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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2906555 日期:2024年8月6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足球总监,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裁量性豁免职位offer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律和相关法规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1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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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申请人提议设立一家非政府足球组织并担任其首席执行官,提供青年和社区发展以及健康促进项目。申请人主张其组织可以帮助难民和新移民青年融入社区,并为流离失所和边缘化青年提供机会。申请人认为其在 担任管理员、协调员和总监等职务的足球行业先前工作经历已使其具备从事该事业的能力。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提议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景影响。同上,第889页。
审理主任认定,尽管申请人已证明其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能确立其国家重要性以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的否决错误适用了优势证据标准和国家利益豁免标准,因为记录中的证据表明她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具体而言,申请人声称审理主任“完全无视”其提交的商业计划,并错误地将对其事业积极经济效果的分析与这些效果是否发生在经济萧条地区混为一谈。
但在其决定中,审理主任明确提及了申请人提交的商业计划,并依据该计划具体说明了申请人事业的细节。审理主任在讨论其就业、收入和扩张预测时进一步提及了申请人的商业计划。本办公室也不认为审理主任将申请人事业积极经济效果的分析与这些效果是否会在经济萧条地区发生混为一谈。相反,审理主任总体上认定,“并不明显看出该具体拟议事业会在其[将]从事其具体拟议事业的任何地区或美国的税收,或其更广泛的经济体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水平的影响。”审理主任还指出,由于申请人仅笼统地指明了其计划从事该事业的州,审理主任无法断定申请人是否在经济萧条地区从事其事业。审理主任进一步无法断定该具体拟议事业会导致该地区大量人口就业,或该地区会通过Dhanasar所设想的就业水平、商业活动、投资或相关税收获得实质性积极经济利益。
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在审议记录时存在失职,因为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对提交的推荐信进行了国家重要性分析。申请人辩称,推荐信提交的目的不是证明国家重要性,而是支持上述Dhanasar的其他要件。然而,在提出这一主张时,申请人隐含地同意了审理主任的陈述,即其推荐信“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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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地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将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审理主任在该分析中存在错误。
申请人在上诉中重申其声称证明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各项因素,以及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然而,在审查全部记录后,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关于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国家重要性要求的认定。见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做法已被“每一个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Martinez-Lopez v. Barr, 943 F.3d 766, 769 (5th Cir. 2019)(加入每一个其他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立场,认定上诉审理者可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只要他们对案件给予“个别化考虑”)。
由于本办公室对该问题的认定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对申请人在Dhanasar框架第二和第三项要件下资格的认定。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决定对其所达结果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