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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 投资移民申请(I-526) · 塑料回收与进出口业务(含美国回收设施及原料采购):上诉驳回(2026年8月27日)

类别 I-526 · 领域 投资移民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NCE是否将创造至少10个合格全职岗位(就业创造要求)、申请过程中对商业计划和经济分析的重大变更是否可被考虑
不成立 NCE是否将创造至少10个合格全职岗位(就业创造要求)、申请过程中对商业计划和经济分析的重大变更是否可被考虑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FOD拒绝I-526申请的结论。本次上诉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通过综合且可信的商业计划证明NCE将在两年内为每名投资人创造至少10个合格全职岗位。AAO认定申请人未满足该就业创造要求,因而未以优势证据证明EB-5移民投资者分类资格。该决定为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生效。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esented a comprehensive and credible business plan showing that the NCE will likely create foll-time positions for at least 10 qualifying employees within the next two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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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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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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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EB-5第五优先类别(INA第203(b)(5)条)申请移民投资者分类,提交I-526表。申请人为某新商业企业(NCE)的三名投资人之一,投资50万美元;该NCE在某一区域中心(LLC)框架下运作,拟汇集最多150万美元。申请人是另外两名投资人的姐妹和女儿。原申请所附商业计划拟通过两阶段运营建立回收制造设施:第一阶段采购聚合物原料并安排运往印度,进口塑料垃圾袋衬里及再生聚合物用于零售分销;第二阶段在美国租赁仓库、购置两台团聚机和传送带,建立美国回收设施。申请人预计4年内创造30个直接岗位和17个间接岗位,共47个岗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mmigrant investor pursuant to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he Act) section 203(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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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claims to have invested $500,000 i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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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CE intended to use the Petitioner's investment as "start-up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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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expected to create 30 direct and 17 indirect jobs for a total of 47 jobs within 4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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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于2019年提交I-526表,随附商业计划及经济影响分析,拟通过两阶段回收制造项目创造就业。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filed his petition in 2019, the relevant law then in existence governs this appellate adjud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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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cording to the business plan accompanying the initial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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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第一次RFE)

    2024年12月10日,FOD发出补件通知,要求补充证据证明NCE将在两年内为至少10名合格雇员创造全职岗位,且商业计划符合Matter of Ho。申请人回复中因COVID-19疫情修改NCE初始策略,放弃第二阶段,不再建立美国回收设施,不再需要传送带和两台团聚机;修订后的经济分析显示第四年直接岗位由30个降至2个、间接岗位由17个降至11个,但申请人称NCE现预计五年内岗位增至59个。

    核对原文依据
    On December 10, 2024, FOD issued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o the Petiti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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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NCE revised its strategy by abandoning its planned second phas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 anticipated direct jobs decreased from 30 to two in year 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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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件(第二次RFE)

    2025年6月20日,FOD发出第二次补件通知,质疑商业计划是否符合Matter of Ho、EB-5资金支出如何支持所需就业创造、经济模型方法是否在经济和统计上有效透明、进口活动是否已从模型输入中排除,以及就业估计与表格数字不符、疑似重复计算直接和间接岗位。FOD在收到回复后拒绝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FOD issued a second RFE on June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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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D subsequently denied the petition after it received the Petitioner's response to the second R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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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对FOD拒绝决定及时提出上诉。上诉中提交某人的信件,称项目已创造所需岗位,并以2022年77个岗位说明不存在重复计算,主张采用基于全部收入的新模型输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timely appea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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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letter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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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wing 77 jobs in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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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决定

    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关于未证明创造至少10个合格全职岗位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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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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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NCE是否将创造至少10个合格全职岗位(就业创造要求)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6(j)(4)(i)(B)要求提交综合商业计划,显示因NCE性质和预计规模,在两年内将产生不少于10名合格雇员的需求,包括大致日期和雇用时间;Matter of Ho, 22 I&N Dec. 206, 213 (Assoc. Comm'r 1998)要求商业计划足够详细以合理推断就业创造潜力,结论性断言不足以判断预测是否比空想更可靠,且商业计划必须可信。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NCE已从制造型运营转为批发型运营,属于运营演变或边际业务调整;上诉中提交信件称项目已创造所需岗位,2022年有77个岗位,采用基于全部收入的新模型输入,无需扣除批发货物收入。

