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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40479181 日期:2025年12月10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系餐饮领域的企业家,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EB-1)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外国人。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该类别初步的证据要求,但其未能证明其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属于其领域最顶尖的极少数人。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补充证据,并主张:既然SCOPS同意申请人至少满足了三项监管标准,申请人即已履行其作为拥有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者的举证责任,且SCOPS本应在最终实质审查中分析该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是否得以维持,以及其是否已升至该领域的最顶尖。申请人主张SCOPS忽视了所提交的证据、滥用了其自由裁量权,并适用了高于优势证据标准的审查标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1
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SCOPS关于其最终实质审查的决定。见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作法“不仅是通行作法,而且被普遍接受”)。
1 尽管本办公室可能不会逐一论述每一项证据,但本办公室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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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申请人主张,因其至少满足三项监管标准,其即已履行作为拥有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者的举证责任,但仅在第一步骤中客观上满足监管标准,并不能确立申请人事实上符合作为具有杰出能力者的归类要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关于申请人是否属于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尖并享有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的极少数人的问题,在分析的第二步骤(最终实质审查)中处理。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2)。在所有案件中,申请人必须就所提交的证据及考量提供充分的背景,以证明该证据符合相关标准,并在整体情况下确立该人的杰出能力。Id. 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确立所提交证据的重要性,以及该证据如何表明该人在其专业领域内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认可。Id.
尽管申请人主张SCOPS整体上忽视了所提交的证据,但SCOPS明确认可并分析了在案的各种文件,但总体上认定证据的质量缺乏证明力,不足以支持其拥有EB-1类别所要求的高水平专业能力。在优势证据标准下,本办公室不仅考虑证据的数量,还考虑证据的质量,包括其相关性、证明力和可信度。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另见 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此外,SCOPS无须列明在案每一项证据。当SCOPS对申请给予有理由的考量并作出充分认定时,其无须具体回应申请人提出的每一项主张,也无须论述申请人提交的每一项证据。Guaman-Loja v. Holder, 707 F.3d 119, 123 (1st Cir. 2013)(引用 Martinez v. INS, 970 F.2d 973, 976 (1st Cir. 1992);另见 Kazemzadeh v. U.S. Atty. Gen., 577 F.3d 1341, 1351 (11th Cir. 2009);Casalena v. U.S. INS, 984 F.2d 105, 107 (4th Cir. 1993))。
在此,案卷反映,在其最终实质审查中,SCOPS在整体上考虑了所有证据,尽管SCOPS未逐一论述每一项证据;SCOPS阐明了其认定申请人未能以优势证据证明其具有杰出能力的具体理由,并作出了充分认定,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拥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其成就已在其专业领域内获得认可,从而表明其属于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尖的极少数人。见本法第203(b)(1)(A)条;8 C.F.R. § 204.5(h)(2)。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该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有不准入境或可驱逐情形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依据本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丧失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