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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师(工程研究生研究助理)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12月9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Dhanasar第三项要素:综合权衡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二项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AAO撤销SCOPS关于第一项要素中国家重要性的否定认定,但维持第二项要素不满足的认定,并以此作为处理上诉的依据;第三项要素的上诉论点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审理。本次决定为最终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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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prong outlined in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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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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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工程研究生研究助理,拟从事生物医学工程师工作;其拟议事业为将先进工程原理与农业实际应用结合,开发病原体检测系统和胚胎健康监测技术,以促进国家生物安全和农业生产。申请人寻求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以免除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s an engineering graduate research assistant who intends to work as a biomedical engi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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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ine advanced engineering principles with practical agricultural 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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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服务中心运营部门(SCOPS)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EB-2分类,但未证明免除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ut that he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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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依8 C.F.R. § 103.3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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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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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SCOPS未充分评估此前提交的证据,包括临时专利申请、推荐信、学历及研究经历等,并主张其资历使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SCOPS did not folly evaluate previously submitted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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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AAO于2025年12月9日作出决定,撤销SCOPS关于第一项要素中国家重要性的否定认定,但维持第二项要素不满足的结论,并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DEC.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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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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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重点为该特定拟议事业潜在的前瞻性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研究结合工程原理与农业应用,开发病原体检测和胚胎健康监测技术,有助于国家生物安全和农业生产。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国家重要性;AAO不同意该国家重要性否定认定并予以撤销。

关于牲畜需求及牲畜在农业中关键作用的信息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研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在认定国家重要性时采纳了该信息,并结合支持信认定研究具有潜在国家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材料本身的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esent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demand for livestock and livestock's critical role in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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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病原体检测技术及国家生物安全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研究有助于病原体检测技术进步和国家生物安全。
AAO 如何评价
AAO采纳这些支持信,认定其说明申请人的工作有助于通过确保更安全食品供应来改善国家生物安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材料本身的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He also provided letters of support discussing how his undertaking helps contribute to advancements in pathogen detection technology which improves national biosecurity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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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suring a safer food su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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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拟在科学期刊发表并通过会议传播的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研究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具有更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采纳该计划,作为认定国家重要性的依据之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材料本身的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he plans to publish the results in scientific journals and disseminate them to others in the field through con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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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并基于申请人提交的牲畜需求信息、支持信以及研究成果发表和会议传播计划,认定其研究对病原体检测技术进步、国家生物安全和更安全食品供应具有潜在影响,因此满足第一项要素。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and we agre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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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isagree with and will therefore withdraw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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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 has demonstrated both the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research, he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meets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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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项要素将审查重点从拟议事业转向申请人个人,考虑因素包括教育、技能、知识及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即证明资格,并持续至最终裁定。8 C.F.R. § 103.2(b)(1)。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学历、研究经历、推荐信、临时专利申请、政府资助项目参与、发表论文及在多个研究机构的工作经历,使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AAO维持该认定。

