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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管理顾问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8月24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EB-2基础资格: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维持申请被拒的状态。本次决定仅处理Dhanasar第一项标准下的国家重要性问题,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以及其余资格论点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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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 will remain den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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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变化管理专家,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她计划继续在美国从事变化管理咨询工作,并设立自己的咨询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和维护多元、公平与包容的劳动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change management specialist in the field of human resources, seeks employment­ 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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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ntends to continue her work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change management consul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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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补件

    申请人提交商业计划书,以回应补件要求;该商业计划书的日期晚于申请提交日期。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which was submitted in response to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and post-dates the filing date of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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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上诉

    申请人就德克萨斯服务中心的决定提出上诉,并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主张主任未逐项处理各标准对应的记录证据,且错误适用Matter of Katigbak。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brief in which she asserts that the Director erred by not addressing evidence of record specific to each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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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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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时,应关注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及其潜在未来影响,而非其所在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理由是其过往在大型企业推动变化管理和多元、公平与包容政策的成功记录将延伸至新咨询公司,且相关文章说明大型企业实施变化管理政策可广泛影响社会。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满足Dhanasar三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

商业计划书(补件阶段提交)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拟设立咨询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变化管理及多元、公平与包容咨询服务,并预测公司扩张、雇佣和收入增长。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商业计划书日期晚于申请提交日期不影响资格认定,因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已在规划该事业,故将其纳入拟议事业的证据予以考虑。但该计划书未提供预测数据的来源,也无可信证据佐证其增长规模的合理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商业计划书未说明预测计算依据,预测数据缺乏可信证据佐证;未证明该规模的企业会对某一区域或全国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consider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as evidence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her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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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provide the origins of these presumptive calculations, nor are the numbers corroborated by probativ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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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雇主支持信及申请人过往业绩记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大型企业担任管理职位期间成功推动员工关系项目,对大量员工及其家庭产生积极影响,并主张新事业是过往成功的延伸。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这些材料证明申请人在管理职位上指导员工关系项目的出色记录,但指出该等经历和表现通常与Dhanasar第二项标准相关,而非第一项所要求的拟议事业本身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过往雇主处的业绩不能直接证明申请人拟设立的新咨询公司具有全国性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of record-including detailed letters of support from previous employers-demonstrates the Petitioner's accomplished record in her management pos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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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dence ofthe Petitioner's job experience and performance generally relates to the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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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件阶段提交的关于大型企业变化管理政策社会影响及董事会多元化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实施变化管理政策对大型企业可广泛影响社会,从而支持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未认定这些文章足以证明申请人拟设立的小型咨询公司本身具有国家重要性;相关讨论针对大型企业,而申请人的事业是一家新设小型企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讨论的是大型企业实施政策的影响,未与申请人拟设立的小型咨询公司的具体潜在影响建立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oints to articles submitted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at discuss how implementing change management policies for large corporations can broadly impact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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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eavor is a lone business venture-a consultancy firm-must be considered when evalu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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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个人陈述(初次提交)

证明目的
说明申请人计划借鉴共享服务中心模式,为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战略人力资源、组织发展、组织文化和变化管理服务。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引用该陈述以确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已在规划商业事业,从而支持将补件阶段提交的商业计划书纳入考虑;但该陈述本身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陈述在国家重要性方面的具体缺失;其作用主要是确认事业规划的时间点。
核对原文依据
My business plan includes leveraging the concept ofthe Shared Services Centers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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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clear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planning her business endeavor prior to filing her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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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的结论。申请人过往任职经历和业绩主要与第二项标准相关,不能替代对拟议事业本身潜在影响的证明。商业计划书虽描述向中小企业提供变化管理咨询服务,但未证明该单一小型企业能够产生Dhanasar所要求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fficiently demonstrat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er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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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dence ofthe Petitioner's job experience and performance generally relates to the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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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ther the business plan nor the remaining evidence in the record demonstrate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to operate a small business rises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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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求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第三项要求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过往成功记录和专业知识使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事业,且豁免职位邀请将有利于美国。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三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

记录中关于申请人组建或经营企业经验及融资安排的证据

证明目的
用于评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在现实时间框架内可信地开展拟议事业。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记录中不存在此类证据,申请人也未提及相关经验;该观察与拟议事业潜在未来影响的评估相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未包含组建或经营企业的经验,也未包含为企业融资的安排。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and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reference-experience forming or operating a business, nor does any of the evidence of record contemplate fonding to finance the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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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在第一项标准下未能证明国家重要性,该结论已足以处理上诉,因此对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未作认定并予以保留。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时指出,记录中没有申请人组建或经营企业的经验,也没有任何证据考虑为企业融资,这些因素与拟议事业能否在现实时间框架内可信地开展相关。

