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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建筑工程业务经理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4年8月16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补件回应的及时性与合规性、两封客户感谢信是否证明杰出能力、上诉是否指明法律或事实错误
不成立 补件回应的及时性与合规性、两封客户感谢信是否证明杰出能力、上诉是否指明法律或事实错误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上诉未解决申请人是否实质上满足杰出能力标准的问题;AAO仅认定补件回应不及时且不合规、两封信件表面不涉及资格标准,以及上诉未指明任何法律或事实错误。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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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identified any grounds for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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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建筑与建筑工程领域的业务经理,以个人身份提交I-140表格,寻求杰出能力移民分类;原申请于2023年5月提交,未主张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business manager in construction and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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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he filed the petition in May 2023, the Petitioner did not claim to have received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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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2023年5月提交I-140申请,随附俄文翻译材料,但未说明拟依据哪些资格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When he filed the petition in May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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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xplain which of the criteria he intended to address with that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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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2023年10月26日,主任发出补件通知,要求申请人指明具体资格标准并解释证据与标准的关系;补件须于2024年1月22日前送达林肯市指定地址,并附封面页。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issued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on October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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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s "response must be received in this office by January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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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response was due on Monday, January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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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件回应(第一次寄送)

    申请人将两封翻译信件寄至得克萨斯州刘易斯维尔市的USCIS收件地址,于2024年1月18日到达;未寄至指定地址,未附补件封面页,也未表明系补件回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ailed the letters to a 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filing address in Lewisville, Texas, where they arrived on January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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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d not include the RFE response cover 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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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补件回应(第二次寄送)

    约三周后,申请人将同样两封信的副本寄至补件通知指定的内布拉斯加州地址,于2024年2月12日送达,晚于补件截止日21天;仍未附封面页或表明系补件回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were delivered on February 12, 2024, 21 days after the RFE filing d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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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 second mailing did not include the cover 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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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原审拒绝

    2024年3月5日,主任以“未收到补件回应”为由拒绝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nied the petition on March 5, 2024, stating "no response [to the RFE] has been recei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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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上诉

    申请人及时提交上诉,勾选“附有书面论证意见和/或补充证据”,但记录中的上诉材料不含任何书面论证意见、补充证据或说明上诉理由的陈述。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filed a timely appeal, checking a box indicating that a "brief and/or additional evidence is attached," but the appeal materials in the record do not include any brief, additional evidence, or statement from the Petitioner explaining the basis for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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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补件回应的及时性与合规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补件回应须在指定期限内送达指定收件地点;以指定收件地点的实际收到日期为“收到”日期,见8 C.F.R. § 103.2(a)(7)(i);补件期限不得延长,见8 C.F.R. § 103.2(b)(8)(iv)。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两次寄送两封客户感谢信,主张其已回应补件通知。

原审意见

原审以未收到补件回应为由拒绝申请;拒绝通知未计入上述两次寄送。

两封客户感谢信(第一次寄送至得克萨斯州地址)

证明目的
作为补件回应,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次寄送未寄至指定地址、未附封面页、未表明系补件回应,故未及时进入记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寄送地址错误、缺少封面页、未标明补件用途。
核对原文依据
did not send them to the correct address; did not include the RFE response cover sheet; and did not otherwise indicate that the materials were submitted in response to an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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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两封客户感谢信的副本(第二次寄送至内布拉斯加州地址)

证明目的
作为补件回应,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次寄送晚于补件截止日21天,且仍未附封面页或表明系补件回应。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逾期21天、缺少封面页、未标明补件用途。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were delivered on February 12, 2024, 21 days after the RFE filing d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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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查明第一次寄送虽在期限内到达,但寄往错误地址、未附封面页且未表明系补件回应,故未及时进入记录;第二次寄送虽寄往正确地址,但晚于截止日21天,且同样未附封面页。补件期限不得延长,因此两次寄送均不构成及时且合规的补件回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the materials did not timely reach the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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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itional time to respond to an RFE may not be gr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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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submit a timely response to the RFE that complied with the Director's instructions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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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封客户感谢信是否证明杰出能力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杰出能力须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广泛文件证明的成就来展示,见INA § 203(b)(1)(A);法规要求满足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见8 C.F.R. § 204.5(h)(3)。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两封客户感谢信作为补件回应,主张其具备杰出能力。

原审意见

原审未对信件内容作实质评价,仅以未收到补件回应为由拒绝。

两封客户感谢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及客户认可。
AAO 如何评价
AAO评价其表面未涉及资格标准,也未展示杰出能力;仅表达对未指明项目的合作感谢。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明具体项目,未对应任何资格标准,未展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do not, on their face, address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or otherwise demonstrate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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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这两封信件从表面看并未涉及任何资格标准,也未展示杰出能力;信件仅来自客户,对未指明项目表达对申请人和其公司的合作感谢。因此即使不考虑程序问题,该材料本身也不足以支持资格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two letters that comprise the RFE response do not, on their face, address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or otherwise demonstrate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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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tters are from clients, expressing appreciation to the Petitioner and his company for "fruitful collaboration" on unspecifie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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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是否指明法律或事实错误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上诉必须具体指出作为上诉依据的法律结论错误或事实陈述错误,见8 C.F.R. § 103.3(a)(1)(v)。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及时提交上诉并勾选附有书面论证意见和/或补充证据。

原审意见

原审拒绝理由为未收到补件回应。

上诉材料(勾选附有书面论证意见和/或补充证据)