原审意见

FOD认为记录未证明NCE将为合格雇员创造至少10个全职岗位,并质疑商业计划是否符合Matter of Ho、资金支出与就业创造的关联、经济模型方法是否有效透明、进口活动是否排除,以及就业估计存在重复计算。

初始商业计划(两阶段回收制造项目)

证明目的
证明NCE因项目性质和规模将在两年内需要至少10名合格雇员,并说明岗位类型和雇用时间。
AAO 如何评价
AAO将其作为申请时提交的基准材料,指出初始计划依赖制造阶段和直接岗位;后续放弃该阶段使计划与申请时事实不一致。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指出初始计划中的制造阶段被取消,导致原定由美国工人担任的直接岗位被消除。
核对原文依据
According to the business plan accompanying the initial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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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removed the need for the purchase of agglomerators and conveyor belts to be maintained and operated by eliminated direct job positions earmarked for United States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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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RFE回复中修订的商业计划和经济分析

证明目的
说明因COVID-19疫情调整策略,放弃第二阶段,仅保留第一阶段进出口业务,并更新就业预测。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修订是对NCE商业模式和重点的重大变更,而非可接受的运营演变;修订后第四年直接岗位降至2个、间接岗位降至11个,与最初30个直接岗位的预测严重不符。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指出修订后的岗位数字与最初计划不一致,且申请人称五年内岗位增至59个,但未解释与表格数字的对应关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NCE revised its strategy by abandoning its planned second p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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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ticipated direct jobs decreased from 30 to two in year 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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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ature of this change is not a mere "operational evolution" or "marginal business adap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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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nomic & Policy Resources编制的经济影响分析(初始及更新版)

证明目的
通过经济模型计算直接和间接岗位,证明NCE将创造足够就业。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初始分析使用REDYN模型和制造业输入,项目转为仓储和进出口后改用仓储业利润率调整后的收入作为输入,上诉中又改为全部收入输入,模型输入和计算方法不断变化。AAO还发现更新版分析在第三年只计直接岗位、在第一至第五年累计计算间接岗位,构成重复计算。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指出剔除重复计算后,模型高峰年第三年仅显示20个直接和间接岗位,低于NCE预计投资人数量所需的30个;且进口活动是否从模型输入中排除不明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reflects shifting explanations and justifications for the variable job creation estim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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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was a double counting of jobs based on new multipli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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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del demonstrates that 20 total jobs (direct and indirect) would be cr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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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中提交的某人信件(称2022年创造77个岗位)

证明目的
证明项目已实际创造所需岗位,并解释采用基于全部收入的新模型输入可避免重复计算。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件采用与先前经济分析实质不同的输入,因而影响最终就业估计;该材料不能消除此前模型输入和计算方法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指出该信件所依据的模型输入与记录中先前经济分析存在实质差异,且未解决重复计算和进口活动排除等疑问。
核对原文依据
showing 77 jobs in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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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materially different than the inputs used in the previous economic analyses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into the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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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取消回收材料制造实体阶段、将业务限于原材料采购的进出口业务,消除了原本为美国工人保留的直接岗位,构成Matter of Izummi禁止的重大变更。修订后的经济分析显示第四年直接岗位从30个降至2个,且上诉中又改用与先前不同的模型输入,记录反映就业估计的解释和依据不断变化。AAO剔除重复计算后仅看模型高峰年第三年,模型显示共创造20个直接和间接岗位,低于NCE预计投资人数量所需的30个。因此申请人未提交综合且可信的商业计划,证明NCE将在两年内为每名投资人创造至少10个合格岗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made impermissible material changes to make an apparently deficient petition conform to USCIS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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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a fundamental alteration of the nature and character of the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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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del demonstrates that 20 total jobs (direct and indirect) would be created, which is less than the 30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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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esented a comprehensive and credible business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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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程中对商业计划和经济分析的重大变更是否可被考虑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76 (AAO 1998)规定申请人不得对已提交的申请作出重大变更以使明显不足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USCIS不能考虑申请提交后才产生的事实;8 C.F.R. § 103.2(b)(1)要求申请人在提交时即符合资格并持续符合至审理结束。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NCE从制造型运营转为批发型运营属于运营演变或边际业务调整,不构成重大变更。

