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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L-S-A-P-. P.C. 案 日期:2018年2月2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医疗服务提供机构,寻求永久雇用受益人担任医疗保健管理人员。申请人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A)条,8 U.S.C. § 1153(b)(2)(A)。该类别允许美国雇主担保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在申请最初获批后,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撤销了该申请的批准。审理主任认定,截至批准之时,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职位机会的真实性(bonafides)或申请人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审理主任还使随附的劳工证无效,认定申请人故意虚假陈述受益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其与另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关系。审理主任随后驳回了申请人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
本事项现因受益人的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尽管通常并非如此,但在下文所述的某些情况下,受益人可被视为移民申请撤销程序中的受影响一方。在本案中,由于审理主任未裁定受益人参与撤销程序的资格,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本事项发回重审,以按照下述决定进行进一步程序。
一、受益人是否为受影响一方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法规通常不允许受益人对申请的撤销提出上诉。见 8 C.F.R. § 103.3(a)(1)(iii)(B)(规定受益人在程序中不具有法律地位的“受影响一方”身份)。然而,某些符合“可携性”条件的被撤销 I-140 签证申请受益人,在撤销程序中被视为受影响一方。
1 在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之前的任何时间,USCIS 均可基于“良好且充分的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本法第205条,8 U.S.C. § 1155。申请的错误批准本身即可构成撤销的理由。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89 (BIA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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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L-S-A-P-, P.C. 案
本法第204(j)条,8 U.S.C. § 1154(j)。见 Matter of V-S-G- Inc., Adopted Decision 2017-06 (AAO Nov. 11, 2017)。根据本法第204(j)条的可携性规定,已获批的申请在某些条件下即使合格受益人更换工作或雇主仍可保持有效。有效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其身份调整申请至少待决180天的,如果新工作与申请中所提供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类别,可将该申请“携带”至新工作。因此,即使签证类别的申请人与受益人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基础申请仍可为受益人的身份调整申请之目的保持有效。
在 Matter of V-S-G- Inc. 案中,我们裁定:“‘有效就业类移民签证申请的受益人,凡符合更换工作或雇主资格且已根据第204(j)条适当提出请求的,就撤销程序而言属于 DHS 法规下的“受影响一方”……’ Matter of V-S-G- Inc., Adopted Decision 2017-06 at *1。本案中,受益人主张其符合可携性资格,但由于撤销决定早于 Matter of V-S-G- Inc. 案,审理主任未裁定受益人是否已适当携带,因而是否应在撤销程序中被视为受影响一方。
因此,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本事项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审理主任应裁定受益人是否根据本法第204(j)条适当携带。该裁定涉及考虑受益人的身份调整申请在提出携带请求时是否已待决至少180天。见 8 C.F.R. § 245.25(a)(2)。该裁定还涉及考虑 USCIS 是否收到关于受益人新工作的充分通知,以及该工作是否与申请中所提供职位属于“相同或相似的职业类别”。同上;另见 USCIS 政策备忘录 PM-602-0152,《关于在 Matter of V-S-G- Inc. 案之后向 AC21 受益人发出 I-140 批准被撤销通知及受益人法律地位指南》(2017年11月11日),http://www.uscis.gov/laws/policy-memoranda。
如果认定受益人已适当携带,审理主任将向申请人和受益人发出新的撤销意向通知(NOIR)。如果受益人未适当携带,审理主任应仅向申请人发出新的 NOIR。在收到对新的 NOIR 的及时答复后,审理主任应审查全部记录并作出新的决定。
二、结论
基于上述,我们将本事项发回审理主任,以裁定受益人作为受影响一方参与撤销程序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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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L-S-A-P-, P.C. 案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本事项发回重审,以按照上述意见进行进一步程序并作出新的决定。如果受益人被视为受影响一方,且新决定不利,则新决定应提交本办公室复核。
引用为 Matter of L-S-A-P-, P.C., 10# 81446 (AAO Feb. 2, 2018)