核对原文依据
determinations concerning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are unnecessary to the ultimate decision; therefore, they will be reserved in this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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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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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基础资格: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须首先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即作为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EB-2分类,作为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符合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记录支持该结论。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原审已认定申请人符合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且记录支持该结论;本次上诉需要解决的剩余问题仅为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The record supports that con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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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商业计划书中的收入、利润、雇佣人数和扩张预测是否有来源说明及可信证据佐证;本案认定这些预测缺乏佐证,但该认定不表示补充任何特定材料即可满足国家重要性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provide the origins of these presumptive calculations, nor are the numbers corroborated by probativ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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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可区分申请人过往在大型企业的工作业绩与拟设立小型咨询公司本身的潜在影响;本案将前者主要归入Dhanasar第二项标准,而非第一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evidence ofthe Petitioner's job experience and performance generally relates to the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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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第一项标准,第二项和第三项标准被保留而未作认定;不能将保留理解为满足或未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determinations concerning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are unnecessary to the ultimate decision; therefore, they will be reserved in this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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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8049211 日期:2023年8月2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系人力资源领域的变革管理专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参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授予此项对所需工作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酌情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本法第203(b)(2)(B)(i)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获得对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同上。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为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提供了裁决框架。

原文第 2 页

Dhanasar 指出,如果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记录支持该认定。上诉中待确定的其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申请人打算在美国继续其作为变革管理顾问的工作。她曾以该身份为多家雇主工作,若国家签证豁免获批,她计划成立自己的咨询公司,帮助中小型企业发展并维持多元、公平和包容的劳动力队伍。

审理主任认定,虽然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申请人未满足 Dhanasar 框架三项要件中的任何一项。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从而无法依据 Dhanasar 分析框架第一项要件确立其资格。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审理主任未针对每项要件分别审查记录中的证据,以及在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资格要求时对 Matter of Katigbak 的适用有误。后一主张指的是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的商业计划——该计划系应补充证据请求(RFE)而提交,且日期晚于申请提交日期——不可作为证据采纳。审理主任将该商业计划描述为申请人职业生涯中的后续发展或事件,其“不能追溯性地证明她在申请提交之日已经符合所寻求分类的资格”。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提出以下内容:

1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酌情性质)。 2 关于此三项要件的详细阐述,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3 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Reg'l Comm'r 1971)(指出寻求基于就业移民分类的个人必须在签证申请提交之日具备必要资格)。

原文第 3 页

商业计划系应RFE而提供。它并未显示或主张[申请人]拥有最初为满足法律标准所需的新资格。相反,它针对其绿卡获批、她能够启动其计划的创业事业之时,提供了关于其成功记录和创业战略的额外说明。

对记录的审查显示,随申请人初始证据提交的说明信对申请人的事业作了如下描述:

[申请人]希望创办一家咨询公司,帮助小企业主提供种族和性别多元化……[并]为企业劳动力队伍建立可衡量的影响,以确保企业保持与21世纪企业期望相一致的企业文化和人才库……她是一位准创业者,希望设立一家咨询公司,以便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指导和协助。

记录还包括一份最初作为证据提交的个人陈述,其中申请人提及一份商业计划,称:

我的商业计划包括利用大多数大型企业组织架构中拥有的共享服务中心模式概念,但将其作为面向中小型企业的服务提供……我计划创建类似的结构,但专注于战略性人力资源、组织发展、组织文化和变革管理,所有这些领域我都有业绩记录和专业知识,由多个中小型企业主共享,使他们能够获得高质量人力资源专业人员的服务。

显然,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就在规划其商业事业。因此,商业计划的日期晚于申请提交日期这一事实,并不影响其在申请提交时的资格。本办公室将把申请人的商业计划视为支持其拟议事业而提交的证据。关于申请人担心审理主任未适当审查所提交证据或未对所提问题给予有理由的考虑,本办公室重申将对此案进行重新审查。

在上诉中,申请人对审理主任关于其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评估提出质疑,称“否决该项要件的理由仅基于据称未能证明该创业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强调其在知名公司工作的过往成功记录,并表示其事业将是该成功的延伸。她称:“我们在RFE答复中花费了大量篇幅讨论她过往对跨国公司员工(及其家庭)产生影响的业绩记录,其工作影响了数万名员工。”申请人指出应RFE提交的文章,这些文章讨论了为大型公司实施变革管理政策如何能够广泛影响社会,以及股东要求公司增加董事会多元化的压力。虽然记录中的证据——包括前雇主出具的详细支持信——证明申请人在其管理职位上指导各种员工关系项目和倡议的卓越业绩记录,但在评估其拟议事业是否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时,必须考虑到该事业的核心要素是一家单一商业企业——一家咨询公司。