原审意见

FOD在两次RFE中质疑商业计划是否符合Matter of Ho及经济模型方法,但未在拒绝决定中明确以重大变更为由拒绝;AAO在上诉审查中提出该问题。

第一次RFE回复中的策略修订(放弃第二阶段)

证明目的
说明因疫情调整业务,保留可行部分以继续项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修订不是运营演变或边际调整,而是投资性质和特征的根本改变,且消除了原定由美国工人担任的直接岗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指出修订后的业务不再需要团聚机和传送带,相关直接岗位被取消,导致就业创造基础发生根本变化。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eliminated the recycled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entity phase and limited itself to import and export operations with raw plastic materials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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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a fundamental alteration of the nature and character of the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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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中提交的新模型输入说明(基于全部收入)

证明目的
解释采用新输入可避免重复计算并更准确反映就业创造。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说明再次改变经济模型输入,与先前提交的分析实质不同,属于持续变化的解释,不能作为申请时已满足要求的依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AAO指出该新输入与初始分析和RFE回复中的输入均不一致,且未解决模型方法透明性和重复计算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is materially different than the inputs used in the previous economic analyses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into the recor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e record reflects shifting explanations and justifications for the variable job creation estim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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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为申请人取消回收制造设施阶段、将业务限于原材料采购和进出口,消除了原本为美国工人保留的直接岗位,是对投资性质和特征的根本改变。AAO进一步指出,申请人在初始提交、RFE回复和上诉中不断改变经济模型输入和就业计算方法,属于为使明显不足的申请符合要求而作出的重大变更。因此AAO不能依据这些变更后的材料认定申请时已满足就业创造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e Petitioner has made impermissible material changes to make an apparently deficient petition conform to USCIS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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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 makes impermissible material changes to her petition regarding the NCE's business model and focus, planned use of investment, and anticipated job 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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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etitioner may not make material changes to a petition that has already been filed in an effort to make an apparently deficient petition conform to [USCIS]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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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初始商业计划中两阶段运营的具体描述,以及第一阶段仅需一名员工、第二阶段才产生大部分岗位增长的表述,理解AAO为何认为放弃第二阶段消除了直接岗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NCEs operations for the first phase would require "one employee responsible for running operat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is phase would account for much of the job growth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第一次RFE回复中修订后的经济分析表格,确认第四年直接岗位由30降至2、间接岗位由17降至11的数字,以及申请人所称五年内59个岗位的表述,比较两者口径差异。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nticipated direct jobs decreased from 30 to two in year fou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 NCE now anticipated an increased number of jobs to 59 over five yea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Economic & Policy Resources初始及更新版经济影响分析中关于直接岗位和间接岗位计算方法的说明,特别是更新版在第三年只计直接岗位、第一至第五年累计计算间接岗位的做法,理解AAO认定重复计算的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updated economic impact analysis counted only direct jobs in Year 3 and counted indirect jobs cumulatively in Years 1 through 5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is was a double counting of jobs based on new multipli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上诉信件中关于2022年77个岗位及采用全部收入模型输入的说明,比较其与初始分析和RFE回复中所用输入的区别,理解AAO为何认为该材料构成实质不同的新输入。
    核对原文依据
    showing 77 jobs in 202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ere is "no need to remove revenue associated with wholesaling good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本案适用2019年提交申请时的法律,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不影响本次上诉审理;阅读时注意区分申请时事实与后续变更。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filed his petition in 2019, the relevant law then in existence governs this appellate adjud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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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2968769 日期:2026年8月27日

