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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师(自动驾驶/电动/混动系统设计)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8月15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实质价值、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公共安全论证、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技术创新与经济影响论证、程序性主张:SCOPS适用法律标准错误及忽视证据、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公共安全论证、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技术创新与经济影响论证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原审关于EB-2基础资格的认定未被推翻;实质价值部分AAO撤回了SCOPS的否定认定,但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故国家利益豁免不成立。第二、第三要素被保留未审理。本次决定为最终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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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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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thdraw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substantial merit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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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汽车工程师,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认定其符合EB-2基础资格,但未获国家利益豁免;本次为上诉阶段,AAO重新审查后维持原审拒绝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s an automotive engineer who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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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denied the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establish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the underlying EB-2 visa classification, but did not merit a discretionary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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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SCOPS(服务中心运营部门)拒绝I-140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EB-2基础资格,但未证明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nied the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establish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the underlying EB-2 visa classification, but did not merit a discretionary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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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依8 C.F.R. § 103.3提出上诉,主张SCOPS对实质价值认定错误、适用国家重要性法律标准错误、忽视证据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under 8 C.F.R. § 10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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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lleges SCOPS made the incoITect dete1mination relating to the proposed endeavor's substantial merit. He also claims they applied the incoITect legal standard under his national imp01iance claims, ignored evidence of the endeavor's broad impact, and committed other iITegular eITors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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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决定

    AAO于2025年8月15日作出决定,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AUG.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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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a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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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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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实质价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领域体现。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SCOPS对拟议事业实质价值的认定错误,其工作将帮助制造更安全的车辆。

原审意见

SCOPS认为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担心其未展示超出未来雇主的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关于其角色的陈述(系统工程师III,研发部门,领导第二代制动系统开发)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涉及自动驾驶、电动和混合动力车辆的安全制动技术开发。
AAO 如何评价
AAO在实质价值部分接受其工作将协助创建使部分车辆更安全的系统,但未据此认定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实质价值层面的具体缺失;国家重要性层面的缺失另列。
核对原文依据
As a Systems Engineer III i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 department[], I play a leading role in the execution of many of the company's high-level research projects on behalf of domestic automotive industry lea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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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某些事业无需即时或可量化经济影响即可满足实质价值,如研究、纯科学和增进人类知识。申请人证明其工作将协助创建使部分美国道路车辆更安全的系统,故撤回SCOPS关于实质价值的否定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he did not demonstrate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pressing concerns the Petitioner did not illustrate a broader impact beyond his future place of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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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his work in this area will assist in the creation ofsystems making some vehicles safer on American roads. We withdraw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substantial merit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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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公共安全论证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重要性关注拟议事业本身的潜在未来影响,须展示对领域更广泛的影响或更广泛意涵;仅对特定雇主的好处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893;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制动系统安装于部分车辆,使所有与这些车辆共享道路的人更安全,从而影响公众整体和公共健康。

原审意见

SCOPS认为记录未证明该事业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且应超出单一公司、其运营和客户范围。

雇主高级系统工程师主管的信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开发并实施新型高级自动制动系统,系统将部署于美国制造的数千辆广泛使用的车辆。
AAO 如何评价
AAO不否认信件说明申请人参与拟议事业及计划安装车型,但认为未说明其参与如何影响更广泛领域。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解释在近2.79亿辆注册车辆中仅增加数千辆如何构成广泛影响;未提供配备该系统车辆占比。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systems will be deployed in thousands of widely used vehicles manufactured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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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re were recently nearly 279 million registered vehicle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xplained how simply adding thousands ofautomobiles to that number constitutes broad im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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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公共安全的推论

证明目的
证明制动系统使车辆更安全,进而使所有共享道路者更安全,符合对公众整体的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推论将利益拉伸过远,且仅属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的空泛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证据证明广泛采用或许可兴趣,也未证明对类似技术发展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If these vehicles are safer because they can stop more effectively, then everyone on the road with these vehicles is also sa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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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advanced braking systems may enhance safety in a limited number ofvehicles, it is speculative and premature to treat their presence as a matter of national public safety 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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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将利益外推至所有共享道路者过于牵强,国家重要性应聚焦具体拟议事业而非行业重要性。雇主信件虽说明申请人参与及计划安装的车型,但未说明其参与如何影响更广泛领域;且无证据证明所有车辆将采用该系统或其他制造商承诺使用,也未记录配备第二代制动系统的车辆占比。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xtrapolation to the entirety ofthe population sharing the road with the relevant vehicles stretches his claimed benefit too 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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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the Petitioner's appeal does not explain how that same correspondence conveys how his involvement would affect the broader field as it relates to public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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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every !vehicle will adopt this system, nor that I IandI any other automotive manufacturers have committed to using the braking system in any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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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技术创新与经济影响论证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重要性可体现为领域内全国甚至全球影响、显著雇用美国工人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或广泛推进美国战略利益;须有证据支持,空泛主张无证据价值。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892;Matter of Soffici, 22 I&N Dec. 158, 165 (Comm'r 1998)。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为两家制造商开发技术即事实上影响更广泛汽车工程领域,技术设定行业安全、可靠性和效率新基准,并帮助两家公司参与全球竞争。

