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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2918407 日期:2024年8月1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钢琴家,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士使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要求。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本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使用,该杰出能力须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予以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这些人士必须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其进入美国将实质性惠及美国。“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士。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项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形式的一次性成就来证明其成就在国际上获得认可。或者,申请人可以提交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证据,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如果这些标准不易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则8 C.F.R. § 204.5(h)(4)的条例允许提交可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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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申请人满足了初步证据要求,下一步即为最终实质审查,在此审查中本办公室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曾就读于 。此后,他在国际上进行了演出。 自________2014年至2021年,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___任教。申请人于2021年7月以B-2非移民访客身份进入美国。申请人表示,他打算从事“音乐作为治疗手段”的研究,针对患有精神和神经疾病的人士,并在佛罗里达州的餐厅制作文化活动。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了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最初声称已满足其中四项标准,概述如下:
- (iii),关于该个人的已发表材料,刊载于专业或主要媒体;
- (viii),在杰出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ix),服务获得高额报酬;以及
- (x),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商业成功。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任何一项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满足与已发表材料及领导或关键角色相关的标准,以及一项此前未主张的与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相关的标准。申请人未对审理主任关于高额报酬和商业成功相关标准的结论提出异议。因此,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放弃对这些标准的上诉。1
经审查记录,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满足申请初次提交时所主张的标准。本办公室下文讨论这些结论。
关于该外籍人士在其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工作的已发表材料,刊载于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此类证据应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8 C.F.R. § 204.5(h)(3)(iii)。
1 见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BIA 2012)(指出当提交申请的一方未对不利决定中所处理的问题提出上诉时,该问题即被视为放弃)。另见 Sepulveda v. U.S. Att'y Gen., 401 F.3d 1226, 1228 n.2(11th Cir. 2005),引用 United States v. Cunningham, 161 F.3d 1343, 1344(11th Cir. 1998);Hristov v. Roark, No. 09-CV-2731201 1, 2011 WL 4711885 at *1, *9(E.D.N.Y. Sept. 30, 2011)(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未向AAO提出上诉而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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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所提交的出版物是否为专业出版物、主要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时,相关因素包括预期受众(针对专业出版物和主要行业出版物)以及相对发行量、读者群或收视率(针对主要行业出版物和其他主要媒体)。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申请人提交了一篇翻译文章,该文章于1985年刊登于Caretas,当时申请人八岁。该文章称申请人在秘鲁的一个市政礼堂进行了一场广受好评的演出。该文章及其英文翻译均未包含所要求的作者署名。申请人提交了1991年一份名为Latin American Journalism的报告的摘录,该报告称Caretas为“秘鲁的主要出版物[]”和“一份全国性周刊”。
