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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9516630 日期:2021年12月6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高等学位、特殊能力、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此EB-2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所确立的分析框架下的第二和第三项要件。1 因此,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Dhanasar指出,在申请人已确立EB-2分类资格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2,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1) 该外国国民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2) 该外国国民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以及(3)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3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4
1 在宣布这一新框架时,我们撤销了此前的先例决定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22 I&N Dec. 215 (Act. Assoc. Comm'r 1998) (NYSDO'T)。 2 另见Poursina v. USCIS, No. 17-16579, 2019 WL 4051593 (Aug. 28,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裁量性质)。 3 关于这三项要件的详细阐述,见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4 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见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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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
申请人目前是[已隐去]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领域的研究助理5。其研究“聚焦于机器人[已隐去]系统及应用[已隐去]”。具体而言,其正在研究:1)通过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利用[已隐去]微型[已隐去]剂治疗心血管疾病;2)利用传输信息的小型漂浮[已隐去]装置以保护[已隐去];3)控制[已隐去]无人机的新方法;以及4)用于水下机器人[已隐去]的新[已隐去]系统。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6,并符合Dhanasar分析下的第一项要件,我们同意。
申请人通过律师在上诉中主张,审理主任未将其案件与Dhanasar所设定的标准进行适当比较分析。申请人主张,法律要求审理主任将其工作的影响与Dhanasar博士的影响进行比较,并援引先例决定的概念作为支持。虽然我们同意Dhanasar是先例决定,并进一步认可先例决定的概念及其约束性质,但申请人未援引任何法律依据支持对在不同领域运营、具有不同拟从事事业的两名申请人进行一对一比较。Dhanasar确立了审查国家利益豁免案件的分析框架,但并未强制要求、甚至未建议必须对个别申请人和事业进行并列比较。申请人主张任何影响大于Dhanasar博士的申请人都必须获得批准,这是对先例决定性质的误解。
尽管有上述情况,基于下文所述理由,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根据Dhanasar分析的其余两项要件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
Dhanasar分析的第二项要件聚焦于申请人。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我们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从事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高等学位副本、众多被引用的文章(其中许多将其列为第一作者)、获得资助的证据,以及来自研究人员和医疗专业人士的推荐信,这些信件讨论了其研究项目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及其取得的进展。例如,这些信件表明申请人[已隐去],其“使得[已隐去]得以
5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为博士后研究员。 6 申请人持有相当于外国同等学历的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和电能硕士学位。见8 C.F.R. § 204.5(k)(3)(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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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隐去]强度的大幅提升”,以及[已隐去]
申请人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已发表成果及其对其他研究者的影响、成功记录以及在推进其研究项目方面的进展,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因此,我们认定其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
B. 权衡确定豁免对美国利益的各项因素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申请人不仅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记录还表明其领域研究发展所带来的广泛利益及其广泛应用。申请人已记录其过去在推进研究和提供有影响力研究成果方面的成功。基于申请人成功研究的过往记录及其正在进行研究的重要性,我们认定其提供的贡献具有如此价值,以至于权衡之下,即使假设其他合格美国工人可用,这些贡献也将有利于美国。
二、结论
申请人已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规定的三项要件。我们认定其已证明符合资格,并作为裁量事项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