原审意见

SCOPS认为申请人未证明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未展示超出单一公司及其客户的广泛影响。

申请人在SCOPS阶段的陈述(技术设定行业基准、增强美国汽车创新领导力等)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超越单个车辆性能,影响更广泛领域和美国领导力。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属无支持的断言,证据价值有限,不能满足举证责任。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提供证据证明广泛采用、许可兴趣或对类似技术发展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Before SCOPS, the Petitioner claimed the advancements resulting from his proposed endeavor go beyond improving individual vehicle performance as they set new industry benchmarks for safety, reliability, and efficiency in modern braking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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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unsupported statements have little evidentiary value and will not satisfy his burden of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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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两家制造商合同及“数百千辆车辆”部署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技术获得广泛采用和广泛兴趣。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仅将两家制造商意图采用描述为“广泛兴趣”,未提供额外讨论或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车辆在道路上的比例,也未证明其他制造商的承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haracterized two manufacturers intending to include the technology he is working on as garnering "widespread interest," but did not offer any additional discussion on this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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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记录缺乏证明配备第二代制动系统车辆比例的可靠材料,不接受其为更广泛领域带来事实影响的断言。申请人称“我的技术”但记录未显示其创造了雇主正在分销的专有产品;关于其他制造商将被迫采用类似创新的主张属推测;关于经济影响,记录未证明改进制动系统对两家全球竞争公司的竞争优劣势的影响程度。

核对原文依据
First, it is unclear why the Petitioner refers to the project he is managing as "my technologies" as the record does not demonstrate he created any proprietary product that his employer is now distribu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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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we acknowledge the technology he is helping create possibly involves a novel or new manufacturing process, the record lacks supporting evidence to illustrate it will have national or broader implications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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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is bereft of evidence to prove the impact of such a braking system improvement on the two companies' competitive advan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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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主张:SCOPS适用法律标准错误及忽视证据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重要性须聚焦具体拟议事业并展示更广泛影响;对不影响结果的笔误或无害错误不构成撤销理由。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50 n.5 (BIA 2021);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SCOPS错误要求事业须对整个美国产生影响、须影响整个行业/领域,并忽视其公共安全、技术创新和经济影响证据。

原审意见

SCOPS在决定中使用“对整个美国产生影响”的措辞,并要求事业应超出单一公司范围。

SCOPS决定中“对整个美国产生影响”的措辞

证明目的
证明SCOPS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同意该措辞是旧判例遗留,但认为仅出现一次且未被作为裁判标准,属无害或笔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措辞实际影响了对证据的评估。
核对原文依据
In doing so, we note SCOPS utilized this errant phrase one time in the decision and it does not appear they relied on it as a standard in which to hold the Petitioner's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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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指出的SCOPS决定中三处错误

证明目的
证明SCOPS裁决存在不当之处。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仅指出应更注意细节,未主张受到损害,属无害或笔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主张偏见或对结果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mistakes also amount to a harmless or a scrivener's e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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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对整个美国产生影响”是旧判例遗留措辞,但SCOPS仅使用一次且未据此作为裁判标准,属无害或笔误;不认为SCOPS要求影响整个行业,但Dhanasar确实要求更广泛影响领域。关于忽视证据,AAO逐项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未以可靠证据证明更广泛影响,故该主张不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On the first issue, the Petitioner notes having an effect o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whole is a remnant of the previous precedent decision for NIWs and we agree with this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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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o the Petitioner's second argument, we do not agree that SCOPS mandated "an impact on the entire industry/field" as he cla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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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he only indicates they show greater attention to detail should be adhered to in the adjudication and he does not allege that those claimed mistakes prejudiced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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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将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上诉中主张其满足国家利益豁免全部要素。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第二、第三要素的独立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申请人未满足第一要素而不具备NIW资格,认为进一步讨论第二、第三要素无实际意义,故保留未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But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satisfies the Dhanasar framework's first prong, he is not eligible for an NIW and further discussion of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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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雇主信件是否说明申请人的参与如何影响更广泛领域,而非仅说明其个人职责和计划安装车型。
    核对原文依据
    But the Petitioner's appeal does not explain how that same correspondence conveys how his involvement would affect the broader field as it relates to public safe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记录中是否有配备第二代制动系统的车辆占美国道路车辆比例的可靠数据,这是AAO反复指出的证据缺口。
    核对原文依据
    For example, the Petitioner did not document what percentage the vehicles with the second-generation braking system would comprise of the automobiles that would be on the roa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是否提供证据证明广泛采用或许可兴趣、其他制造商承诺使用或对类似技术发展的影响,而非仅凭两家制造商意图采用作断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characterized two manufacturers intending to include the technology he is working on as garnering "widespread interest," but did not offer any additional discussion on this issu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记录是否显示申请人创造了雇主正在分销的专有产品,以判断“我的技术”表述是否有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demonstrate he created any proprietary product that his employer is now distribu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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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未被实质审理;发回或上诉获支持不等于豁免获批,本案上诉已被驳回。
    核对原文依据
    Consequently, we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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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8906236 日期:2025年8月15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汽车工程师,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NIW)。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SCOPS驳回了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记录表明申请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但未能在国家利益上值得对工作要求行使自由裁量豁免。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证明其资格。本法第291条;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在“国家利益”上值得对工作要求行使自由裁量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原文第 2 页

