选的是要求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AAO指出申请人本应在收到受理通知后立即联系USCIS更正类别,但记录显示其在SCOPS已作出拒绝决定后才通过合并动议提交通知和更正表格,此时按USCIS政策已不能更改签证类别。因此AAO维持SCOPS以缺乏支持所请求类别的有效劳工证为由拒绝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concluded that the offered job does not require a bachelor's degree and that the accompanying labor certification therefore does not support the requested immigrant visa catego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Once a petition is decided, a visa category cannot be chang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By that time, SCOPS had already denied the petition and, under USCIS policy, could not change the visa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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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I-140第2部分勾选的类别与劳工证、工资标准确定申请中列明的职位最低要求是否一致;本案中AAO依据两者不一致认定专业人士类别缺乏劳工证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part 2 of the company's Form I-140 indicates the petition's filing for a "profession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受理通知及申请人联系USCIS更正类别的记录时间;AAO适用USCIS政策,要求在决定作出前提出类别更正,决定后不能更改类别。
    核对原文依据
    Once a petition is decided, a visa category cannot be chang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记录中是否存在补件通知或拒绝意向通知;AAO指出本案SCOPS未发出补件通知,且法规不要求在拒绝前必须发出。
    核对原文依据
    USCIS need not send a RFE or NOID before denying a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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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42236427 日期:2026年4月21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专业人员)

申请人是一家通信与信息技术公司,拟雇用受益人为系统工程师专家。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基于就业的第三优先(EB-3)移民签证类别下的“专业人员”。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企业可在该类别下担保外籍人士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以从事要求至少学士学位的工作。同上。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申请,并驳回了申请人随后提出的合并重新开案与复议动议。SCOPS认定,与所请求类别的标准相反,所提供的工作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在上诉中,申请人称其在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上误选了专业人员类别,本意是选择“技术工人”类别。见本法第203(b)(3)(A)(i)条(向能够从事要求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技术劳动且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提供移民签证)。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政策,申请人未及时将公司的笔误通知USCIS。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作为专业人员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第一,潜在雇主必须获得美国劳工部(DOL)的认证,证明:没有足够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可从事所提供的工作;且外籍人士从事该工作不会损害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或工作条件。见本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

原文第 2 页

第二,潜在雇主必须向USCIS提交经DOL批准的劳工证及移民签证申请。见本法第204(a)(1)(F)条,8 U.S.C. § 1154(a)(1)(F)。除其他事项外,USCIS判定外籍受益人是否符合经DOL认证职位的要求以及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见 8 C.F.R. § 204.5(l)(3)(ii)(B)。

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受益人可在国外申请移民签证,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美国申请“身份调整”。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二、分析

2024年2月,申请人为所提供专家职位提交了劳工证申请。该劳工证申请纳入了公司此前提交的现行工资确定(PWD)申请中所列的工作要求。1 PWD申请将工作的主要要求表述为工业与系统工程、计算机工程或密切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既不要求培训也不要求经验。PWD申请还列明了替代要求。替代要求表明申请人接受两年经验,无需任何培训或教育。

2025年6月,DOL批准了劳工证申请,次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尽管所提供工作的替代要求不要求学士学位,但公司表格 I-140 第2部分表明该申请是按“专业人员(至少拥有学士学位或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提交的。

2025年8月,SCOPS在未先向申请人发出补充证据请求(RFE)或驳回意向通知(NOID)的情况下驳回了申请。SCOPS认定所提供的工作不要求学士学位,因此随附的劳工证不支持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见 8 C.F.R. § 204.5(l)(3)(i)(要求专业人员申请随附的劳工证“证明该工作要求至少学士学位”)。

SCOPS正确地驳回了申请。根据USCIS政策,申请人负有请求预期签证类别的责任。见USCIS,《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的申请人提交与处理程序》,“请求或变更签证类别”,www.uscis.gov/forms/all-forms。收到申请后,USCIS会签发一份收件通知,反映表格 I-140 上所请求的签证类别。USCIS指南指示申请人“[确]保该类别正确。”同上。如果所请求的类别并非预期类别,指南建议申请人在该局对申请作出决定之前“立即致电USCIS联络中心”变更签证分类。同上。一旦申请被决定,签证类别不能变更。同上。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其“在RFE回复中迅速承认因诚实的笔误勾错了框,并提供了更正后的表格 I-140。”如

1 自2023年6月1日起,DOL要求申请人使用其外国劳工申请门户(FLAG)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劳工证申请,该系统包含修订后的表格 ETA-9089(永久就业认证申请)。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E.6(A)(2)。DOL不再使用表格 ETA-9089 收集有关工作机会最低要求的信息。同上。相反,雇主现在在现行工资确定申请(表格 ETA-9141)上提供该信息。同上。

原文第 3 页

前文所述,然而记录显示SCOPS并未发出RFE。2 相反,记录显示申请人的合并动议将笔误告知了SCOPS,并附上了更正后的表格。此时,SCOPS已驳回了申请,且根据USCIS政策不能变更签证分类。见USCIS,《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的申请人提交与处理程序》,“请求或变更签证类别”,同上(“如果我们已对您的表格 I-140 作出决定,我们不能变更签证类别。”)。如前所述,公司本应在收到申请的收件通知后即通知USCIS表格 I-140 上的笔误。同上。

申请人还主张SCOPS“似乎将错误选择[移民签证]分类视为重大虚假陈述。”但记录表明SCOPS并未指控重大虚假陈述,也未以此为由驳回申请或驳回动议。

三、结论

与USCIS政策一致,SCOPS因缺乏支持所请求移民签证分类的有效劳工证而正确地驳回了申请。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有不可入境或可驱逐情形的外籍人士,可能因签发表格 I-862(出庭通知)而根据本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失去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

2 USCIS在驳回申请前无需发送RFE或NOID。见 8 C.F.R. § 103.2(b)(8)(iii)。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4-2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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