证明目的
指出原审错误并支持上诉。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记录中不含书面论证意见、补充证据或说明上诉理由的陈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具体错误指摘及支持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ppeal materials in the record do not include any brief, additional evidence, or statement from the Petitioner explaining the basis for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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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查明记录中的上诉材料不含任何书面论证意见、补充证据或说明上诉理由的陈述,因此申请人未指出任何可审查的错误结论或事实陈述。记录支持主任关于申请人未提出具体资格主张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ppeal materials in the record do not include any brief, additional evidence, or statement from the Petitioner explaining the basis for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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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identified any grounds for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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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补件通知指定的收件地址、封面页要求及截止日期,与两次寄送的地址、到达日期和是否附封面页进行比对。
    核对原文依据
    submission of evidence without this coversheet will delay processing ... and may result in a deni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here they arrived on January 18, 2024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两封客户感谢信的内容是否提及具体项目、申请人个人成就或任何资格标准;AAO仅评价其表面内容。
    核对原文依据
    expressing appreciation to the Petitioner and his company for "fruitful collaboration" on unspecified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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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可核对上诉材料中是否实际附有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记录显示没有,但该判断以记录范围为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ppeal materials in the record do not include any brief, additional evidence, or statement from the Petitioner explaining the basis for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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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33031054 日期:2024年8月16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建筑与建筑工程行业的业务经理,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就其杰出能力主张提供足够信息。该事项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该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且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个人。“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上升至其从事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个人。8 C.F.R. § 204.5(h)(2)。根据8 C.F.R. § 204.5(h)(3)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一项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形式的一次性成就来证明国际认可,或者可以提交满足以下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证据:

  • (i) 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的奖项或奖励;
  • (ii) 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
  • (iii) 在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发表的关于该个人的材料;
  • (iv) 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判人参与评审;
  • (v)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 (vi) 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

原文第 2 页

  • (vii)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的展出;
  • (viii) 在杰出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ix) 服务的高报酬;以及
  • (x) 表演艺术中的商业成功。

如果上述标准不直接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则8 C.F.R. § 204.5(h)(4)的规定允许提交可比证据。

如果申请人满足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随后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从事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首先清点文件,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

申请人在2023年5月提交申请时,并未主张曾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申请中包括以下从俄语翻译的支持性文件,但申请人未解释其打算以该证据满足哪些标准:

  • 建筑管理职位的招聘公告;
  • 邀请申请人于2019年在莫斯科的一次“展览-展示”活动中“作为竞赛委员会成员参加……评选最有趣的现代项目和公共城市空间解决方案”;以及
  • 向申请人及其公司出具的函件和证书,确认该公司参与了多个市政和私人项目。

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描述其在建筑与建筑工程领域职业生涯的陈述。该陈述未涉及资格标准,也未解释申请人如何在其领域内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由于申请人未解释所提交材料与资格标准之间的关系,审理主任于2023年10月26日发出了补件通知(RFE)。审理主任指出:“由于所提交的文件未说明主张哪些标准,本办公室无法指出不足之处[并列出可提交以克服这些不足的证据]。”因此,审理主任要求申请人“指明具体标准”并解释证据与这些标准的关系。

补件通知附有一份封面页,指示申请人将回复“将此页置于最上方”寄送至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的一个指定地址。审理主任还告知:“未附此封面页提交证据将延迟处理……并可能导致否决。”审理主任告知申请人其“回复必须于2024年1月21日前送达本办公室。”指定的截止日期为星期日,因此回复应于1月22日星期一到期。见8 C.F.R. § 1.2。

审理主任于2024年3月5日否决了申请,称“未收到[对补件通知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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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审查显示申请人有两次尝试回复补件通知。申请人提交了两封函件的翻译副本,本办公室将在下文进一步讨论。申请人将函件邮寄至德克萨斯州刘易斯维尔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收件地址,于2024年1月18日送达。该送达发生在允许的时间内,但申请人未将其寄送至正确地址;未附上补件通知回复封面页;也未以其他方式表明这些材料是作为对补件通知的回复提交的。因此,这些材料未能及时进入记录。提交材料被视为在指定提交地点实际收到之日“收到”。见8 C.F.R. § 103.2(a)(7)(i)。

约三周后,申请人将同一两封函件的额外副本邮寄至补件通知中指定的正确内布拉斯加州地址。它们于2024年2月12日送达,即补件通知提交截止日期后21天。不得给予回复补件通知的额外时间。8 C.F.R. § 103.2(b)(8)(iv)。与之前一样,第二次邮寄未包括封面页或其他表明这些材料是作为对补件通知的回复提交的指示。

虽然否决通知未考虑上述提交材料,但申请人仍未提交符合审理主任指示和要求、且及时的补件通知回复。

此外,构成补件通知回复的两封函件从表面上看并未涉及资格标准,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杰出能力。这些函件来自客户,对申请人和其公司在未指明项目上的“富有成果的合作”表示感谢。

上诉必须具体指明作为上诉依据的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8 C.F.R. § 103.3(a)(1)(v)。申请人的上诉不符合这一要求。申请人及时提交了上诉,勾选了一个表明“附有书面论证意见和/或额外证据”的方框,但记录中的上诉材料未包括任何书面论证意见、额外证据或申请人解释上诉依据的陈述。

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因为申请人未指明任何上诉理由,且记录支持审理主任的结论,即申请人未就其在本程序中寻求的福利提出任何具体的资格主张。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8-16)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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