  •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同上。

II. 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2 上诉中唯一遗留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申请人是一名汽车工程师,专注于自动驾驶、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的自动化系统设计。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第889页。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就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作出了错误认定。他还声称SCOPS在其国家重要性主张上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忽视了事业广泛影响的证据,并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犯有其他错误。

  • 实质价值

申请人拟协助开发与制动技术相关的安全功能。这些功能目前正在设计中,拟应用于两家汽车制造商的部分车型。SCOPS认定他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并对申请人未展示其未来工作场所以外的更广泛影响表示关切。

某些事业有可能在无即时或可量化经济影响的情况下满足这一要求,例如“与研究、纯科学和促进人类知识相关”的事业。同上。申请人证明其在该领域的工作将有助于创建使美国道路上部分车辆更安全的系统。本办公室撤回SCOPS关于申请人未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证明其拟议事业实质价值的认定。

  • 国家重要性

转向拟议事业在Dhanasar标准下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本办公室最终认定其不具有。申请人声称其拟议事业在汽车行业内具有国家和全球影响,促进美国工人就业,对经济萧条地区具有重大积极经济影响,通过提高汽车安全性广泛增进社会

2 申请人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获得汽车工程理学硕士学位。

原文第 3 页

福祉,且美国政府举措与推进国内汽车制造和安全相关。在初始申请中,申请人提供了其在事业中角色的说明:

作为研发(R&D)部门的系统工程师III,我在代表国内汽车行业领导者执行公司许多高层研究项目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我被指派领导持续改进自动化制动系统以支持下一代车辆的工作。具体而言,我在领导[我们]第二代[制动]系统的开发和实施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一创新系统计划集成到众多配备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功能和自动化系统的客户车辆中。[公司的制动系统]有望成为这些自动驾驶汽车中的关键技术,从而改善安全性和驾驶简便性。

申请人在回应SCOPS的证据请求时对拟议事业有所扩展说明。在驳回决定中,SCOPS认定记录未证明该事业将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以其他方式为美国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SCOPS告知申请人,该事业应超越单一公司、其运营及其客户,达到足以证明其国家重要性的水平,表明其将对高级安全功能领域、行业或美国经济产生更广泛影响。SCOPS还表示,他未提交证据表明其工作将广泛增进社会福利或文化或艺术丰富。最后,他们指出申请人未解释其工作是否会传播到该领域,也未提供证据支持其关于工作将推动高级安全功能领域向前发展的陈述。

a. 法律标准主张

在申请人的第一项论点中,他对SCOPS就证据必须证明什么所使用的某些措辞提出异议。申请人反驳SCOPS关于其拟议事业必须“对整个美国产生影响”的陈述。以及他必须证明该事业“将对高级安全功能领域、行业或美国经济产生更广泛影响”。

关于第一个问题,申请人指出对整个美国产生影响是NIW先前先例决定的遗留表述,本办公室同意这一点。在此,本办公室注意到SCOPS在决定中使用该错误措辞一次,且似乎并未将其作为衡量申请人证据的标准加以依赖。因此,该措辞似乎属于无害错误或笔误。参见,例如,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50 n.5 (BIA 2021)。关于申请人的第二项论点,本办公室不同意SCOPS如其所称强制要求“对整个行业/领域产生影响”。SCOPS未使用此类措辞,申请人也未描述他们如何采用该方法。但本办公室注意到Dhanasar确实要求拟议事业“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第893页。

