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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人及音乐教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6年8月13日)

类别 NIW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地位、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地位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上诉实际维持原审关于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及未证明处于有利推进地位的认定,并保留第三Dhanasar要素;原审已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及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该等认定未被推翻。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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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has not shown that he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at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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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鼓手和音乐教师,以音乐相关背景申请EB-2专业人士(持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其拟议事业是设立以节奏、身体打击乐和结构化运动为基础的非临床、非药物治疗中心,服务面临认知、情绪和社会脆弱性的人群,并计划从初始中心扩展至美国其他地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musician and music teach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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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posed endeavor consists of launching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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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申请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记录包含其学士学位、作为鼓手和教师的经历、拟议节奏治疗中心的项目说明、商业计划、专家意见信、前学生及曾任教机构负责人的信件、与潜在合作机构的电子邮件等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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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earned a bachelor's degree in contemporary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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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USCIS发出补件通知,承认申请人提交的初始证据,但指出其未证明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申请人在回应中主张其方法已在多种形式中实施十余年,并曾在一个涉及大量青年的国家级社会与社区项目中担任领导角色。

    核对原文依据
    In a request for evidence, USCIS acknowledged the Petitioner's initial evidence but stat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the broader impact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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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response, the Petitioner stated that his "methodology has already been implemented in multiple form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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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

    USCIS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原审承认申请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其未满足Dhanasar三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及处于有利推进地位两项。

    核对原文依据
    USCI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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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s concluded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 bachelor's degree and post-baccalaureate experience equivalent to a master's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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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AAO提出上诉,主张原审错误缩窄了拟议事业范围、遗漏关键证据并作推测性解释;AAO进行重新审查后,于2026年8月13日作出决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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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that userS's description "incorrectly narrows the scope of the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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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Dhanasar框架,申请人须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于申请人具体拟议的事业,而非其所在行业或所试图解决的问题的重要性,并要求显示超出有限个体客户影响的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的节奏治疗中心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其模式设计为可复制、可扩展至全美,并援引专家意见、商业计划、既往教学经验及合作意向邮件证明其影响。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理由包括商业计划缺乏扩展细节、专家信未说明全国层面影响、所引统计来自他人研究而非申请人自身模式、就业影响有限。

商业计划及实施时间表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中心模式可复制、可扩展至全美,并具有全国实施结构。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商业计划对模式结构及如何扩展提供细节甚少,实施时间表将教育材料开发列为尚未采取的 future step,记录未显示申请提交时已完整制定该等材料。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模式结构和扩展方式的具体细节;教育材料尚未开发。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business plan provides few details about the structure of the model and how the expansion would occ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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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Implementation Timeline" in the business plan identifies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al materials" as a future step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yet ta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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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师和艺术家出具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针对重要问题且模式有效,具有全国意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信件识别了申请人试图解决的重要议题,但未提供任何细节说明该事业如何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规模的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全国层面影响的规模及实现方式。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se letters identify important issues that the Petitioner seeks to address, they do not provide any details about how the endeavor would have an impact on a scale that reaches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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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治疗教授的意见信及所引试点项目90%留存率统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模式经过试点且有效。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的项目提案未引用其本人开展的任何试点项目,并自述该方法尚未系统实施;所引统计显然来自他人先前研究。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统计来源与申请人自身模式不匹配,且申请人未开展试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project proposal" in the record does not cite any pilot projects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undertaken; he stated that "this methodology has not yet been systematically implem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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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其模式独特性的主张及所引临床研究

证明目的
证明其新模型可产生与既有研究相当的有效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未证明研究者在其所引研究中使用了其模型;无论其新模式与既有方法差异多大,举证责任在申请人证明早期研究的有效性比率适用于其新模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证据证明所引研究使用申请人模型或结果可迁移至其模式。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show that researchers used his model in the published studies he c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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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中关于中心人员配置的说明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就业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息显示中心初期仅由五名专业人员运营,其中两名助理处理行政事务,未表明拟议中心会在任一地点雇用大量人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就业规模有限,未显示显著就业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information does not indicat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centers would employ a significant number of people in any given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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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方法已实施十余年及曾参与国家级青年项目的陈述,以及2011年新闻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其方法已在多地区、大规模人群中实施并产生可衡量结果。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新闻文章仅将申请人列为参与将行进乐队更名的项目参与者之一,未提及节奏治疗,也未表明其方法曾在国家层面实施;文章描述的是当地节日演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显示申请人方法在全国范围实施,且语境为音乐教育而非治疗。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 does not mention rhythmic therapy or indicate that 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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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学生信件及曾任教机构代理主任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方法对个人产生积极影响,并已被教育机构采用。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前学生的个人受益证据仅显示个别学生获益;教育机构采用其方法属于音乐教育语境,与申请人强调的非音乐教育拟议事业仅间接相关,不能显示更广泛实施或治疗场景中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证据限于个人或教育机构层面,未显示治疗场景中的广泛实施。
核对原文依据
The use of the Petitioner's methods at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where he has taught does not show wider implementation, nor does it show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applying similar methods in a therapeutic set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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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潜在合作机构官员的电子邮件