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决定的上诉

表格I-526,外国企业家移民申请

申请人依据《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5)条、8 U.S.C. § 1153(b)(5)寻求移民投资者分类。1 该第五优先(EB-5)分类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在美国新商业企业(NCE)中投资所需金额合格资本、该企业将有利于美国经济并为合格雇员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的外国国民。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外勤业务局(FOD)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该NCE将为合格雇员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理(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理,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外国国民如在美国新商业企业(NCE)中投资所需金额的合格资本,可被归类为移民投资者。NCE可以是由“一家控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组成的实体,前提是每一该等子公司均从事为持续经营合法业务而设立的营利性活动。”8 C.F.R. § 204.6(e) (2018)(界定“商业企业”)。投资者可将所需资金直接投资于NCE,或通过区域中心投资。2 投资者必须证明其投资将有利于美国经济,并为合格雇员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8 C.F.R. § 204.6(j)(4)。

1 2022年3月15日,《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签署成为法律,修订了一般资格要求,大幅改革并将区域中心计划编纂于该法第203(b)(5)条,并增加了重要的新诚信条款。见该法第203(b)(5)条,8 U.S.C. § 1153(b)(5) (2022)。由于申请人于2019年提交其申请,当时存在的相关法律管辖本次上诉裁决。 2 区域中心是参与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单位,“包括……提高区域生产力、创造就业和增加国内资本投资。”见8 C.F.R. § 204.6(e)。

原文第 2 页

NCE的设立可由一名以上外国国民投资者作为EB-5分类申请的依据,前提是每一投资者的投资均导致为合格雇员创造至少10个全职职位。8 C.F.R. § 204.6(g)(1)。

此外,8 C.F.R. § 204.6(j)(4)(i)规定,为证明创造就业,申请人必须提交:

(A) 由相关税务记录、表格I-9或其他类似文件的复印件组成的文件,涉及十(10)名合格雇员,前提是该等雇员已在新商业企业设立后受雇;或

(B) 一份全面商业计划的副本,显示由于新商业企业的性质和预计规模,将在未来两年内产生不少于十(10)名合格雇员的需求,包括大致日期,以及该等雇员将于何时受雇。3

预期创造就业必须通过提交全面商业计划来证明。先例决定Matter of Ho认定,商业计划要“全面”,“必须足够详细,使[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能够就创造就业潜力得出合理推断。”见Matter of Ho, 22 I&N Dec. 206, 213 (Assoc. Comm'r 1998)。“然而,仅凭结论性主张并不能使[USCIS]确定创造就业预测是否比充满希望的猜测更为可靠。”同上。该决定结论称:“最重要的是,商业计划必须可信。”同上。

此外,Matter of Izummi明确指出,“申请人不得对已提交的申请作出重大变更,以使明显存在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且USCIS“不能考虑仅在申请提交之后才产生的事实。”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5-76 (AAO 1998);另见8 C.F.R. § 103.2(b)(1)(规定“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提交福利请求时符合所请求福利的资格,并必须持续符合资格直至裁决完成”)。

在Kungys v. United States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将事实界定为重大,“如果它具有影响、或能够影响其所针对的决策机构之决定的自然倾向。”见Kungys v. United States, 485 U.S. 759, 770 (1988)(内部引号省略)。USCIS政策手册解释称,“按照已提交的商业计划和其他支持文件发生的变化通常不会被视为重大。”6 USCIS Policy Manual G.3(C)(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USCIS政策手册进一步解释:“一般而言,如果在裁决时,投资者依据的是在提交移民申请时尚不存在的重大不同事实组合,

3 8 C.F.R. § 204.6(j)(4)(i)(B)所述两年创造就业期自申请裁决后六个月起算。6 USCIS Policy Manual G.2(D)(5),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chapter-2。

原文第 3 页

则投资者必须提交新的移民申请。”4 同上。

II. 讨论

  • 事实与程序背景

申请人声称在[已隐去]有限责任公司(区域中心)的主持下,向[已隐去]新商业企业(NCE)投资了500,000美元。该NCE拟从三名移民投资者处汇集最多1,500,000美元。申请人是另外两名投资者的姐妹和女儿。

