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关于 A&LH-S-, INC. 案 日期:2017年12月12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提供临终关怀健康服务的机构,寻求根据 L-1A 非移民公司内部调派人员类别,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其“首席执行官”。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L-1A 类别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外国雇员调派至美国,临时从事管理或行政职务。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证明其与受益人的海外雇主之间存在符合条件的关系,或受益人曾在海外担任管理或行政职务。
本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对抗否决,并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针对审理主任的认定提出异议。关于符合条件关系的问题,记录中包含证据显示受益人拥有海外雇主100%的股权,且拥有申请人50%的股权。申请人主张,该股权结构表明受益人对两个实体均拥有共同所有权和控制权。我们同意,并认定审理主任的相反认定是错误的。
为根据本法及法规确立“符合条件的关系”,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的海外雇主与拟议的美国雇主是同一雇主(即一个实体设有“分支”办事处),或二者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或“关联公司”关系。一般参见本法第 101(a)(15)(L) 条;8 C.F.R. § 214.2(l)。“关联公司”一词的相关部分定义为:(1) 两个子公司之一,二者均由同一母公司或个人拥有和控制;或 (2) 两个法律实体之一,二者由同一组个人拥有,每一人在各实体中拥有和控制大致相同的份额或比例。8 C.F.R. § 214.2(l)(1)(ii)(K)。虽然申请人承认受益人并未拥有其多数股权,但其50%的所有权加上对该实体的否决性控制,足以证明受益人拥有并控制该实体,且该股权结构与海外实体的股权结构足够相似,从而两个实体之间存在关联公司关系。
原文第 2 页
关于 A&LH-S-, Inc. 案
其次,关于受益人在海外的雇佣情况,记录中包含受益人的职位描述以及海外实体的组织架构图,该图显示受益人处于组织层级的最顶端。申请人还澄清了关于海外实体所主张雇员人数的一处模糊之处,指出海外实体的组织架构图既显示了其使用的合同工,也显示了14名内部员工。申请人还指出此前提交的关于海外实体2016年支付薪金和工资的证据。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提供充分证据推翻否决理由,因此我们将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
尽管我们对于所引两项否决理由作出了有利认定,但我们认定本申请不可获批,因为申请人未提供充分证据按要求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于管理或行政职务。
在审查受益人的管理或行政能力时,我们首先查看申请人对工作职责的描述。申请人对工作职责的描述必须清楚说明受益人将履行的职责,并表明该等职责是否属于管理或行政性质。参见 8 C.F.R. § 214.2(l)(3)(ii)。
此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审查受益人主张的管理或行政能力时,会审查记录的整体情况,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受益人的下属雇员的职责、是否有其他雇员使受益人免于履行操作性职责、业务的性质,以及任何有助于理解受益人在企业中的实际职责和角色的其他因素。
在本案中,申请人提供的职位描述含糊不清,主要侧重于受益人在其组织层级中的高位及其作出商业决策的裁量权。此外,虽然申请人提供的组织架构图一致显示受益人处于组织内的最顶端,但发给架构图中所列雇员的国税局表格 W-2 显示,大多数雇员的工资与全职雇员的工资并不相称。由于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仅集中于符合条件关系和受益人在海外雇佣的问题,申请人未就受益人拟在美国的雇佣提供任何进一步证据。
根据管理能力和行政能力的法定定义,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受益人将履行某些高层职责。Champion World, Inc. v. INS, 940 F.2d 1533 (9th Cir. 1991)(未公布的目录式决定)。其次,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将主要从事管理或行政职责,而非与申请人的其他雇员一起从事普通操作性活动。参见 Family Inc. v. USCIS, 469 F.3d 1313, 1316 (9th Cir. 2006);Champion World, 940 F.2d 1533。
原文第 3 页
关于 A&LH-S-, Inc. 案
我们认定,按目前构成的记录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在申请提交时,申请人能够使受益人免于必须将其时间主要分配于其组织的操作性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任务。因此,我们无法认定受益人在其拟担任美国实体首席执行官的职位上主要从事管理或行政任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特此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本事项发回重审,以进一步审议并作出新的决定。审理主任应请求其认为确定申请人资格所必需的任何额外证据,并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交该等证据。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销。本事项发回重审,以按照上述意见进行进一步程序并作出新的决定。
引用为 Matter of A&LH-S-, Inc., ID# 845334 (AAO Dec. 1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