原文第 4 页

b. 关于SCOPS忽视证据的指控

在此,申请人声称SCOPS忽视了支持其在国家重要性下三项主要主张的证据。首先涉及公共安全,其次是技术创新,最后是经济影响。

公共安全。申请人声称,其作为拟议事业的一部分为其雇主从事的制动系统类工作安装于部分[已隐去]陆地车辆上——并由此延伸至与这些车辆共享道路的每个人。如上诉书面论证意见所述:

如果这些车辆因能更有效制动而更安全,那么与这些车辆共享道路的每个人也更安全。该证据与2025年1月15日政策备忘录直接一致,因为它显示了对“广大公众”的影响。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事业对美国道路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因而对公共健康产生直接影响。

这种将影响外推到与相关车辆共享道路的全体人群的做法,把他的所称利益延伸得过头了。当我们评估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外国人将要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关注的是"该外国人提议从事的具体事业"。见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必须证明所提议的事业将"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同上,第893页),并且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同上,第889页)。此类事业可能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第889页),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同上,第890页),或具有广泛推进并广泛影响美国战略利益的潜力(同上,第892页)。最终,当我们评估申请人的所提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时,我们考察的是说明其实际所提议工作的"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同上,第889页。

申请人所引用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中与公众整体概念相关的部分规定如下:

仅对某一特定雇主的利益,即使该雇主具有全国性布局,也不足以与某人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这一问题相关。问题在于申请人能否证明该人自身个人的事业将具有更广泛的影响,例如对某一领域、某一地区或公众整体的影响。

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该政策手册提供了多个示例,其中一个反映的是:为某一特定公司使用或销售而开发某项特定技术的人,如果无法证明其对该领域或行业具有与国家重要性相一致水平的更广泛公共或商业影响,则可能无法证明国家重要性。在该情形下,他们需要提供证据,例如证明该技术的采用或许可具有广泛兴趣、存在新颖且重要的制造或运营流程,或该技术将如何影响其他公司开发类似技术。

原文第 5 页

在 Dhanasar 案中,该外国人提议从事与航空航天推进系统相关的研究和开发,重点为计算流体力学。他已经开发出一个经过验证的高速吸气式推进发动机计算模型,以及一种用于精确计算高超声速气流的新的数值方法,并且他打算继续在其担任博士后研究助理的大学从事研究。该持续研究在军事和民用技术方面具有潜在用途,例如纳米卫星、火箭推进弹道导弹和单级入轨飞行器,通过使美国在高超声速飞行领域保持对他国的优势,从而增强我们的国家安全和国防。

Dhanasar 案的情形通过美国战略利益清楚地勾勒了国家重要性方面。虽然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这一明确的情形组合,但申请人未提供关于公共安全的充分证据以表明该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在上诉中,申请人提请注意其雇主出具的函件。他指出,这些函件提供了关于其对公司安全技术所作贡献的细节,并且其所在部门在持续开发和实施技术解决方案方面依赖他。我们不争辩这些函件提供了关于申请人参与所提议事业的洞见。申请人的管理人员列出了他们计划安装第二代制动系统的车辆。但申请人的上诉并未解释同一批函件如何表明其参与将如何影响与公共安全相关的更广泛领域。在我们审阅这些函件后,这一点也并不明显。

没有证据表明每一辆车都将采用该系统,也没有证据表明[已隐去]和[已隐去]或任何其他汽车制造商已承诺在任何车辆中使用该制动系统。这导致一项缺陷:申请人未证实该技术的采用或许可具有广泛兴趣,或该技术将如何影响其他公司开发类似创新。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F.5(D)(3)。例如,申请人未记录配备第二代制动系统的车辆将占道路上汽车的多大比例。

其雇主北美系统工程高级主管的函件指出,"[他]正在开发和实施新颖的先进自动制动系统……这些系统将部署在数千辆在美国制造的广泛使用的车辆中。"由于美国最近有近2.79亿辆注册车辆,申请人未解释仅仅向该数字中增加数千辆汽车如何构成广泛影响。3 因此无法辨别影响会是什么。这些缺陷削弱了申请人关于其工作在与公共安全相关的更广泛领域中影响如何的主张,并且这只是表明其未满足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下举证责任的一个要素。

我们也不被申请人宽泛的论点所说服,即由于美国每一辆车都与来自两家汽车制造商、将部署改进制动系统的有限数量车型共享道路,这一对公共安全的渐进式改进显示了对公众整体的影响。仅通过结论性主张来声称资格是不够的,

