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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企业家/金融顾问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8月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证明标准适用争议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证明标准适用争议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未证明有资格或值得以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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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has not shown by a preponderance ofthe evidence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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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金融领域企业家,以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持有高等学位),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主张将在美国设立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为个人提供预算和投资课程与培训,并为企业提供资本结构优化、融资、重组和减债等财务分析服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entrepreneur in the field of finance,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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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ndicated that he intends to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financial consultant, financial structurer, and an entrepreneur in the field of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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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或值得以裁量方式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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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申请人提交了针对补件通知的书面论证意见,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

    核对原文依据
    See the Petitioner's brief in response to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dated Octobe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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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就主任决定提出上诉,主张主任未适用正确的证明标准,而是施加了更严格的标准,并错误适用法律。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 did not apply the proper standard of proof in his case, instead imposing a stricter standard, and erroneously applied the law to his detri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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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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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申请人须首先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即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特殊能力个人。8 C.F.R. § 204.5(k)(2)规定高等学位为学士以上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五年逐步提升的专业经验可视为硕士同等学历。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多年金融领域工作经验主张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基于教育与经验组合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

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金融领域工作经历(管理合伙人、执行董事、合伙人、高级副总裁等职位)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备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AAO 如何评价
主任基于教育与经验组合认定符合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未再展开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He holds a bachelor's degree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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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主任基于申请人的教育与经验组合认定其符合EB-2分类,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表示同意,因此该项资格在本案中已获认定,不再构成争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ased on his combined education and experience,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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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于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事业,考量其潜在预期影响及是否具有更广泛影响,而非行业或职业本身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具有全国范围影响,将为美国公司提供财务培训与咨询服务,创造就业、支付工资、帮助社区吸引投资,并通过培训与辅导项目教育美国人商业与金融知识。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认定其具有国家重要性;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实质价值部分,并维持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的结论。

申请人关于提供预算与投资课程、培训及针对弱势青年辅导项目的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其培训与辅导活动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记录未显示该事业对金融领域具有更广泛影响,影响仅限于参加培训或辅导项目的人员;并援引Dhanasar中教学活动不构成国家重要性的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教学活动或辅导项目的影响超出学员、学生或受辅导者,未显示对金融领域或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sufficiently demonstrate that his instructional or mentoring activities offer benefits that extend beyond his trainees, students, or mentees to impact the field of finance or the financial training and advisory industry more broa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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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发展专业人士作用、商业发展与销售人员对公司财务稳定重要性、移民与外国企业家贡献、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重要性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其拟议事业因经济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文章虽支持相关行业、创业和小企业的重要性,但相关问题不是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是申请人具体拟从事事业的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讨论的是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未针对申请人具体拟设立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的影响提供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instead, we focu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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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计划,包含在加州和佛州设立三个业务单元、提供11项企业咨询服务、5,150门在线金融课程和862门现场金融课程、150万美元工资支付、雇佣10名员工、第四年总收入650万美元等预测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将创造就业和经济价值,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商业计划未提供这些预测的充分依据,也未充分解释收入与人员目标如何实现;即便所有预测实现,记录也缺乏证据显示该业务将对金融领域、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或美国经济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的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预测缺乏依据和实现方式的解释;未显示收入增长或就业创造将在区域或全国层面实质影响经济活动,也未显示在 economically depressed area 雇佣大量工人或对该地区人口带来实质经济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provide sufficient details of the basis for these projections or adequately explain how this revenue and staffing targets will be real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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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 has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that any increase in his company's revenue stands to substantially affect economic activity regionally or nation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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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培训与辅导活动的影响仅限于参与者,未显示对金融领域或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产生更广泛影响。所提交的行业文章虽说明商业发展、创业和小企业的重要性,但审查对象应是申请人具体拟从事的事业,而非行业本身的重要性。商业计划中的收入、就业和工资预测缺乏充分依据,且即便实现,也未显示能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to work as an entrepreneur in the field of finance to help individuals organize their finance and learn how to budget and invest and help companies optimize their capital structure, raise funds, restructure, and reduce debt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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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ufficient documentary evidence of their broader impac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mployment does not mee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element of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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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第一要素的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进一步分析第二要素没有实际意义,明确将该问题保留待未来需要时考虑,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documentation in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as required by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precedent decision, 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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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reserve these issues for future consideration should the need a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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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综合权衡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综合权衡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不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同样因第一要素未获证明,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进一步分析第三要素没有实际意义,明确保留该问题,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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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ined in Dhanasar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We will reserve these issues for future consideration should the need a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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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标准适用争议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即所主张的事实“probably true”;审查每项证据的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并置于整体证据背景中考量。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主任未适用正确的证明标准,而是施加了更严格的标准,并错误适用法律。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未在决定中记载对该主张的回应;行政上诉办公室在上诉审查中直接说明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并逐项审查证据。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采用优势证据标准,审查每项证据的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并置于整体证据中考量,最终认定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从而未支持主任施加更严格标准的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Under the preponderance ofthe evidence standard, the evidence must demonstrate that the petitioner's claim is "probably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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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have reviewed each piece of evidence, both individually and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totality of the evidence, and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by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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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中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已由主任认定且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本次上诉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被保留而未审理,不能视为已失败或已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is eligible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ased on his combined education and experience, and we a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will reserve these issues for future consideration should the need aris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关于业务单元、课程数量、工资支付、雇佣人数和收入的预测是否有依据及实现方式的说明;本案认定这些预测缺乏充分细节,且即便实现也未显示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provide sufficient details of the basis for these projections or adequately explain how this revenue and staffing targets will be realiz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所提交文章是否针对申请人具体拟设立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的影响,而非仅讨论商业发展、创业或小企业的重要性;本案以审查具体事业而非行业重要性为边界。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instead, we focu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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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7442409 日期:2023年8月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金融领域的企业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或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理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上诉至本办公室。8 C.F.R. § 103.3。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在其案件中未适用适当的证明标准,而是施加了更严格的标准,并错误地适用法律致其受损。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375-76(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26 I&N Dec. 537,537 n.2(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B)(i)条。

