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FEB012023_01B5203

首席财务官(自营财务咨询公司)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2月1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基础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事业、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上诉被驳回。AAO经重新审查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即未证明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对第二、第三要素保留意见,未作认定。原审关于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认定未被推翻。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首席财务官,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豁免符合国家利益。申请人主张拟在美经营其自创的财务咨询公司,提供可靠财务建议、创造直接和间接就业并培训会计与金融新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but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financial consulting company that he founded in the United States before filing the Form I-140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在提交I-140前已在美创立财务咨询公司,最初将拟从事事业描述为复制其帮助公司成功扩张的经验、用自身商业与金融专长使自己的美国公司取得成功。

    核对原文依据
    Initially, the Petitioner described the endeavor as a plan to "replicate the success he has had, helping companies succeed and expan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补件

    针对原审主任的补件要求,申请人主张其财务咨询公司将提供可靠财务建议、创造直接和间接就业、确保遵守州与联邦财务义务并培训新专业人士;提交了商业计划、推荐信、一般性文章与报告及两封意见书。商业计划称公司位于佛罗里达州,第一年雇用其本人及四名金融分析师,第五年增至23名分析师加其本人,并依RIMS II计算称第五年产生相当于416个就业的最终需求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asserted that the financial consulting compan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he planned to employ himself as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and four financial analysts in the first year of oper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two opinion letters in response to the RF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3. 原审拒绝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但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主任指出记录未显示拟从事事业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也未证明营业地区经济萧条、将雇用大量工人或给该地区带来实质经济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he proposes to undertake has significant potential to employ U.S. work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重申商业计划、推荐信、一般性文章与报告及意见书可证明拟经营财务咨询公司具有国家重要性,并称提交了约300页文件却被原审官员草率驳回、未作真正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reasserts that his business plan,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generalized articles and reports, and opinion letter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submitted an approximate of a three hundred (300) pages of document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5.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素,即拟从事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对第二、第三要素保留意见。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基础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条;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EB-2分类。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AAO 认定与理由

原审主任已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AAO在上诉决定中将该点作为已解决前提,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部分,未重新展开基础资格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foun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拟从事的具体事业须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对象是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在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可表现为在特定领域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或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在经济萧条地区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财务咨询公司将提供可靠财务建议、创造直接和间接就业、确保财务合规并培训新专业人士,因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记录未证明拟从事事业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也未证明营业地区经济萧条、将雇用大量工人或给该地区带来实质经济利益。

财务咨询公司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公司将在佛罗里达运营,第一年雇用其本人及四名金融分析师、第五年增至23名分析师加其本人,并依RIMS II计算产生相当于416个就业的最终需求影响,从而显示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计划仅称公司位于佛罗里达,未说明23名分析师将在何处工作;虽列出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的客户公司,但未说明分析师是否在客户场所或其他地点工作;公开信息显示公司主要及邮寄地址与申请人在I-140上提供的住址一致,记录未澄清是否打算在住所雇用23名分析师。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就业创造的类型与地点,无法判断是否构成Dhanasar所要求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或是否发生在经济萧条地区。
核对原文依据
it does not specify where the Petitioner intended to provide financial consulting services and where he intended to employ financial analys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record does not clarify whether the Petitioner intends to employ 23 financial analysts working in his res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business plan does not elaborate on the 416 indirect jobs a RIMS II calculation anticipat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两封客户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与申请人的业务关系将促进其公司收入增长,进而推动美国经济增长、增加联邦与州税收、增强雇用新工人的能力并对社区产生社会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两封信涉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利益,属于第二要素考量;除泛称将提高自身收入外,未详述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及其发生地点。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说明拟从事事业将产生何种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以及影响发生的地点。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from the Petitioner's clients address the interest of potential customers, users, investors, or other relevant entities or individuals as contemplated by the secon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前主管(2008至2010年)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能力与过往表现。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信讨论申请人为前雇主工作期间的表现,未涉及拟从事事业及其可能具有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联系拟从事的具体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he does not address the proposed endeavor and how it may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一般性文章与报告(2018年STEM职业文章、2012年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报告、2017年关于总统备忘录的新闻稿)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所在领域的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材料均未讨论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及其可能具有的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取决于具体事业而非行业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与具体拟从事事业之间缺乏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Neither the article, the report, nor the press release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and how it may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两封金融学教授意见书(补件阶段提交)