临时专利申请文件(含确认号和申请收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拥有临时专利,显示其研究成果和成功记录。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文件并非“临时专利”,而是美国专利商标局确认收到临时专利申请的确认号;且申请日显示该申请在2025年1月10日申请提交时尚未提交。记录中也没有专利被授予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申请提交时专利尚未提交;无专利授权证据;未说明该专利与拟议事业的相关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ocument does not appear to be a "provisional patent" but rather a confirmation number issued by the U.S. Patent and Trademark's Office acknowledging their receipt ofan application for a provisional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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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evidence that a patent was gr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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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A-R-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产品开发和专利中的“主要贡献者”角色,以及其在美国农业部资助项目中的关键作用。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未说明该专利发明与拟议事业的相关性,也未解释其贡献如何推进拟议事业;推荐人虽称赞申请人“不可或缺”,但未提供具体例子说明其工作对领域的影响或成功程度。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专利与拟议事业的关系;缺乏对领域影响的具体例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tate how this patented invention is relevant to his proposed endeavor or explain how his contributions to the invent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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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did not offer specific examples of how the Petitioner's work has affected hi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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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V-P-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2024年工程会议上展示的牛胚胎处理创新工作具有潜力,并证明其组织会员身份。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推荐人虽承认申请人方法有潜力解决IVF中的重要问题并可适用于其他细胞研究,但未详细说明申请人的具体发现已在行业中被使用的程度;也未解释组织会员身份如何使其处于有利位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具体发现被行业采用的程度;未解释会员身份与推进拟议事业的关系。
核对原文依据
she did not elaborate on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findings have been utilized in th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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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explained how such membership renders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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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硕士学位在读情况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教育水平高,使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第二硕士学位,且不清楚攻读该学位如何证明其处于有利位置;STEM领域高级学位虽是“特别积极因素”,但不足以单独认定第二项要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提交时尚未取得学位;未说明该学位与推进拟议事业的关系。
核对原文依据
it is undisput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arned a second master's degree at the time of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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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hough the Petitioner had earned an advanced degree in a STEM field, which is an "especially positive factor," it is not a sufficient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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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多个政府资助项目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对多个新颖且成功的政府资助项目作出重大贡献。
AAO 如何评价
AAO对比Dhanasar案,指出记录未显示申请人(而非其教授)主要负责为其研究项目获得资金。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显示申请人是资金获取的主要负责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at the Petitioner (rather than one of his professors) was mainly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funding for their research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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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D-J-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因工程专长被聘为研究生研究助理,参与生物安全相关项目,并贡献于低成本一次性微流控装置的设计和测试。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推荐人虽称赞申请人的技能和贡献,但未讨论申请人的贡献对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影响或应用;且申请人此前在电气工程研发领域的经验与拟议事业(病原体检测系统)的关系不明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讨论对领域的影响或应用;先前经验与拟议事业的关系不明确。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discuss the impact, if any, or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contributions to the field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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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unclear how the Petitioner's prior experience in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sector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will render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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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显示2024年发表三篇论文)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有发表记录,显示研究成功。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工作被他人引用,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其研究成果构成成功记录或进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被引用;未显示成功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ovided evidence that his work has been cited by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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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 has he otherwise demonstrated that his research findings constitute a record of success or progress rendering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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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硕士学位、职位邀请信、项目管理认证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技能和未来计划。
AAO 如何评价
AAO在记录中列出这些材料,但未单独认定其足以满足第二项要素;整体认定证据不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各项材料的具体缺失,但整体未显示成功记录或进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cludes document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curriculum vitae, master's degree, Google Scholar profile, letters of support discussing his graduate research, a job offer letter, and a project management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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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逐项审查后认为:临时专利申请在申请提交时尚未提交,且并非已授予专利;推荐信未说明申请人贡献对领域的具体影响或与拟议事业的关系;第二硕士学位在提交时尚未取得;政府资助项目未显示申请人而非其教授主要负责获得资金;发表论文未被引用,未显示成功记录。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其研究生工作构成推进拟议事业的成功记录或进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upports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evidence is insufficient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Petitioner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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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fficiently demonstrated that his graduate work constitutes a record of success or progress in his area of research rendering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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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要素:综合权衡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项要素要求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第三项要素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二项要素不满足已足以处理上诉,因此明确保留对第三项要素的上诉论点,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prong outlined in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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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临时专利申请文件的申请日与申请提交日(2025年1月10日),确认该文件是申请收据而非授权专利;AAO据此认定申请提交时专利尚未提交。
    核对原文依据
    the filing date of 'I Iestablishes that the patent application had not been filed as ofJanuary 10, 2025, which is the filing date ofthis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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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是否具体说明申请人的贡献对领域的影响、应用或被行业采用的程度;AAO对多封推荐信均指出缺乏此类具体例证。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offer specific examples of how the Petitioner's work has affected his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she did not elaborate on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findings have been utilized in th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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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Google Scholar资料是否显示引用记录;AAO指出申请人未提供被引用证据,发表本身不足以构成成功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ovided evidence that his work has been cited by ot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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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政府资助项目中申请人的角色,是否显示其而非教授主要负责获得资金;AAO以Dhanasar案为比较口径指出记录不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at the Petitioner (rather than one of his professors) was mainly responsible for obtaining funding for their research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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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仅处理第二项要素,第三项要素被保留未审理;不得将第二项要素不满足的认定延伸为对第三项要素的否定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appellate arguments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prong outlined in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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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40528125 日期:2025年12月9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工程专业研究生研究助理,拟从事生物医学工程师工作。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裁量性豁免职位offer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1 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1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裁量性决定)。

