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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5年12月31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标准(8 C.F.R. § 204.5(h)(3)(ix))、重大贡献标准(8 C.F.R. § 204.5(h)(3)(v))、奖项、会员资格、发表材料、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最终实质审查(Kazarian第二步)
不成立 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标准(8 C.F.R. § 204.5(h)(3)(ix))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申请人未满足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标准,且因无法在数量上满足三项标准,重大贡献标准及其他剩余主张被保留,未作实质裁定;未进行Kazarian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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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 cannot fulfill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 of three criteria under 8 C.F.R. § 204.5(h)(3), we reserve the remaining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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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公司高管身份提交I-140表格,寻求杰出能力移民分类;原审由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作出拒绝决定,申请人随后提出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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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s a corporate executive who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alien of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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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denied the Form I-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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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SCOPS拒绝I-140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也未证明其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的至少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nied the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a maj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nor did he demonstrate that he met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regulato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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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不服SCOPS决定提出上诉;AAO依8 C.F.R. § 103.3受理并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under 8 C.F.R. § 10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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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AAO经重新审查后认定申请人未满足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标准,且因无法在数量上满足三项标准,对重大贡献标准及其他剩余主张不予裁定,最终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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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make a decision on this additional ground because he cannot numerically meet the required number of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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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标准(8 C.F.R. § 204.5(h)(3)(ix))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该标准要求与“同领域其他人”进行比较;相关但职责不同的职业薪资、平均薪资水平不构成适当比较基础;申请人须提交同职业、从事类似工作、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理区域的客观收入数据,且比较须为“同类对同类”。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薪资和其他报酬满足高薪或显著高报酬标准,并提交2022至2024年的薪资及报酬材料、2023年某省工资调查等进行比较。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2024年薪资报告仅反映中位数薪资,且申请人提交的是薪资与其他报酬合并数字,而报告仅列薪资;2023年某省工资调查未考虑薪资与报酬合并口径,不可比。

2022至2024年申请人薪资及其他报酬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薪资和报酬水平高于同领域其他人。
AAO 如何评价
SCOPS认定2024年薪资报告仅反映中位数薪资,不足以作为比较基础;且申请人提交的是薪资与其他报酬合并数字,与报告仅列薪资的口径不一致。AAO维持该评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中位数薪资不构成适当比较;薪资与报酬合并口径与比较报告不一致。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noted the 2024 salary report only reflected the median salary, which was inadequate for multiple rea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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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某省工资调查(涵盖顶级管理职位)

证明目的
以同省顶级管理职位的薪资数据证明申请人薪资高于同领域其他人。
AAO 如何评价
SCOPS认定该调查未考虑薪资与报酬合并口径,不可比;AAO进一步指出该调查涵盖18个行业、10,380或12,035家企业,属于宽泛的多行业描述,未限定于申请人所在的工业制造与工程行业,不构成“同类对同类”比较。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调查覆盖多个行业,未限定申请人所在行业;比较口径不一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urvey is an assemblage of 10,380 or 12,035 enterprises, respectively and more importantly of 18 industries in the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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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ad descriptions that include multiple occupations or multiple industries may not provide an accurate comparison to others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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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比较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2024年薪资高于同领域其他人。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材料未限定任何特定地理区域,似反映全国薪资,显著降低证明力;有证明力的证据应反映申请人在同一地理区域、同一时间段的薪资。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限定地理区域,未反映申请人工作所在地区的薪资。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comparative materials for 2024 suffer a different shortcoming as they are not cabined to any particular geographic region and appear to reflect salaries for the entire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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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ustrates salaries in the same geographic region where the Petitioner worked and during the same timefr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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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职位信息(补件回复与上诉材料)

证明目的
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及职责,以确定同领域比较对象。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补件回复中申请人称自己为技术总监并兼任某省董事长和总经理,而上诉时列明职位为首席技术官,申请人未解释该不一致信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职位信息前后不一致,未获解释。
核对原文依据
But on appeal he lists his position as Chief Technology Officer and he has not offered an explanation to resolve this inconsist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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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可SCOPS关于中位数薪资不足以作为比较基础、合并薪资与报酬口径不一致的判断。AAO进一步指出,申请人提交的省级工资调查涵盖18个行业、上万家企业,属于宽泛的多行业描述,未限定于申请人所在的工业制造与工程行业,不构成“同类对同类”比较;2024年比较材料未限定地理区域,似反映全国薪资,证明力显著降低。此外,申请人在补件回复中称自己为技术总监并兼任某省董事长和总经理,而上诉时列明职位为首席技术官,未解释该不一致信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lain language of this criterion requires a comparison against "others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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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median salaries are not an adequate comparison under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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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mparative material the Petitioner offered for the record is not an "apples-to-apples" compa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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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are not cabined to any particular geographic region and appear to reflect salaries for the entire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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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probative material to support his claims under this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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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贡献标准(8 C.F.R. § 204.5(h)(3)(v))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规定的重大贡献标准;AAO因申请人无法在数量上满足三项标准而未对该标准作出裁定。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并提交证据证明其贡献具有重大意义。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该标准的具体意见。