证明目的
证明相关组织对拟议事业有兴趣,可支持扩展。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邮件仅显示对未来合作的笼统、试探性兴趣,未包含任何细节表明拟议事业的国家层面实施或说明实施方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具体实施细节及后续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mail messages do not contain any details to indicate national-level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or show how such implementation would occ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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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须证明其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非其所针对问题的重要性;商业计划对模式结构和扩展方式缺乏细节,且教育材料尚属未来步骤。专家信虽指出重要议题,但未说明该事业如何达到全国重要性规模;申请人援引的有效性统计来自他人研究,未证明其新模型可产生类似结果。既往教学和乐队项目经验属于音乐教育语境,与拟议的治疗性场景仅间接相关,合作邮件亦仅显示笼统、试探性的兴趣。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us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rather than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problems that the endeavor seeks to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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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his burden of proof to folly satisfy the first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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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地位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Dhanasar,审查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和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遗漏关键证据并作推测性解释,其作为教育者和企业家的长期经验、2017年获批的O-1身份、专家信及合作意向邮件足以证明其处于有利推进地位。

原审意见

原审承认申请人提交了与其经历有关的信件和证据,但认定其未显示成功记录或处于有利推进地位,记录缺乏对拟议事业兴趣的充分证据,且主要依赖宽泛主张。

商业计划第一阶段及I-140、ETA-9089表格中的工作地址和雇员信息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已采取具体步骤推进拟议事业,公司已运营并有雇员。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商业计划将招募员工和确定理想地点列为第一阶段未来步骤;I-140和ETA-9089所填工作地址为佛罗里达州一处住宅地址,ETA-9089称公司有五名在册雇员且申请人无所有权权益,但记录无文件证明公司已运营或已注册。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缺乏公司存在、雇员在册及实际工作地点的文件证据,相关陈述与进展不符。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cludes no documentary evidence showing that the company is in operation, or even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registered the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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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获批的O-1非移民申请相关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有杰出能力和全国及国际认可,能够推进拟议事业。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获批非移民申请的文件不在本次审理记录中,因此记录未显示该申请的雇主是寻求申请人以节奏治疗师身份而非音乐家或教师身份提供服务。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缺少该申请文件,无法证明其与拟议治疗事业的相关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ocumentation from the Petitioner's approved 2017 nonimmigrant petition is not part of the record of proceeding before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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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治疗师关于申请人具备神经康复和AI驱动治疗设计专长的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具备推进拟议治疗事业的专业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治疗师未详细说明后两项主张,申请人自己的简历也未提供相关信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所称专长的具体说明和支持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I did not elaborate on the latter claims, and the Petitioner's own resume offers no information in this reg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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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作为表演者和教师的经历

证明目的
证明其技能组合与拟议事业重叠,具备成功记录。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的表演和教学经历本身不受质疑,但其拟议事业并非表演或教学;申请人自称没有治疗师资质,并主张此处的“治疗”不同于正式定义,似乎推定其教学法可适用于治疗场景,但这些情况不足以显示其处于有利推进地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教学和表演经验与拟议治疗事业仅部分重叠,不构成充分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work as a teacher and as a drummer establishes a skill 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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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两家机构的电子邮件及临床心理学家的回复

