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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咨询公司经营者/表演者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12月14日)

类别 NIW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高等学位资格、特殊能力: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特殊能力: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验、特殊能力:行业认可与重大贡献、特殊能力:可比证据、特殊能力:最终实质审查、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
不成立 高等学位资格、特殊能力: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特殊能力: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验、特殊能力:行业认可与重大贡献、特殊能力:可比证据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通过I-140申请EB-2类别,主张自己属于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作为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并同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免除工作邀请和劳工证要求。其拟议事业为在美国开设一家表演艺术咨询公司,提供表演艺术行业咨询、编舞协助以及私人及团体表演或舞蹈课程。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既不能证明高等学位资格,也不能证明特殊能力,且不符合Dhanasar国家利益标准,因此拒绝申请。

程序经过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初次拒绝该I-140申请。申请人随后向行政上诉办公室(AAO)提出上诉,本次裁决仅审查该上诉,不涉及重新开案或复议动议。AAO依据8 C.F.R. § 103.3进行de novo复审,最终驳回上诉。

争议标准

高等学位路径要求证明拥有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或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加至少五年渐进式专业工作经验;特殊能力路径要求满足8 C.F.R. § 204.5(k)(3)(ii)六项标准中至少三项,并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国家利益豁免则适用Dhanasar先例标准。举证责任为优势证据。

提交的证据

记录包括俄罗斯法学学士学位文件及英文翻译、未注明日期或学分的成绩单、关于编舞教育的简历记载、多封推荐信和雇主信(含自雇信、会计信、学术部门负责人信)、商业计划书,以及上诉状中的概括性主张。证据缺失包括:编舞学历的官方学术记录和英文成绩单、雇主信中的起止日期和全职说明、特殊能力领域与学位关联的说明、满足§ 204.5(k)(3)(ii)(F)的具体认可文件。

AAO 认定

AAO认定记录未证明外国学位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因此无需审查五年经验;即使假定具备学士学位,推荐信和雇主信也因日期缺失、全职情况不明、时间重叠、部分经验在申请日之后或与拟议专业无关,无法证明五年渐进式专业经验。特殊能力方面,法学学位与所称艺术或商业领域缺乏关联,编舞教育无官方学术记录;雇主信未证明十年全职经验;§ 204.5(k)(3)(ii)(F)缺乏具体认可证据;可比证据主张未指明具体材料。AAO保留对§ 204.5(k)(3)(ii)(E)和Dhanasar标准的意见,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裁决结果

上诉被驳回。AAO认定申请人不符合EB-2第二优先类别的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资格,因此未进入国家利益豁免的实质审查。

适用边界

本裁决为非先例决定,仅适用于本案记录;不构成对其他申请成功率的预测,也不确立约束性规则。AAO未讨论§ 204.5(k)(3)(ii)(E)及Dhanasar三项标准,相关事项保留意见。

阅读提示

核对本案时应重点查看:外国学位等同性证明文件、编舞教育的官方学术记录及英文成绩单、雇主信的起止日期与全职说明、申请日前后经验的时间线、特殊能力领域的明确界定,以及§ 204.5(k)(3)(ii)(F)所依赖的具体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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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与认定

高等学位资格

证据:俄罗斯法学学士学位文件及英文翻译、未注明日期或学分的成绩单、简历中关于编舞教育的记载

认定理由:记录未证明外国学位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即使假定具备学士学位,推荐信和雇主信因日期缺失、全职情况不明、时间重叠、部分经验在申请日之后或与拟议专业无关,无法证明五年渐进式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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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能力: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证据:法学学士学位文件及成绩单、简历中关于编舞教育的记载

认定理由:法学学位与所称特殊能力领域缺乏关联;编舞教育仅有简历记载,无官方学术记录或英文成绩单证明其获得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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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能力: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验

证据:多封雇主信和推荐信,包括自雇信、会计信、学术部门负责人信

认定理由:信件未明确起止日期和全职情况;部分职业(如杂货店职员、管家、英语教师)与拟议的表演艺术咨询公司经营无关;记录无法证明至少十年全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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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能力:行业认可与重大贡献

证据:记录中的各类感谢信和推荐信,以及上诉状中的概括性主张

认定理由:信件未提供关于具体成就或重大贡献的详细信息;申请人未指明任何具体文件满足该标准;AAO全面审查后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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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能力:可比证据

