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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经理 · 普通 EB-2 职业移民:上诉驳回(2017年4月27日)

类别 普通EB-2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劳工证最低学历要求(认证硕士学位)、SEVP批准与学历要求的关系、具体技能要求(入职前具备)、优先日前满足全部职位要求
不成立 劳工证最低学历要求(认证硕士学位)、SEVP批准与学历要求的关系、具体技能要求(入职前具备)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上诉人是一家促销产品批发商,代表受益人申请第二优先类别的预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移民分类,拟让受益人担任MIS经理。劳工证要求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60个月相关经验,受益人的硕士学位来自一所未获认证的院校。审理主任据此拒绝申请,认为受益人未满足劳工证的学历要求。

程序经过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初次拒绝该I-140申请。上诉人随后向AAO提出上诉,并提交补充证据,主张未认证学位满足劳工证学历要求。本次AAO审查范围为该上诉,经de novo复审后作出裁决。

争议标准

核心争议是受益人来自未获认证院校的硕士学位是否满足劳工证所载最低学历要求;上诉人须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2013年12月10日)前已满足该职位的全部学历、培训、经验及其他要求。此外,AAO还审查受益人是否在受雇于上诉人之前具备劳工证所列各项具体技能。

提交的证据

记录含受益人硕士学位文凭与成绩单、2002年颁发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文凭与成绩单,以及劳工证H部分与J、K部分所载职位要求、学历与工作经历信息。记录未显示受益人具备劳工证H.14所列全部具体技能(MS Office、SQL、C、JD Edwards、Access、Front Page等)的入职前证据;其在上诉人处的任职经历不能用于满足该要求。

AAO 认定

AAO认定该硕士院校未获美国教育部或CHEA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WSCUC认证名单中亦无该校;仅在加州获BPPE批准运营不等于获得认证。AAO不采纳“该校获准招收F类学生即等于学位合格”的主张,认为SEVP批准与移民分类学历要求无关。AAO另以受益人未证明在入职前具备全部具体技能为额外拒绝理由。

裁决结果

上诉被驳回(dismissed)。AAO维持拒绝结论,理由是未认证硕士学位不满足劳工证最低学历要求,且受益人未证明满足全部具体技能要求。

适用边界

本案仅涉及普通EB-2雇主担保申请中劳工证学历要求与具体技能要求的满足问题,不涉及国家利益豁免、杰出人才标准或其他优先类别。AAO对认证问题的论述限于本案院校与加州认证体系,不构成对其他院校或学位的普遍规则。

阅读提示

核对材料时应重点查看:劳工证H.4至H.14所载学历与技能要求、受益人硕士院校的认证状态及WSCUC名单、受益人入职前具备各项具体技能的证明文件,以及优先日与劳工证提交时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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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与认定

劳工证最低学历要求(认证硕士学位)

证据:劳工证H.4要求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受益人硕士学位来自未获认证院校;WSCUC认证名单未列该校;该校仅获BPPE运营批准

认定理由:未认证院校的学位不能提供足够质量保证,不满足劳工证所载硕士学位要求;BPPE运营批准不等于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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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P批准与学历要求的关系

证据:上诉人主张该校获ICE批准招收外国学生;AAO引用8 C.F.R. § 214.3说明该批准与移民分类学历要求无关

认定理由:获准招收非移民学生不意味着该校学位满足劳工证最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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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能要求(入职前具备)

证据:劳工证H.14列明MS Office、SQL、C、JD Edwards、Access、Front Page等技能;受益人此前在上诉人处担任该职位;记录无入职前具备各项技能的证明

认定理由:依20 C.F.R. § 656.17(h),受益人在申请雇主处的任职经历不能用于满足劳工证要求;上诉人未证明受益人在入职前具备全部具体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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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日前满足全部职位要求

证据:优先日为2013年12月10日;劳工证J、K部分载明学历与工作经历

认定理由:AAO以优先日为基准审查受益人是否满足学历与经验要求,但最终以学历与技能两项未满足为由驳回,未就经验年限单独作出满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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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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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T-1-, INC.案 日期:2017年4月27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促销产品批发商,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MIS经理。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该就业类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1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满足劳工证的教育要求,因为其硕士学位来自未经认证的大学。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补充证据,并主张受益人的未经认证学位满足劳工证的教育要求。

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就业类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雇主必须从美国劳工部(DOL)获得批准的劳工证。见本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通过批准劳工证,DOL证明没有足够的、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填补所提供职位,并且雇用外国国民担任该职位不会对同类就业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本法第212(a)(5)(A)(i)(I)-

1 申请人随后为同一职业代表受益人提交了第二份移民申请。随新申请提交的劳工证要求学士学位及60个月经验。如下文所述,随本申请提交的劳工证要求硕士学位及60个月经验。新申请还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专业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3)(A)(ii)条,8 U.S.C § 1153(b)(3)(A)(ii)。该就业类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持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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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1-, Inc.案

(II)条。其次,雇主可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签证申请。见本法第204条,8 U.S.C. § 1154。第三,如果USCIS批准该申请,外国国民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见本法第245条,8 U.S.C. § 1255。

II. 分析

上诉中的问题是受益人来自未经认证教育机构的硕士学位是否满足所提供职位的教育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在优先日期之前满足所提供职位的所有教育、培训、经验及任何其他要求。2 在本案中,优先日期为2013年12月10日,即DOL接受劳工证处理的日期。见8 C.F.R. § 204.5(d)。