证明目的
证明潜在客户、用户或相关实体对拟议事业有兴趣。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向两家机构发送相同信息,询问该社区方法是否相关或有趣;一家机构官员回复愿会面讨论如何相互支持,但无后续联系证据;临床心理学家仅表示认为该倡议可能有益,并未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合作或采用其方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兴趣表述笼统、试探性,无后续联系或采用方法的承诺。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 is no evidence of any subsequent contact, and the vague, tentative willingness to discuss the matter further is not an indication of interest sufficient to satisfy the secon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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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其专有方法已在治疗场景使用及具备建立和扩展治疗机构经验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已有相关实施经验和全国扩展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其“专有方法”曾在治疗场景中使用,也未证明其有任何建立和运营治疗机构或将此类企业扩展至全国规模的经验;拟议中心似乎尚不存在,申请人未显示已采取具体步骤。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治疗场景实施经验及建立、扩展治疗机构的具体步骤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is "proprietary ... methodology" has been used in a therapeutic setting, or that he has any prior experience establishing and operating a therapeutic establishment or expanding such an enterprise to a national sc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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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最初自述其方法尚未系统实施,后又主张已实施十余年,前后不一致;商业计划显示招募员工和确定地点尚属未来步骤,且I-140和ETA-9089中关于工作地址、现有雇员及所有权的陈述与记录不符,未能准确反映进展。申请人作为表演者和教师的经验与拟议治疗事业仅部分重叠,不构成在充分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合作邮件仅显示试探性讨论,专家信亦未说明其具备治疗或全国扩展经验。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his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he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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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the company does not yet exist, does not yet have a staff on payroll, and has not yet located an actual work site, then the above assertions provide an inaccurate picture of the Petitioner's 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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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若申请人未满足其他要素,AAO可依INS v. Bagamasbad保留该要素而不作认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整体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未认定第三要素;AAO指出鉴于前两项结论,详细讨论第三要素不能改变上诉结果,因此保留该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基于申请人未满足第一和第二要素,认为无需审查第三要素,并依Bagamasbad保留该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otherwise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the classification sought,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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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关于模式结构、扩展方式及实施时间表的具体内容,注意AAO指出教育材料开发尚属未来步骤,不能据此推定补充材料即可满足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business plan provides few details about the structure of the model and how the expansion would occu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信及所引90%留存率统计的来源,区分申请人本人试点项目与他人先前研究,注意AAO对统计可迁移性的举证责任分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tatistics cited b~ Ievidently derive from previous studies undertaken by oth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I-140和ETA-9089中填写的工作地址、现有雇员人数及所有权信息,并与商业计划第一阶段步骤及公司注册文件是否存在相互对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cludes no documentary evidence showing that the company is in operation, or even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registered the busines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7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与潜在合作机构的电子邮件全文及后续联系记录,注意AAO将无后续联系及笼统讨论意愿视为不足以证明第二要素。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 is no evidence of any subsequent contact, and the vague, tentative willingness to discuss the matter further is not an indication of interest sufficient to satisfy the secon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8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为上诉审查,AAO进行重新审查并驳回上诉;第三Dhanasar要素因前两项未满足而被保留,未被认定为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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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3781259 日期:2026年8月13日

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音乐家和音乐教师,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此EB-2移民类别所附带的职位邀请要求。见该法第203(b)(2)(B)(i)条。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批准对所需职位邀请要求(因而对劳工证要求)的豁免。

USCI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要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类别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该法第203(b)(2)(B)(i)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类别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出于国家利益”酌情豁免职位邀请要求。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USCIS可酌情1批准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1)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该外国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3)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1 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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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

申请人于2006年从[已隐去]获得当代音乐学士学位。他曾在各种场合担任鼓手,并建立了自己的[已隐去]。他还在其他地方任教。USCI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学士学位及相当于硕士学位的学士后经历的专业人士资格,依据8 C.F.R. § 204.5(k)(2)。尚待确定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要求)将符合国家利益。USCI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满足Dhanasar国家利益测试的全部三项要件。

申请人陈述:

拟议事业包括启动[已隐去],其使命是通过打击乐和运动改变生活,该模式旨在为面临认知、情感和社会脆弱性的人群提供非药物的、基于身体的方案。该中心引入了一种新颖的、结构化的、可扩展的公共卫生资源,填补了现有美国治疗项目中的关键空白,特别是在其将文化适应性节奏项目与神经科学和运动独特整合,服务于面临压力、创伤和学习困难相关挑战的个人方面。

该倡议不是音乐教育项目,也不旨在教授音乐表演。相反,它利用身体打击乐、节奏和结构化运动——以神经科学框架为基础并得到同行评审研究的支持……——作为改善执行功能、情绪调节、运动协调和社会凝聚力的工具。

该模式的结构旨在全国范围内在高影响力社区实施,首先以[已隐去]作为初始中心,并可扩展至心理健康、成瘾和社会融合挑战持续存在的美国其他地区。

(原文强调,证据引注省略。)

