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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 投资移民申请(I-526) · 密西西比州酒店、赌场及游乐园项目:发回重审(2025年8月15日)

类别 I-526 · 领域 投资移民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不利信息的通知与反驳机会、投资资金是否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新商业企业是否可能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
不成立 不利信息的通知与反驳机会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撤回FOD的拒绝决定,将案件发回FOD,要求其发出通知,给予申请人反驳程序记录之外任何不利信息的机会,并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本次决定未批准EB-5申请,也未实质认定申请人是否满足投资资金去向或就业创造要求;这些问题留待发回后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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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ance of a notice providing the Petitioner with an opportunity to rebut any derogatory information from outside the record of proceeding, and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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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EB-5第五优先类别申请移民投资者资格,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5)条提交I-526表。申请人称于2018年9月14日向新商业企业投资50万美元;该企业拟汇集46名移民投资者的2300万美元及其他资金,最初计划在密西西比州建设酒店和赌场,后改为酒店、赌场和游乐园项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mmigrant investor pursuant to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he Act) section 203(b)(5), 8 U.S.C. § 1153(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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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asserts her eligibility for EB-5 classification based on an investment of $500,000 into the NCE on September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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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于2018年提交I-526表;其称于2018年9月14日向新商业企业投资50万美元。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filed her petition in 2018, the relevant law in existence on that date governs this appellate adjud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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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ed on an investment of $500,000 into the NCE on September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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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意向拒绝通知

    2021年2月,FOD向申请人发出意向拒绝通知,称公开资源未能核实项目已按商业计划中的预期取得进展;该通知以脚注形式提供一个谷歌街景搜索结果的网址,称该结果未显示就业创造地点有项目进展。

    核对原文依据
    FOD issued a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to the Petitioner in February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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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决定

    收到申请人回应后,FOD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商业计划符合Matter of Ho要求,也未证明投资将创造至少10个合格雇员的全职职位;FOD还依据公开来源指出原商业计划和更新商业计划中的建设时间表均未实现,并认为用于证明间接就业创造的经济方法不合理。

    核对原文依据
    Following receipt of the Petitioner's response, FOD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business plan was Matter ofHo compli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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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提出上诉,主张FOD未遵循机构政策、未尊重先前机构认定,并称尽管项目地点、结构和时间表相较2016年3月初始商业计划有所变化,但不存在重大事实变化;申请人提交补充证据,称一项赌场建设条件设施自2023年起已建成并运营,且该设施已创造就业;还提交2025年1月修订商业计划、市场分析及建设贷款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FOD violated users policy by failing to give deference to prior agency determin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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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AAO决定

    AAO经重新审查,认定FOD未依8 C.F.R. § 103.2(b)(16)(i)充分通知申请人其决定所依据的不利信息,因此撤回FOD决定,将案件发回以发出通知、给予申请人反驳机会并作出新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thdraw FOD's decision and remand the matter for further review, issuance of a notice providing the Petitioner with an opportunity to rebut any derogatory information from outside the record of proceeding, and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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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不利信息的通知与反驳机会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103.2(b)(16)(i)要求,若不利决定基于申请人不知情的、USCIS考虑的不利信息,必须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在决定前反驳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机会;8 C.F.R. § 103.2(b)(16)(ii)规定,法定不合格的认定只能基于已向申请人披露的程序记录中的信息。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FOD未遵循机构政策、未尊重先前机构认定,且不存在重大事实变化;其提交补充证据证明项目已有进展和就业创造。

原审意见

FOD在2021年2月意向拒绝通知中以脚注提供一个谷歌街景网址,称公开资源未显示项目进展;随后以商业计划不可信、建设未开始、经济方法不合理为由拒绝申请。

2021年2月意向拒绝通知中的谷歌街景网址及FOD所称公开资源

证明目的
FOD用以证明项目地点没有建设进展,从而质疑商业计划可信度和就业创造预测。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FOD未充分识别该“公开来源”,也未提供具体不利信息;仅提供网址不够,因为相关街景信息未打印给申请人,也未纳入程序记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向申请人披露具体不利信息,也未将材料纳入记录,导致申请人无法有意义地反驳。
核对原文依据
FOD did not provide further identification or analysis of the relied-up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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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上诉时提交的补充证据:已建成并运营的赌场建设条件设施、2025年1月修订商业计划、市场分析及建设贷款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项目已有实际进展、就业已创造,且未来酒店和赌场建设有资金和计划支持。
AAO 如何评价
AAO在本次决定中未对这些补充证据的实质证明力作出认定;决定仅处理FOD未充分通知不利信息的程序问题,并将案件发回进一步审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未作实质认定;发回后需由FOD在给予通知和反驳机会后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dditional evidence to show that the project has made sufficient 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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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nd the matter for further review, issuance of a notice providing the Petitioner with an opportunity to rebut any derogator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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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FOD未充分指明所依据的“公开来源”,也未提供关于建设项目的具体不利信息;仅提供网址不足以构成充分通知,因为谷歌街景信息既未打印给申请人,也未纳入程序记录。因此,FOD未给予申请人有意义的回应机会,其基于该信息作出的认定不能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NOrD did not sufficiently identify the "publicly available sources" and provide specific derogatory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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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ly providing a URL is insufficient because no printouts of the Google Street View information were provided to the Petitioner or included in the record of procee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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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金是否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9 (Assoc. Comm'r 1998)规定,EB-5资金必须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申请所依据就业的企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已向新商业企业投资50万美元,且资金已用于项目。

