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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1842491 日期:2024年8月16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可持续发展专家,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职位offer要求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裁量性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USCIS授予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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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而这是依据Dhanasar框架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所要求的。审理主任具体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将具有足够广泛的影响,足以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正在提供其计划的详细分解,以致USCIS应认定其帮助公司变得更加可持续的工作将具有国家重要性。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并将据此驳回上诉。2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拟议事业满足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中的国家重要性要素。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预期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拟议事业的目标——“为政府工作并实施政策变革,使佛罗里达州和美国更加可持续”——将通过2026年至2030年间受雇于佛罗里达州政府实体来实现。他通过其“战略计划”表明,其进入佛罗里达州政府机构工作的路径将首先涉及受雇于两家私营公司、建立人脉和继续深造。他表示打算首先在佛罗里达州的两家特定实体谋求 ,以“在佛罗里达州确立自己作为可持续发展专家的地位……[利用这两份工作]建立其工作的 就业简历,更多地了解佛罗里达州具体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并开始建立人脉,在美国可持续发展行业打响名声。”通过持续建立人脉,他计划“利用其独特专长减缓气候变化并帮助国家。”他随后打算获得博士学位,以“变得独特地能够就更加可持续的做法向企业和政府提供建议”。其“战略计划”的顶点将是“[受]雇于佛罗里达州政府实体”。他主张其拟议事业将通过“在地方层面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危机”而“直接促进国家和全球环境稳定”。最后,在上诉中,他声称可持续发展专家的工作通过促进“由推动绿色技术需求所带动的就业创造、培育
2 如果申请人未满足第一项要件,该证据即足以认定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本办公室无需处理第二和第三项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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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商业实践,以及培育可再生能源和废物管理行业的增长”而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查看记录申请人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Dhanasar at 889。虽然申请人主张其作为可持续发展专家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其将应对气候变化并促进国家和全球环境稳定,但其未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以证明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在申请人的案件中尤其如此,因为本办公室无法确定拟议事业的确切性质,该事业既包括攻读大学学位,也包括寻求未来受雇于多个实体。尽管其在战略计划中概述了拟议事业的步骤,但该事业的实际具体内容并不明确。最终,不清楚其打算在其计划的任何层面上做什么,也未解释拟议事业本身是什么,除了最终在培养必要技能和知识后寻求就业的计划之外。在没有提供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声称一项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或将产生广泛影响是不够的。申请人必须以相关、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6 (AAO 2010)。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其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在此,记录未包含充分的佐证证据,以表明申请人的拟议工作包含什么内容,以及该事业如何在其可持续发展领域提供更广泛的影响,或如何提升美国社会福利以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此外,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表明其事业对地区或国家经济有任何潜在利益,可达到Dhanasar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效应”水平。Id. at 890。关于经济影响的一般性主张不足以确立拟议事业的实际潜在经济影响。
因此,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且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由于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Dhanasar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其所得结果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本办公室认定其未证明其符合资格或作为裁量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