证据:上诉状中关于可比证据的主张,未指明具体材料

认定理由:申请人未指明哪些记录材料可比于§ 204.5(k)(3)(ii)(C)的许可要求;且因未满足至少三项标准,可比证据主张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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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能力:最终实质审查

证据:记录整体

认定理由:因未满足至少三项特殊能力标准,AAO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但指出若进行审查,记录也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具有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水平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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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

证据:记录整体

认定理由:因未确立EB-2基础资格,AAO保留对Dhanasar标准的意见,未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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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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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7917099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者,作为替代,被归类为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带的职位邀请要求进行国家利益豁免。参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申请。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或者作为替代,符合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的分类资格。审理主任进一步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对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豁免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条。法规将高级学位定义为“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或“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随后在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五年的渐进经验”。8 C.F.R. § 204.5(k)(2)。法规进一步规定,为通过教育和经验的组合确立等同于高级学位,申请必须附有官方学术记录,表明该个人拥有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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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以及来自现任或前任雇主的信函形式的证据,表明该个人在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五年的学士后渐进经验。8 C.F.R. § 204.5(k)(3)(i)。

作为替代,为确定本法第203(b)(2)(A)条下的资格,“特殊能力”被定义为“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显著高于通常所遇到的专门知识程度”。8 C.F.R. § 204.5(k)(2)。法规进一步规定了六项标准,个人必须至少满足其中三项以确立特殊能力。8 C.F.R. § 204.5(k)(3)(ii)。然而,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本身并不确立此分类的资格。¹ 本办公室随后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以决定整体证据是否表明该个人被认可为具有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所遇到的专门知识程度。参见 8 C.F.R. § 204.5(k)(2)。

在确定个人是否具有本法第203(b)(2)(A)条下的特殊能力时,拥有来自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或特定专业或职业的执业执照或认证,本身不应被视为此类特殊能力的充分证据。本法第203(b)(2)(C)条。

8 C.F.R. § 204.5(k)(3)(iii) 的法规规定:“如果上述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受益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受益人的资格。”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资格。审理主任还认定,作为替代,记录未满足至少三项特殊能力标准。审理主任进一步认定,记录未满足先例决定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中确立的任何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重新主张其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作为替代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的资格。基于下文讨论的理由,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第二优先分类的资格。

A. 高级学位

最初,在支持申请提交时,申请人仅陈述拟议就业的职位名称为“表演者”。然而,申请人未详细说明拟议事业将涉及什么。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将拟议事业描述为“计划在美国开设我自己的企业……在表演艺术领域”。申请人还提交了一份商业计划以回应RFE,称申请人的公司“将是一家位于[已隐去]的公司,专门提供

¹ USCIS此前已确认此两部分裁决方法在特殊能力个人背景下的适用性。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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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演艺术行业的咨询服务、编舞协助服务以及私人和团体表演或舞蹈课程。”申请人未详细说明他是寻求在艺术或商业方面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的分类,还是两者的组合。

记录包含一份以英语以外语言书写的文件副本及随附的英文翻译,声明申请人于2015年在俄罗斯的___________________“[完]成了专业030900法学的学士学位课程”。记录还包含另一份以英语以外语言书写的文件及随附的英文翻译,表明这是申请人学位课程的成绩单。该文件列出了所修课程,但未列出修课日期或所获学分(如有)。申请人不主张,且记录也不支持以下结论:申请人的外国学位本身即为高级学位。参见 8 C.F.R. § 204.5(k)(2)(将“高级学位”定义为“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

此外,尽管英文翻译使用了“学士学位课程”一词,记录未能确立该外国学位是否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参见 id。由于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以证明其获得外国同等学士学位,本办公室无需审查其主张的五年学士后渐进经验。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

尽管如此,即使申请人已确立其拥有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而他并未确立),他也未能证明其在专业领域具有所需的五年学士后渐进经验。8 C.F.R. § 204.5(k)(2)。申请人提交了多封推荐信,包括一封来自其本人作为自雇者的信,以回应审理主任的RFE。