原审意见

FOD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所需资本已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并引用Matter of Izummi。

FOD所依赖的未识别“公开来源”

证明目的
FOD用以质疑资金是否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FOD未识别这些来源,也未向申请人提供充分通知,因此该认定不能作为拒绝依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来源未识别、未披露,也未纳入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FOD again relied on unidentified "public sources," and did not provide adequate notice to the Petitioner of the derogator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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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FOD在作出该认定时再次依赖未识别的“公开来源”,且未向申请人充分通知不利信息。因此,AAO未在本次决定中实质认定该问题,而是随FOD决定一并撤回并发回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FOD again relied on unidentified "public sources," and did not provide adequate notice to the Petitioner of the derogator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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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业企业是否可能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6(j)(4)(i)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证明新商业企业将在两年内创造至少10个合格雇员的全职职位;可提交已雇用员工的税务记录、I-9表等,或提交全面商业计划说明所需员工少于10人及雇用时间。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项目已通过已建成并运营的设施创造就业,并提交修订商业计划和市场分析证明未来酒店和赌场建设将创造就业。

原审意见

FOD认定商业计划不符合Matter of Ho要求、不可信,建设时间表未实现,且用于证明间接就业的经济方法不合理,因此未证明将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

2016年3月初始商业计划及后续更新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新商业企业将按计划建设酒店和赌场,并在两年内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
AAO 如何评价
FOD认为商业计划不符合Matter of Ho要求且不可信;AAO未在本次决定中实质认可或否定该评价,仅指出FOD所依据的不利信息来源未充分披露。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FOD所依据的公开来源信息未向申请人披露,程序缺陷影响该评价的可维持性。
核对原文依据
FOD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business plan was Matter ofHo compli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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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修订商业计划、市场分析及建设贷款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项目未来建设有市场支持和资金安排,从而支持就业创造预测。
AAO 如何评价
AAO在本次决定中未对这些材料的实质证明力作出认定;案件发回后需重新审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revised business plan (dated January 2025) and a market analysis projecting hotel and casino construction, along with loan document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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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并运营的赌场建设条件设施及所称已创造的就业

证明目的
证明项目已实际推进并已创造就业,而不仅依赖未来预测。
AAO 如何评价
AAO在本次决定中未对该设施是否满足就业创造要求作出实质认定;仅将其列为上诉主张和补充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anI I(a condition for building a casino under the Mississippi Administrative Codes) has been built and operational since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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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FOD关于商业计划不可信及就业创造预测的认定,建立在未充分通知的“公开来源”信息之上,程序上存在缺陷。因此,AAO未在本次决定中实质认定就业创造是否满足要求,而是发回FOD在给予通知和反驳机会后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s were not credible and therefore could not serve as a basis to project job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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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nd the matter for further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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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2021年2月意向拒绝通知是否具体列明所依据的公开来源及不利信息,以及相关材料是否实际纳入程序记录;这是AAO认定程序缺陷的核心。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ublicly available sources" were neither included in the record nor adequately disclosed to the Petiti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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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可核对FOD在认定资金未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时,是否指明了具体来源和事实依据;AAO仅指出其依赖未识别来源且未充分通知,并未实质判断资金去向。
    核对原文依据
    FOD again relied on unidentified "public sources," and did not provide adequate notice to the Petitioner of the derogatory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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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可核对上诉阶段提交的2025年1月修订商业计划、市场分析、贷款文件及已运营设施材料;AAO本次未评价其证明力,发回后FOD将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revised business plan (dated January 2025) and a market analysis projecting hotel and casino construction, along with loan document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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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6620741 日期:2025年8月15日

对实地行动局(FOD)决定的上诉

表格 I-526,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

申请人依据《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5)条、8 U.S.C. § 1153(b)(5)寻求移民投资者分类。1 该第五优先(EB-5)分类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在将惠及美国经济并至少为合格雇员创造10个全职职位的新商业企业中投资所需金额合格资本的非公民。

实地行动局(FOD)驳回了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1)所投资的资本已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以及(2)新商业企业(NCE)I ILP,将可能至少为合格雇员创造10个全职职位。在驳回决定中,FOD拒绝遵从与该NCE相关的范本申请及与创造就业相关的有利认定,认定基础事实已发生重大变化。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FOD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I. 法律