3 Car Ownership Statistics 2025, Forbes (Jan. 3, 2025), https://www.forbes.com/advisor/car-insurance/car-ownership-statistics/。

原文第 6 页

这些主张没有充分证据支持,而证据本应证明该主张。Matter of Ho, 22 I&N Dec. 206, 213 (Assoc. Comm'r 1998);Fogo De Chao (Holdings) Inc. v. U.S. Dep't of Homeland Sec., 769 F.3d 1127, 1143-44 (D.C. Cir. 2014)(认定申请人在上诉中的主张没有依据,因为他们未提供证据佐证该主张);Fano v. O'Neill, 806 F.2d 1262, 1266 (5th Cir. 1987);Coliseum Square Ass'n, Inc. v. Jackson, 465 F.3d 215, 238 (5th Cir. 2006)。

虽然先进制动系统可能在有限数量的车辆中增强安全性,但将其存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关切事项是推测性的且为时过早。一小部分车辆表现更好这一事实并不能有意义地降低公众整体的总体风险,尤其是当道路上的大多数车辆并不具备这些能力时。将此类有限改进提升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有可能将 Dhanasar 的标准拉伸到合理界限之外。申请人的公共安全论点无助于其满足第一项要件的要求。

技术创新与经济影响。在书面论证意见中,申请人主张他正在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因为他正在开发将由[已隐去]和[已隐去]实施的技术。申请人声称 SCOPS 未能处理这一论点。他提出的立场是,为两家制造商开发技术构成对汽车工程更广泛领域的事实上的影响。

在 SCOPS 之前,申请人声称其提议事业所产生的进步不仅限于改善单个车辆性能,因为它们为现代制动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率设定了新的行业基准。申请人断言其工作的影响远远超出其所在公司及其客户,并且其贡献在加强美国在汽车创新领域的领导地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还作出其他主张,试图将其努力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NIW 政策联系起来。

申请人将两家制造商打算采用他正在研究的技术描述为获得了"广泛兴趣",但未就此问题提供任何进一步讨论,也未提供证据支持其描述,即该技术已获得"广泛采用,因为[其雇主]已与[已隐去]和[已隐去]签订重大合同,从而确保我的技术在数十万辆车辆中部署。"他还声称其事业涉及新颖且重要的制造流程,并且影响其他公司开发类似技术。

首先,不清楚为什么申请人将其正在管理的项目称为"我的技术",因为记录并未表明他创造了其雇主现在正在分销的任何专有产品。此外,我们基于上述在公共安全部分处理其宽泛论点的相同理由,不认同申请人此处的推理。再次,记录缺乏证明性材料,无法证明将在美国道路上配备第二代制动系统的车辆所占比例。我们不会接受其事业的安全改进构成对更广泛领域事实上的影响这一主张。申请人未经支持的陈述证据价值很小,不会满足其举证责任。见 Matter of Soffici, 22 I&N Dec. 158, 165 (Comm'r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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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认可他协助创造的技术可能涉及一种新颖或新的制造工艺,但记录中缺乏支持性证据来说明该技术将在该领域产生全国性或更广泛的影响。此外,他关于其他汽车制造商将被迫采用类似创新以保持竞争力的主张属于推测。同样,申请人此处的断言未能达到其举证责任,且其未指明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同上。

关于经济影响,他主张改进的制动系统有助于I I和 在全球汽车市场中竞争。虽然这一评论表面上~-----~I 可行,但申请人未证明改进的制动系统可能在何种程度上影响这两家在全球范围内竞争的制造商,尤其是当该系统仅部署在每家公司有限数量的车辆中时。记录中缺乏证据证明此类制动系统改进对两家公司竞争优势的影响。同样,申请人支持不足的断言不满足其举证责任。同上。总之,申请人的经济影响主张也未得到具有证明力的证据的支持。

c. 其他不规范之处

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了他认为SCOPS决定中的三处错误。但他仅指出这些错误表明在裁决中应更加注重细节,且他并未主张这些所称错误对其造成不利影响。这些错误也属于无害错误或笔误。Matter of O-R-E-, 28 I&N Dec. at 350 n.5。

B. 我们保留Dhanasar第二和第三项要件的审理

如我们上文所述,Dhanasar的第二和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其符合NIW的额外要求。但由于申请人未确立其拟从事的事业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其不符合NIW资格,进一步讨论第二和第三项要件将无实际意义。因此,我们保留申请人其余的上诉论点。Patel v. Garland, 596 U.S. 328, 332 (2022)(引用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认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另见Matter of M-S-1-, 29 I&N Dec. 61, 65 (BIA 202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项理由均被视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在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负有确立所寻求移民福利资格的责任。申请人未满足该责任。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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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8-1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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