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9387056 日期:2020年8月25日
对佛蒙特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杰出能力-O)
申请人寻求延长受益人的O-1非移民身份,该签证类别适用于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材料在该领域获得认可的外国人。见《移民与国籍法》第101(a)(15)(O)(i)条,8 U.S.C. § 1101(a)(15)(O)(i)。
佛蒙特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按要求满足适用于艺术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证据标准:获得或荣获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至少六种可能文件形式中的三种。见8 C.F.R. § 214.2(o)(3)(iv)(A)-(B)。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记录显示,申请人曾为受益人另行提交了一份O-1非移民申请,审理主任于2020年5月27日批准了该申请,有效期至2022年5月30日。因此,继续处理本事项已无实际意义。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