A. 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Id.

在其初始陈述中,申请人表示其“项目为受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成瘾、注意力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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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动障碍(ADHD)和年龄相关认知衰退影响的人群提供补充性解决方案……该项目还直接应对阿片类药物相关死亡的惊人比率。”申请人还引用了关于“心理健康状况”、“自闭症谱系障碍”和养老院“严重人员短缺”的统计数据。申请人表示其“事业回应了这一空白”。但申请人也表示:“名称中的‘治疗’一词是在非临床、教育和预防性语境中使用的,该事业不涉及医学诊断或治疗,也不作为临床治疗呈现。”

USCI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外国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该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进一步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 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事业如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非该事业所寻求解决的问题的国家重要性。相关问题不是有多少人受到例如PTSD或药物成瘾的影响,而是拟议事业将直接帮助其中多少人,以及帮助程度如何。

无论申请人的方法对其客户多么有益,申请人必须证明比影响有限数量个体客户更广泛的影响。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对个别学生进行的辅导将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声称,在[已隐去]开始运营“作为初始试点站点后,[已隐去]地区项目明确设计为在美国各地区复制。”申请人还表示,拟议事业的“模式结构旨在全国实施……并可扩展。”随申请提交的商业计划表明,该运营可“[通过]在战略地点开设更多中心来扩展。”但商业计划几乎没有提供关于模式结构以及扩展将如何发生的细节。

商业计划中的“实施时间表”将“开发教育材料”列为申请人尚未采取的 future 步骤。因此,记录未显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已充分制定和构建这些材料。

即便如此,每个地点将服务有限数量的本地客户。拟议事业所声称的国家重要性依赖于申请人计划中的中心将扩展到如此程度,以致对该事业所寻求解决的问题产生重大、可衡量的影响的预期。

原文第 4 页

申请人提交了数封来自治疗师和艺术家的专家意见书。虽然这些信函指出了申请人寻求解决的重要问题,但它们未提供任何关于该事业将如何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影响的细节。

其中一封信来自一位打击乐教育家和音乐治疗师~I----------.---~l~a-'-, 他是 的教授,他表示申请人的 ._I____.I ~----------~ 是一项精心设计的倡议,并且“其提案中引用的[p]试点项目显示出90%的参与者留存率,这证明了该模式的有效性。” 记录中申请人的“项目提案”并未引用申请人所开展的任何试点项目;他表示“该方法尚未被系统性地实施”。 ~ 所引用的统计数据显然来自他人先前开展的研究。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在非医疗、非临床的语境下使用“治疗”一词,这显然不需要特定的专业资质。但为了证明节奏疗法的有效性,他引用了似乎源自正式临床研究的统计数据。申请人并未证明,为其自身拟议事业所描述的较不正式的设置会产生与其所引用研究相当的结果。

此外,申请人主张其“项目构成一个独特的模式”,且系其本人开发。他并未证明研究人员在其所引用的已发表研究中使用了其模式。无论申请人的新模式与已在使用的方法存在多大差异,举证责任在于他,须证明早期研究中显示的有效率将适用于其新模式。在没有这方面证据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确立使用其新模式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就业影响方面,记录中的一份商业计划书表明:“该中心初期将由一个五人专业团队运营:项目负责人(本人)、一名行政经理,以及三名职能互补的助理。”其中两名助理将处理行政事务,而“[第]三名助理——可能不止一名——将基于非临床节奏项目和身体打击乐技术积极提供课程,运用项目负责人开发并教授的方法。”该信息并未表明申请人拟议的中心将在任何特定地点雇用大量人员。

在补件通知中,USCIS认可了申请人的初始证据,但表示申请人未能确立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

作为回应,申请人表示其“方法已在多种形式中(公共机构、私立学院、团体和个人项目)实施了十多年”,并且他已经在“一个涉及大量青年群体的国家级社会和社区项目中担任领导角色”。申请人此处指的是其此前在自己 I鼓乐学院以及一个名为! I的项目中的活动,该项目译为

提交的材料表明,l I的学校行进乐队有时被称为“bandas de guerra”或“战争乐队”,因其与军队的关联。2011年的一篇新闻文章将申请人列为将一些行进乐队重塑为 的项目中数名参与者之一。该文章未提及节奏疗法,也未表明任何 I I

原文第 5 页

由申请人开发的方法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相反,该文章描述的是~--------------~的一次地方节庆演出

