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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3249897 日期:2023年2月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科学家,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通过证明其获得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或通过满足8 C.F.R. § 204.5(h)(3)项下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从而满足该分类的初步证据要求。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法律
如果个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则该个人有资格获得杰出能力分类。该法第203(b)(1)(A)(i)条。此外,该个人必须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其入境必须对美国具有实质性预期利益。该法第203(b)(1)(A)(ii)和(iii)条。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8 C.F.R. § 204.5(h)(3)处的实施条例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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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成就在国际上获得认可。若无此类成就,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证明其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如果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科学家,开发并增强了用于模拟气体和流体流动动力学的计算和数学工具及模型,应用于航空航天和机械工程以及软件模拟技术。他在[已隐去]大学获得航空航天工程与力学博士学位,并在该校担任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助理。提交申请时,他受雇于[已隐去]大学的科学计算研究中心。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处的替代监管标准中的三项。申请人声称已满足其中三项标准:
- (iv),作为同一或相关专业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判人参与;
- (v),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以及
- (vi),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撰写该领域的学术文章。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所声称三项标准中的两项,即评判他人工作和撰写学术文章。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因此未满足该分类的初步证据要求。因此,审理主任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记录表明,申请人通过为专业期刊和会议同行评审稿件,评判了其领域内他人的工作,并且他在专业出版物上撰写了学术文章,包括Aerosol Science and Technology、Computers & Fluids和Physics of Fluids。因此,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满足了8 C.F.R. § 204.5(h)(3)(iv)和(vi)处的标准。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他还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且审理主任未适当权衡为支持8 C.F.R. § 204.5(h)(3)(v)处标准而提交的证据。本办公室同意申请人的主张,即审理主任似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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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领域内专家详细讨论其贡献及其对该领域影响的信件给予证据权重。此外,记录包含支持性证据,表明该领域其他科学家,包括NASA的研究人员,如何依赖申请人的工作并使用其计算模型作为基准以推进自己的研究。
例如,NASA约翰逊航天中心应用气科学与计算流体动力学分部前主任的一封信阐述了申请人已发表研究的重要性。具体而言,他指出受益人在[已隐去]大学的工作被纳入NASA用于航天器飞行稀薄气体评估以及对接国际空间站的飞行器火箭排气撞击分析的直接模拟蒙特卡洛(DSMC)工具中。他表示:
[申请人]的具体贡献之一包括开发了一个先进且稳健的通用计算几何引擎,该引擎是我们NASA模拟工具所使用的嵌入式多拓扑域离散化的基础,并已直接在我们的代码中实现。他还定制开发了已在NASA工具中实现的专用计算机模块,…… 这些进步中的每一项都极大地提升了NASA工具的最先进能力,这些工具不仅被NASA依赖,还被其他美国政府机构、国防部和商业行业用于类似应用。
除其领域内专家提交的信件外,申请人还提供了一篇2019年由NASA艾姆斯研究中心和桑迪亚国家实验室的科学家撰写并发表在Physics of Fluids上的文章,该文章讨论了DSMC方法的历史及该领域的重大进展。作者们在“过去30年来为利用并行机器日益增长的计算能力而开发的几个值得注意的并行DSMC代码……”中将申请人的工作单独列出,并提到申请人的原创工作被纳入NASA自己的DSMC工具中。
基于此证据及此处未讨论的其他证据,申请人已提供足够细节,证明其对DSMC方法和应用进步的原创贡献的性质以及这项工作对其领域的重大影响。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其满足8 C.F.R. § 204.5(h)(3)(v)处标准的字面含义。因此,申请人已克服否决申请的唯一所述理由。据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
然而,满足8 C.F.R. § 204.5(h)(3)处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本身并不确立所请求分类的资格。由于申请人已满足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将此事发回审理主任重审,以作出包含符合Kazarian的最终实质审查的新决定。
在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必须分析申请人的成就,以确定其是否证明了其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杰出能力。新决定应包括对记录整体情况的分析,评估申请人是否已以优势证据证明其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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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属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该领域内获得认可。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3);另参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三、结论
由于申请人已克服审理主任所陈述的唯一拒绝理由,我们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便审理主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