申请人还提交了Del Pais“本地”版块2016年的一篇文章,表明申请人在一家养老院进行了钢琴独奏会。申请人未提交关于Del Pais的发行量信息。
在2023年9月的证据请求(RFE)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提交发行量数据和其他证据以证明所提交的文章刊载于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且所提交的文章未包含条例所要求的信息。审理主任指出,如果申请人选择提交更多证据,“[额]外的已发表材料应注明日期早于”申请的提交日期。此要求的原因是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满足所有资格要求。参见8 C.F.R. § 103.2(b)(1)。后续发展不能追溯性地使申请人在提交时具备资格。参见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申请人于2022年6月提交了申请。
申请人对补证通知(RFE)的回复未包含关于其随申请提交的文章的进一步证据。相反,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来自当地电视节目网站屏幕截图的打印件。申请人未提交该电视片段的文字记录,但打印件上的信息表明,该片段是一则两分钟的报道,内容关于申请人试图“获得[一份]艺术家签证”。该新闻报道出现于12023,即申请人提交申请一年多之后、审理主任签发补证通知两个月之后。
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翻译的屏幕截图,反映电视对申请人为纪念某地区76周年而进行的钢琴独奏会的报道。申请人未提交翻译的文字记录,且该报道未注明日期。最后,申请人提交了一份2002年1月La Republica“文化”版块列表的翻译,提供了申请人即将举行的音乐会的时间、日期和地址。
在否决通知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确立发行量统计数据”以证明已发表材料刊载于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审理主任还重申,条例要求已发表材料包含作者姓名。
在上诉中,申请人称:“如果所提交的出版物按照正确的证据标准[即优势证据]进行分析,将不会得出[申请人]应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钢琴家以外的任何其他结论。”申请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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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审理主任的观察意见,即申请人未提交刊载已发表材料的出版物的发行量数据。申请人强调1991年的一份报告称Caretas为“主要出版物”。然而,该报告未为该主张引用任何来源,申请人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报告本身是足够权威的来源,可作为证明Caretas是主要出版物的主要证据。当审理主任明确要求提供所提交文章的发行量数据时,申请人转而提交了其他已发表材料,这些材料同样缺乏发行量数据。
申请人未提交所需证据和信息,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关于其本人的已发表材料出现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
证明外籍人士曾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领导角色的证据将证明该人是(或曾是)杰出组织或机构或其杰出分支或部门的领导者。关键角色的证据将证明该人以对该组织或机构或其分支或部门的活动成果具有显著重要性的方式作出了贡献。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l)。
来自对该人领导或关键角色之重要性具有亲身知悉的人士的信函可能特别有帮助,只要这些信函包含详细且具有证明力的信息,具体说明该人在组织、机构、分支或部门中的角色如何具有领导性或关键性。Id.
申请人最初称其“在代表Pern共和国及许多其他杰出组织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Pern在佛罗里达州I I的名誉领事称,申请人“参加了若干活动”并“与其他杰出艺术家一起代表我们的国家”。该信函未指明任何具体活动,也未主张申请人的角色对任何已指明的组织或机构而言是领导或关键角色。
信函和宣传材料表明,申请人在以下活动中举办了音乐会:
- 2000年在加拿大由 主办的一场活动,“值I 在加拿大之际”;
- Thel 12002年“文化活动”,由 及
- I I由 在危地马拉主办, 2003年
尽管申请人证明这些活动确实举行过,或至少事先进行了宣传,但申请人未证明其在其中任何活动中的角色对举办这些活动的组织而言是领导或关键角色。申请人提交了主办组织官员的信函,证明申请人的才华,但未说明、也未解释申请人的角色如何对举办这些活动的组织具有领导或关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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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证通知(RFE)中,审理主任指出,随申请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审理主任要求提供关于申请人角色的进一步信息,包括解释这些角色如何对相关组织具有领导或关键性。 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l I音乐项目主任的信函,称申请人“一直是一位杰出的教师”,并“还担任了音乐语言课程学生辅导和强化系统的协调员”。 于2016年命名申请人为“学术卓越教授”。该官员表示:
[申请人]达到并超越了我校要求的标准,因为他不仅致力于教学,还自我训练以获得最高资质,从而能够教授我们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和自闭症等认知障碍的学生。得益于他对这类教学的全心投入、热爱和热情,我们得以证明我们是一所包容性大学。[申请人]具备音乐专业卓越教学所需的所有技能和能力,已展现出……高专业水平和优秀的个人品质。”
申请人还提交了关于多场音乐会演出的信函和其他信息。
