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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831521 日期:2024年12月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远程信息处理系统工程师,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士使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记录证明申请人满足了初步证据要求,但未能按要求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且是处于该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中的个人。此事现根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使用,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这些个人必须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其进入美国将实质性惠及美国。“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中的个人。8 C.F.R. § 204.5(h)(2)。8 C.F.R. § 204.5(h)(3)的实施条例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项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形式的一次性成就来证明其成就在国际上获得认可。或者,申请人可以提交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证据,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如果这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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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直接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则8 C.F.R. § 204.5(h)(4)的条例允许提交可比证据。
一旦申请人满足了初步证据要求,下一步即为最终实质审查,在此审查中本办公室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于2012年在俄罗斯获得工程学硕士学位。从2009年到2022年,申请人担任工程师,为“俄罗斯联邦最大的卡车制造商”测试和开发电子系统。申请人于2022年7月以B-2非移民访客身份进入美国。申请人寻求担任其创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该公司提供“面向企业对企业(B2B)行业、车队公司等的追踪技术”。1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了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声称满足了其中七项标准,概述如下:
- (i),较少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或奖励;
- (ii),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
- (iii),专业或主要媒体上关于该个人的已发表材料;
- (iv),作为他人工作的评判人参与;
- (v),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 (vi),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以及
- (viii),对杰出组织或机构的领导或关键角色。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三项标准,涉及评判、学术文章以及领导或关键角色。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他满足了所声称的全部七项标准。
由于申请人提交了所需的初步证据,审理主任进行了最终实质审查,以评估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了其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其属于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百分比之一、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最终实质审查的目的是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全部证据,以确定其成功是否
1 在提交本申请之后,申请人于2024年9月又为其本人提交了另一份移民申请,寻求相同的分类。该申请,收件号为[已隐去],于2024年10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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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证明其在努力领域中具有杰出能力。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 (3);另参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2
在否决该申请时,审理主任指出,尽管申请人满足了三项证据标准,但整体上满足这些标准的证据并未确立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具体而言,审理主任作出了以下认定:
- 申请人作为他人工作评判人的活动,满足8 C.F.R. § 204.5(h)(3)(iv),是“基于其在2023年担任几篇文章和一项竞赛的审稿人”。审理主任认定,这些少数、近期的评判实例并未表明申请人是“已升至其努力领域顶端并在该领域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小百分比之一”。
- 申请人发表了“中等”数量的学术文章,满足8 C.F.R. § 204.5(h)(3)(vi),但申请人未表明其发表历史确立了其领域内的杰出能力。
- 申请人作为“其公司CEO”的职位是对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的领导或关键角色,但申请人未表明该角色将其置于“努力领域的最顶端并[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尽管审理主任未讨论三项获批标准之外的证据,但审理主任在结论中称“USCIS已……审查了整个记录”。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在最终实质审查中,审理主任“仅分析了关于三项获批标准的证据”,而非考虑“整个记录”。
经考虑完整记录,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按要求确立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下文本办公室讨论三项获批标准之外的额外证据。
俄罗斯科学与工程公共协会联盟协调委员会于2020年举办了“年度工程师”竞赛。在竞赛第一轮中,申请人被授予称号[已隐去]。授予该称号的证书表明其“有效期为5年”。存在有效期似乎更符合专业证书或头衔而非奖项。
获奖者或受奖者的人数是相关考虑因素。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记录中的材料表明,申请人是2020年获得[已隐去]称号的51名机械工程师之一,也是总共339名工程师之一。总之,在超过70,000名参与者的池中,有1,381名工程师从该竞赛中获得了某种类型的荣誉。
