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7185764 日期:2020年4月23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1 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满足所要求的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2
在本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经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可获得移民签证,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1 先前由前雇主提交并在当前申请表上披露的申请的批准,授予了受益人较低优先级的移民分类。 2 我们注意到有律师参与了上诉的准备工作。然而,该上诉未包含新的表格 G-28,《作为律师或认可代表出庭通知》。因此,我们认为申请人在上诉中无代表。参见 8 C.F.R. §§ 103.3(a)(2)(v)(A)(2), 292.4(a);另参见表格 G-28 的说明,可在线获取于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form/g-28instr.pdf。
原文第 2 页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预期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尖的极少数百分比”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 8 C.F.R. § 204.5(h)(3) 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来证明持续声誉和受益人的成就在该领域内获得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以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类标准中的至少三类(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是否证明受益人属于该领域最顶尖的极少数百分比。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家开发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公司,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软件工程师。在获得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后,受益人于2011年至2015年在 公司担任高级固件工程师;于2015年至2017年在D I I Inc. 担任平台软件负责人;并于2017年至2018年担任高级嵌入式系统工程师。申请人于2018年聘用受益人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并打算继续该雇佣关系。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受益人获得了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满足三项标准,概述如下:
- (v)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 (viii) 在声誉卓著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
- (ix) 服务获得高额报酬。
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满足了两项证据标准,涉及贡献和报酬。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受益人还满足第三项所主张的关于领导或关键角色的标准。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满足这第三项所主张的标准。
原文第 3 页
该外国人曾在具有卓著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申请人指出,受益人曾在 Inc. 担任设备软件负责人,“领导一支由38名工程师组成的工程团队”。设备软件团队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组织或机构。申请人未解释领导该团队如何构成对 I O I 作为组织的领导或关键角色。在没有进一步证据和信息的情况下,受益人对该团队的领导不足以表明其在整体公司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此外,记录未记载该公司的规模,也未显示受益人在组织层级中的位置。
申请人主张,尽管关于受益人工作的证据侧重于具体项目,但这些项目对公司的声誉和产品线如此重要,以至于其成果对各公司至关重要。例如,申请人的前雇主之一J I 制造相机及相关软件,用于创建房地产的三维虚拟导览。I I 的首席技术官表示: 面对对我们 D 相机的空前需求,市场上没有足够的传感器可供满足这一市场需求……。I I
[受益人] 不懈地与市场上不同的传感器供应商合作,以确定哪种传感器可用于O相机……。[受益人] 成为 I I 的主要联系人,与传感器供应商的软件团队对接,并牵头开发针对新传感器的专用软件,以确保th0相机能够搭载这一新传感器出货。
……如果没有[受益人]非凡而关键的工作,I l 可能会损失数千万美元,并且如果我们未能制造这些高需求相机,我们的声誉也会遭受严重打击。
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受益人在具体项目中的核心作用并不转化为其在这些项目所在公司的领导或关键角色。记录中所述类型的复杂项目需要许多个人作出胜任且有效的贡献,但受益人的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质上并非对整个组织的领导或关键角色。
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在该领域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科学贡献。然而,当受益人自己的雇主从其工作中受益时,这些贡献并不同时意味着领导或关键角色。否则,这两项标准(分别涉及贡献和领导或关键角色)将实际上相互合并,这违背了要求多样化证据类型的监管意图以及要求大量文件的法定要求。受益人的贡献对其雇主和对更广泛领域的价值,并不必然与其在特定组织内角色的性质相称。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在具有卓著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鉴于上述结论,申请人无法满足 8 C.F.R. § 204.5(h)(3) 下三项标准的初步证据要求。对剩余两项标准的详细讨论无法改变本上诉的结果。因此,我们无需重新审视审理主任关于其他两项标准的认定。3
三、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步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 Kazarian 案中提及的最终实质审查类型,596 F.3d at 1119-20。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整体审查了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申请人寻求的是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该类别面向的是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在向顶端迈进的人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已获得足以表明所要求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的认可水平,或与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赞誉的职业生涯”相符。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l)(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受益人是已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一。见该法第203(b)(l)(A)条及8 C.F.R. § 204.5(h)(2)。
为证明在曾雇用受益人的公司之外享有声誉,申请人提交了其称为“来自独立推荐人的推荐信”的材料,具体为未曾雇用受益人的公司官员所出具的推荐信。然而,记录显示受益人与其中大多数公司存在关联(例如监督来自其中一家公司的一队承包商)。因此,这些推荐信并非证明受益人的声誉显著超出其过去和现在的雇主及其承包商和客户的有力证据。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作为杰出能力人士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
裁定:上诉被驳回。
3 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指出,与法院一样,联邦机构通常无需作出对其所达结果并非必要的认定和决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l&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