“高级学位”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应被视为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原文第 2 页

“专业”指本法第101(a)(32)条,8 U.S.C. § 1101(a)(32)所列职业之一,1 以及任何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位为进入该职业最低要求的职业。8 C.F.R. § 204.5(k)(2)。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有资格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他们随后必须证明其理应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offer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26 I&N Dec. 884,889(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2,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申请人拟在美国作为金融领域的企业家工作。他持有________的商业管理学士学位。他自2016年起担任________的管理合伙人,该公司提供财务和战略顾问服务。他于2013年至2018年担任________的执行董事和合伙人,该公司为房地产投资公司。他于2010年至2013年担任________的董事和合伙人,该公司提供顾问和资产管理服务。他于2007年至2010年担任________的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和投资组合经理。审理主任认定,基于其综合教育和经验,申请人有资格获得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EB-2分类,我们同意。

上诉中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有资格或理应获得该分类职位offer要求的豁免。我们认定其不符合。虽然我们可能不会逐一论述每项证据,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且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及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在本案中未适用适当的证明标准,而是施加了更严格的标准,并错误地适用法律致其受损。

1 专业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医生以及小学或中学、学院、学术机构或神学院的教师。本法第101(a)(32)条。 2 另见 Poursina v. USCIS,936 F.3d 868(第九巡回法院2019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3 页

除法律另有规定不同标准外,申请人必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移民福利的资格。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375-76。在优势证据标准下,证据必须证明申请人的主张“可能为真”。同上,第376页。我们将审查每项证据的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既单独审查也在全部证据的背景下审查,以确定待证事实是否可能为真。在本案中,我们既单独审查了每项证据,也在全部证据的背景下进行了审查,并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理由如下所述。

申请人表示其打算在美国作为金融顾问、金融结构师和金融领域的企业家工作。3 申请人进一步声称,他将通过其公司________帮助个人组织财务并学习如何预算和投资,4 通过向个人提供预算和投资课程及培训。申请人还表示,他将通过其公司为公司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财务模型并制定财务策略,帮助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筹集资金、重组和减少债务。5

Dhanasar 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Dhanasar,26 I&N Dec. 第889页。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例如,与研究、纯科学和促进人类知识相关的事业可能符合条件。同上。在此,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拟作为金融领域企业家工作,帮助个人组织财务并学习如何预算和投资,以及帮助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筹集资金、重组和减少债务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我们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Dhanasar,26 I&N Dec. 第889页。例如,一项事业可能因在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同上。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同上。例如,一项事业若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则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全国范围,其专业活动涉及国家重要性和影响的事项,因为它们对美国关键商业和商务活动产生实质性涟漪效应,服务于美国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务职能。6 他声称,他将通过提供财务培训和顾问服务,作为企业服务于个人和小型企业公司