上诉中提交的重大贡献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贡献具有重大意义,以满足8 C.F.R. § 204.5(h)(3)(v)。
AAO 如何评价
AAO未对该证据作出实质评价,因申请人无法在数量上满足三项标准而保留该问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证据的具体缺失;AAO仅以数量不足为由不予裁定。
核对原文依据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make a decision on this additional 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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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表示,申请人已满足一项标准(评审),但未满足高薪标准;即使再认定重大贡献标准,也无法在数量上达到三项,因此无需对该标准作出决定,予以保留。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he argues and submits evidence for one additional criterion on appeal relating to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at 8 C.F.R. § 204.5(h)(3)(v), it is unnecessary that we make a decision on this additional ground because he cannot numerically meet the required number of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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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会员资格、发表材料、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中的相关标准;上诉中未提出的问题视为放弃。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SCOPS阶段主张满足七项标准,但在上诉中仅争高薪和重大贡献两项。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满足评审标准,但未满足奖项、会员资格、发表材料、原创贡献、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在上诉中仅争高薪和重大贡献两项,其余标准的主张已放弃,仅作为程序背景,本次未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only contests the criteria relating to his salary or remuneration and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meaning he has abandoned his claims for the remaining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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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Kazarian第二步)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Kazarian v. USCIS两步审查:先计数标准,满足数量后再进行最终实质审查,评估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处于领域顶端。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杰出能力分类,主张其成就获得认可。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最终实质审查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未满足初始证据要求(三项标准),因此无需进行Kazarian所述的最终实质审查;但AAO表示已综合审查记录,认为记录不支持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As a result, we do not need to provide the type of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referenced in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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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theless, we advise that we have reviewed the record in the aggregate, concluding it does not support a fin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e acclaim and recognition required for the classification s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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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高薪标准证据时,应关注比较对象是否为同职业、类似职责、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理区域,以及薪资与报酬的口径是否一致;本案中位数薪资、多行业省级调查和全国性数据均被认定不具证明力。
    核对原文依据
    Salary information for those performing work in a related but distinct occupation with different responsibilities is not a proper basis for comparis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Broad descriptions that include multiple occupations or multiple industries may not provide an accurate comparison to others in the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职位信息在补件回复与上诉材料中是否一致;本案中技术总监/董事长/总经理与首席技术官的不一致未获解释。
    核对原文依据
    he has not offered an explanation to resolve this inconsistent inform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重大贡献标准在本案中被保留而未作实质认定,不能据此推断该标准已满足或未满足;本次程序范围仅限于高薪标准及数量是否达到三项。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the remaining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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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裁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号:40785150

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家企业高管,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1)(A) 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并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SCOPS 拒绝了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拥有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能证明其满足十项法规标准中的至少三项。此事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证明其资格。本法第 291 条;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要符合这一移民类别,法规要求提交申请的一方证明: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享有杰出能力;

其寻求入境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以及

该外国人入境美国将在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本法第 203(b)(1)(A)(i)-(iii) 条。“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实施法规 8 C.F.R. § 204.5(h)(3) 规定了多步骤分析。第一步,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国际上对其领域内成就的认可。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类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媒体报道和学术文章等项目)。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进入第二步,在最终裁量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1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裁量进行考量);另参见 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4 (5th Cir. 2022)。

II. 分析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至少三项替代法规标准。在 SCOPS 面前,申请人声称其满足七项法规标准。SCOPS 认定申请人满足其中一项与评审他人工作相关的标准,但未满足与奖项、协会会员资格、媒体报道、原创贡献、领导性或关键性角色、或高薪酬或报酬相关的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仅对与其薪酬或报酬以及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相关的标准提出异议,这意味着其已放弃其余标准的主张。Matter of Landers, 29 I&N Dec. 240, 242 n.2 (BIA 2025)(认定某一问题在下级裁决机构面前存在但在上诉中未提出,即视为放弃)。在审查记录中所有证据后,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满足任何额外标准。

“证明该外国人就其服务所获得的薪酬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而言较高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该标准的字面含义要求与“领域内其他人”进行比较。从事相关但不同职业、职责不同的人员的薪酬信息不是适当的比较基础。Tapia v. Jaddou, No. 8:23-CV-813-CEH-AAS, 2025 WL 2780815, at *6 (M.D. Fla. Sept. 30, 2025)。此外,在评估薪酬是否“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较高时,平均薪酬水平不具可比性。例如,Kinuthia v. Eiden, 702 F. Supp. 3d 5, 11 (D. Mass. 2023)(认定 USCIS 合理得出结论,提交方比较平均薪酬和中位薪酬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获得了高薪酬)。

