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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40528125 日期:2025年12月9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工程专业研究生研究助理,拟从事生物医学工程师工作。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裁量性豁免职位offer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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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综合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2 因此,唯一需要确定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offer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在~--------~担任研究助理。他同时在同一所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申请人表示,其拟议事业是开展研究,将“先进工程原理与实用农业应用相结合”,目标是“开发创新性病原体检测系统和前沿胚胎健康监测技术”,以推进“国家生物安全和农业生产力”。他还表示,计划创建便携式“即时检测设备”,以便在农业和牲畜中实现疾病的早期检测和传播预防,并减少对广谱抗生素的依赖。
如下文所述,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依据Dhanasar案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开展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SCOPS认定申请人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同意该认定。
然而,本办公室不同意SCOPS关于申请人未能依据Dhanasar第一项要件确立其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认定,因此将撤销该认定。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作为其拟议研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关于牲畜需求及牲畜在农业中关键作用的信息。他还提供了支持信,讨论其工作如何有助于推动病原体检测技术的进步,从而通过
I2 记录显示,申请人于2024年从....I____.获得电气工程理学硕士学位。 3 由于申请人申请豁免职位offer要求,其无需拥有特定雇主的职位offer。然而,为确定拟议事业是否符合Dhanasar框架的要求,本办公室将考虑有关申请人研究职位的信息,因为该信息传达了有关其拟以何种身份工作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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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更安全的食品供应来改善国家生物安全。此外,记录表明,申请人拟议研究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因为他计划在科学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并通过会议向该领域其他人传播。
由于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研究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其已确立符合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
B.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该个人。同上,第890页。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简历、硕士学位、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讨论其研究生研究的支持信、一封职位offer信以及一项项目管理认证。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未充分评估此前提交的证据,I其包括I“以及若干”临时I专利I推荐信,-包-括-一-封-来-自-''微流控领域的专家''的-信-件-,-涉-及-一-项-体外受精[]技术”,以及一封来自申请人曾参与多个项目的“首席研究员”的信件。此外,申请人主张其资历和教育水平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指出他目前正在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并“积极为新颖研究项目做出贡献”。基于下文所述理由,记录支持SCOPS的认定,即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依据Dhanasar分析框架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首先,关于申请人提及的“临时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份包含确认号和申请收据的文件,其相关部分载明:“兹确认收到本临时专利申请。”换言之,该文件似乎并非“临时专利”,而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出具的确认号,确认其收到临时专利申请。4 此外,'I I的申请日表明,截至2025年1月10日(即本申请的提交日),该专利申请尚未提交。受影响方负有举证责任,须在提交福利请求时确立所请求福利的资格,并持续至最终裁定。8 C.F.R. § 103.2(b)(1);另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Comm'r 1971)(规定“国会无意使一项因
4 在驳回决定中,SCOPS称“申请人参与了导致一项专利的研究。”如前所述,记录包含证据表明申请人被列为一项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该申请在本申请提交数月后提交。记录不包含专利已获授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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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当时不符合资格而被适当驳回的申请,在受益人可能依据新的事实组合具备资格的未来日期获得批准。”)。
此外,申请人指出A-R-博士的一封信,该信讨论了申请人在产品开发及申请专利过程中作为“主要贡献者”的角色,A-R-博士将该产品描述为“一种轻量、节能的个人冷却系统,旨在保护危险环境中的产业工人”。然而,申请人未说明该专利发明与其拟议事业有何关联,也未解释其对该发明所作的贡献如何进一步巩固其推进拟议事业的地位。尽管A-R-博士称赞申请人在一个由美国农业部资助的项目中“在构思和执行方面不可或缺”,但他并未提供具体事例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影响了其领域,或如何以其他方式显示出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成功或进展水平。
申请人还强调了V-P-博士的一封推荐信,V-P-博士是I[已隐去]电子与生物医学工程副教授,她指出她参加了2024年的一次工程会议,申请人在会上介绍了其关于“使用[已隐去]进行牛胚胎处理的创新工作”的研究结果。虽然V-P-博士承认申请人的“方法有潜力解决IVF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并且“可适用于其他需要精确健康评估的细胞研究”,但她并未详细说明申请人的具体研究结果在业界被应用的程度。虽然她还强调了申请人“在知名组织中的会员资格”,但申请人未解释此类会员资格如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接下来,关于其教育水平和资质的问题,申请人强调其目前正在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同时积极参与旨在改进农产品病原体检测分子现场测试的新颖研究项目”。首先,如前所述,申请人承担着在提交申请时确立所请求福利资格的举证责任。Id. 在此,无可争议的是,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尚未获得第二个硕士学位。其获取第二个学位的努力如何表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这一点并不清楚。尽管申请人已获得STEM领域的高级学位,这是一个“特别积极的因素”,但这并不足以认定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See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作为指导提供,即我们考虑多种因素,教育仅仅是可能有助于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众多因素之一)。
另外,关于申请人声称其“对多个新颖且成功的政府资助项目”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指出Dhanasar案,该案记录确立申请人“发起”或是“多个已获资助拨款提案的主要联系人”,并且其是“许多拨款中唯一列名的研究人员”。Id. at 893, n.11. 在此,记录并未显示申请人(而非其某位教授)主要负责为其研究项目获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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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其“作为研究人员在多个研究机构的成功贡献和发展轨迹”,并指出此前提交的D-J-博士的支持信,D-J-博士因申请人的“工程专业知识”而聘用其为研究生研究助理从事生物安全相关项目。然而,尽管D-J-博士称赞申请人“包括动手微生物学任务能力在内的多样化技能范围”,并表示申请人“对低成本一次性微流控装置的设计和测试”作出了贡献,但他并未讨论申请人的贡献对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影响(如有)或应用。虽然申请人还强调了与其在电气工程研发领域经验相关的证据,但我们注意到其拟议事业的重点是开展研究以推进病原体检测系统的发展,从而保护美国食品供应和公共卫生。申请人在电气工程研发领域的先前经验如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这一点并不清楚。
此外,尽管申请人提交了其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显示其在2024年发表了三篇论文,但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表明其工作被他人引用。其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其研究结果构成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成功或进展记录。因此,虽然我们承认申请人已开展、发表和展示研究,但其并未证明在研究方面的成功记录。虽然我们也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学分,但并非每一位开展了原创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相反,我们审查Dhanasar案中列出的因素,例如个人在实现拟议研究目标方面的进展、在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引起的兴趣,以确定证据是否支持申请人关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的认定。See id. at 890. 在此,申请人未充分证明其研究生工作构成在其研究领域的成功或进展记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由于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事业,其未确立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
III. 结论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确立申请人如Dhanasar先例决定第二项要件所要求的那样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其未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其根据Dhanasar所述第三项要件资格的上述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二项要件,我们认定其未确立有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理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项理由均被视为本决定的独立和替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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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通过签发I-862表格(出庭通知)而面临根据该法第240条启动的驱逐程序。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