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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7513961 日期:2021年8月24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肾脏科医生,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记录证明申请人满足了该类别初步证据要求,但未证明其如所要求的那样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且是其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一。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
在这些程序中,申请人有责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的资格。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供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使用,如果:
(i)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
(ii) 该外国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iii)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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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中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该领域成就的国际认可。如果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时,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是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一。参见Kazarian v. USCIS,596 F.3d 1115(第九巡回法院2010年)(讨论了两部分审查,即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Visinscaia v. Beers,4 F. Supp. 3d 126, 131-32(D.D.C. 2013);Rijal v. USCIS,772 F. Supp. 2d 1339(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是内科肾脏病学专业的医生和临床研究员。提交申请时,他是[已隐去]肾脏病科的 attending physician、教职成员和临床研究主任。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已获得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这十项标准中的三项,且记录支持该认定。申请人有记录的作为专业期刊同行评审人的服务构成8 C.F.R. § 204.5(h)(3)(iv)项下作为同一或相关领域他人工作的评判者的参与。申请人还在其领域的专业出版物上撰写了学术文章,因此满足8 C.F.R. § 204.5(h)(3)(vi)的标准。最后,记录证明申请人在[已隐去]卫生系统中担任了关键角色,并证明其雇主在美国医疗机构中享有杰出声誉,因此满足8 C.F.R. § 204.5(h)(3)(viii)的标准。由于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初步证据要求,我们将在下文的最终实质审查中讨论证据的整体情况,包括为支持8 C.F.R. § 204.5(h)(3)(i)-(x)下其他标准而提交的证据。
B. 最终实质审查
由于申请人提交了所需的初步证据,我们将评估其是否已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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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誉,并且是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一,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我们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证据的整体情况,以确定其成功是否足以证明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杰出能力。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3);另参见Kazarian,596 F.3d at 1119-20。我们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该类别的资格。
记录反映申请人在印度完成了其初始医学培训,于2000年从[已隐去]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和外科学学士MBBS学位,并于2006年从[已隐去]大学获得医学博士(MD)学位。随后,他于2008年至2011年间在[已隐去]完成了内科实习和住院医师培训,并于2011年至2012年期间担任内科首席住院医师。申请人在[已隐去]大学完成两年专科培训后,于2014年11月获得美国内科医学委员会的肾脏病学认证。他目前担任[已隐去]肾脏病科的 attending physician、教职成员和临床研究主任。记录反映,自获得委员会认证以来,申请人已能够实现并维持作为罕见肾脏疾病研究和治疗专家、以及最近作为COVID-19相关肾损伤治疗专家的国家声誉。
关于其评判他人工作的经验,申请人证明其已收到并完成了为知名专业出版物审阅大量稿件的独立请求。我们认定申请人的评判经验,连同下文进一步描述的成就,符合其属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之一的认定。参见8 C.F.R. § 204.5(h)(2)。
如前所述,申请人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在[已隐去]医院系统担任肾脏病学 attending physician和临床研究主任的关键角色。记录反映,这一显要职位为申请人提供了参与高知名度临床研究联盟的机会,这些联盟反过来又为他赢得了作为其领域领先专家的更广泛认可。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被邀请作为[已隐去]的站点研究员参与[已隐去]。该研究的协调员、[已隐去]医学院的[已隐去]将其描述为一项多学科、多机构研究,该研究创建
