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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飞行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12月5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Dhanasar第三项要素: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项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申请被拒;本次仅实质认定申请人不满足Dhanasar第一项要素,第二项和第三项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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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 will remain den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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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公司飞行员,以特殊能力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原审认定其符合EB-2特殊能力分类,但否决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irline pilot,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in the sciences, arts or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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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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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否决申请,认定拟议事业不具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处于推进该事业的有利位置,且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不利于美国。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would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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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主任决定提出上诉;上诉中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主张主任未按优势证据标准审查所提供文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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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a brief contending that the Director did not properly examine the provided documentation using the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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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申请人不满足Dhanasar第一项要素,并因该问题具有决定性而保留另外两项要素,最终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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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caus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ofthe appeal, we need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other two Dhanasar prongs and hereby reserve those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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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拟议事业本身的具体影响,而非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美国合格飞行员短缺、航空业对美国重要,且其将培训指导新飞行员并推动航空知识传播,因此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主张主任未按优势证据标准审查证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该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影响未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美国合格飞行员短缺及航空业重要性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所在职业和行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从而满足第一项要素。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航空业具有经济重要性,但认为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不能替代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影响;申请人未证明其个人事业会产生相应经济效果或缓解短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其作为飞行员的具体工作本身如何缓解全国性飞行员短缺,也未提供可归因于其具体事业的经济影响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pecified how his employment as a pilot, in and of itself, would alleviate a nationwide shortage ofsuch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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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ovided evidence establishing what economic effects would be attributable to his specific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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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训、指导新飞行员及航空知识传播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其事业将通过培养飞行员和传播知识对航空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主张类似Dhanasar中的教学活动;记录未显示其教学指导会影响直接受训者之外的航空领域,也缺乏面向更广受众的可认知或详细计划。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超出直接培训对象范围的传播计划及对更广泛航空领域影响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adequately support that the Petitioner's aviation knowledge proliferation through their teaching and mentoring will have an impact on the field of avi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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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作为飞行员在本国的既往职业经历、经验、技能及对领域的投入

证明目的
证明其事业将因个人能力和经验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属性可能有助于事业成功,但审查第一项要素时关注的是拟议事业本身,而非申请人个人;这些因素属于第二项要素。AAO还指出申请人未证明其技术或做法对航空领域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或新颖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个人经验或技能本身能转化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影响,也未证明其方法具有独特性或创新性。
核对原文依据
We are not concerned with the individual petitioner when evaluating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are focused on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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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is techniques and practices are unique, innovative, or new to the aviation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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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主任未按优势证据标准审查证据的主张

证明目的
主张原审未给予证据应有重视或适用了错误的证明标准。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未举例说明哪些信息或论点被拒绝通知遗漏,也未说明主任适用的标准与优势证据标准有何不同;因此未推翻原审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具体遗漏内容或标准适用差异的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he provides no examples of information or arguments that were omitted from the denial notice or identify how the Director's standard of proof differed from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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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国家重要性取决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影响,而不是飞行员职业或航空业本身的重要性;申请人未说明其受雇为飞行员本身如何缓解全国性短缺。培训指导方面也缺乏超出直接受训者范围的认知或详细计划,且既往经验与技能属于第二项要素,不能替代第一项要素对事业影响的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occupation where the Petitioner will work, but the specific impact of that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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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have a cognizable or detailed plan for reaching an audience wider than the individuals the Petitioner will purportedly directly train and mentor in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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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e factors relate to the second Dhanasar prong regarding whether the Petitioner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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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多年经验、技能和飞行员能力主张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已就第二项要素作出不利认定,但AAO未在本次上诉中重新审查。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项要素不满足且具有决定性,因此明确保留第二项要素,未作实质认定。申请人的经验与技能虽被提及,但AAO将其归入第二项要素而非第一项要素,并未据此判断第二项要素是否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other two Dhanasar prongs and hereby reserve those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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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要素: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请求国家利益豁免职位邀请要求。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权衡后豁免不利于美国。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第一项要素不满足而具有决定性,明确保留第三项要素,未在本次上诉中进行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other two Dhanasar prongs and hereby reserve those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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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原审已认定申请人符合EB-2特殊能力分类,本次上诉争议集中在国家利益豁免三要素中的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未被实质审理,不能据此认为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need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other two Dhanasar prongs and hereby reserve those issu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第一项要素时,应区分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影响;本案记录缺少可归因于其具体事业的经济影响及超出直接受训者范围的知识传播计划。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occupation where the Petitioner will work, but the specific impact of that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record does not have a cognizable or detailed plan for reaching an audience wider than the individuals the Petitioner will purportedly directly train and mentor in the futur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关于优势证据标准的主张,需具体指出原审遗漏的材料或论点,或说明原审标准与优势证据标准的具体差异;仅概括性主张不足以推翻原审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he provides no examples of information or arguments that were omitted from the denial notice or identify how the Director's standard of proof differed from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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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931040 日期:2024年12月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航空公司飞行员,寻求被归类为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与该EB-2移民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该法第203(b)(2)(B)(i)条。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offer以及因此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事业将具有国家重要性、其处于推进该事业的有利地位,或者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1 由于该分类要求个人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因此需要另行证明豁免职位offer要求符合国家利益。该法第203(b)(2)条。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指出,在确立EB-2资格后,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1) 非公民拟议的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2) 该非公民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以及 (3)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offer要求以及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1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EB-2分类中特殊能力个人的资格,记录支持该认定。

原文第 2 页

Dhanasar 检验标准的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90。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审查该拟议事业的具体影响。Id. 例如,如果某项事业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全国性影响,或者具有产生重大经济效应的显著潜力,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则该事业可能符合条件。Id.