原文第 4 页

在评估其是否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时,必须考虑到该事业的核心要素是一家单一商业企业——一家咨询公司。

在判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并非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关注的是“该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 Dhanasar 中,我们进一步指出,我们寻求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Id. 我们还指出,“一项事业若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则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此外,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我们考察记录该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在 Dhanasar 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

商业计划强调申请人的经验以及她的专业知识将如何直接使公司受益。然而,关于申请人工作经验和业绩的证据通常涉及 Matter of Dhanasar 的第二项要件4。商业计划还指出,为实现其“增加美国企业中的多样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的事业,申请人将提供“向中小型企业(SME)、IT 行业和物流行业公司提供变革管理咨询服务”。商业计划进一步解释如下:

由于这些行业尤其吸引多元化劳动力,申请人的知识将确保这些客户在通过变革管理项目建立有效员工策略方面获得所需的全部支持。变革管理是所有准备、支持和帮助个人、团队和组织进行组织变革的方法的统称。[申请人]专注于与员工策略相关的变革管理,以及多样性、公平性和包容性(DEI),将极大地帮助中小企业建立有效的员工体系,确保高留任率和高水平的员工满意度。虽然大型企业拥有内部应对和准备这些变革所需的资源,但中小企业很少拥有实施变革的资金,也没有在目标中失败的奢侈。因此,这些实体急需一位专家

4 由于申请人未根据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确立资格,关于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的认定对最终决定并非必要;因此,它们将在本决定中予以保留。我们注意到,记录中不包含——申请人也未提及——组建或经营企业的经验,记录中的任何证据也未设想为资助该企业而融资。缺乏先前从事商业活动的经验以及缺乏运营该企业的财务资源,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能否在将为美国带来利益的现实时间框架内可信地开展或实施相关。这些考虑对于评估拟议事业的潜在预期影响至关重要。例如,虽然拟议事业的最终目标可能是增进社会福利,但我们必须考虑该事业具有预期实现该目标的重大潜力。See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原文第 5 页

帮助他们确立现实目标并有效执行、衡量和演进变革管理策略。

[申请人]将通过设立[公司]并作为其总裁领导运营来从事拟议事业。申请人将在第1年在纽约注册成立[公司]……[申请人]将把她丰富的变革管理和人力资源相关知识传授给公司员工,此外还将亲自向公司客户提供专家级变革管理咨询服务。

商业计划预计,公司将在运营的前两年从纽约扩展到另外几个东北部州,并在第五年扩展到加利福尼亚、[已隐去]和德克萨斯。商业计划还预计到第五年将有十一名内部员工,并且公司“将从第1年的494,000美元收入增加到第5年的1,332,673美元”。商业计划中的损益表预测公司运营第一年结束时净利润为36,260美元;预计到第五年净利润为102,064美元,净资产为335,453美元。商业计划进一步指出,公司“将具有雇用多名美国本土工人的重大潜力,从而通过创造新就业机会和增加所缴纳的工资税来刺激美国经济”,预计到第五年工资税和净所得税总额将达到190,068美元。商业计划未提供这些推定计算的来源,这些数字也未由具有证明力的证据佐证,以证明公司增长预测规模的合理性。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See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

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否则为国家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具体而言,她未表明其商业活动将为她预期扩展业务的市和州或整体美国提供重大经济利益。虽然商业计划解释称,其公司的服务将帮助其他公司成功,而这些公司的成功反过来将使美国经济受益,但该推理基于这样一种情景:她的单一小型企业迅速扩张并有效服务大量客户;商业计划未证明申请人事业对区域或国家经济产生的任何利益将达到 Dhanasar 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Id. at 890。目前不清楚所述规模和范围的企业将如何影响并积极作用于其员工或客户所在的特定区域。尽管申请人声称其公司将雇用美国员工,但她未提供证据表明她将在特定区域雇用大量工人,也未表明其事业将通过就业水平、商业活动或税收为某一区域或其人口带来重大经济利益。无论是商业计划还是记录中的其余证据,均未证明申请人经营小型企业的事业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申请人未根据 Dhanasar 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记录未确立 Dhanasar 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证明资格

原文第 6 页

以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由于所认定的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 Dhanasar 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非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否则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由于申请人未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她未确立其有资格或否则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将继续被拒。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8-2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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