原文第 2 页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综合权衡,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2 因此,唯一需要确定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offer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在~--------~担任研究助理。他同时在同一所大学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申请人表示,其拟议事业是开展研究,将“先进工程原理与实用农业应用相结合”,目标是“开发创新性病原体检测系统和前沿胚胎健康监测技术”,以推进“国家生物安全和农业生产力”。他还表示,计划创建便携式“即时检测设备”,以便在农业和牲畜中实现疾病的早期检测和传播预防,并减少对广谱抗生素的依赖。

如下文所述,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依据Dhanasar案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开展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事业的实质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SCOPS认定申请人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同意该认定。

然而,本办公室不同意SCOPS关于申请人未能依据Dhanasar第一项要件确立其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认定,因此将撤销该认定。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作为其拟议研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关于牲畜需求及牲畜在农业中关键作用的信息。他还提供了支持信,讨论其工作如何有助于推动病原体检测技术的进步,从而通过

I2 记录显示,申请人于2024年从....I____.获得电气工程理学硕士学位。 3 由于申请人申请豁免职位offer要求,其无需拥有特定雇主的职位offer。然而,为确定拟议事业是否符合Dhanasar框架的要求,本办公室将考虑有关申请人研究职位的信息,因为该信息传达了有关其拟以何种身份工作的相关信息。

原文第 3 页

确保更安全的食品供应来改善国家生物安全。此外,记录表明,申请人拟议研究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因为他计划在科学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并通过会议向该领域其他人传播。

由于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研究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其已确立符合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

B.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该个人。同上,第890页。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简历、硕士学位、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讨论其研究生研究的支持信、一封职位offer信以及一项项目管理认证。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未充分评估此前提交的证据,I其包括I“以及若干”临时I专利I推荐信,-包-括-一-封-来-自-''微流控领域的专家''的-信-件-,-涉-及-一-项-体外受精[]技术”,以及一封来自申请人曾参与多个项目的“首席研究员”的信件。此外,申请人主张其资历和教育水平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指出他目前正在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并“积极为新颖研究项目做出贡献”。基于下文所述理由,记录支持SCOPS的认定,即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依据Dhanasar分析框架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首先,关于申请人提及的“临时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份包含确认号和申请收据的文件,其相关部分载明:“兹确认收到本临时专利申请。”换言之,该文件似乎并非“临时专利”,而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出具的确认号,确认其收到临时专利申请。4 此外,'I I的申请日表明,截至2025年1月10日(即本申请的提交日),该专利申请尚未提交。受影响方负有举证责任,须在提交福利请求时确立所请求福利的资格,并持续至最终裁定。8 C.F.R. § 103.2(b)(1);另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Comm'r 1971)(规定“国会无意使一项因

4 在驳回决定中,SCOPS称“申请人参与了导致一项专利的研究。”如前所述,记录包含证据表明申请人被列为一项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该申请在本申请提交数月后提交。记录不包含专利已获授权的证据。