根据随初始申请提交的商业计划,该NCE拟将申请人的投资用作“启动资本”,以通过“具有两个不同运营阶段的回收制造设施”“创造就业、采购和购买塑料废物、在[项目]第二年购买两台凝聚机和传送带机械、协调往返印度的制造货运、开发运营和仓库设施并相应培训员工”。

在第一阶段,该项目将“直接从石化厂采购和购买初级形态聚合物,以及消费前低密度聚乙烯(LDPE)薄膜。”在此阶段,材料将出售给[已隐去],该公司完全拥有[已隐去],即NCE的管理成员。[已隐去]由申请人的父亲指导并实益拥有。该NCE将安排材料从美国运往印度,[已隐去]在[已隐去]维持加工设施。第一阶段还将看到该NCE进口由[已隐去]制造的塑料垃圾桶衬袋和由回收塑料制造的再生聚合物,用于零售分销。申请人称该NCE第一阶段的运营将需要“一名负责运营的员工”。

在第二阶段,拟于项目第二年启动,该NCE将签署一份仓库租约,该仓库足够大以容纳存储、传送带和两台凝聚机,以启动美国境内的回收设施。在美国工厂回收的材料也将由[已隐去]连同项目第一阶段所述材料一起购买。但工厂回收的材料也将提供给“美国境内……制造塑料产品(如塑料玩具、容器和户外家具)的购买者”销售。此阶段将占就业增长的很大部分,因为“将雇用员工来协调

4 如Doe v. USCIS, 410 F. Supp. 3d 86, 101 (D.D.C. 2019)所解释: 获批的I-526申请自申请被适当提交之日起获得优先日期。8 C.F.R. § 204.6(d)。如果申请不必在提交时满足EB-5要求且可随意更改,那么申请人就可以提交不完整的申请,以获得更好的优先位置来获取签证。允许事后更改不完整的申请,对那些等到适当时机、在拥有证明所有EB-5要求所需证据时才提交表格的申请人将是不公平的。 同上;另见Wang v. USCIS, 375 F. Supp. 3d 22, 36-40 (D.D.C. 2019)。

原文第 4 页

随着运营的增长和扩大,购买和销售这些材料。”申请人表示,其预计在设立后4年内创造30个直接就业岗位和17个间接就业岗位,共计47个就业岗位,职位名称包括工厂经理、主操作员、传送带操作员、助手、维护操作员、采购主管以及会计和行政主管。

2024年12月10日,FOD向申请人发出补件通知(RFE)。该RFE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据,以证明新商业企业(NCE)将在两年内为至少10名合格员工创造全职岗位,并且该项目的商业计划符合Matter of Ho, 22 I&N Dec. 206 (AAO 1998)。申请人的回复包含因COVID-19疫情而对NCE初始战略所作的修订。实质上,NCE通过放弃其计划的第二阶段修订了其战略。在修订中,NCE将不再设立美国境内的回收设施。因此,它不再需要传送带和两台凝聚机。

取而代之的是,NCE“利用”了COVID-19疫情之前通过参加2019年7月的I I所获得的“市场洞察”,以修订项目并将其限制在最初描述的第一阶段。修订后的经济分析包含一张表格,反映预计直接就业岗位在第四年从30个减少至2个。修订后的经济分析还预计间接就业岗位在第四年也从17个减少至11个。尽管如此,申请人表示NCE现在预计在五年内就业岗位数量将增加至59个。

FOD于2025年6月20日发出第二份RFE,其中考虑到申请人对第一份RFE的回复,提出了若干关切。具体而言,FOD询问该商业计划是否符合Matter of Ho,因为记录未能充分证明EB-5资金如何被使用,以及该支出是否支持所要求的就业创造。FOD还质疑NCE所依赖的方法在经济学和统计学上是否有效且透明,因为尚不能明确看出进口活动是否已被明确排除在经济模型所使用的投入之外。FOD还指出,NCE的就业创造估算与经济分析中所含表格提及的数字不符,反而似乎是错误地将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汇总相加、导致重复计算的结果。FOD在收到申请人对第二份RFE的回复后随即驳回了申请。申请人及时提出上诉。

