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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卷号:22064652 日期:2023年8月24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与该EB-2移民类别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见该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以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该申请。尽管记录证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的资格,但审理主任在相关部分认定,记录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现本事项基于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述动议。
在上诉决定之后,申请人提交了两份额外的表格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表明随后的提交各为上诉。然而,这些提交材料澄清,申请人意图将随后的提交作为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在提交额外的表格I-290B后,申请人进一步澄清,本次提交为重复件,并请求我们“合并这些提交并据此裁定”。因此,我们在对先前提交的合并动议(In Re: 22046022)的决定中处理这些提交材料的实质内容,并将本次提交作为无实际意义予以驳回。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