在此,劳工证声明所提供职位具有以下最低要求:

H.4 教育: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H.5 培训:无要求。 H.6 所提供职位经验:要求60个月。 H.7 替代学习领域:管理信息系统或计算机科学。 H.8 替代教育和工作经验组合:不接受。 H.9 外国教育同等学历:不接受。 H.10 替代职业经验:接受60个月MIS专员或系统分析师经验。 H.14 特定技能或其他要求:“MS Office、SQL、C、JD Edwards、Access、Front Page。具备Adobe Illustrator/Photoshop及CRM者优先。”

劳工证J部分声明受益人拥有来自 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2年完成。记录包含受益人的文凭和该校成绩单副本。记录还包含受益人的文凭和成绩单副本,其于2002年颁发的工商管理理学学士学位(主修管理信息系统和运营管理)来自 。

劳工证K部分详述了受益人的工作经验。其中声明受益人自2010年10月起在申请人处担任所提供职位的MIS经理。在此之前,劳工证声明受益人于2005年9月至2010年9月在中国台湾的 担任MIS经理。未列出其他经验。

2 见 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159 (Act. Reg'l Comm'r 1977);另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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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1-, Inc.案

颁发受益人硕士学位的教育机构 未经公认认证机构认证。根据美国教育部(DOE),“认证的目标是确保高等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达到可接受的质量水平。”3 认证确保学校的学位得到雇主和其他机构的全国认可。认证也是教育机构参与联邦学生援助项目的要求之一。同上。

在美国,认证机构是私人教育协会,它们制定反映良好教育项目质量的评估标准,并进行评估以确定机构是否满足这些标准。同上。满足认证机构标准的机构随后获得该机构的认证。

DOE和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CHEA)是负责美国认证机构认可的两个实体。虽然DOE不认证机构,但它公布一份公认认证机构名单,这些机构被视为其所认证机构教育质量的可靠权威。同上。

CHEA是一个由3,000所授予学位的学院和大学组成的协会,发挥类似的监督作用。美国大学和学院校长于1996年成立CHEA,“通过加强高等教育机构的认证来加强高等教育。”4 CHEA也认可认证组织。“CHEA的认可确认认证组织的标准和流程符合CHEA确立的质量、改进和问责期望。”同上。根据CHEA,高等教育机构的认证“每年涉及数百次自我评估和实地访问,吸引数千名高等教育志愿专业人士,并要求机构、认证组织和志愿者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同上。

DOE和CHEA认可WASC高级学院和大学委员会(WSCUC)为对加州学校颁发的学士及更高学位具有管辖权的认证协会。5

WSCUC网站列出其管辖范围内所有经认证的机构,而 未被列为经认证机构之一。见 https://www.wscuc.org/institutions(最后访问2017年4月24日)。因此, 未经公认认证机构认证。

3 美国的认证,http://www2.ed.gov/print/admins/finaid/accred/accreditation.html(最后访问2017年4月24日)。 4 认证组织认可政策与程序,(2010年6月28日修订)http://www.chea.org/userfiles/uploads/CHEA_Recognition_Policy_and_Procedures.pdf。 5 CHEA认可组织目录,5(2017年3月修订),http://www.chea.org/userfiles/Recognition/directory-CHEA-recognized-org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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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1-, Inc.案

虽然 获私立高等教育局(BPPE)批准在加州运营,但事实仍然是它是一所未经认证的机构。加州教育法典规定,在BPPE核实该机构“有能力满足最低运营标准”后,才授予在加州运营的批准。Cal. Educ. Code § 94887 (West)。

总之,认证提供机构所提供教育基本质量水平的保证、其学位的全国接受以及获得联邦资金的资格。来自未经认证教育机构的学位不能提供充分的质量保证。因此,由于受益人来自 的硕士学位来自未经认证的高等教育机构,它不能满足劳工证上硕士学位的要求。

我们不同意律师所称受益人的学位应被接受为高等学位,因为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已批准该校根据学生和交流访问者项目招收外国学生。依据8 C.F.R. § 214.3批准某机构招收非移民外国学生,与移民分类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要求无关。广泛类别的教育机构可获批招收外国学生,包括社区学院、初级学院、神学院、音乐学院、高中、小学,以及提供语言培训、文科或美术教学和/或专业教学的机构。同上。某未认证教育机构获准招收非移民学生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其学位满足劳工证上所列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

最后,我们将增加一项拒绝理由。记录中的证据不能证明受益人满足所提供职位每一项必需的具体技能。劳工证第H.14部分规定,所提供职位要求具备MS Office、SQL、C、JD Edwards、Access和Front Page的个人。Adobe Illustrator/Photoshop和CRM也被列为“加分项”。受益人在申请人处的先前工作经历不能用于满足这些要求,因为他已在所提供职位上为申请人工作。参见20 C.F.R. § 656.17(h)。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受益人在受雇于该公司之前已具备每一项这些必需的具体技能。基于这一额外理由,申请不能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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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T-1-, Inc.

III. 结论

上诉必须被驳回,因为受益人从某未认证教育机构获得的硕士学位不满足劳工证上所列所提供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

命令:上诉被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T-!-, Inc., ID# 296349 (AAO Apr. 27, 2017)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17-04-2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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