在驳回申请时,审理主任认定,所提交材料“未描述领导或关键角色”,且该官员“未说明[申请人]如何在其受雇学校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材料所显示的只是他工作做得好,但没有任何使其以杰出能力脱颖而出的内容。”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对所提交信函的定性“不正确。没有一封信使用他工作做得好这样的措辞。”申请人坚持认为,这些信函表明其“确实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中担任了领导和关键角色”。但这些信函并未直接主张申请人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也未解释申请人的角色如何对相关组织或其适用分支或部门具有领导或关键性。
申请人长篇引用了音乐项目主任信函的内容,但未表明所引语言证明了申请人的领导或关键角色。关于申请人“达到并超越了我校要求的标准”的主张证明的是申请人工作的质量,这与领导或关键角色并不相同。所引段落以这句话结尾:“得益于他对这类教学的全心投入、热爱和热情,我们得以证明我们是一所包容性大学。”这种对申请人工作奉献精神的一般性赞扬并未指向具体角色,也未表明该角色如何对
申请人提交了关于I I获得Western Association of Schools and Colleges Senior College and University Commission认证的证据。申请人未证明区域认证是杰出声誉的证据。来自 官员关于该认证重要性的陈述在此方面不足以证明。此外,所提交证据未证明l !音乐项目本身具有杰出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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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指出,其此前“提交了一封来自……名誉主席的信函,该机构……提供住宿支持和服务,使残障人士能够独立生活”。申请人未说明该信函如何证明其对中心的领导或关键角色。所涉信函是感谢申请人“同意参加[一场]筹款活动”,“在I I2023年在I I”。申请人还主张——但未引用支持证据——“[t]hel I是全国最优秀的表演艺术中心之一”。该信函未说明、申请人也未解释,一场音乐会演出如何构成对I 或对主办筹款活动的场馆的领导或关键角色。此外,所涉活动定于I 2023年举行,距申请提交日期近一年半。因此,该演出无法证明申请提交时的资格。即便在当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早于预定演出日期,因此不能证明该演出已经发生。
申请人称其“还提交了来自美国和秘鲁杰出音乐家的信函,证明其杰出能力以及在国际演出中的关键角色”。申请人未指明或引用这些信函中的任何内容,以表明它们涉及上诉中所主张的关键角色。书面论证意见、动议或上诉通知中的陈述不是证据,因此不具有任何证据权重。Matter ofS-M-, 22 I&N Dec. 49, 51 (BIA 1998)。
记录中的信函赞扬申请人在多场音乐会上的表演,但未主张、也未解释这些演出如何构成对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的领导或关键角色。申请人未证明作为独奏者或重点表演者在台上演出本身即对举办演出的组织或对演出场馆构成领导或关键角色。
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该标准。
在上诉中,申请人新主张另一项标准,涉及个人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申请人在提交上诉之前并未主张其已满足该标准。上诉的目的是具体指出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中的错误。参见 8 C.F.R. § 103.3(a)(l)(v)。由于申请人此前从未主张其已满足该标准,审理主任在驳回通知中未讨论该标准,因此不可能在该标准上出错。
此外,即使申请人在审理主任驳回申请之前曾主张该标准,申请人也未证明其至少满足另外两项标准,因此讨论这一新主张的标准不会改变上诉的结果。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指出联邦机构通常无需作出对其所达结果不必要的认定和决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步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满足十项次要标准中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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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rian 案(596 F.3d at 1119-20)中提及的最终实质审查类型。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对记录进行整体审查,结论是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赞誉和认可这一结论。
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分类,该分类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在向顶端迈进的人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表明其作品获得的认可程度足以表明所要求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赞誉的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参见该法第 203(b)(l)(A) 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是已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少数百分比之一。参见该法第 203(b)(l)(A) 条及 8 C.F.R. § 204.5(h)(2)。
我们认可申请人提交了称其为“世界知名”的信件和宣传材料,但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事实上已获得此种程度的赞誉。申请人记录了少量音乐会演出,但未证明这些演出获得了该领域顶端受赞誉音乐家演出通常所获得的关注。我们也认可 1991 年称 Caretas 为主要出版物的报道,但该文章出现在该杂志时申请人年仅八岁,且无迹象表明他曾在[已隐去]之外演出或获得认可。记录中记载的后续媒体报道似乎主要是地方性的,记录中记载的就业前景涉及餐馆和培训中心。记录中的信件包括对申请人钢琴演奏技巧的高度赞扬,但记录未确立该法所要求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申请人未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