~-----~项目的一名前参与者在信中表示,他“接受了[申请人]的直接指导,其将身体打击乐、节奏和动作作为个人和集体发展的结构化工具。”该前学生表示,由于这一训练,他“开始体验到秩序感、归属感和积极动力。”该学生后来“[参加]了[申请人]学院的个人课程”,这“对[他的]个人发展产生了真实、持续且变革性的影响。”

申请人主张,其学院使用了其“专有的基于节奏和动作的训练方法……整合身体打击乐、节奏协调、结构化动作模式、时机练习、姿态训练和结构化小组互动活动。”I 的代理校长——申请人过去曾在该校任教——表示该机构已“采纳并实施”申请人的“节奏方法”,在学生音乐能力以及整体纪律和参与度方面产生了“积极且一致的效果”。在音乐学校使用此类方法似乎至多与拟议事业间接相关,而正如申请人所强调的,该事业“不是音乐教育项目,也不旨在教授音乐表演。”在申请人曾任教的教育机构使用其方法,既不能表明更广泛的实施,也不能表明在治疗环境中应用类似方法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表示,来自th 机会的意向表达£·-or-ex_p_a_n_s-io_n_o_f_h-is-pr_o_d_ec--t._E_m_a-il_m_e-ss_a-ge~sI Ishow 这些组织官员的意向表达——下文将更详细讨论——反映了未来与申请人合作的总体、初步兴趣。这些电子邮件未包含任何细节,以表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级实施,或说明此类实施将如何进行。

users得出结论,申请人未能确立拟议事业的潜在影响(无论经济与否),也未能表明该事业“提供了有助于其行业进步的原创创新,或对其领域的创业具有更广泛的影响。”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该userS的描述“错误地缩小了事业的范围”。申请人声称其“模式不限于直接提供服务,而是引入了一种可转移的”(原文如此)——该段落在一句话中间突然结束,其后近半页空白。申请人未提供足够细节以表明其计划如何将其模式转移给其他从业者。

申请人主张users错误描述了专家意见书和其商业计划书等记录材料。这些材料在某些方面提供了具体内容,但就全国实施而言,除了声称申请人的模式旨在可扩展以及通过开设数量未指明的额外中心、申请人拟议事业最终将在全国层面产生重大影响之外,几乎没有细节。

原文第 6 页

申请人主张其事业“[已]在多区域背景下实施”并“[在]真实人群中产生可衡量的结果”。对申请人工作过去实施的讨论一直是在音乐教育的背景下,而非作为拟议事业核心的治疗环境。“可衡量结果”的统计数据似乎源自对基本原理的早期研究,而非对申请人自身方法的任何系统性试验——申请人声称这些方法是新颖且独特的。

申请人提交了一些证据,表明个别学生从其此前作为音乐教师的工作中受益,并且其某些教学方法可能适用于治疗环境。但申请人并未就其所拟议事业的益处将如何超越个别客户而达到国家重要性,提出连贯、一致的图景。

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以完全满足Dhanasar第一项要件。

B. 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

Dhanasar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人士。为确定外籍人士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我们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在拒绝通知中,USCIS认可申请人提交了与其经验有关的信件和证据,但得出结论认为申请人未能表明“成功记录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其]处于推进其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USCIS还认定记录缺乏关于对拟议事业兴趣的充分证据,并且申请人主要依赖“[宽]泛的断言”。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拒绝决定“反映[了]对记录中所含关键证据的重大遗漏”以及对该证据的“推测性解释”。申请人随后较为详细地讨论了若干记录证据。我们将在下文讨论部分证据。

申请人在上诉中提出的若干论点针对的是具体措辞,例如使用“同行”和“雇主”等术语。这些异议并未触及否决的 underlying 依据。最终,我们同意核心认定,即申请人未能满足其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拟议事业。

最初,申请人引用了关于节奏疗法及相关实践的背景信息,但就其具体拟议事业而言,他表示:“尽管该方法尚未被系统实施,但其结构已为立即部署做好准备。”然而,在后来的提交材料中,申请人声称其方法已实施超过十年。如上所述,申请人依赖其先前作为教育工作者的经验,以表明他可以在治疗环境中使用类似方法。

原文第 7 页

拟议事业的商业计划表明,第一阶段“初步准备与规划”将包括“招聘员工[并]确定中心的理想地点”,这表明他尚未采取这些初步步骤。在I-140表格上,当被要求具体说明“该人将工作的地址”时,申请人指定了佛罗里达州I l的一处住宅地址。2 申请中包括ETA-9089表格,即永久就业认证申请,申请人在该表格上指定同一I I地址为“工作将进行”的“工作场所地址”;表明该企业有五名“在册现任员工”;并证明申请人未持有该公司的所有权权益。记录中没有任何文件证据显示该公司正在运营,甚至没有显示申请人已注册该企业。