  • 分析

经我们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我们认定申请人作出了不被允许的重大变更,以使一份表面上存在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的要求。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AAO 1998)。申请人取消了再生材料制造实体阶段,并将自身限于进出口业务及原材料塑料采购。这消除了购买凝聚机和传送带并由被取消的、专门指定给美国工人的直接就业岗位来维护和操作的需要。

在上诉中,申请人称“NCE从以制造为基础的运营转变为以批发为基础的运营”。这一变更的性质并非申请人试图将其描述的单纯“运营演变”或“边缘性商业调整”。这是对投资性质和特征的根本性改变,因为NCE的变更促使申请人

原文第 5 页

提出若干不同的乘数投入以计算就业创造,导致无法明确NCE的商业计划和就业创造预测是否基于采用在经济学和统计学上有效且透明的方法所制定的经济分析。

如上所述,最初描述就业创造的文件使用了REDYN模型和制造业投入。但项目从回收运营实体转变为仓储和进出口实体,使得有必要在仓储业中使用经利润率调整的收入作为模型投入。而在上诉中,申请人称这是不正确的且过于保守,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改为采用考虑运输成本的全额收入投入,并假设企业遵循利润最大化行为来估算就业创造。总之,记录反映出对初始申请、RFE回复及上诉所附材料中所含多变的就业创造估算存在不断变化的解释和理由。

例如,乘数单位的变更与REDYN模型内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计算方式的变更同时发生。初始经济影响分析和随后由Economic & Policy Resources编制的更新版均指出,直接就业岗位基于生产率概念计算,间接就业岗位则通过从新增就业岗位总数中减去直接就业岗位数来计算。但是,初始经济影响分析按适用投入在一个代表性年份(第3年)计算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而更新后的经济影响分析仅计算第3年的直接就业岗位,并累计计算第1至第5年的间接就业岗位。这是基于新乘数对就业岗位的重复计算。当我们消除重复计算并仅关注第3年(模型中数值最高的一年)的信息时,我们注意到该模型显示将创造20个总就业岗位(直接和间接),少于NCE所预计投资者人数所需的30个。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___________的信函,以“回应驳回决定中的主张并证明[项目已经创造了项目要求所要求的就业岗位。”为了“避免就业岗位重复计算的外观”,I I聚焦于一个年度的就业创造,显示2022年有77个就业岗位。I I主张这77个就业岗位是用一种新的模型投入计算得出的,该投入未经利润率调整,而是基于全额收入。I I主张“无需剔除与批发货物相关的收入”,因为REDYN模型纳入了各运输方式的成本数据,且运输成本是“所有企业都将遵循利润最大化行为”这一“假设的关键组成部分”。这与申请人此前提交至记录中的经济分析所使用的投入存在重大差异,因而影响最终的就业创造估算。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提交一份全面且可信的商业计划,证明鉴于NCE的性质和预计规模,其将为每位寻求EB-5分类的外国国民投资者创造至少10个合格员工岗位。See 8 C.F.R. § 204.6(j)(4)(i)(B); Matter of Ho, 22 I&N Dec. at 213。具体而言,当申请人提交更新后的商业计划、Economic & Policy Resources的经济影响分析以及来自l I的信函时,她就NCE的商业模式和重点、投资计划用途以及预计就业创造对其申请作出了不被允许的重大变更。See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at 175-76; see also 8 C.F.R. § 103.2(b)(1)。这些差异使人怀疑该商业计划是否符合Matter of Ho,以及该项目的经济分析是否基于在经济学和统计学上有效且透明的方法。

原文第 6 页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提交一份全面且可信的商业计划,证明NCE将可能如申请人在2019年提交申请时最初提交的商业计划及其他文件所述,在接下来两年内为至少10名合格员工创造全职岗位。See 8 C.F.R. § 204.6(j)(4)(i)(B); Matter of Ho, 22 I&N Dec. at 213。由于申请人未满足就业创造要求,她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移民投资者签证分类的资格。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本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原本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格(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在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8-2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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