本办公室首先注意到,来自[已隐去]的未注明日期的信函称申请人在“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是其“一位优秀的[已隐去]教师”,该信函不能确立资格。申请人必须在提交时确立资格,而在本案中,提交时间为2021年,早于[已隐去]所称申请人教授其的时间。参见 8 C.F.R. § 103.2(b)(1);另参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规定签证申请不得基于对未来资格的推测或在申请人根据新的事实组合变得符合资格后予以批准)。由于来自[已隐去]的信函提及申请人在提交日期之后的经验,它不能也不会确立申请人的合格经验。参见 8 C.F.R. § 103.2(b)(1);另参见 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at 49;8 C.F.R. § 204.5(k)(3)(i)(B)。

其次,记录中包含一封以非英语语言书写的一页信函,以及随附的英文翻译。该信函由一位未具名的签署人出具,该签署人仅被标识为thd[已隐去]俄罗斯的"经理",因此,该信函不符合监管要求。参见8 C.F.R. § 204.5(g)(1)(规定:"与合格经验或培训有关的证据应以现任或前任雇主或培训师的信函形式提交,并应包括书写人的姓名、地址和职务,以及对受益人履行的职责或接受的培训的具体描述。")。该信函称,申请人"自2018年该沉浸式演出创立至2020年期间在该演出中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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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函将申请人的职责概括为"演绎新颖场景,包括造型;协助编舞;[以及]在演出中表演。"该信函未具体说明申请人经验的起始和结束日期;因此,该信函未能核实申请人在[已隐去]的经验时长。由于该信函不符合监管要求,该信函不能证明申请人的合格经验。

[已隐去],其自称为[已隐去]俄罗斯的会计师。该信函称,申请人是[已隐去]的创始人,并于2019年至2020年担任其高级教师。2该信函将申请人的职责概括为"教授英语;安排课程;管理学习过程和材料;行政管理;协调教师工作;[以及]组织会话俱乐部。"然而,与[已隐去]信函类似,英语中心信函未具体说明申请人经验的起始和结束日期。但我们注意到,该信函提及"运营不足一年",表明申请人在这些职位上的经验程度极少。此外,我们注意到,来自[已隐去]和[已隐去]的两封信函表明经验期间存在重叠,引发了对申请人是否分别为各雇主全职工作的疑问。

记录中还包含一封由申请人代表其本人提交的一页推荐信。尽管信中称其“为自雇”,但他列出了若干实体或与策划人相关的事件,这些似乎是他本人以外的雇主,例如“theI !开幕式、~的多场演出、[2015]1 开幕式和闭幕式[以及][20191 开幕式和闭幕式”。无论实际上是申请人还是若干实体在“2013-2014、2015、2017-2020”期间雇用了他,申请人的信均未具体说明他在这些期间获得经验——无论是为特定活动做准备还是在其中表演——所花费的时间长度,而我们注意到其中包含一些无法确立资格的经验,因为其早于上文所述他完成学位的日期。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我们还注意到,申请人声称他“从2017年到2020年……担任英语家教”。然而,由于申请人将英语语言教学从其拟议事业和任何可能的相关特殊能力领域中都省略了,他作为英语家教的经验——无论时间长短——都不适用,因为该经验不构成法规8 C.F.R. § 204.5(k)(3)(i)(B)所要求的、在专业领域内逐步积累的学士后经验。我们还注意到,该期间与上文讨论的其他经验期间重叠,这引发了关于申请人是否在各雇主处全职工作的疑问。 最后,记录中还包含一封在RFE回复之前提交的一页信函,来自l II l,她自称为俄罗斯I l的“学术部主任”。如记录中的译文所示,该信“确认”申请人“于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在.__________~担任英语语言教师”,并概述了他的职责。记录未澄清该“学术部主任”在 申请人“在._________.'的经验方面是否指 I I讨论

2该信函如记录中的翻译所示,未澄清该实体的名称是否译为[已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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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同一实体。即使[已隐去]信函中关于申请人在"[已隐去]"的经验的讨论描述的是同一就业经验,与申请人本人关于其自雇英语教学的信函类似,记录也未确立申请人的英语语言教师经验如何符合8 C.F.R. § 204.5(k)(3)(i)(B)所要求的"专业领域的学士后经验"。我们注意到,与上文讨论的其他经验一样,该期间存在重叠,引发了对申请人是否分别为各雇主全职工作的疑问。