外国人如在新商业企业(NCE)中投资所需金额的合格资本,可被分类为移民投资者。8 C.F.R. § 204.6(e)(界定“商业企业”)。申请人可将所需资金直接投资于NCE,或通过区域中心投资。区域中心可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的合格项目汇集移民(及其他)投资者资金。8 C.F.R. § 204.6(i)(4)(iii)。寻求EB-5分类的外国投资者必须证明其

1 2022年3月15日,《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签署成为法律,修订了一般资格要求,大幅改革并将区域中心计划编纂于该法第203(b)(5)条,并新增了重要的诚信条款。见第203(b)(5)条,8 U.S.C. § 1153(b)(5)(2022年)。由于申请人于2018年提交其申请,该日存在的相关法律管辖本次上诉裁决。

原文第 2 页

投资将惠及美国经济,并在两年内至少为合格雇员创造10个全职职位。8 C.F.R. § 204.6(j)(4)。就I-526表裁决及创造就业要求而言,8 C.F.R. § 204.6(j)(4)(i)(B)所述两年期被视为自I-526表裁决后六个月起算。一般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G.2(D)(5),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根据8 C.F.R. § 204.6(j)(4)(i),为证明新商业企业将在两年内至少为10名合格雇员创造全职职位,申请必须附有:

(A) 由相关税务记录、I-9表或其他类似文件的复印件组成的文件,针对十(10)名合格雇员,前提是该等雇员已在新商业企业设立后受雇;或

(B) 一份全面商业计划的副本,显示由于新商业企业的性质和预计规模,未来两年内将产生少于十(10)名合格雇员的需求,包括大致日期,以及该等雇员将于何时受雇。

如果不利决定基于申请人并不知悉的、由USCIS考虑的贬损性信息,则必须在作出决定前告知申请人该事实,并给予其反驳该信息及提交有利于己方信息的机会。8 C.F.R. § 103.2(b)(16)(i)。

II. 分析

申请人主张其基于2018年9月14日向NCE投资500,000美元而具备EB-5分类资格。NCE拟从46名移民投资者及其他资金来源汇集2300万美元,为在I I密西西比州建设一家酒店和赌场提供融资。此后,NCE项目变更为在I I密西西比州拟建酒店、赌场和游乐园。

FOD于2021年2月向申请人发出驳回意向通知(NOID),告知申请人其意图驳回申请,因为“公开可获取的资源[未能核实]该项目已按商业计划中的预测在竣工方面取得进展。”该NOID包含一个脚注,附有Google街景搜索结果(于2020年5月进行)的URL,据FOD称该结果显示创造就业地点所在位置没有项目进展。在收到申请人的答复后,FOD驳回了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商业计划符合Matter of Ho,或申请人的投资将至少为合格雇员创造10个全职职位。FOD依据上述公开可获取的资源,进一步指出原始和更新商业计划中的拟议建设时间表均未实现,并认定“没有证据表明酒店/赌场的建设已经开始。”FOD还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用于证明间接就业创造的经济方法合理,因为经济模型所依据的信息来自FOD认定既不全面也不可信的商业计划。

原文第 3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FOD未遵从先前机构认定,违反了USCIS政策,并坚持认为尽管自2016年3月初始商业计划提交给USCIS以来项目的地点、结构和时间表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事实并未发生重大变化。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以显示项目已取得充分进展,指出自2023年以来已建成并运营一个I I(根据密西西比州行政法规建设赌场的条件)。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尽管原计划的酒店和赌场尚未建成,但该I I已创造就业。最后,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修订商业计划(日期为2025年1月)和一份预测酒店及赌场建设的市场分析,以及建设贷款文件。

经审查,本办公室认定FOD未适当通知申请人其决定中所考虑的贬损性信息,即她未投资于创造就业实体,以及商业计划不可信因而不能作为预测创造就业的依据。见8 C.F.R. § 103.2(b)(16)(i)。该NOID未充分指明“公开可获取的资源”,也未提供有关建设项目的具体贬损性信息。FOD未提供对所依赖信息的进一步说明或分析,仅提供一个URL是不够的,因为未向申请人提供Google街景信息的打印件,也未将其纳入审理记录。因此,该NOID未提供关于贬损性信息的充分通知,也未给予申请人有意义的答复机会。见8 C.F.R. § 103.2(b)(16)(i)。根据8 C.F.R. § 103.2(b)(16)(ii),“法定不合格的认定应仅基于审理记录中所含的”已向申请人披露的信息。在此,“公开可获取的资源”既未纳入记录,也未充分向申请人披露。

FOD还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所需金额的资本已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就业的企业,援引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9 (Assoc. Comm'r 1998)。Matter of Izummi规定,投资者为证明其已将投资资金置于风险中以产生回报,“[EB-5]资金的全部金额必须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申请所依据就业的企业。”然而,在作出此认定时,FOD再次依赖未指明的“公开来源”,且未向申请人提供关于贬损性信息的充分通知。

基于上述理由,本办公室撤销FOD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进行进一步审查、发出通知给予申请人机会反驳审理记录之外的任何贬损性信息,并作出新决定。

命令:决定被撤销。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8-1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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