证明目的
证明拟从事事业处于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领域。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意见书重复商业计划信息、概括介绍财务咨询行业,并断言拟从事事业处于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领域,但未讨论该事业如何在特定领域产生全国乃至全球影响,或如何产生雇用美国工人或经济萧条地区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具体事业说明Dhanasar第一要素所要求的影响类型与范围。
核对原文依据
The opinion letters do not discuss how the proposed endeavor will have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lications within a particula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上诉时主张的约300页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以优势证据满足举证责任,原审未作真正分析。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未说明这些证据与第一要素的关系,也未说明其如何证明拟从事事业将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大量材料与第一要素的具体要求建立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elaborate on how that evidence relates to the first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拟从事事业将使申请人本人及其客户受益,但国家重要性要求针对具体事业而非行业重要性;商业计划未说明23名金融分析师的工作地点,公司地址又与申请人住址一致,416个间接就业的类型和地点亦未说明,故无法显示Dhanasar所要求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推荐信、一般性文章报告和意见书或只涉及客户自身收入、或只讨论过往工作与行业概况,均未联系具体事业及其全国性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01iance of the industry, field, or profession in which an individual will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will have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that would show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as required by the first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从事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考量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从事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兴趣。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商业计划、推荐信等材料可证明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原审未就第二要素作出认定,仅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拒绝。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以第一要素未满足即足以否定资格为由,明确对第二要素保留意见,未作实质认定;客户推荐信虽涉及第二要素所考量的相关主体利益,但AAO未据此得出第二要素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权衡后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考量豁免职位邀请与劳工证是否在整体上有利于美国,包括取得职位邀请或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有合格美国工人美国是否仍受益于申请人贡献、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原审未就第三要素作出认定,仅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拒绝。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样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对第三要素保留意见,未作实质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三要素中的第一要素,第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不能据此认为申请人在该两项上已被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23名金融分析师的工作地点、公司地址与I-140住址是否一致,以及416个间接就业的类型与地点说明,这些是AAO认定第一要素不满足的具体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clarify whether the Petitioner intends to employ 23 financial analysts working in his res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ithout more detailed, credible evidence of the types ofjobs that would be created and where the jobs would be locat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文章报告与意见书是否针对具体拟从事事业而非行业整体,AAO反复强调审查对象是具体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we focu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noncitizen] proposes to undertak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4567805 日期:2023年2月1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首席财务官,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带的职位邀请要求进行国家利益豁免。见该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酌情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由于该分类要求个人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因此须另行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界定“国家利益”一词,但本办公室在先例决定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中确立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1 Dhanasar 指出,在申请人确立 EB-2 分类资格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

1 在宣布这一新框架时,本办公室撤销了此前的先例决定 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t of Transp., 22 I&N Dec. 215 (Act. Assoc. Comm'r 1998) (NYSDOT)。

原文第 2 页

酌情事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内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1) 该非公民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该非公民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3)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向该非公民。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为实现拟从事事业所取得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在进行此分析时,USCIS 可评估如下因素:鉴于该非公民资格的性质或拟从事事业的性质,该非公民获得职位邀请或申请人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该非公民的贡献中受益;以及该非公民贡献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在每一案件中,所考虑的因素必须综合起来表明,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2

II. 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尚待确定的其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基于下文所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具有正当理由。

最初,申请人将其事业描述为一项计划,即“复制他已有的成功,帮助公司成功并扩张”以及“运用他自己的商业和金融专业知识,使他自己的美国公司取得巨大成功”。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主张,他在提交表格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之前在美国创立的金融咨询公司将提供“可靠的财务建议,使美国公民和企业得以成长并做出更好的财务决策”。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金融咨询公司将创造“直接和间接就业,并通过确保正当遵守对州的财务义务来为国家做出贡献,并

2 关于此三项要件的详细阐述,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原文第 3 页

支持[]培训会计和金融领域的新专业人员,鉴于我的经验。”申请人还提交了其金融咨询公司的商业计划书,其中相关部分表明,他计划在运营第一年雇用自己担任首席财务官以及四名金融分析师,到运营第五年增加至23名金融分析师,外加申请人本人。该商业计划书将申请人的金融咨询公司描述为“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但未具体说明申请人打算在何处提供金融咨询服务以及打算在何处雇用金融分析师。该商业计划书还指出,根据 RIMS II 计算,在佛罗里达州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领域雇用24名工人将“在第五年产生相当于416个就业岗位的最终需求就业影响”。