拟议事业涉及继续其航空公司飞行员的角色以及培训和指导新飞行员。审理主任认定,虽然该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其影响未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供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审理主任未使用优势证据标准妥善审查所提供的文件。

在根据优势证据标准确定资格时,本办公室审查每一份证据的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既单独审查也在全部证据的整体背景下审查,以确定待证事实是否很可能为真。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引用 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虽然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给予其证据适当考虑"或未采用正确的证明标准,但其未提供任何被拒绝通知遗漏的信息或论点的例子,也未指明审理主任的证明标准与优势证据标准有何不同。经审查,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以推翻审理主任的拒绝并证明其事业很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Id.;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90。

在上诉中,如同在其 underlying 申请中一样,申请人强调美国合格飞行员短缺作为其符合国家重要性标准的证据。然而,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申请人将工作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是该拟议事业的具体影响。Id.; 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事业'一词比一般职业更为具体;申请人不仅应提供关于该职业通常涉及什么的细节,还应提供该人拟在该职业内具体从事何种类型工作的细节。")。申请人未具体说明其作为飞行员的就业本身将如何缓解全国性的此类工人短缺。同样,虽然上诉书面论证意见重申了申请中关于申请人将在美国培训和指导新飞行员的主张,但记录未提供关于该事业这一方面的进一步细节。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的教学将如何以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影响美国飞行员短缺。2

申请人还主张,由于其事业对美国的航空业的重要性,其事业将具有国家重要性。然而,在具有实质价值的领域工作并不意味着某人的事业将具有国家重要性。在 Dhanasar 中,申请人的工作作为

2 本办公室进一步注意到,劳工部通过劳工证程序直接处理美国工人短缺问题。因此,某一职业中合格工人短缺本身不足以证明该职业中的工人应获得职位offer要求的豁免。See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5; see also 20 C.F.R. § 656.1。

原文第 3 页

科学教师被认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使其符合第一项要件的资格,因为证据未显示该工作将如何更广泛地影响科学教育领域。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同样,虽然本案中申请人的事业属于具有实质价值的领域,但其未确立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为其未提供文件证明该事业对其未来雇主和客户之外的更广泛航空领域的预期影响。Id.

虽然本办公室认可所提供的关于美国航空业经济重要性的文件,但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哪些经济效应将归因于其具体事业。Id. at 889-90。正如审理主任所指出的,记录未证明申请人作为飞行员的工作本身将如何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显著潜力,或通过商业活动或贸易以其他方式为美国或区域经济提供重大经济利益。因此,申请人未确立其事业将产生 Dhanasar 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效应"。Id. at 890。

申请人还在记录中表示,其拟议事业将导致航空业的知识传播。这种航空知识传播类似于教学活动。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考虑了申请人的教学活动,并认定这些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未证明它们对某一事业领域的影响超出对接受教学的群体的直接影响或作用。See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3。记录未充分支持申请人的航空知识传播通过其教学和指导将对美国航空领域产生影响。记录中没有可识别的或详细的计划,以覆盖比申请人未来据称将直接培训和指导的个人更广泛的受众。

申请人关于为放弃工作邀请要求、从而放弃劳工证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符合国家利益的主张,其明显要旨来自申请人关于其职业重要性、其过去在母国担任飞行员的职业生涯以及对其领域的奉献的主张。但这些属性,尽管对一项事业的成败可能至关重要,却与拟议事业是否提升至国家重要性地位的问题无关。在评估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时,我们关注的不是个别申请人;我们关注的是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因此,事业的成败,或可能使事业更成功的属性,不如确定拟议事业本身——剥离申请人之后——是否具有能够突显其更广泛影响或积极经济效应上升至国家重要性水平的预期积极影响的属性那样重要。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技术和做法在航空领域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或新颖性。因此,证据不支持即使申请人触及广大公众,其服务也会影响航空领域或整个国家的认定。

最后,申请人称其多年的经验、技能和作为飞行员的能力将使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然而,这些因素涉及Dhanasar第二项要件,即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其事业。它们与该事业的预期影响无关。申请人未提供文件证明其事业将带来何种影响,或该影响将上升至国家

原文第 4 页

重要性水平。因此,他不符合Dhanasar检验的第一项要件。由于该问题对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无需处理申请人在Dhanasar其他两项要件下的资格,并在此保留这些问题。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未另行满足其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申请人未证明其有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在自由裁量权层面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仍将被驳回。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12-0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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