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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8049346 日期:2023年8月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兽医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并值得作为裁量事项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支持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B)(i)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分类的资格,则其必须随后证明其值得作为裁量事项豁免职位offer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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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兽医学领域的研究人员,专注于传染病和抗生素耐药性。他于2016年获得[已隐去]大学兽医学博士学位,在提交申请时受雇于[已隐去]大学担任研究生研究助理²。审理主任认定其作为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资格。因此,上诉中的唯一问题是其是否有资格并值得作为裁量事项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拟继续其在[已隐去]大学从事的动物传染病和抗生素耐药性研究。在其决定中,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基于本办公室对记录的审查,我们同意。正如我们在 Dhanasar 中指出的,与研究、纯科学和增进人类知识相关的事业可能具有实质价值而无需任何经济利益。Id. 此外,许多旨在推进 STEM 技术和研究的拟议事业都具有实质价值。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www.uscis.gov/policy-manual。在此,拟议事业对科学以及动物和人类健康的实质利益已通过多封专家信函和政府报告得到证明。
关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提交了来自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证据,涉及人类、动物和环境中的抗生素耐药性威胁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以及一份关于抗击耐药细菌国家行动计划的白宫报告。此外,他还提交了关于在牛等食用动物中使用抗生素可能导致细菌产生额外抗微生物耐药性并可转移给人类的研究证据。这一点进一步得到申请人所在领域专家信函的支持,包括[已隐去]大学的
¹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 USCIS 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裁量性质)。 ² 我们注意到,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他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已接受同一机构博士后研究助理的职位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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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隐去],他是申请人的博士和博士后导师。我们同意该证据表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B.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个人。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Id. at 890。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但正如申请人在上诉中所主张的,审理主任未提供充分的分析以解释该结论的具体理由。8 C.F.R. § 103.3(a)(1)(i)。本办公室对记录的审查显示,以优势证据标准,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如前所述,申请人于2016年获得兽医学博士学位,该 STEM 领域与其拟议事业直接相关,自那时起,他一直在该领域担任研究员和讲师,获得了高级技能和知识。该研究的成果已出现在申请人撰写的40多次会议报告和期刊文章中,这些成果被其他研究人员在其已发表作品中引用数百次,证明其在推进拟议事业方面的成功记录。[已隐去]在其信函中指出,申请人开发的一种用于早期检测奶牛炎症的新型算法有助于减少抗生素的常规给药,从而有助于减少抗生素耐药细菌向环境和人类的传播。此外,申请人还提出了继续在抗微生物耐药性、大型动物中微生物-宿主相互作用以及使用先进建模技术追踪食用动物传染病等领域进行研究的计划。考虑到该证据的整体性及其对 Dhanasar 中非排他性第二项要件因素的支持,我们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C. 总体而言豁免是否有利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进行此分析时,本办公室可评估以下因素:鉴于该个人资格或拟议事业的性质,其获得职位offer或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有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其贡献中受益;以及其贡献中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起来证明,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Id. at 8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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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第二项要件,尽管审理主任列举了Dhanasar框架第三项要件下应考虑的因素,但审理主任未对申请人就其案件中豁免劳工证程序之益处所提交的陈述或证据进行任何分析。在上诉中,申请人再次提及其兽医动物科学STEM学位及其在该领域的拟议事业,以及其已确立的推进拟议事业的地位。他还指出一封来自其曾进行研究的一个实验室负责人的信函,该信函指出其研究对预防绵羊和牛传染病对该州农业产业的影响。除这些考虑因素外,我们注意到防止抗菌药物耐药性传播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在其先前研究项目中的成功记录,以及其他研究人员和政府机构对其工作的兴趣。因此,我们得出结论:即使其他美国工人可用,其拟议事业将提供的益处也超过劳工证程序所固有的益处,因而足以证明豁免EB-2类别的职位offer要求是正当的。
III. 结论
申请人已根据Dhanasar分析框架确立其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我们得出结论:作为自由裁量事项,该豁免是正当的。
裁定: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