这些关于工作场所地点和现任员工人数的陈述对于申请人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问题具有实质性意义。如果公司尚不存在、尚未有在册员工、且尚未确定实际工作场所,则上述陈述提供了关于申请人进展的不准确情况。

除了教学生涯外,申请人还曾担任音乐家。他表示:

2017年,我因杰出能力获得O-1签证,该类别保留给在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个人。我的工作获得了国内和国际认可。这些资格证明了我在专业领域的专业价值与持续影响力,以及我为美国优先事项做出有意义贡献的能力。

(证据引注省略。)申请人2017年获批非移民申请的文档不在我们面前的诉讼记录中。因此,记录未显示该申请的申请雇主寻求申请人的服务是作为节奏治疗师而非其他身份,例如作为音乐家或音乐教师。

更广泛地说,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不仅仅是继续其作为鼓手的职业生涯。他过去作为音乐家的职业生涯,无论多么成功,并不直接证明他处于有利地位在全国建立节奏治疗中心。

音乐治疗师.______________.提供了一封信,称申请人的“独特专长”不仅包括“非洲-拉丁打击乐的精通”,还包括“神经康复和AI驱动的治疗设计”。I I未对后一项主张详细阐述,且申请人自己的简历在这方面未提供任何信息。

申请人作为表演者和教育者的经验在此不受质疑,但其拟议事业并非成为表演者或教育者。申请人未声称具有治疗师资格;坚持认为本案中“治疗”一词有别于该术语的正式定义;并似乎推定作为教师对其有效的方法也可应用于治疗环境。这些情况不足以表明他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申请人作为教师和鼓手的工作确立了一套技能

2 记录中的其他文件显示,协助准备申请和上诉材料(包括西班牙语文件翻译)的实体_______~的地址相同l !。

原文第 8 页

与拟议事业有重叠,但不构成在与拟议事业充分相关或相似的活动中取得成功的记录。

作为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兴趣的证据,申请人引用了来自! I的电子邮件,上文已简要讨论。申请人以相同的信息联系了两个组织,称他“目前正在制定一项基于社区的倡议”,以“通过节奏、运动和身体打击乐的结构化方法”帮助某些高危人群。申请人补充说:“我联系您是为了简要分享这一倡议,并在一般层面上询问这类基于社区的方法是否是您认为相关或感兴趣的,”他并请求“关于这类倡议的潜在价值、相关性或适用性的任何简要想法。”该l I官员回复:“您提出的社区倡议与我们的工作非常契合,我很乐意会面讨论我们如何相互支持。”没有证据显示任何后续联系,而这种模糊、试探性的进一步讨论意愿并不构成足以满足Dhanasar第二项条件的兴趣指示。

与.________.合作的临床心理学家表示:“我认为这一倡议可能会有益处。在主医院园区的神经科,我们有一位为痴呆症老年人服务的音乐治疗师,该地区有很多人符合”申请人在先前信息中描述的“诊断类别”。该心理学家未表示有兴趣与申请人合作或采用其方法。

尽管申请人在打击乐音乐领域拥有长期经验,且大部分时间担任教师和企业家,但其拟议事业并非仅仅是这项工作的延伸。申请人未证明其“专有……方法”已在治疗环境中使用,或他具有建立和运营治疗机构或将此类企业扩展至全国范围的任何先前经验。他打算建立的中心似乎尚不存在,且申请人未表明他已朝该方向采取具体步骤。

申请人应提交证据记录外籍人士的过往成就,解释这些成就与拟议事业的关系,或提供实现该事业进展的证据,并佐证与拟议事业相关的预测。参见,一般性,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在本案中,申请人的过往成就仅间接与拟议事业相关,并未表明他在建立全国节奏治疗中心网络的拟议事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申请人未能满足其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鉴于上述结论,对Dhanasar第三项条件的详细讨论无法改变本上诉的结果。由于申请人未以其他方式确立所寻求类别的资格,我们无需触及并因此保留Dhanasar第三项条件。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

原文第 9 页

III. 结论

申请人未确立拟议事业的全国重要性,也未表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该事业。因此,申请人未表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我们将作为自由裁量事项驳回上诉。

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此事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l)(iv)。非法居留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驱逐的外籍人士,可能通过签发I-862表格(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启动驱逐程序。该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丧失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8-1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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