2 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2)(指出USCIS官员在整体考虑申请时应一并评估证据,以确定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标准确立了移民分类所需的高水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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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了来自授奖实体的材料副本,以及申请人的雇主在其九名员工获得各种形式的认可后发出的祝贺信息。但申请人未证明,当他与数百人一同获得[已隐去]称号时,其作为个人获得了表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认可和关注。
申请人还主张,为其美国公司提供的150,000美元风险投资是卓越成就奖或奖项。在考虑组织的声誉和个人的报酬时,我们会将资本融资纳入考量。一般参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F.2(B)(1)节。申请人未能证明风险投资的注入是所在领域全国或国际公认的卓越成就奖或奖项。案卷中的一份合同表明,该资本融资相当于购买申请人公司的股权,须予返还,而非留在申请人处的奖项。
此外,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公司获得的风险投资注入获得了全国或国际认可,而这是全国或国际公认奖或奖项的必要组成部分。申请人关于“风险投资融资在更广泛意义上[是]被广泛认可的”的主张,并不能证明这一特定融资实例具有必要的认可度。风险投资这一概念本身的普遍熟知程度并不足够。
此外,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获得的150,000美元风险投资反映了持续性的全国或国际赞誉,而非个别投资者对申请人新公司潜在盈利能力的信心。我们可以考虑资金是否与初创企业所处阶段和行业通常实现的融资轮次相称。一般参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F.2(B)(1)节。申请人提交了2016年一份关于风险投资的报告的摘录,但未包含任何统计数据,例如风险投资融资轮次的平均规模,这些数据本可为申请人公司所获融资金额提供背景。因此,申请人未能表明获得150,000美元风险投资融资表明其在商业方面具有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2022年和2023年发表于多个俄语在线媒体的五篇文章的主题。许多文章之间存在广泛的相似之处,例如强调与杰出能力某些监管标准相吻合的信息。所有文章均发表于申请人2022年1月最后一次离开俄罗斯之后;大多数发表于2023年末。案卷未显示申请人在俄罗斯期间曾引起任何俄罗斯媒体报道。
提交的若干文章中反复出现的一项主张是,申请人在机械工程师联盟的会员资格构成“对专业成就和领域贡献的认可”,该措辞与8 C.F.R. § 204.5(h)(3)(ii)法规的措辞相似。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在全国工程师协会和机械工程师联盟的会员资格要求由公认的全国或国际专家评判的杰出成就,正如法规所要求的那样。申请人未提交来自组织本身的关于会员资格要求的第一手书面证据,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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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替代该证据而提交的在线文章中主张的可靠性。
申请人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撰写了五篇学术文章并发表了会议报告。他撰写了第六篇文章,于2023年发表于《实际研究》。在最终实质审查中,USCIS可以考虑个人的文章是否发表于高排名期刊以及文章是否被他人大量引用。一般参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F.2(B)(2)节。申请人未能通过这些方式证明其已发表作品的影响力。文章本身并非持续性的全国或国际赞誉的证据。
申请人对提交至《实际研究》发表的手稿进行了同行评审。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该活动构成评判他人的工作,满足8 C.F.R. § 204.5(h)(3)(iv)的要求,但并不必然确立持续性的全国或国际赞誉。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表明该期刊如何选择同行评审人。
申请人还受邀“作为竞赛评审团的荣誉成员”任职,部分基于“[该]行业中的声誉和成就,确认专业能力”。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该竞赛的重要性。竞赛自身的宣传材料在这方面并不足够。比较Braga v. Poulos, No. CV 06 5105 SJO (C.D. Cal. July 6, 2007),维持原判2009 WL 604888 (9th Cir. 2009)(认定杂志出版者的自利主张并非该杂志作为主要媒体地位的可靠证据)。此外,申请人于2024年2月提交申请时,该竞赛尚未举行。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满足所有资格要求。8 C.F.R. § 103.2(b)(1)。
申请人表明其工作改进了其俄罗斯雇主生产的车辆模型,但申请人未能证明该工作超出了机械工程师的预期职责范围并在行业中产生了更广泛的影响,从而获得达到持续性的全国或国际赞誉水平的认可。来自合作者和雇主的信件并非法规所要求的更广泛认可的直接证据。
审理主任认可申请人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但认定申请人未能表明这些作用产生了与持续性的全国或国际赞誉相称的更广泛认可。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确立更广泛的认可模式。我们还注意到,申请人的美国公司似乎处于早期初创阶段,申请人未能证明这家新公司已获得杰出声誉。
申请人提交了若干个人的信件,讨论申请人开发的一个平台。这些个人与申请人存在商业关系,或雇用他、与他合作,或投资于他的公司。这些信件揭示了申请人成就的性质,但不构成来自与其共事者之外的赞誉和认可的第一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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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些信件包含对申请人对特定项目贡献的描述,但未表明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在其领域带来全国或国际赞誉。例如,申请人的一位合作者主张申请人帮助开发了一个“对运输行业至关重要”的远程信息处理平台,但未表明该系统已被广泛实施,也未表明申请人在该平台上的工作已带来其雇主和合作者之外的认可。
此类信件中的陈述应由案卷中的书面证据予以佐证。一般参见《6 USCIS政策手册》,前引,F.2(B)(3)节。因此,关于对领域产生影响的特定实例的主张,若无佐证证据,则权重甚微。
III. 结论
我们已综合审查案卷,案卷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赞誉和认可的结论。
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分类,旨在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在向顶端迈进的人士。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长期以来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能表明其工作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认可,表明所需的持续性的全国或国际赞誉,并证明国会所设想的“在领域中广受赞誉的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1)(A)条。此外,案卷亦未以其他方式表明申请人是已升至该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人士之一。见该法第203(b)(1)(A)条及8 C.F.R. § 204.5(h)(2)。
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