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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0553048 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助理,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SCOPS 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现本事项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则其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裁量性地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即符合“国家利益”。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 USCIS 授予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在性质上属于裁量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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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二、分析
SCOPS 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 EB-2 分类资格。基于记录中申请人获得机械工程理学硕士学位的证据,本办公室同意该认定。SCOPS 还认定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然而,SCOPS 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或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 SCOPS 适用了更高的审查标准,该标准既不为 Matter of Dhanasar 所提供的分析框架所支持,也不符合优势证据标准。
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继续其关于开发和部署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及可持续航空燃料的研究,以促进环境可持续性。为从事该事业,申请人最初表示其打算继续在 I I 担任研究助理。在回应 SCOPS 的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表示其打算在 I I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研究生研究员身份从事该事业。
虽然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聚焦于拟议事业及其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但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个人,即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Id. at 890。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教育、技能、知识和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Id.
首先,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育、技能和知识是判断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的积极因素。申请人于2023年获得 的机械工程理学硕士学位,并于2021年获得来自 I 的国外机械工程理学学士学位,这些领域与其拟议事业相关。此外,其已发表的研究表明,其已发展了有助于继续研究可持续航空燃料和碳捕集技术的技能和知识。然而,本办公室确实注意到申请人并未拥有其领域的博士学位或终端学位。² 关于申请人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本办公室认定证据似乎表明,申请人合著的已发表作品被研究人员引用的频率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而言较高。
² 本办公室认为,与拟议事业相关联且与推进关键和新兴技术的工作相关的 STEM 领域高级学位,尤其是博士学位,是评估第二项要件时应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的特别积极因素。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4),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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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 Dhanasar 框架第二项要件的下一些因素是申请人的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以及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的任何进展。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记录基于其个人陈述证明了其进展和计划,其在陈述中表示打算在 I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受雇为研究生研究员。申请人还描述了其有兴趣从事的三个具体研究项目。
虽然申请人声称其将在担任学生研究员期间从事其事业及这些具体研究项目,但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能充分证明这些主张。除其本人陈述外,申请人未提供与该研究生研究职位具体相关的证据,也未提供与其博士项目总体相关的证据。此外,申请人在初始申请中表示其作为研究助理在 从事其拟议事业。申请人还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本办公室认定,仅基于申请人的陈述,记录未提供关于其博士项目、其所称研究职位或实现该事业的任何进展的充分细节。
Matter of Dhanasar 中列举的最后一项因素涉及来自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证据。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在此,本办公室同样认定记录中的证据不能支持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为支持该因素,申请人主张其曾获得美国能源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化学学会的著名资助。尽管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参与了获得这些实体资助的研究,但本办公室同意 SCOPS 的认定,即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和获得这些资助中发挥了任何作用。相比之下,在 Matter of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注意到申请人获得了对其发挥“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的“持续”政府资助,具体而言,其发起或作为主要奖励联系人参与了若干获资助的拨款提案,并且在许多拨款中是唯一列出的研究人员。Id. at 893, Fn. 11。在此,本办公室无法判断申请人在获得这些资助中发挥了何种作用(如有),因此也无法判断这些资助是否表明相关机构对申请人从事拟议事业有任何兴趣。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同意 SCOPS 的认定,即记录中关于申请人获得美国政府机构资助的证据似乎与 Matter of Dhanasar 中申请人所获资助在性质上并不相似,且该证据不能基于相关实体的兴趣支持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的认定。
在上诉中,申请人反对 SCOPS 对资助证据的分析,主张该分析是武断的,因为其与 RFE 中的分析“不一致”,在 RFE 中 SCOPS 基于不同理由认定证据不足。然而,本办公室注意到,即使 SCOPS 在决定中对这一证据的分析与 RFE 中的分析不同,申请人在上诉中并未提供任何论证以回应或推翻 SCOPS 关于申请人资助证据中这些缺陷的认定。
并非每一个进行过原创研究、发表过研究成果、并打算在其博士项目期间继续其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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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事业。相反,我们必须审查Matter of Dhanasar中列明的各项因素,以确定例如该个人的教育、技能和成功记录、其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其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的进展,以及相关各方产生的兴趣是否支持这样的认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申请人在相关工作中的知识、技能和成功记录,如其教育、发表历史和引用记录所证明的,是积极因素。然而,这些不足以克服缺乏证明申请人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其在实现该事业方面的进展,或来自潜在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的兴趣的证据。在整体考虑记录后,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如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件所要求,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触及并在此保留我们关于其在Dhanasar第一项和第三项要件下资格的意见。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 (per curiam)(裁定行政机关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二项要件。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作为自由裁量事项以其他方式应当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该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驱逐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