申请人必须提交其职业中从事类似工作的人员的收入文件。虽然本办公室承认地区法院判决不具约束力先例,但本办公室注意到,在 Racine v. INS, 1995 WL 153319 at *4 (N.D. Ill. Feb. 16, 1995) 中,法院指出:“法规的字面解读表明,适当的比较领域不是将 Racine 的能力与所有级别所有冰球运动员的能力进行比较,而是将 Racine 作为 NHL 内职业冰球运动员的能力进行比较。这一解释与……8 C.F.R. § 204.5(h)(2) 中该术语的定义以及 56 Fed. Reg. 60898-99 序言中的讨论一致。”

申请人必须提交客观收入数据证据,表明其在同一时间段内与从事类似工作的人员相比获得了“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参见 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考虑职业高尔夫球手相对于其他 PGA 巡回赛高尔夫球手的收入);另参见 Skokos v. U.S. Dept. of Homeland Sec., 420 F. App'x 712, 713-14 (9th Cir. 2011)(认定从事较低职责人员的薪酬信息不是与领域内其他人的比较);Crimson v. INS, 934 F. Supp. 965, 968 (N.D. Ill. 1996)(考虑 NHL 执行者的薪酬相对于其他 NHL 执行者);Muni v. INS, 891 F. Supp. 440, 444-45 (N.D. Ill. 1995)(将 NHL 防守球员的薪酬与其他 NHL 防守球员的薪酬进行比较)。

申请人提供了其 2022 年至 2024 年的薪酬和其他报酬证据。SCOPS 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的要求。SCOPS 指出,2024 年薪酬报告仅反映中位薪酬,这因多个原因而不充分。第一,中位薪酬在本标准下不是适当的比较。第二,因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将其薪酬和报酬数字合并,而非仅如 2024 年薪酬报告所载的薪酬信息。

申请人还提供了 2023 年 [已隐去] 省薪酬调查,显示最高管理职位的薪酬数据。如上所述,申请人的证据反映了其薪酬和其他形式的报酬,但 SCOPS 指出,2023 年 [已隐去] 省薪酬调查“不充分,因为申请人提交的收入核实文件将薪酬和报酬合并……[但] [2023 年 [已隐去] 省薪酬调查] 不可比,因为它未考虑薪酬和报酬(合并)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的情况。”

其在回应 SCOPS 补件通知时提交的证据反映,其担任技术总监,同时在 [已隐去] 省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但在上诉中,其将职位列为首席技术官,且未提供解释以解决这一不一致信息。2022 年和 2023 年薪酬调查均针对正确的省份,但该调查分别汇集了 10,380 家或 12,035 家企业,更重要的是汇集了该省 18 个行业。“包含多个职业或多个行业的宽泛描述可能无法提供与领域内其他人的准确比较。”参见一般性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申请人为记录提供的比较材料不是“同类对同类”的比较,因为其包含了与申请人在相关年份所从事的工业制造和工程行业无关的行业薪酬。参见 Xia v. Miller, No. 3:20-CV-01468-JR, 2021 WL 5817324, at *6 (D. Or. Nov. 18, 2021),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 adopted, No. 3:20-CV-01468-JR, 2021 WL 5825999 (D. Or. Dec. 6, 2021)(认定原告必须表明薪酬报告反映的是同类对同类而非同类对异类的比较)。

申请人 2024 年的比较材料存在另一缺陷,因为它们未限定于任何特定地理区域,似乎反映全国范围的薪酬。这显著削弱了其证据的价值。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往往是说明申请人在同一地理区域和同一时间段内工作薪酬的类型。参见一般性 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F.2(B)(1)。

因此,申请人未提供具有证明力的材料以支持其在该标准下的主张。

本办公室保留申请人的其余主张

本办公室认定,尽管申请人满足一项标准,但其不满足与高薪酬或显著高报酬相关的标准。虽然其在上诉中就 8 C.F.R. § 204.5(h)(3)(v) 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这一额外标准提出主张并提交证据,但本办公室无需就此额外理由作出决定,因为其在数量上无法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由于申请人无法满足 8 C.F.R. § 204.5(h)(3) 下三项标准的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保留其余问题。当案件无论其他资格考量如何都应当拒绝时,本办公室无需处理那些其他考量。Patel v. Garland, 596 U.S. 328, 332 (2022)(引用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认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Matter of Ghanbari, 29 I&N Dec. 376, 378 (BIA 2025)(当一项认定对福利请求具有决定性时,拒绝处理其他问题)。本办公室也无需提供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中提及的那类最终裁量。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提交一次性成就或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的文件的所需初步证据。因此,本办公室无需提供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中提及的那类最终裁量。尽管如此,本办公室告知,其已整体审查记录,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类别所需的声誉和认可。

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旨在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端的人士,而非面向正在朝该目标迈进的人士。USCIS 长期认定,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满足“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at 954。在此,申请人未表明其工作的重要性体现了所需的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或符合国会所设想的“领域内备受赞誉的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参见第 203(b)(1)(A) 条。此外,记录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其属于已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参见第 203(b)(1)(A) 条和 8 C.F.R. § 204.5(h)(2)。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其作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的资格。上诉将基于上述理由被驳回,每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和替代依据。

裁定:

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通过签发表格 I-862(出庭通知)而依据本法第 240 条启动驱逐程序。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12-3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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