3 见申请人的专业计划和陈述,第1页,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 4 见同上,第1-2页。 5 见同上。 6 见申请人针对补充证据请求(RFE)的书面论证意见,日期为2022年10月11日。

原文第 4 页

管理人。7 他还主张,其公司将在运营的第四年支付总额为$1.5 million的工资,从而影响美国的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在未充分利用的地区创造10个就业岗位,改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并帮助当地社区为该地区引入投资。8 他进一步主张,他将为加利福尼亚当地社区的弱势青年实施一项辅导计划。9 申请人还主张,他将通过其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教育美国人认识商业和金融的重要性。10

关于申请人主张其计划向个人提供预算和投资课程及培训、为弱势青年实施辅导计划、并通过其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教育美国人认识商业和金融的重要性,记录并未显示该事业对其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而非仅限于参加其培训课程或辅导计划的人员。虽然申请人提供培训服务和辅导计划的计划有其价值,但记录未能充分证明其教学或辅导活动所提供的益处延伸至其受训者、学生或受辅导者之外,从而更广泛地影响金融领域或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同样,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程度,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

申请人提交了文章,这些文章讨论了商业发展专业人士在各类企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主张,这些文章因其经济影响而证明了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这些经济影响波及全国性活动和商业生产力。11 申请人还提交了文章,这些文章表明商业发展和销售专业人士对公司财务稳定至关重要。他主张,他将通过就优化商业流程提供客观建议以及实施有效的商业发展、销售和营销技术,为美国组织创造价值。12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文章,这些文章讨论了移民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形成、创业和创新的贡献,外国企业家对美国经济的贡献,以及移民企业家在美国小企业环境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他主张,他是美国经济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代表美国商业价值观;他的工作将转化为有利可图的业务;他的工作激励国家经济模式;其拟议事业代表美国利益。13 申请人提交了文章,这些文章讨论了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他主张,他可以就商业发展、销售扩张以及有效的市场战略和举措为公司提供建议。14

7 见同上。 8 见同上。 9 见同上。 10 见同上。 11 见同上。 12 见同上。 13 见同上。 14 见同上。

原文第 5 页

虽然行业报告和文章支持商业发展和销售专业人士、创业以及小企业在美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但相关问题并非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关注的是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见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此,申请人必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建立一家金融咨询与培训公司——具有国家重要性。

虽然我们认可申请人的主张,但他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例如,他未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证明其作为金融领域企业家的拟议事业将更广泛地影响金融领域或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而非仅惠及其自己的公司及其客户。记录未包含充分的信息和证据来解释其向个人提供预算和投资课程及培训、为公司进行详细财务分析和财务模型并制定财务战略的工作职责将如何在特定领域内产生更广泛的影响。缺乏关于其更广泛影响的充分书面证据,申请人的拟议就业不符合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要件。

至于申请人主张其公司将提供的经济价值和就业创造,申请人公司的商业计划包含如下预测: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设立三个业务单元,为公司提供11项商业咨询服务,为个人提供5,150门在线金融课程和862门现场金融课程,支付工资总额1.5百万美元,雇用10名员工,并在运营第四年实现总收入6.5百万美元。然而,该商业计划未提供这些预测依据的充分细节,也未充分解释这些收入和人员配置目标将如何实现。此外,即使商业计划中的所有预测均得以实现,记录中仍缺乏充分证据证明申请人的企业将对金融领域、金融培训与咨询行业或美国经济产生与国家级重要性相称的影响。

此外,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公司将在经济萧条地区雇用大量工人,或其事业将通过就业水平或商业活动为某一特定美国地区或其人口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申请人也未证明其公司收入的任何增长将实质性影响地区或全国的经济活动。申请人也未以其他方式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此,记录未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并且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益于美国。然而,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以优势证据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这是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素所要求的,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因此,根据第二项和第三项要素对其资格进行进一步分析

原文第 6 页

(Dhanasar中所述)将无实际意义。如确有需要,我们将保留这些问题留待未来审议。15

III. 结论

尽管申请人已表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且其拟在美国作为金融领域企业家工作的事业具有实质性价值,但他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或经酌情裁量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15 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须对作出裁决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8-0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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