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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9974536 日期:2021年12月8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高等学位、特殊能力、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社会工作协调员,寻求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成员的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以及针对附属于该EB-2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类别成员的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并驳回了申请人的上诉。现该事项基于一份逾期重新开案动议和一份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经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述动议。
一、法律
复议动议基于法律或政策的不正确适用,重新开案动议基于新事实的书面证据。复议动议的要求载于8 C.F.R. § 103.5(a)(3),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载于8 C.F.R. § 103.5(a)(2)。我们可以批准满足上述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移民福利资格的动议。
根据8 C.F.R. § 103.5(a)(1)和8 C.F.R. § 103.8(b),一般而言,动议必须在不利决定作出后33天内提交。然而,为应对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延长了提交表格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的截止期限。如果USCIS在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在不利决定作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提交表格I-290B。1 关于重新开案程序的动议,如果申请人证明延迟是合理的且超出其控制范围,USCIS可酌情免除提交截止期限。8 C.F.R. § 103.5(a)(1)。2
1 USCIS延长对机构请求作出回应的灵活性,可访问 https://www.uscis.gov/newsroom/alerts/uscis-extends-flexibility-for-responding-to-agency-requests(于2021年12月6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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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证明延迟是合理的且超出其控制范围,USCIS可酌情免除提交截止期限。8 C.F.R. § 103.5(a)(1)。2
二、分析
我们将驳回上述动议,因为其提交逾期。我们的上诉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作出。申请人于2021年8月11日提交动议,即在我们作出不利决定后超过90天。他未提供文件证明提交延迟是合理的或超出其控制范围,因此我们不会行使酌情权免除其重新开案动议的逾期提交。参见8 C.F.R. § 103.5(a)(1)。据此,上述动议将因提交逾期而被驳回。
三、结论
上述动议将因提交逾期而被驳回。参见8 C.F.R. §§ 103.5(a)(1)、103.8(b)。
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2 法规未提供相应的酌情权以免除逾期的复议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