综上所述,记录未确立申请人"拥有至少五年专业领域的渐进式学士后经验",如8 C.F.R. § 204.5(k)(2)、(k)(3)(i)(B)所要求。由于记录未确立申请人拥有高于学士学位的合格学位,或学士学位与至少五年专业领域渐进式学士后经验的组合,因此未确立申请人可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资格。参见同上。

B. 特殊能力

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满足8 C.F.R. § 204.5(k)(3)(ii)中六项特殊能力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更具体而言,尽管申请人主张其满足8 C.F.R. § 204.5(k)(3)(ii)(A)-(B)、(E)-(F)的标准,但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满足8 C.F.R. § 204.5(k)(3)(ii)中的任何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重申其满足8 C.F.R. § 204.5(k)(3)(ii)(A)-(B)、(E)-(F)的标准。

i. 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8 C.F.R. § 204.5(k)(3)(ii)(A)的标准要求"[一]份官方学术记录,显示[非公民]拥有来自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的与特殊能力领域相关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审理主任承认,记录在相关部分包含"一份于2015年7月10日授予的法律学士学位。"然而,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提供解释以确立该学位与其特殊能力领域相关。"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法律学士学位不满足8 C.F.R. § 204.5(k)(3)(ii)(A)的标准,因为记录未确立其与特殊能力领域相关。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及其法律学士学位,并主张其"于2016年完成了位于[已隐去]的[已隐去]的三年制编舞学位。"申请人进一步在上诉中称,"基于[已隐去]俄罗斯的记录文件,[他]已明确确立该标准已满足。"

如上所述,尽管申请人概括描述了拟议事业,但其未详细说明其认为自己的特殊能力是在经营企业、提供表演艺术行业咨询服务、编舞、表演、舞蹈、教授表演、教授舞蹈,还是这些专业的某种组合。

如上所述,记录中包含申请人来自[已隐去]俄罗斯的法理学学位的学术成绩单的英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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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记录中的翻译所示,该成绩单列出了许多与任何可能的特殊能力领域无关的课程。课程示例包括:法理学领域的外语、逻辑学、法律统计学、国家与法律理论、本国国家与法律史、外国国家与法律史等。与申请人在上诉中的主张相反,其法理学学位的学术成绩单的英文翻译并未确立其学位与可能的特殊能力领域相关。此外,如上所述,该成绩单列出了所修课程,但未列出修课日期或所获学分(如有)。

我们注意到,记录中包含一份申请人的简历副本,其中显示其教育经历包括在俄罗斯I[已隐去]于"2013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学习"舞蹈编导"。尽管该简历将申请人的法学学位描述为"学士",但对申请人的舞蹈编导教育仅称为"其他",而非特定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此外,记录中不包含申请人舞蹈编导"其他"教育经历的英文学术成绩单副本。在没有"[官]方学术记录"表明申请人的舞蹈编导"其他"教育经历获得了"来自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的与特殊能力领域相关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的情况下,记录不满足8 C.F.R. § 204.5(k)(3)(ii)(A)的标准。

ii. 在所属职业中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验

其次,8 C.F.R. § 204.5(k)(3)(ii)(B)的标准要求"[以]现任或前任雇主信函形式的证据,表明[非公民]在其被寻求的所属职业中具有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验。"审理主任承认记录中包含"一封来自I[已隐去]的支持信,记录了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期间的工作经历。"然而,审理主任认定该信函不满足8 C.F.R. § 204.5(k)(3)(ii)(B)的标准,因为它"记录的全职工作经验少于法规所要求的十年。"审理主任未提及记录中可能证明申请人工作经验的其他信函。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工作经历,包括担任"营地辅导员"、"杂货店店员"、"管家"、"英语教师"、"表演艺术家"以及"演员",满足8 C.F.R. § 204.5(k)(3)(ii)(B)的标准。

为简明起见,我们以引用方式纳入上文关于记录中包含申请人现任或前任雇主信函程度的讨论。我们首先注意到,记录未证明申请人在"杂货店店员"、"管家"和"英语教师"等职业中的所述工作经历如何属于申请人在其拟议的拥有和经营表演艺术咨询公司事业中所寻求的"所属职业"。8 C.F.R. § 204.5(k)(3)(ii)(B)。我们进一步注意到,除了信函普遍省略申请人各段工作的具体起止日期外,信函也未说明申请人是否以全职方式为任何雇主工作。因此,即使申请人现任或前任雇主的信函属于其所寻求的"所属职业",记录也未证明他在该职业中具有至少"十年全职工作经验",如8 C.F.R. § 204.5(k)(3)(ii)(B)的标准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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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对行业的成就和重大贡献获得认可

