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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乌兹别克珠宝匠人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4年8月21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协会会员资格要求杰出成就、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小奖项、专业或主要媒体关于本人的报道、专业或主要媒体发表学术文章、艺术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担任评委或关键角色、最终实质审查(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顶端)
不成立 协会会员资格要求杰出成就、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小奖项、专业或主要媒体关于本人的报道、专业或主要媒体发表学术文章、艺术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是一名制作传统乌兹别克珠宝的匠人,自2010年起从事该行业,并参加各类手工艺节。他于2022年9月以B-2非移民访客身份入境美国,拟在纽约制作并销售珠宝。他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申请第一优先类杰出能力移民分类。

程序经过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初次拒绝该I-140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满足十项初始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申请人依8 C.F.R. § 103.3提出上诉,案件现由AAO审理。AAO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最终驳回上诉。

争议标准

申请人未主张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因此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标准。举证责任在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若满足初始证据要求,还需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判断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处于领域顶端。

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就协会会员资格提交了Hunarmand协会官员信函、推荐人信函、会员证书、所谓协会章程摘录及ICH网站打印件;就奖项提交了参与证书、艺术节获奖说明及官员信函;就媒体报道提交了《人民言论报》文章、宣传册及来源不明网站文章;就学术文章提交了一本自出版书籍的网络打印件;就作品展示提交了若干参与文化节和工业品展览的证书;上诉时还提交了收入数据、美国珠宝匠薪资调查及担任评委的新信函。

AAO 认定

AAO同意主任的结论:协会会员资格方面,会员入会时间存在2010年与2015年的矛盾,证书显示2022年才签发,章程摘录来源不明,ICH材料未显示会员资格要求杰出成就,故不满足标准(ii);奖项方面,参与证书多为市或地区层级,未证明国家或国际公认,且关键主张缺乏佐证,故不满足标准(i);媒体报道缺少作者署名、出版信息和发行量佐证,维基百科材料证明力不足,故不满足标准(iii);自出版书籍非专业期刊学术文章,未提供发行或读者数据,故不满足标准(vi);作品展示方面,证书未说明参与性质,且该主张未在RFE回复中提出,上诉新证据不予采纳,故不满足标准(vii)。上诉中新增的高薪和评委主张属首次提出,且新材料不足以证明资格。

裁决结果

AAO驳回上诉。因申请人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AAO未进行Kazarian案所述的最终实质审查,但表示已整体审查记录,认为其不支持所申请分类所需的声誉与认可。

适用边界

本案为非先例决定,仅依本案记录作出,不构成对其他申请成功率的预测或约束性规则。AAO明确未对上诉中新增的评委标准(iv)及高薪标准(ix)主张作实质认定,因即使认定也不改变结果。本案不涉及NIW、EB-2或L-1等其他类别标准。

阅读提示

核对材料时需注意:Hunarmand会员证书的签发日期与信函所称入会年份是否一致;章程摘录的原文来源及翻译认证;《人民言论报》文章的署名、日期与发行量佐证;自出版书籍的出版性质与读者数据;作品展示证书所载活动的性质及层级;上诉新增主张是否曾在RFE回复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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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与认定

协会会员资格要求杰出成就

证据:Hunarmand协会官员信函、推荐人信函、2022年会员证书、来源不明的章程摘录、ICH网站打印件

认定理由:入会时间存在2010年与2015年矛盾,证书2022年才签发;章程摘录为英文且来源未确认;ICH材料显示协会服务所有艺术家,未证明会员资格要求杰出成就;未提交创建协会的总统令或协会治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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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国际公认的较小奖项

证据:参与证书、艺术节获奖说明、Hunarmand官员信函、2022年礼品说明

认定理由:参与证书多为市或地区层级,未证明系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官员信函未证明其有权代表主办方作证;获奖年份存在2021与2022矛盾;未提交证明艺术节奖项国家或国际认可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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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主要媒体关于本人的报道

证据:《人民言论报》2022年文章、无日期宣传册、来源不明网站文章、维基百科打印件

认定理由:文章缺少作者署名,仅一篇来自可识别出版物;发行量主张无佐证且前后不一致(50,000与60,000);维基百科材料证明力不足;上诉书中的陈述不构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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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主要媒体发表学术文章