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能证明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 otherwise 为我国带来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审理主任指出,记录中不包含“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以证明[申请人]计划开展业务的地区经济萧条、他将在该地区雇用大量工人,或其事业将通过就业水平为这些地区或其人口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

在上诉中,申请人重申,其商业计划书、推荐信、泛泛的文章和报告以及意见书证明,经营金融咨询服务公司的拟从事事业将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本办公室聚焦于“该[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Dhanasar 提供了可能具有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的事业示例,即“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具有更广泛影响的事业,例如“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Id. at 889-90。

记录表明,拟议事业将惠及申请人,作为其自己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以及其公司的客户;然而,记录并未表明拟议事业将产生Dhanasar案所设想的、能够显示国家重要性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尽管申请人的财务咨询公司的商业计划书称该公司“位于佛罗里达州”,但并未说明他打算在何处雇用23名财务分析师。商业计划书列出了该公司曾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位于佛罗里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但未详细说明这些财务分析师是在客户所在地现场工作还是在其他地方工作。此外,我们注意到,佛罗里达州州务卿提供的公开信息表明,申请人的财务咨询公司的主要地址和邮寄地址与其在I-140表格上提供的住宅地址一致,但记录并未澄清申请人是否打算雇用23名财务分析师在其住宅内工作。

原文第 4 页

同样,商业计划书未详细说明RIMS II计算所预计其财务咨询公司将创造的416个间接就业岗位,例如这些岗位将是何种类型以及将在何处创造。若无关于将创造的岗位类型及岗位所在地点的更详细、可信的证据,记录并未表明雇用23名财务分析师,加上申请人雇用自己,并在未指明地点间接创造416个未指明的岗位,将显示Dhanasar第一分支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以及这些影响是否特别发生在经济萧条地区。参见同上,第889-90页。

其次,申请人在上诉中引用的支持信并未表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其中两封推荐信来自申请人财务咨询公司的客户。这些信分别认为,他们的业务关系“将对企业产生积极推动”,并“为公司带来更大的收入,随之产生的影响包括: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联邦和州税收缴纳的增加、雇用新员工能力的增强并对社区产生社会影响”。申请人客户的推荐信涉及Dhanasar第二分支所设想的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利益;然而,除了笼统地称拟议事业将改善其自身收入外,他们并未详细说明Dhanasar第一分支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将在何处发生。参见同上,第888-91页。上诉中引用的另一封推荐信来自申请人2008年至2010年期间的前主管。申请人的前主管讨论了申请人当时为其前雇主的工作表现;然而,他并未涉及拟议事业及其如何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参见同上,第889-90页。

申请人依赖泛泛的文章和报告是不当的。如上所述,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我们关注“[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第889页。具体而言,申请人引用了一篇2018年发表的文章,题为“30多个热门STEM(及STEAM)职业和10个不寻常职业”、一份2012年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的报告,以及一份2017年关于总统备忘录“增加STEM和计算机科学教育机会”的新闻稿。该文章、报告和新闻稿均未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及其如何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参见同上。

申请人针对补证通知提交了两封意见书;然而,它们并未表明拟议事业将具有国家重要性。来自[已隐去]大学一位金融学副教授和[已隐去]大学一位金融学教授的意见书重复了申请人商业计划书中提供的信息,概括了关于金融咨询的一般信息,并断言“拟议事业将在具有重大价值和全国重要性的领域发挥作用”。然而,如上所述,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我们关注“[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第889页。这些意见书未讨论拟议事业将如何具有“某一特定领域内的全国甚至全球影响,例如某些改进的生产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或更广泛的影响,例如“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同上,第889-90页。

原文第 5 页

影响,例如“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同上,第889-90页。

我们注意到,申请人在上诉中声称,他“提交了大约三百(300)页的文件,以优势证据(更可能如此)标准证明,但被审理人员未经真正分析或说明理由即草率驳回”。然而,申请人未详细说明该证据与Dhanasar第一分支的关系,也未说明其如何表明拟议事业将产生Dhanasar第一分支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参见同上,第889-90页。

总之,申请人未表明拟议事业具有Dhanasar第一分支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因此,他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我们保留关于记录是否满足Dhanasar第二或第三分支的意见。参见INS v. Bagamasbad,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裁决所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参见Matter of L-A-C-,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分支,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表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经裁量后不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2-01)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