其次,8 C.F.R. § 204.5(k)(3)(ii)(F)的标准要求"[证]据表明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对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予以认可。"

审理主任承认记录中包含多封信函,"表明人士和组织对[他]的赞赏。"然而,审理主任指出这些信函"未提供关于申请人具体成就或对舞蹈和表演艺术领域重大贡献的详细信息。"审理主任认定,"[在]没有文件表明[申请人]因对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而获得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认可的情况下",记录不满足8 C.F.R. § 204.5(k)(3)(ii)(F)的标准。

在上诉中,申请人关于8 C.F.R. § 204.5(k)(3)(ii)(F)标准的主张内容如下:

[申请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经验和卓越技能使[他]能够为其领域做出贡献,并将使其在未来继续如此。根据记录中的文件,[申请人]明确证明该标准已满足,USCIS认定相反有误。

同样,申请人在回应审理主任的RFE时关于8 C.F.R. § 204.5(k)(3)(ii)(F)标准的主张内容如下:

[申请人]的教育背景、专业经验和卓越技能使[他]能够为其领域做出贡献,并将使其在未来继续如此。根据先前提交并附于此的文件,[申请人]明确证明该标准已满足。

8 C.F.R. § 204.5(k)(3)(ii)(F)的标准要求"[证]据表明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对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予以认可。"尽管申请人笼统地提及"记录中的文件"和"先前提交并附[于其RFE回应]的文件",但他未在上诉中——或在回应RFE时——指明任何可能满足该标准的特定文件。如上所述,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76。尽管如此,我们已全面审查记录,并同意审理主任的结论,即记录不包含8 C.F.R. § 204.5(k)(3)(ii)(F)标准所要求的"[证]据表明同行、政府实体或专业或商业组织对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予以认可。"

iv. 可比证据

最后,我们注意到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我们应"认定[他]通过记录中呈现的可比证据符合特殊能力人士的分类资格,"并引用8 C.F.R. § 204.5(k)(3)(iii)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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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还称"[8 C.F.R. § 204.5(k)(3)(ii)(C)标准的]许可要求不适用于[申请人]的从业领域,因为其不受许可要求约束",因此我们应"接受记录中的文件代替许可证,并认定[他]通过可比证据满足了[8 C.F.R. § 204.5(k)(3)(ii)(C)的标准]",再次引用8 C.F.R. § 204.5(k)(3)(iii)的标准。

我们首先注意到,由于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定记录不满足8 C.F.R. § 204.5(k)(3)(ii)(A)-(B)、(E)-(F)中至少两项标准,确定记录是否可能满足8 C.F.R. § 204.5(k)(3)(ii)(C)的标准将无意义,因为其仍然无法满足8 C.F.R. § 204.5(k)(3)(ii)中至少三项标准。无论如何,申请人未在上诉中指明记录中何种证据可能与8 C.F.R. § 204.5(k)(3)(ii)(C)的标准具有可比性。进而,由于我们认定记录不满足申请人主张其符合的8 C.F.R. § 204.5(k)(3)(ii)四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我们对记录是否满足8 C.F.R. § 204.5(k)(3)(ii)(E)的标准保留意见。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总之,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资格。See section 203(b)(2)(A) of the Act。记录也未在替代方案下满足8 C.F.R. § 204.5(k)(3)(ii)中至少三项特殊能力标准。此外,记录未证明这些标准不适用于该职业且可比证据证明特殊能力。See 8 C.F.R. § 204.5(k)(3)(iii)。因此,我们无需确定记录是否证明申请人被认可具有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遇到的专业知识水平。See 8 C.F.R. § 204.5(k)(2)。但我们注意到,如果我们对记录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其不会支持申请人具有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遇到的专业知识水平的结论。See id。此外,由于记录未证明申请人满足至少三项特殊能力标准,其未证明他符合作为特殊能力人士的第二优先分类资格。See section 203(b)(2)(A) of the Act。我们对记录是否满足先例决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中设定的标准保留意见。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at 526 n.7。

III. 结论

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或替代性地作为特殊能力人士的第二优先分类资格;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所寻求的移民福利的资格。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12-1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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