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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专员/运营经理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8月14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实质价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因而未证明有资格或作为裁量事项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本次上诉未重新认定EB-2基础资格(AAO同意原审认定其符合),也未审理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这些事项被明确保留。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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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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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商业专员,以专业人士(持有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学位并具备至少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申请EB-2类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commercial specialis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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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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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记录证明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证明其作为裁量事项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establis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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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主任在拒绝前发出补件通知;申请人回应补件时提交了文章链接而非文章打印件。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did submit additional evidence, however, the evidence prov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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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依8 C.F.R. § 103.3就德州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AAO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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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需证明属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的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人士;高级学位为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或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外国文凭和成绩单及学历评估,主张其学位相当于美国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以信件证明至少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外国文凭、成绩单及学历评估

证明目的
证明外国学位相当于美国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该学历评估,并据此认定申请人具备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学历。
核对原文依据
She submitted a foreign diploma and transcripts accompanied by an academic evaluation which states that her degree is equivalent to a U.S. bachelor's degree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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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至少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的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学士学位后具备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从而等同于硕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记录中的信件,认定其证明至少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
核对原文依据
In addition, the record contains letters evidencing at least five years of progressive experience in the speci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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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依据学历评估将外国学位认定为相当于美国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并结合记录中的工作经验信件,同意原审关于EB-2基础资格成立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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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实质价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关注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其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领域体现。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从事商业专员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营销计划、战略规划、组织推广活动,从事销售、财务和项目管理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扩大客户群。

原审意见

原审未单独否定实质价值,其拒绝理由集中于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关于拟从事商业专员工作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AAO 如何评价
AAO接受该事业属于商业领域并认定其具有实质价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tates her proposed endeavor is to be a commercial specialist, assisting companies by cre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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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所述商业专员工作属于商业领域,具有实质价值,因此第一要素中的实质价值部分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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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要求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考量其潜在未来影响;相关问题是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在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事业须显示在特定领域具有全国甚至全球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事业将对经济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广泛增进社会福利,并影响政府实体认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其工作不仅影响所服务公司,也影响公司所在社区,从而影响区域和国家经济;其还将通过研讨会、讲座、课程分享知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记录未证明其事业会对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且申请人未在补件中提供额外证据。

补件中提交的文章链接

证明目的
证明拟从事事业将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增进社会福利并涉及政府认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提交的是链接而非打印文章,虽可访问但无法确认是否为申请人所指文章,记录仅有非常笼统宽泛的描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打印文章,无法核实文章身份及具体内容与申请人事业的关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provided was in the form of links to articles, not the printed articles them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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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报告和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美国政府对该行业的兴趣及行业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假定文章与申请人所述一致,但认定其仅显示行业重要性,不能证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全国或全球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聚焦于更广泛行业的重要性和影响,而非申请人具体事业的未来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focuses on the broader industry importance and impact, instead of the prospective impact of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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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过去为一家公司设计实施自动化收付款系统的就业成果

证明目的
以过去成就证明其工作将产生更广泛未来影响,包括增强自动化、提高可信度和支付流程信任、加强与供应商关系。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其经验和积极成果,但认定积极影响仅针对直接雇主,未达到Dhanasar要求的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成果限于直接雇主,未显示对特定领域或全国层面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ositive impact is for her direct employer and does not establish the broader impact that the Dhanasar framework requ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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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雇用申请人为运营经理的公司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对其服务有需求且对其工作有兴趣。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即使需求属实,也不能证明拟从事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为该公司担任运营经理反而表明影响集中于一个雇主。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证明单一雇主的需求和兴趣,未证明领域内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orking for this company as an operations manager further establishes that her impact will be to one emplo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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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将提供研讨会、讲座、课程和培训班以分享知识并宣传服务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其事业将产生更广泛的行业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援引Dhanasar认定教学分享活动不会更广泛影响其领域,因此不足以达到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教学活动未显示对领域的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teaching activities also do not rise to the level of having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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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补件仅提交文章链接而非打印文章,无法确认与申请人所述文章一致,记录仅有笼统描述;即使假定文章一致,文章和行业报告证明的是行业重要性而非申请人具体事业的未来影响。申请人以过去为雇主设计自动化收付款系统等成果证明未来影响,但AAO认为这些积极结果仅惠及直接雇主,未显示Dhanasar要求的更广泛影响;雇主信仅证明需求和兴趣,反而表明影响集中于一个雇主;教学分享活动依Dhanasar也不足以达到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field,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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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ositive impact is for her direct employer and does not establish the broader impact that the Dhanasar framework requ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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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ilarly, the Petitioner's teaching activities also do not rise to the level of having national importance as they do not impact her field more broa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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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为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事业,第三要素为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第二、第三要素的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以第一要素未满足即足以处置上诉为由,明确拒绝审理并保留Dhanasar框架下其余资格论点,因此本次未对第二、第三要素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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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补件阶段提交的是文章链接还是打印文章,以及记录中是否有可确认文章身份和内容的具体材料;AAO以此作为证据评价的一部分。
    核对原文依据
    we cannot confirm if these are the same articles that the Petitioner referenced since the printed articles were not provi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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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区分行业层面重要性证据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未来影响证据;AAO明确以具体事业为审查对象,行业重要性本身不足以满足第一要素。
    核对原文依据
    working in the field is in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过去就业成果和雇主信所显示的影响范围是否超出直接雇主;AAO将影响限于单一雇主作为未达到更广泛影响的理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ositive impact is for her direct employer and does not establish the broader impact that the Dhanasar framework requ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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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仅处理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未被认定;不得将保留事项理解为已满足或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identified reasons for dismissal are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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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号:31288231 日期:2024年8月1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商业专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证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证明申请人作为裁量事项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现本事项依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