证据:自出版书籍《…》的网络打印件、Academia与Library Genesis下载页面

认定理由:书籍由BookBaby自出版,非专业期刊;内容深浅不一且含促销性文字,未证明面向学术群体;未提供下载量、发行量或读者数据;申请人自认未以传统方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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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证据:文化节及工业品展览参与证书

认定理由:证书未说明参与性质,不足以证明展示了作品;未证明展示场所系艺术展览或展示;该主张未在RFE回复中提出,上诉首次提交的证据依Soriano与Obaigbena案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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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或显著高报酬

证据:在乌兹别克斯坦的收入数据、美国珠宝匠薪资调查

认定理由:该主张首次在上诉中提出,未指出主任决定的法律或事实错误;且美国薪资调查不能证明其在乌兹别克斯坦相对于当地同行的报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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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评委或关键角色

证据:2019年手工艺展览担任评委的新信函

认定理由:该主张首次在上诉中提出;因申请人未满足至少两项其他初始标准,详细讨论该证据不改变上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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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顶端)

证据:整体记录

认定理由:因未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无需进行Kazarian案所述最终实质审查;但AAO表示已整体审查记录,认为不支持所需声誉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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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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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079739 日期:2024年8月2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珠宝商,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士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已满足十项初步证据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要求。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使用,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这些人士必须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其进入美国将实质性惠及美国。“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8 C.F.R. § 204.5(h)(3)的实施条例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项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形式的一次性成就来证明其成就在国际上获得认可。或者,申请人可以提交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证据,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如果这些标准不易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则8 C.F.R. § 204.5(h)(4)的条例允许提交可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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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申请人满足了初步证据要求,下一步即为最终实质审查,在此审查中本办公室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结合最终实质审查予以考量);另参见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于2010年开始制作传统乌兹别克珠宝。记录显示其自那时起参与了各种手工艺节。他于2022年9月以B-2非移民访客身份抵达美国,并寻求在纽约制作和销售珠宝。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他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在最初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未明确说明其主张满足哪些标准。在回应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主张已满足四项标准,概述如下:

  • (i),较少范围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或奖励;
  • (ii),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
  • (iii),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关于该个人的发表材料;以及
  • (vi),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已满足额外标准,本办公室将在下文进一步论述。首先,本办公室将解释为何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申请人未满足任何所主张的标准。

证明外籍人士在寻求分类的领域内拥有协会会员资格的文件,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由该学科或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 8 C.F.R. § 204.5(h)(3)(ii)。

申请人主张通过其在乌兹别克斯坦Hunarmand协会的会员资格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如下文所述,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申请人未提交足够可靠的证据以满足监管要求。

申请人最初提交了据称为Hunarmand协会官员的信函,信笺抬头写着:“Regional Administration of [已隐去] Association/ HUNARMAND/Folk craftsmen, Artisans and Painters of the Republic Uzbekistan [sic]。”一封由“Hunarmand协会负责人”签署的信函表明,会员资格“仅向技艺高超、处于其领域顶端少数人之中的大师开放,并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由各自民间艺术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该官员称,申请人“于2010年被Hunarmand协会接纳”,依据是“一位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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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艺术评论家、乌兹别克应用艺术研究者以及传统乌兹别克民间艺术珠宝领域公认的国家和国际专家”的推荐。

其中一位推荐人提供了其本人的信函,称:“2015年,作为乌兹别克斯坦Hunarmand协会艺术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我基于[申请人]在乌兹别克传统珠宝艺术产品领域的杰出成就,推荐其加入Hunarmand协会。”本办公室还注意到,所提交的信函在申请人于2010年还是2015年成为Hunarmand成员的问题上存在分歧。申请人的翻译会员证书显示签发日期为数年后的2022年5月,且未表明申请人在该日期之前已是会员。

在证据请求中,审理主任要求提供“[该]协会章程或细则中讨论会员资格标准的部分”以及“协会评审小组评审人员的资格要求”,连同“证明审查准会员申请的人员被公认为其学科或领域内国家或国际专家的信息”。

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标题为“Hunarmand细则摘录”的文件。该文件相关部分表明,“[为]获得会员资格考虑,艺术家和手工艺人必须在其领域内拥有经证实的杰出成就记录。”该文件列举了以下示例:

获得著名奖项或竞赛 其作品在主要画廊或博物馆展出 撰写或出版关于其手工艺的书籍或文章 教授或指导其他艺术家和手工艺人 对保护乌兹别克艺术和文化作出重大贡献

该文件为英文,未表明其译自乌兹别克语、俄语或任何其他语言。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确认该文件的来源,因而未确认其真实性。

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来自乌兹别克斯坦非物质文化遗产(ICH)网站的打印件,其中表明Hunarmand是“根据1997年3月31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第1741号‘关于国家支持民间艺术和手工艺进一步发展的措施’法令成立的”。该ICH打印件未表明会员资格仅限于具有杰出成就的个人。相反,其将Hunarmand描述为服务于所有艺术家和手工艺人的组织。申请人未提交设立Hunarmand的第1741号法令副本,或任何直接归属于Hunarmand的治理文件。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考虑此前提交的一封来自Hunarmand首席执行官的的信函,该信函证明据称推荐申请人入会的个人的认可度。审理主任在否决通知中提及了该信函,称申请人提交该信函“以支持作者关于[其为]国家和国际公认专家的主张”。本办公室注意到,该文件上的Hunarmand信笺抬头(未提及申请人)与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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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rmand官员的其他通信上的信笺抬头明显不同。记录中所有版本的信笺抬头均指Hunarmand在[已隐去]的地区办事处,而非该组织国家级层面。

申请人未回应审理主任提出的其他问题,即上文所讨论的问题。申请人有责任以独立、客观的证据解决记录中的不一致之处,指明真相所在。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92 (BIA 1988)。未解决的重要不一致可能使我们重新评估为支持所请求的移民利益而提交的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Id.

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记录中的差异和遗漏导致得出以下结论: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Hunarmand需要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且该成就须由其学科或领域内公认的国内或国际专家评判。

证明外籍人士获得其领域内国家级或国际级公认的较低级别优秀奖或奖项的文件。8 C.F.R. § 204.5(h)(3)(i)。

申请人称他“经常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和展览”,并在其中赢得“许多国际奖项”。在这一介绍性陈述中,申请人未指明任何具体的奖项或奖品。

一封据称由 乌兹别克斯坦主任撰写的信函称,申请人“参加了! - 2015比赛”,并在“最佳工匠”类别中获得高名次。该官员未声称曾参与该比赛,也未证明其有权代表比赛组织者作出证明。

申请人提交了证明申请人参加各种展览的证书副本,但申请人未证明这些证书或参加展览本身属于国家级或国际级公认的奖品或奖项。大多数参展证书似乎来自市级或地区官员。

在补证通知(RFE)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证明这些证书构成奖品或奖项,也未证明其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度。作为回应,申请人称他“多次获得国家和国际奖品、奖项和证书”。他主张: 可以说,其奖项和证书的主要来源是位于 乌兹别克斯坦的I I节,该节因庆祝该地区丰富的历史 和充满活力的文化而广为人知…… ……在I I节上获奖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成就, 带来多项好处,包括:国家和国际声望与认可、 可观的经济奖励……,以及向 公众及潜在未来客户和赞助商的广泛推广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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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2021年该节近600名参与者中的两名主要获奖者之一,并因其成就获得Hunarmand协会主席的颁奖。 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据称由“I I市‘Hunarmand协会’主任”撰写的信函,称申请人“成为展览I I的获奖者和桂冠得主”,并称“他从主席处获得 作为礼物”。该官员称申请人在2022年而非2021年获得! l。申请人未提交书面证据以证明I I奖项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度。 该官员的信函包含一张! I的照片,旁边是一张授予申请人“因积极参加I I I艺术节”的英文证书图像,该艺术节于I I2022年举办。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2022年的 副本,表明I_____

在拒绝通知中,审理主任指出所提交材料不能证明申请人赢得! l作为奖品或奖项。审理主任还指出,关于申请人所主张奖品和奖项的若干关键主张缺乏必要的佐证。

在上诉中,申请人坚持认为I I是“总统奖”。申请人未回应审理主任所指出的证据缺陷。书面论证意见、动议或上诉通知中的陈述不是证据,因此不具有任何证据权重。Matter of S-M-, 22 I&N Dec. 49, 51 (BIA 1998)。

