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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3093479 日期:2020年12月1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申诉
表格 I-129,L-1A 经理或高管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寻求根据 L-1A 跨国公司调派人员非移民类别,在美国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经理-咨询”职位。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于管理或高管职位。此外,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不会在美国受雇于管理或高管职位。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受益人基于其对下属专业人员的监督而在国外符合人事经理资格。申请人还主张受益人将基于相同理由在美国符合人事经理资格。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记录足以证明受益人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在国外担任管理职位。首先,申请人提交了受益人的详细国外职责描述,表明她在国外的原职位主要从事符合条件的管理任务,监督数名拥有学士学位的信息技术下属专业人员,包括技术主管、“助理经理-临床信息学”、高级软件工程师、解决方案架构师等。提交的证明文件也充分证明受益人有权建议雇用和解雇这些下属,并且她负责对他们采取其他人事行动。此外,记录中的证据进一步表明,受益人的下属专业人员使她免于主要从事不符合条件的操作层面任务。因此,证据证明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于人事经理。8 C.F.R. § 214.2(l)(1)(ii)(B)(3)。
申请人还证明受益人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在美国受雇于人事经理,其职位与她在国外雇主的原职位非常相似。同样,申请人提交了受益人的详细美国职责描述,表明她将主要从事符合条件的管理任务,监督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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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这些职位要求学士学位,与她在国外的原职位非常相似。申请人还提供了大量证明文件,反映受益人对拥有学士学位的下属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人事权力,包括建议雇用和解雇这些员工以及对他们采取其他人事行动的权力。同样,提交的证据表明受益人将由她的专业下属免于主要从事不符合条件的操作职责。因此,证据充分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于人事经理。
全部证据表明,受益人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在国外受雇于管理职位,并且她将在美国受雇于管理职位。在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有责任证明其符合所寻求移民福利的资格。该法第 291 条,8 U.S.C. § 1361。申请人已履行该责任。
命令: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