[已隐去]强调,尽管有超过300名研究员参与[已隐去]研究,申请人被邀请加入该小组的[已隐去]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一个小得多的研究团队组成。因此,[已隐去]表示,申请人应被视为若干重大研究的主要作者,这些研究对危重患者的COVID-19治疗产生了重大影响。
记录中包含证据表明,申请人合著的文章[已隐去]发表在JAMA Internal Medicine上,发表后获得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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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R、《华盛顿邮报》、BBC、《今日美国》和CNN在内的媒体的重大关注。此外,记录反映,药物托珠单抗此后已在英国和其他地方的卫生当局被批准作为危重COVID-19患者的可行治疗选择。
一封来自美国肾脏病学会(ASN)的信函解释了申请人论文的重要性,该论文发表于《美国肾脏病学会杂志》(JASN)。[已隐去]强调,这项研究代表了“对入住ICU并需要透析的COVID-19患者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研究,对于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医院管理者预见重症COVID-19患者对透析的需求以及……确保充足的透析设施和训练有素的人员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已隐去]大学肾脏病科主任也讨论了这篇“开创性文章”,指出它有助于“加深我们对COVID-19与AKI[急性肾损伤]之间交集的理解,并在我们应对这场知之甚少的致命疫情时指导临床医生的治疗决策。”此外,记录显示ASN邀请申请人在其年度[已隐去]会议上展示该研究,且JASN主编将这篇文章列为该杂志2020年发表的五篇最重要研究之一。
综合来看,记录中的专家意见证言表明,申请人与[已隐去]合作开展的高关注度研究已使他被公认为“肾脏病学如何与COVID-19相交又领域的顶尖专家之一”。为表彰这一专业能力,申请人受[已隐去]邀请撰写并发布其针对肾病综合征患者的官方COVID-19指南,该人群死于该疾病的风险较高。[已隐去]首席执行官表示,申请人制定的指南已被患者和执业者访问数千次。
作为[已隐去]临床研究主任,申请人还担任[已隐去]的主要站点研究者和指导委员会成员。[已隐去]是一个多站点研究联盟,由[已隐去]和[已隐去]资助,旨在了解和推进肾病综合征[已隐去]疾病的治疗。记录显示,申请人对该[已隐去]小组已发表研究的贡献为他赢得了全国认可,被视为NS临床研究和治疗领域的顶尖专家。在这方面,申请人提供了证据证明他是少数被[已隐去]指定为[已隐去]的肾脏病学家之一。记录(已在上诉中补充)包含大量证据表明,执业肾脏病学家、临床研究人员和制药公司认可申请人是该领域的顶尖专家,并独立寻求申请人在NS和其他罕见肾脏疾病的研究和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合作。[已隐去]表示,申请人受邀在该组织2019年[已隐去]上介绍[已隐去]的活动,并强调他在该领域被视为“倡导肾脏研究的领军声音”。
被描述为“唯一一个专门致力于加速研究以寻求有效治疗[已隐去]并提供教育和支持以改善受影响者生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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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显示,申请人的其他几项临床研究贡献以重要方式得到突出,为他赢得了该领域的额外认可,并使他区别于其他执业肾脏病学家。例如,为支持申请而提交的几封专家推荐信评论了申请人文章的重要性,该文章发表于BMC Nephrology,并于2020年成为ASN出版物《Kidney News》专题文章的主题。[已隐去]大学[已隐去]教授解释说,肾活检虽然对推进肾脏疾病研究至关重要,但与[已隐去]并发症相关,因此找到降低[已隐去]风险的干预措施很重要。他表示,申请人关于活检期间安全有效给予[已隐去]指导的出版物“在肾脏病学家和从事相关领域的专家中引起了重大关注”。[已隐去]同样将申请人关于在肾活检中使用[已隐去]的文章描述为临床肾脏病学领域的“改变实践的研究”。[已隐去]也在其信中讨论了这项研究,指出“由于[申请人]关于[已隐去]的出版物对所有肾脏病学家的重要意义,我们还将它用于ASN的主要教育工具之一‘肾脏自我评估计划’(KSAP),该计划为准备该领域委员会认证和再认证的人员‘复习肾脏病学要点’。”
[已隐去]大学[已隐去]医学院医学副教授强调,申请人2019年的文章[已隐去]已被UPTODATE引用,他将其描述为“数十万医生赖以改善患者预后的临床决策支持资源”。[已隐去]解释说,申请人的研究是首个调查平民[已隐去]受害者中严重急性肾损伤发生率的研究,并包含在该人群中识别和管理肾损伤以确保更好患者预后的建议。[已隐去]的信中也讨论了申请人的研究被纳入UPTODATE,指出该文章现已成为“美国每一位肾脏病学家和照护成人[已隐去]损伤患者的[已隐去]的宝贵资源”。
总体而言,与申请人研究贡献相关的证据表明,他的工作因其重要性而持续获得认可,无论是在主要媒体、专业组织和出版物中,还是被纳入医生赖以就肾损伤或疾病患者治疗做出临床决策的资源中。专家们详细讨论了这些贡献,解释了申请人工作对研究和临床实践的影响,并确认他的总体贡献使他被公认为“当今执业顶尖肾脏病学家之一”。
最后,尽管申请人的许多学术文章,特别是那些他将专业知识应用于COVID-19研究的文章,发表时间相当近,但他提供了一份Google Scholar报告,反映其已发表作品被大量引用。此外,记录显示他继续在著名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并持续受邀在其专业领域的重大会议上担任演讲者。
与上述讨论的证据综合考量,申请人已证明其成就体现了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广受赞誉的职业生涯”。H.R.Rep.No.101-723,59(Sept.19, 1990)。我们得出结论,记录支持以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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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请人属于其从事领域顶端具有持续全国或国际赞誉的少数人之一。参见8 C.F.R. § 204.5(h)(2)-(3)。
III. 结论
申请人已证明他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证据标准中的三项。他还证明了持续的国家和国际赞誉,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得到认可。最后,申请人已证明他打算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工作,且其工作将实质性惠及美国。因此,他符合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资格。
裁定: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