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和意见。我们补充指出,申请人未提交证据以证明该节或其参加的其他展览所提供的奖品或奖项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度。

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获得其领域内国家级或国际级公认的优秀奖或奖项。

关于外籍人士的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且与此外籍人士在所寻求分类领域内的工作相关。此类证据应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8 C.F.R. § 204.5(h)(3)(iii)。

申请人最初提交了三项材料,意图满足该标准:

  • 一篇2022年的俄语文章译文,来自一份标题译为《人民言论报》的报纸,称申请人为“家族王朝”的“著名年轻代表”,该家族在I 从事珠宝创作已历四代;
  • 一本无日期的俄文和英文宣传册,标题为《I 的珠宝艺术》,其中包含申请人的照片,并在未注明出处的情况下全文收录了《人民言论报》文章中出现的全部文字;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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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篇无日期、经翻译的俄语文章,标题为 ,来自一个未确认的网站,描述了一场珠宝展览,特别关注申请人及其作品。

这些文章均未包含所要求的作者署名,且只有第一篇文章来自已确认的出版物。

在补证通知(RFE)中,审理主任指出所提交材料不符合法规要求,且申请人未证明任何材料出现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审理主任要求提供发行数据及其他信息,以证明这些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作为回应,申请人提供了《人民言论报》文章作者的名字,但该名字似乎并未出现在记录中复制的俄语文章上。申请人称《人民言论报》“是乌兹别克斯坦最著名的报纸之一”,发行量“约50,000份”。申请人未提交证据佐证这些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一份维基百科打印件,称《人民言论报》是一份政府运营的“在乌兹别克斯坦出版的俄语报纸”,但未提供关于该报纸或其发行量的其他信息。

申请人还称_________是一篇“著名文章”,但未说明其发表何处、作者是谁,或该文章如何“著名”。

在拒绝通知中,审理主任指出,来自维基百科等用户编辑网站的信息缺乏证明价值,因为无法保证其可靠性。See Badasa v. Mukasey, 540 F.3d 909, 910-11 (8th Cir. 2008)。即便如此,该维基百科文章也未佐证申请人关于《人民言论报》的任何具体主张。

在上诉中,申请人重复先前主张,并现在声称《人民言论报》发行量为60,000份。申请人称:“塔什干的《人民言论报》刊登一篇关于来自I 的才华横溢珠宝师的文章,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将是一项相当大的荣誉”,因为“‘人民言论报’是首都一家老牌报纸。在那里刊登他的作品将使他面对大量受众,并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确立其声誉。”如上所述,书面论证意见或上诉通知中的陈述不是证据,不具有证据权重。申请人未能推翻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证明已发表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曾成为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已发表材料的主题。

证明外籍人士在该领域内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撰写学术文章的证据。8 C.F.R. § 204.5(h)(3)(vi)。

申请人最初未主张满足该标准。作为对补证通知(RFE)的回应,申请人证明他写了一本名为______________的书。网络打印件表明该书可从Academia和Library Genesis下载,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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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的出版商为BookBaby。该书包括I 的珠宝史、此类珠宝类型的照片和描述,以及关于材料及其如何被塑造成传统珠宝的信息。

在拒绝通知中,审理主任指出该书的出版日期在补证通知(RFE)签发之后,并指出BookBaby是一个“自助出版作者的发行网络”。审理主任得出结论,受益人的自助出版书籍不是面向学术读者的学术文章,而是为普通读者提供更基础的信息。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虽然[他的]书可能无法通过传统学术渠道出版,但它显然可以被相关学术群体获取。”

我们注意到,提供申请人书籍下载的网站打印件显示出版日期为2021年。审理主任所指出的2023年日期似乎是该书在Library Genesis上可获取的日期。

但更大的问题在于,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书籍是发表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学术文章。学术文章应当是为某一特定领域的有学识人士撰写的。“有学识”定义为“通过学习获得深厚知识”。参见一般性规定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在评估所提交的出版物是否为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时,相关因素包括预期受众(针对专业期刊)以及相对于该领域其他媒体的发行量或读者群(针对主要媒体)。同上。