原文第 4 页

受益人当时不符合资格而被适当驳回的申请,在受益人可能依据新的事实组合具备资格的未来日期获得批准。”)。

此外,申请人指出A-R-博士的一封信,该信讨论了申请人在产品开发及申请专利过程中作为“主要贡献者”的角色,A-R-博士将该产品描述为“一种轻量、节能的个人冷却系统,旨在保护危险环境中的产业工人”。然而,申请人未说明该专利发明与其拟议事业有何关联,也未解释其对该发明所作的贡献如何进一步巩固其推进拟议事业的地位。尽管A-R-博士称赞申请人在一个由美国农业部资助的项目中“在构思和执行方面不可或缺”,但他并未提供具体事例说明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影响了其领域,或如何以其他方式显示出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成功或进展水平。

申请人还强调了V-P-博士的一封推荐信,V-P-博士是I[已隐去]电子与生物医学工程副教授,她指出她参加了2024年的一次工程会议,申请人在会上介绍了其关于“使用[已隐去]进行牛胚胎处理的创新工作”的研究结果。虽然V-P-博士承认申请人的“方法有潜力解决IVF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并且“可适用于其他需要精确健康评估的细胞研究”,但她并未详细说明申请人的具体研究结果在业界被应用的程度。虽然她还强调了申请人“在知名组织中的会员资格”,但申请人未解释此类会员资格如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接下来,关于其教育水平和资质的问题,申请人强调其目前正在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同时积极参与旨在改进农产品病原体检测分子现场测试的新颖研究项目”。首先,如前所述,申请人承担着在提交申请时确立所请求福利资格的举证责任。Id. 在此,无可争议的是,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尚未获得第二个硕士学位。其获取第二个学位的努力如何表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这一点并不清楚。尽管申请人已获得STEM领域的高级学位,这是一个“特别积极的因素”,但这并不足以认定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See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作为指导提供,即我们考虑多种因素,教育仅仅是可能有助于确定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众多因素之一)。

另外,关于申请人声称其“对多个新颖且成功的政府资助项目”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指出Dhanasar案,该案记录确立申请人“发起”或是“多个已获资助拨款提案的主要联系人”,并且其是“许多拨款中唯一列名的研究人员”。Id. at 893, n.11. 在此,记录并未显示申请人(而非其某位教授)主要负责为其研究项目获得资助。

原文第 5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其“作为研究人员在多个研究机构的成功贡献和发展轨迹”,并指出此前提交的D-J-博士的支持信,D-J-博士因申请人的“工程专业知识”而聘用其为研究生研究助理从事生物安全相关项目。然而,尽管D-J-博士称赞申请人“包括动手微生物学任务能力在内的多样化技能范围”,并表示申请人“对低成本一次性微流控装置的设计和测试”作出了贡献,但他并未讨论申请人的贡献对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影响(如有)或应用。虽然申请人还强调了与其在电气工程研发领域经验相关的证据,但我们注意到其拟议事业的重点是开展研究以推进病原体检测系统的发展,从而保护美国食品供应和公共卫生。申请人在电气工程研发领域的先前经验如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这一点并不清楚。

此外,尽管申请人提交了其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显示其在2024年发表了三篇论文,但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表明其工作被他人引用。其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其研究结果构成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成功或进展记录。因此,虽然我们承认申请人已开展、发表和展示研究,但其并未证明在研究方面的成功记录。虽然我们也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学分,但并非每一位开展了原创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相反,我们审查Dhanasar案中列出的因素,例如个人在实现拟议研究目标方面的进展、在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引起的兴趣,以确定证据是否支持申请人关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的认定。See id. at 890. 在此,申请人未充分证明其研究生工作构成在其研究领域的成功或进展记录,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由于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事业,其未确立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

III. 结论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确立申请人如Dhanasar先例决定第二项要件所要求的那样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其未证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其根据Dhanasar所述第三项要件资格的上述论点。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二项要件,我们认定其未确立有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理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项理由均被视为本决定的独立和替代依据。

原文第 6 页

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通过签发I-862表格(出庭通知)而面临根据该法第240条启动的驱逐程序。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丧失。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12-09)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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