如果申请人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作为裁量事项获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律和相关法规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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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A. EB-2分类

申请人是商业专员。她提交了外国文凭和成绩单,并附有学历评估,该评估称其学位等同于美国工商管理学士学位。此外,记录中包含证明其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五年逐步提升经验的信函。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本办公室同意。

B. 国家利益豁免

  • 实质价值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Id. 申请人称其拟从事的事业是担任商业专员,通过制定营销计划、战略规划和组织促销活动来协助公司。她将在销售、财务和项目管理领域工作,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扩大其客户组合。本办公室认定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 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Id.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记录未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将对该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此外,审理主任称申请人未针对补证通知(RFE)提供额外证据。申请人在上诉中称,已提交支持性文件,证明拟从事的事业将对经济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广泛增进社会福利,并影响政府实体已描述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

¹ 参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质)。

原文第 3 页

针对补证通知,申请人确实提交了额外证据,但所提供的证据是文章链接形式,而非文章印刷件本身。虽然本办公室能够访问这些文章,但由于未提供文章印刷件,本办公室无法确认这些是否即为申请人所引用的文章。证明所请求福利的资格最终是申请人的责任。参见本法第291条;Matter of Otiende, 26 I&N Dec. 127, 128 (BIA 2013);Matter of Skirball Cultural Center, 25 I&N Dec. 799, 806 (AAO 2012);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88-89 (BIA 1988);Matter of Brantigan, 11 I&N Dec. 493, 495 (BIA 1966);Matter of D-Y-S-C-, Adopted Decision 2019-02 (AAO Oct. 11, 2019)。在此,申请人未提供文章的印刷副本,因此记录中仅包含非常笼统、宽泛的描述,说明这些文章如何证明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将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广泛增进社会福利,并影响政府实体已描述为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项。

然而,即使本办公室假定这些文章即为申请人所引用的文章,这些文章也不能证明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为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工作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虽然记录中的行业报告和文章显示美国政府对与拟从事事业相关的行业有兴趣,且本办公室认可该行业的价值和重要性,但在该领域工作不足以证明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在此,申请人不当依赖行业的重要性来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尽管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似乎确实与这些政府倡议相关,但记录聚焦于更广泛的行业重要性和影响,而非申请人具体拟从事事业的前瞻性影响。

Dhanasar指出,“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Id. 记录未证明拟从事事业将具有“在某一特定领域内的国家甚至全球影响”。申请人主张其拟从事事业将不仅影响其雇主,因为她所做的工作不仅影响她所服务的公司,还影响这些公司所在的社区;影响区域和国家经济。申请人称其拟从事事业将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并以她过往就业经历中的事例作为其拟从事事业未来影响的证据。补证通知回复称,“众所周知,估计一个人工作前瞻性影响的最佳……方式是评估该个人过去的成就。”例如,申请人强调她为一家公司所做的工作,她为该公司的收款和付款设计并实施了自动化系统;其结果为该公司带来了“显著改善和成果”,包括“增强自动化、提高可信度以及对支付流程更高水平的信任,促进与供应商建立更牢固的关系”。虽然本办公室认可她的经验及其工作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但积极影响是针对其直接雇主的,并未证明Dhanasar框架所要求的更广泛影响。因此,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拟从事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且拟从事事业的影响未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

原文第 4 页

记录中还包含一封来自一家公司的信函,该公司打算聘用申请人担任运营经理。该信函的目的是证明对她的服务有需求且对她的工作有兴趣,虽然这可能是事实,但这并不能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事实上,为该公司担任运营经理工作进一步证明她的影响将仅限于一个雇主,正如她所述经验所体现的,且其拟从事事业将不会在该领域内产生更广泛影响。

最后,申请人称其拟议事业将产生更广泛的行业影响,因为她将提供研讨会、讲座、课程和培训班,以分享其知识并宣传其服务。然而,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同样,申请人的教学活动也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尽管我们未逐一讨论每一项证据,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全部记录。由于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所认定的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Dhanasar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未能另行履行其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因此,我们依据优势证据标准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经自由裁量后应予批准。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8-1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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