申请人提到“相关学术群体”,但未解释该群体是什么。各章节的语气和明显的阅读水平有所不同。书中某些部分包含详细的说明,预设读者熟悉金属加工,但其他部分则处于更为入门的水平,例如解释黄铜和青铜的区别。部分文本似乎具有宣传性质,例如“我们经验丰富的工匠手工打造独特而精美的链条”以及“[正]是惊人的生产速度使我们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等段落。

申请人承认其书籍未以传统意义出版。申请人未证明或主张其自行出版的书籍曾出现在专业期刊上。申请人未提供下载量、发行量或读者群统计数据以证明其书籍是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在未提供此信息的情况下提交的自行出版书籍不满足法规要求。

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其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了该领域的学术文章。

外国人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其领域内工作的证据。 8 C.F.R. § 204.5(h)(3)(vii)。

最初,申请人称其“在全国和国际会议、展览和竞赛中展示其作品”,但并未直接主张满足与展示相关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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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补件通知(RFE)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表明受益人创作了在任何场所展示的任何作品”。作为回应,申请人称其“满足以下标准”;其列出的四项标准不包括展示。

在拒绝通知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对补件通知的回应包括“没有进一步的主张,也没有任何额外证据……以回应此标准”。审理主任得出结论,记录中不包含“受益人将其作品在 any 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示的客观文件证据”。

在上诉中,申请人称其已提交“[其]作品在各种艺术展览中展示的证据”。申请人未详细描述该证据,也未解释其如何满足法规要求。

申请人提交了若干证书的副本,表明其参加了文化节和“工业产品展览”,但证书未描述参与的性质。因此,证书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展示了其作品。此外,公开展示的证据本身也不充分。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作品展示场所是艺术展览或展示。参见一般性规定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1)。

申请人的初始申请在此标准方面含糊不清。当审理主任给予申请人澄清和补充记录的机会,特别是在补件通知中提出该问题时,申请人的回应未包含任何直接主张其满足展示标准的内容。在此种情况下,即申请人已被通知证据存在缺陷并获得回应该缺陷的机会时,AAO将不接受首次在上诉中提供的证据。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BIA 1988); 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BIA 1988)。

我们得出结论,审理主任在认定申请人未就其作品在艺术展示或展览中展示一事履行举证责任方面没有错误。

申请人的上诉书面论证意见包含关于若干其他法规标准的主张,而申请人在首次提交申请时或回应补件通知时并未提出这些主张。申请人引用了8 C.F.R. § 204.5(h)(3)(ix)的法规,涉及个人因提供服务而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的证据。他还主张“在I I展览中作为评委的关键角色”。该表述可能指根据8 C.F.R. § 204.5(h)(3)(iv)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委参与,或根据8 C.F.R. § 204.5(h)(3)(viii)在杰出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首次在上诉中提出这些新主张,并未按照8 C.F.R. § 103.3(a)(1)(v)的要求指出审理主任决定中的任何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此外,上诉中提交的新材料未能确立资格。申请人提交了其在乌兹别克斯坦所主张收入的数字以及美国珠宝商的薪资调查,但此信息并未表明其相对于乌兹别克斯坦其他珠宝商获得了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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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商。参见一般性规定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1),其中表明我们考虑与适用工作地点相关的薪资数字。

新提交的一封信函表明申请人于2019年在一个手工艺展览中担任评委,该信函涉及8 C.F.R. § 204.5(h)(3)(iv)。对此证据的详细讨论不会改变上诉结果,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至少满足另外两项初始标准。1

值得注意的是,在回应补件通知时以及再次在上诉中,申请人提出了新的主张,声称它们具有特殊意义,但未解释为何在首次提交申请时未包含这一重要信息。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始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满足十项次要标准中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Kazarian案中所引述的最终实质审查,596 F.3d at 1119-20。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综合审查了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赞誉和认可这一结论。

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分类,旨在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在向顶端迈进的人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满足“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表明其是I I一位受人尊敬的珠宝商,但记录中的证据未能一致且可信地表明其已获得对其工作的认可程度,以表明国会所设想的所需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展示“该领域备受赞誉的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 另见该法第203(b)(1)(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是已升至所从事领域最顶端的小部分人之一。见该法第203(b)(1)(A)条及8 C.F.R. § 204.5(h)(2)。

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命令:上诉被驳回。

1 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指出,与法院一样,联邦机构通常无需作出对其所达结果不必要的认定和决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 otherwise 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8-2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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